声明:本书为八零电子书(txt02.com)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,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,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,如果喜欢,请支持正版,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山河袈裟 作者:李修文 内容简介 《山河袈裟》是著名作家李修文的首部散文集。 作家收录在此书里的文字,大都手写于十年来奔忙的途中:山林与小镇,寺院与片场,小旅馆与长途火车,以上种种,是为他的山河。 他用尽笔墨记录了世间普通人的情感和尊严,他们是:门卫和小贩,修伞的和补锅的,快递员和清洁工,房产经纪和销售代表也有一些篇章,是关于旅游和诗歌,关于戏曲和白日梦。通过写下他们,作家彻底坐实了自己的命运:唯有写作,既是困顿里的正信,也是游方时的袈裟。 书中收录有《羞于说话之时》《枪挑紫金冠》《每次醒来,你都不在》《阿哥们是孽障的人》《长安陌上无穷树》《青见甘见》《在人间赶路》《鬼故事》等33篇作品,都源自李修文对人民与美这两座神祇的膜拜。 1、自序   收录在此书里的文字,大都手写于十年来奔忙的途中,山林与小镇,寺院与片场,小旅馆与长途火车,以上种种,是为我的山河。在这些地方,我总是忍不住写下它们,越写,就越热爱写,写下它们既是本能,也是近在眼前的自我拯救。十年了,通过写下它们,我总算彻底坐实了自己的命运:唯有写作,既是困顿里的正信,也是游方时的袈裟。十年之前,我以写小说度日,未曾料到,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黑暗扑面而来,终使我陷入漫长的迟疑和停滞。我甚至怀疑自己,再也无法写作,但是,我也从未有一天停止过对写作的渴望,既然已经画地为牢,我便打算把牢底坐穿,到头来,写作也没有将我扔下不管。   有一年,我在医院陪护生病的亲人,因为病房不能留宿,所以,每每到了晚上,我就要和其他的陪护者一起,四处寻找过夜的地方。开水房,注射室,天台上,芭蕉树下,以上诸地,我们全都留宿过。一个冬天的晚上,天降大雪,我和我的同伴们在天台上的水塔边苦熬了一个通宵。半夜里,在和同伴们一起被冻醒之后,我突然间就决定了一件事情:自此开始,我不仅要继续写作,而且,我应该用尽笔墨,去写下我的同伴和他们的亲人。   他们是谁?他们是门卫和小贩,是修伞的和补锅的,是快递员和清洁工,是房产经纪和销售代表。在许多时候,他们也是失败,是穷愁病苦,我曾经以为我不是他们,但实际上,我从来就是他们。   就是这些人:病危的孩子每天半夜里偷偷溜出病房看月亮,囊中空空的陪护者们想尽了法子来互相救济,被开除的房产经纪在地铁里咽下了痛哭,郊区工厂的姑娘在机床与搭讪之间不知何从。由此及远——一个母亲花了十年时间等待发疯的儿子苏醒过来,另一个母亲为了谋生将儿子藏在了见不得人的地方,在河南,一只猴子和它的恩人结为了兄弟,在黄河岸边,走投无路的我,也被从天而降的兄弟送出了危难之境。   是的,人民,我一边写作,一边在寻找和赞美这个久违的词。就是这个词,让我重新做人,长出了新的筋骨和关节。   也有一些篇章,关于旅行和诗歌,关于戏曲和白日梦。在过去,我曾经以为可以依靠它们度过一生,随之而来的又是对它们持续的厌倦。可是,当我的写作陷入迟疑与停滞,真实的谋生成为近在眼前的遭遇,感谢它们,正是因为它们,我没有成为一个更糟糕的人,它们提醒着我:人生绝不应该向此时此地举手投降。   这篇简短的文字,仍然写于奔忙的途中。此刻的车窗外,稻田绵延,稻浪起伏,但是,自有劳作者埋首其中,风吹草动绝不能令他们抬头。刹那之间,我便感慨莫名,只得再一次感激写作,感激写作必将贯穿我的一生,只因为,眼前的稻浪,还有稻浪里的劳苦,正是我想要在余生里继续膜拜的两座神祇:人民与美。   ——是为羞惭而惶恐的自序。 2、羞于说话之时   大概在十几年前,一个大雪天,我坐火车,从东京去北海道,黄昏里,越是接近札幌,雪就下得越大,就好像,我们的火车在驶向一个独立的国家,这国家不在大地上,不在我们容身的星球上,它仅仅只存在于雪中;稍后,月亮升起来了,照在雪地里,发出幽蓝之光,给这无边无际的白又增添了无边无际的蓝,当此之时,如果我们不是在驶向一个传说中的太虚国度,那么,连我自己都不相信。   有一对年老的夫妇,就坐在我的对面,跟我一样,也深深被窗外所见震惊了,老妇人的脸紧紧贴着窗玻璃朝外看,看着看着,眼睛里便涌出了泪来,良久之后,她对自己的丈夫,甚至也在对我说:“这景色真是让人害羞,觉得自己是多余的,多余得连话都不好意思说出来了。”   我一直记着这句话,记了十几年,但是,却也爱恨交织。它提醒我,当造化、奇境和难以想象的机缘在眼前展开之时,不要喧嚷,不要占据,要做的,是安静地注视,是沉默;不要在沉默中爆发,而要在沉默中继续沉默。多年下来,我的记忆里着实储存了不少羞于说话之时:圣彼得堡的芭蕾舞,呼伦贝尔的玫瑰花,又或玉门关外的海市蜃楼,它们都让我感受到言语的无用,随之而来的,是深深的羞愧。   害羞是什么?有人说,那其实是被加重了的谨慎和缄默。可是,人为什么要害羞呢?其中缘由,至今莫衷一是,美国人杰罗姆·卡格恩找了满世界的人做实验,最终还是无法确定害羞的真正缘由,或者说他已经找到了答案:任何存在都可以导致害羞。害羞竟然无解,难怪它席卷、裹胁了如此多的人群,“甚至害羞还没有来,我的身体就有了激烈的反应,心脏狂跳,胃里就像藏着一只蝴蝶般紧张不安”,杰罗姆·卡格恩的患者如是说。   不不,我说的并不是这种害羞,这是病,是必然,就像不害羞的人也可能患上感冒和肝炎;我要说的,其实是偶然——不单单看自己的体内发生了什么,而是去看身体之外发生了什么:明月正在破碎,花朵被露水打湿,抑或雪山瞬间倾塌,穷人偷偷地数钱。所有这些,它们以细碎而偶然的面目呈现,却与挫败无关,与屈辱无关,如若害羞出现和发生,那其实是我们认同和臣服了偶然,偶然的美和死亡,偶然的卫星升空和仙女下凡,它们证明的,却是千条万条律法的必然:必然去爱,必然去怕,必然震惊,必然恐惧。   所以,我说的害羞,不是要强制我们蜷缩在皮囊之内,而是作为一段偈语,一声呼召,让我们去迎接启示:世界何其大,我们何其小;我们站在这里,没有死去,没有更加徒劳,即是领受过了天大的恩典。   就像有一年,我去了越南,那一日黄昏之际,在河内街头,我目睹过一场法事:其时,足有上百个僧人陆续抵达,坐满了一整条长街,绿树之下,袈裟层层叠叠,夺目的夕光映照过来,打在僧人们的脸上,打在被微风吹拂的袈裟上,就像此地不是河内,而是释迦牟尼说法的祇园精舍;随后,吟诵开始了,这清音梵唱先是微弱,再转为庄严,转为狮子吼,最后又回到了微弱,当它们结束的时候,一切都静止了,飞鸟也都纷纷停落在屋顶,在场的人足足有二十分钟全都默不作声,就好像释迦牟尼刚刚来过,又才刚刚离开,但就在这短暂的聚散之间,地上的可怜人接受了他的垂怜。   袈裟,绿树,梵唱,夕光,还有羞愧得说不出话:此时言语是有用的吗?乃至我们去看去听的感官,难道不应该被取消吗?应当让这奇境和狂跳的心孤立地存在,像海市蜃楼一般地存在,如此,当我们回忆起来,才要一遍遍地去确认它的真实,确认我有过羞于说话之时。如果你没有忘记,那么,这些羞于说话之时,不管是寥落还是繁多,它们就是散落在你一场生涯里的纪念碑。   是纪念碑,不是一口口的井,如若是井,你就有可能跌落下去,那便是执迷,乃至是喧哗,害羞不值得供奉,值得供奉的仅仅是你的害羞之物,它们的衣襟里没有藏着刀剑,也就不存在奔你而去的役使和阉割:梵·高害羞,在星空底下乞灵,求神饶恕他的罪,一转身便割掉了自己的耳朵;卡夫卡,这个害羞到怯懦的保险经纪人,一边迷恋刨花的香气,锤子的敲打声,说是这些才能令他感到安全,但是,当一次次的婚约逼近,他的拒绝也是几近凶残。这自然是极端的例证。再说今日,《生命之树》的导演特伦斯·马利克,说起这个人,他一生里可谓遍布着羞于说话的时刻,因为害羞,他几乎不肯站在任何颁奖台上,可是,当他在拍摄这部堪称杰出的电影时,害羞却变成了惊人的偏执和专注,火山的爆发,星云的漂移,潮浪的涌动,都被他绣花般记录了下来,若非如此,便恶狼般不肯放过自己。   我一直记得这一幕:香港电影《蝴蝶》里,名叫小叶的女孩子和名叫阿蝶的成熟女人并肩前行,空气里流动着情欲,因为青春总是容易叫人有恃无恐,小叶的挑逗几乎算得上蛮横,使得阿蝶的羞怯愈加突出,甚至引来了小叶的嘲笑,但是画面一转之后,在浴缸里,当真实的鱼水之欢上演,小叶就发现自己上当了,却原来,她才是被挑逗的那一个——害羞不光只是手足无措,它也可能是一幅挂在墙上的卷轴画,掀开它,墙壁要“轰隆隆”作响,一个辽阔的、崭新的洞府就在眼前。   此处的害羞,不是看轻自己,而是格外看重了自己以外的东西;此处的不说话,其实是要叫话语站有站相,坐有坐相,能够匹配得上被它描述的物事,犹如我们的一生:不是一味地去战胜,也不是一经碰触便溃逃远遁,而是不断地想出法子,使之恰如其分;如果此时是恰如其分的,那就请此时变作行船,送我们去往他处,去迎接其他时刻的恰如其分。   无情对面是山河:羞于说话的人,往往最安静,也最无情,他既然可以忍受最枯燥的安静,自然也能接受必须穿越众多枯燥的无情:革命时的呼号,受冤时的哭诉,你们只管来,我都受得起,我都发得出声,切莫说这小小的情欲,无非是几声欢好时的叫喊。   可是,天分四季,月有阴晴,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,人这一世,越是在反对什么,你就越是被反对的东西限制得更深,反之亦如此:但凡物事,你越是增添爱欲,它便越是成为你的救命稻草,但,活在凡俗的日常里,更多时候,我们要的只是一饭一蔬,而不是救命稻草,稻草多了,造化多了,都会压垮自己。   《欲望号街车》的作者田纳西·威廉斯如此回忆他的害羞生涯之起初:“上中学,几何课上,我走神了,往窗外看,正好看见一个迷人的姑娘,我盯着她看,没想到,她也在盯着我看,顿时,我的脸开始发烫,而且越来越烫,从此以后,只要有人盯着我看,不管男的女的,我的脸就开始发红,发烫。”   ——实在是悲伤的事,到了这个地步,害羞已经不仅是害羞,它是病,是逆风执炬,必有烧手之患。我也是。“这景色真是让人害羞,觉得自己是多余的,多余得连话都不好意思说出来了。”十几年下来,当初那个老妇人的话,我一直都记得,而且记得越来越牢,到最后,它就变成了怪物电影里的猛兽:我先是饲养它,又再被它反噬。我越是想扎根于更多的羞于说话之时,那种纯粹而剧烈的害羞便在我身上黏附得越紧:说话的声音,翻动书页的声音,乃至碰杯的声音,都要小,都要轻,不如此便不能放心,日渐加剧之后,它便成了病,病一发作,就叫人紧张难安。   几年来,我一直都在写剧本,实话说吧,写剧本这桩事情并未给我带来什么痛苦,唯有一件事例外,那就是每一次的剧本讨论会,每逢此时,我就如坐针毡,说到底,不过是十几年前听过的那句话又在作祟,时至今日,它已深入了我的骨髓:什么是写作?它就是写,沉默地写,不见天日地写,它怎么可以被说出呢?但我不说,自然有人会说,说桥段,说转折,我一边听,一边心惊肉跳;轮到我说了,我几乎已经心如刀绞,之前的全部生涯都变作一片即将崩塌的堤岸,我每说一句话,一块裂土就离开了堤岸,抢先落入水中。往往说到后来,巨大的虚无感降临,我便觉得我自己是个叛徒,我不仅背叛了此前有过的羞于说话之时,也背叛了写作,背叛了写作中的困难、神秘、不可捉摸和一切不能被说出的东西。   我还没有去写,就先说出来了,这使我看上去好似一只油滑的寄生虫。   这便是人活于世的诸多悲哀之一种:想嫁给皇帝的人勉强做了压寨夫人;练了十年长跑的人只能奔跑在送信的路上;其间还要夹杂多少明珠暗投,指鹿为马,直把杭州作汴州。或早或晚,我们要活成最厌恶的那个自己,既然结局已定,我们越往前走一步,便越是在背弃自己的路上更往前了一步,而得救还遥不可及,我们仍须丢弃害羞,去争吵,去斥责,去辩论,去滔滔不绝,唯有经过了这些,安静下来,想起自己如何度过了无数虚妄里的困顿和奔走,这才害羞,这才说不出话来;事实上,时代变了,你我也变了:世间照样存在叫我们羞于说话的物事,但它们不再是雪和玫瑰花,也不再是袈裟和海市蜃楼,它们渐渐变作了我们日日制造又想日日挣脱的妄念与不堪。   我未能甘心。多少滔滔不绝的间隙,我还是想念札幌郊外的那场雪。《五灯会元》里记录过这么一段——僧问:“如何是古佛心?”师曰:“东海浮沤。”曰:“如何领会?”师曰:“秤锤落井。”好吧,我既无法重回到十几年前,暂且就不再将那羞于说话之时看作中心,看作一段行路的终点,而是看作浮沤,随缘任运,无所挂碍,随处漂流,时有时灭。说不定,到了最后,那些沉默、震惊和拜服反而会像秤锤般结结实实地落入了井中,就像十几年前的那列火车,它没有停,穿过太虚国度之后也没有停,一直开进了我此刻的生活,只要我还能发现、遭逢和流连羞于说话的时刻,我就可以拿它们作为车票,不断朝前走,一直不下车。   譬如几年前在祁连山下。半夜里,道路塌方,数百辆车全都堵在了一起,我下了车,在山路上闲逛的时候,突然看见了一群哭泣的羔羊。却原来,卖羊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进城里,怕时间来不及,于是,便寻了一块空地开始了屠宰。天上的星辰伸手可及,青草的香气在旷野上飘荡,香气里,又夹杂着血腥的气息,数十张被剥掉的羊皮就摊放在公路边,也摊放在待宰的羔羊面前,它们除了流泪,甚至都不敢不踏过血污,走向屠宰场的中心,但它们全都在流泪,月光寒亮夺目,我看得真真切切。   终究有一只羊发出了哀鸣,其后,暂且还拥有性命的羊羔们全都一起哀鸣起来,而月光照样寒亮,青草的香气照样飘荡,此时让人羞怯的,不是美景,而是生死。但,在生死的交限,我,羔羊,乃至杀羊的人,却都是无能的,我们既不能叫月光黯淡,以匹配死亡,也不能叫血腥之气消散,以抵御哀伤;不仅如此,就算离开这里,我还要在更多的地方,长街和小巷,穷途和末路,我还要在更多的地方变得更加无能,一如那群羔羊,哀鸣不能使它们离开死亡,反而让它们离死亡越来越近:我,我们,竟然置身在如此乖戾的一场生涯里。不自禁地,我又想起了那句话:“这景色真是让人害羞,觉得自己是多余的,多余得连话都不好意思说出来了。”   ——只是这一回,要再说一次:让人害羞的,说不出话的,不再是美景,而是生死,是面向生死的无能。无能的羔羊和屠宰,无能的月光和青草。无能的八千里路和十年生死两茫茫。   又譬如更早一些时候。汶川地震之后,我们一行几人,买了足足三辆车的食物和药品,穿州过省,去往了距离汶川几十公里之外的另一座小县城。可是,当我们躲过了一路的余震、塌方和随时从山顶崩塌的碎石,终于赶到目的地的时候,竟然找不到可以交接的人,我接连去了好几次官员们办公的地方,但是,每次都被推说人手不够,没有人帮助卸货,即使卸了货,也要自己负责看管,而另外一边,却不断有受了灾的人来到我们的车辆边求取药品,如此,我的心里便生出了怨怒,横竖不管,开始就地卸货,再给那些陆续涌来的人群发放药品。   没想到的是,来了一位官员,不光横加阻拦,还要喝退求药的人们,说是赈灾货物非得要统一发放不可。到了这个地步,我就再也无法忍住横冲直撞的怨怒了,我拽住他,跟他动了手,对方当然也不会善罢甘休,叫来几个人,追着我往四处里跑,越是往前跑,我就越是怒火中烧,终于停下了步子,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,准备迎过去,我偏要看看,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。   终究没有。我不仅没有跟他们继续殴打,而且还迅速地、满面堆笑地跑回去,向那个官员认了错,然后,一刻也不停地,搂紧了他的肩膀,叫他再不要出声,他似乎也被这突至的亲密吓了一跳,懵懂里,竟然变得顺从,之后,再顺着我的指引,跟我一起看十步之外的景象:一个孩子正在捕捉萤火虫。月光下,蟋蟀在轻轻地鸣唱,灌木丛随风起伏,一个孩子的手正在离萤火虫越来越近。但是,这个头上缠着绷带的孩子却只有一只手。如果盯着他看一会儿,甚至能看清楚他的鼻青脸肿,这自然都是地震带来的结果,除此之外,地震还带走了他的另外一只手。现在,这仅剩的一只手正在从夜空里伸出去,越过了草尖,越过了露水,又越过了灌木,正在离那微小的光亮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。   当此之时,言语是有用的吗?悲伤和怨怒是有用的吗?无论你是谁,亲爱的,让我们沉默下来,不说话,去看,去听,去见证一只抓住光亮的手,看完了,听完了,我们还要再将此刻所见告诉别人,只因为,此刻所见既是惯常与微小,也是一切事物的总和,它们是这样三种东西:天上降下了灾难,地下横生了屈辱,但在半空之中,到底存在一丝微弱的光亮。   ——亲爱的,如果它们都不能让你羞于说话,那么,你就是可耻的。 3、枪挑紫金冠   谁要看如此这般的戏?新编《霸王别姬》。霸王变作了白脸,虞姬的侍女跳的是现代舞,到了最后,一匹真正的红马被牵上了舞台。说是一出戏,其实是一支催化剂:经由它的激发,我先是变得手足无措,而后又生出了深深的羞耻——所谓新编,所谓想象,在许多时候,它们并不是将我们送往戏里,而是在推我们出去,它们甚至是镜子,不过,只映照出两样东西,那便是:匮乏与愚蠢。   羞愧地离席,出了剧院,二月的北京浸在浓霾之中。没来由想起了甘肃,陇东庆阳,一个叫作小崆峒的地方,满眼里都是黄土,黄土上再开着一树一树的杏花。三月三,千人聚集,都来看秦腔,《罗成带箭》。我来看时,恰好是武戏,一老一少,两个武生,耍翎子,咬牙,甩梢子,摇冠翅,一枪扑面,一锏往还,端的是密风骤雨,又滴水不漏。突然,老武生一声怒喝,一枪挑落小武生头顶上的紫金冠,小武生似乎受到了惊吓,呆立当场,与老武生面面相对,身体也再无动弹。   我以为这是剧情,哪知不是,老武生一卸长髯,手提长枪,对准小的,开始了训斥;鼓锣钹之声尴尬地响了一阵,渐至沉默,在场的人都听清了训斥:他是在指责小武生上台之前喝过酒。说到暴怒之处,举枪便打将过去。这出戏是唱不下去了,只好再换一出。换过戏之后,我站在幕布之侧,正好可以看见小武生还在受罚:时代已至今天,他竟然还在自己掌自己的嘴,光我看见的,他就掌了足足三十个来回。   梨园一行,哪一个的粉墨登场不是从受罚开始的?但它们和唱念做打一样,就是规矩,就是尺度。不说练功吊嗓,单说这台前幕后,遍布着多少万万不能触犯的律法:玉带不许反上,韦陀杵休得朝天握持,鬼魂走路要手心朝前,上场要先出将后入相。讲究如此繁多,却是为何?那其实是因为,所谓梨园,所谓世界,它们不过都是一回事:因为恐惧,我们才发明了规矩和尺度,以使经验成为眼见得可以依恃的安全感。越是缺乏安全感,恐惧就越是强烈,尺度就愈加严苛。   欧阳修之《伶官传序》既成,写到后唐庄宗李存勖,“及其衰也,数十伶人困之,而身死国灭,为天下笑”之句既出,伶人之命就被注定,自此,两种命数便开始在伶人身上交缠:一种是着蟒袍,穿霞帔,扮作帝王和弃女,扮作良将和佞臣,过边关,结姻缘,击鼓骂曹,当锏卖马。如若是有命,就花团锦簇,传与遍天下知道,如若无命也不妨,你终是做了一辈子的梦,这梦境再作刀剑,将多少劳苦繁杂赶到了戏台之外,你和尘世之间的窗户纸,只要你不愿意,可以一直不捅破;一种却是,三天两头就被人喝了倒彩,砸了场子,不得科举,不得坐上席,甚至不得被娶进门去。在最是不堪的年代里,伶人出行,发上要束绿巾,腰上要扎绿带,不为别的,单单是为了被人认出和不齿;就算身死,也难寿终正寝,死于独守空房,死于杖责流放,死于黥字腰斩,哪一样何曾少过?   烟尘里的救兵,危难之际的观音,实际上一样都不存在,唯有回过头来,信自己,信戏,以及那些古怪到不可理喻的戒律,岂能不信这些戒律?它们因错误得以建立,又以眼泪、屈辱和侥幸而浇成,越是信它,它就越是坚硬和无情,但不管什么时候,它总能赏你一碗饭吃,到了最后,就像种田的人相信农具,就像打铁的人相信火星子,它们若不出现,你自己就先矮了三分;更何况,铁律不仅产生禁忌,更产生对禁忌的迷恋和渴望,除了演戏的人,更有那看戏的人,台上也好台下也罢,只要你去看,去听,去喜欢,你便和我一样,终生都将陷落于对禁忌的迷恋与渴望之中,我若是狐媚,你也是狐媚的一部分,如此一场,你没有赢,我没有输。   西蒙娜·薇依有云:所谓勇气,就是对恐惧的克服。要我说,那甚至是解放,我们在恐惧中陷落得越深,获救的可能就反而越大,于人如此,于戏也如此。在江西的万载县,乡村场院里,我看过一出赣剧《白蛇传》,说起来,那大概是我此生里看过用时最长、记忆也最刻骨的一出戏。   恰好是春天,油菜花遍地,在被油菜花环绕的村庄里,桃花和梨花也开了,桃花梨花最为繁盛之地,便是舞台,这不是无心插柳,而是存心将枯木与新绿、红花与白花全都纳入了戏台之内。但这只是由头,时间才是真正的主角。这出戏总共五回,每一回竟然长达一个小时,稍有拖延,就可以演到一个半小时。先说武戏:小青与法海。一场打斗,被细密地切分了,如果时长十分钟,则每两分钟之间都有转换,由怨怼转为愤懑,再转为激烈,最后竟是伤心和哭泣。可能是我想多了,但我确实在想——编排这出戏的人才是看透了人世,人活一世之真相,都在戏台上:但见翎子翻飞旗杆挑枪,但见金盔跌落银靴生根,可是小青,可是法海,你们究竟从哪里来,又要到哪里去,你们是谁?在上下翻腾之中可曾想过,你们究竟是打斗的主人,还是打斗的傀儡?而坏消息是:时间还早,你们仍要将这一场打斗几乎无休止地进行下去,持续下去,既认真,又厌倦。   再说白素贞和许仙。他们说着西湖,说着芍药,身体便挨近在了一起,端的是:隔墙花影动,金风玉露一相逢。就要挨在一起之时,既不急促,也未太慢,有意无意地闪躲开了。我们都嗅到了他们的呼吸,我们都已经听见了衣襟擦撞的声音,就像一根冰凉的手指经过了滚烫的肉体,然而,他们竟然就这么错过了。端庄,天真,而又淫靡。一切开始在微小之处,且未拼死拼活,但这微小却激发出了两个阵营:他凉了,我热了;他在如火如荼,我却知道好景不长;她莲步轻移,我这厢敲的是急急锣鼓;她在香汗淋漓,我看了倒是心有余悸。到了最后,这许多的端庄、天真和淫靡只化作了山水画上的浓墨一滴,剩余处全是空白,演戏的人在走向残垣,走向断墙,看戏的人却火急火燎,奔向了空白处的千山万水。   这便是戏啊——“始于离者,终于和”,到了此时,老生和花旦,凤冠和金箍棒,都不再是孤零零的了,时间先是折磨了他们,现在又让他们聚拢,再使他们翻手为云,造出幻境:红脸的是关公,白脸的是曹操,这一方戏台之内,江河并无波涛,不事耕种也有满眼春色,所谓“强烈的想象产生事实”,所谓“离形而取意,得意而忘形”,真正不过如此。到了这时候,还分作你看戏我演戏?不,唯有时间是最后的判官,害怕时间,我们发明了钟表;为了与之对抗,我们发明了更多的东西:酒,药,战争,男欢女爱,当然还有戏,譬如这一出漫长的《白蛇传》,六个小时演下来,何曾为入场退场所动?我演我的,你走你的,因为我根本不是他物,乃是时间的使节和亲证,我若不能证明时间才是写戏排戏又演戏的人,我便是失败的。   我还清楚地记得散场之后的夜路。全然未觉得自己已经离开了戏台,反而,那一隅戏台被空前扩大,连接了整个夜幕:在月光下走路,折断了桃树枝,再去动手触摸草叶上的露水,都像一场戏。只因为,稍稍去看,去听,去动手,都横生了无力感和暧昧,和六个小时演出里的痴男怨女一样,离开戏台,我们也在深受时间的折磨,因为万事看不到头的绝望,我们去亲密、暧昧和离别,反过来,又因它们加重了绝望。实在是,这一出戏已经改变了此前的满目风物,就像一片雪,一棵刚刚钻出地面的新芽,都在使世界不一样。   先作如此想,再去看这满目风物:哪里不是戏台,哪里没有青蛇和白蛇?一如元杂剧《单刀会》里的关公唱词,他先唱:“水涌山叠,年少周郎何处也?不觉的灰飞烟灭,可怜的黄盖转伤嗟。破曹的樯橹一时绝,鏖兵江水犹然热,好教我心情惨切!”唱到此处,流下泪来:“这也不是江水,二十年流不尽英雄血!”   这么多年,每到一处,逢到有戏开演,如果没去看,总归要茶饭不思,好在是机缘常有,除去大大小小的剧院,田间村头也看了不少,这一次看徽剧《单刀会》,就是在安徽的一个小县城,长江里一艘废弃的运沙船上。那只不过是个寻常的戏班子,农闲之后,以运沙船作戏台,招得二三十个看客,消磨一两个时辰,风大一点,天黑得早一点,也就不演了,所以,我连看了好几天都没看完一整出。   可是,在十二月的寒风里,这一出零散小戏,我还是听得面红耳热。实在太好了,要么不演,一演起来就像是七军合纵,去打一场激烈的、快去快回的仗:顷刻之间,鼓声频发,锣声紧急,散板,哭板,叠板,齐刷刷像冰雹一样砸下来;低落时唱吹腔,激愤时唱拨子,紧跟着余姚腔,青阳腔,甚至能听见京调和汉腔,虚虚实实,相生相克,轻重缓急却是不错分毫,好似真正的战役正在进行,该杀人的杀人,该割首的割首。就在这快速行进的顷刻之间,生旦净丑轮番演过,马战,行船,翻台,滚火,更是一样都没落下。我站在人群里,岂止要叫好,简直就像被一盆热水浇淋过了,湿漉漉的,通体却都生出了热气,再颓然低头,兀自想:那个美轮美奂的古代中国,横竖是不会再有了。   这却不是这出戏的要害。要害是,这里的关云长,全然不是人人都见过的那个关云长。说起关公戏,大小剧种大小剧目加起来只怕有上百种,《古城会》《走麦城》《灞桥挑袍》,不一而足,大多的戏里,关云长先是人,后是神,最终只剩下一副面具——他非如此不可,万千世人越是缺什么,就越要将他装扮成缺失之物的化身,他只能在言说中变得单一和呆板,乃至是愚笨,只因他绝不是刘玄德一人的二弟,他其实是万千世人的二弟。他的命运,便是被取消情欲,再被我们供奉。可是,且看这出戏里的关云长:虽说逃脱了险境,惊恐,忐忑,侥幸,却是一样都没少,就算置身在回返的行船上,却反倒像一个孩子,一遍遍与船家说话,唯有如此,他才能分散一点惶恐。   这一出乡野小戏,因为几乎照搬了元杂剧,竟然侥幸逃过了修饰和篡改,就像一个被灭国的君王,传说葬身火海,实则遁入了空门,风浪平息之后,再在人迹罕至之处娶了妻,生了子;不仅如此,这出戏,还有更多的小戏,其实就是典籍和历史,只不过,修撰者不是翰林和同平章事,而是人心,人心将那些被抹消的、被铲平的,全都放置于唱念做打里残存了下来,这诸多顽固的存留,就是未销的黑铁,你若有心,自将磨洗认前朝。别人未见得知道,《单刀会》里的关云长却是知道这一天必然来临,你看他,戏终之前,一叹再叹:“昏惨惨晚霞收,冷飕飕江风起,急飐飐云帆扯。承管待、承管待,多承谢、多承谢。”   还是二月的北京,看完了新编《霸王别姬》,没过几天,我再入剧院,去看《战太平》,又是要命的新编,可是既入此门,也只好继续这一夜的如坐针毡:声光电一样都没少,就像是有一群人拎着满桶的狗血往舞台上泼洒,管他蟒袍与褶衣,管他铁盔与冠帽,都错了也不打紧,反正我有声光电;谋士的衣襟上绣的不再是八卦图,名将花云的后背上倒是绣上了梅兰竹菊,都不怕,反正我有声光电。   唯有闭上眼睛。闭上眼之后,却又分明看见一个真实的名将花云正在怒发冲冠,正在策马狂奔。我若是他,定要穿越河山,带兵入城,闯进剧院,来到没有畏惧的人中间,一枪挑落他们头顶的紫金冠,再对他们说:这世上,除了声光电,还有三样东西——它们是爱、戒律和怕。 4、每次醒来,你都不在   去年三月的一天早上,我喝酒通宵归来,在小区的入口处,突然看见旁边的围墙上写了好多花花绿绿的字,事实上它们早已存在,但我从未留心,酩酊之中,我赫然看见一句话,只有八个字:每次醒来,你都不在。   一时间,这八个字打动了我,让我想起前年冬天,我游荡甘肃青海,在酒泉更往西的茫茫戈壁滩上看见过一句话,这句话不知是什么人花了多长时间,顶着可以把人吹翻的西风,用堪称微小的戈壁石码起来的,每个字站起来都有一人高,这句话是:赵小丽,我爱你。   此后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,我只要后半夜回家,都坐在那堵围墙对面抽一会烟,果然让我等到了他。   但我还是大吃一惊:来者不是别人,是给我装过宽带的电信局临时工老路,我和他已经一年不见。只听说他不在电信局干了,不料他就在离我千步之内的地方当油漆工,工作之余,在后半夜的工地围墙上专事创作。   到今天,又过去一年多了,老路早就不做油漆工了。昨天,他正式离开了武汉,实际上,他是土生土长的武汉人,以他的年纪再出外谋生,结果可想而知。原本,他是来找我陪他去归元寺求签,于是就陪他去了,老路求了一个上上签。直到回来的路上,老路依旧沉浸在激动之中,车过黄鹤楼,他告诉我,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求到上上签。   老路,一九六年生人,出身军人家庭。初中毕业后参军,不到一年便去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,从战场归来,当工人,结婚,生孩子,下岗,离婚,前妻远走高飞,临走之前卖了房子,没办法,他只好又回到父母屋檐下,靠打零工过活,“一个活到四十多岁还没有自己的房子的男人,是可耻的”,有一次,他对我这么说。   自打在工地的围墙边上重逢,在他频繁的找工作之间,他有时候会来找我借书,我从未看见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像老路那样手慌脚乱。当他坐下,身体便开始焦灼地扭动,似乎随时都在准备起身走人,他的眼神忧惧,总是心神不宁地往四处看;当他跟我进书房找书,一路上他不是碰翻桌子上的茶杯,就是裤兜里的钥匙三番五次掉落在地。   一个无论坐在什么地方都被拒绝的人,叫他怎么可能不慌张?我每次遇见他,他似乎都是在找工作,油漆工的活做完之后,他当过洗碗工,推销过一种古怪的治疗仪器,去乡下卖过菜籽,最后,又回城里卖电话卡。在最艰难的时候,他还想过和我一样写小说。   我和老路重逢的围墙,早已烟消云散,他的毛病却依然没有消退,在离开武汉之前,他随手带着一支圆珠笔,无论走到哪里,他都要下意识地在能写字的地方写写画画,我大约能够理解他:如果写写画画能好受些,那就多写写多画画吧。   只要稍加辨认,就能看清楚老路写的都是古诗词,譬如“十年生死两茫茫”,譬如“问姓惊初见,称名忆旧容”,全是杀人的句子,这倒也不奇怪,老路本来读过很多书。我感兴趣的是,我当初看到的那八个字——“每次醒来,你都不在”——为什么再也没见他写过了。   那一次,在东亭二路的小酒馆里,我跟他开玩笑,说他没准真能写小说,普普通通的八个字,被他写来竟然如此煽情,不知道是想起了哪个女人。   老路不说话,他开始沉默,酒过三巡,他号啕大哭,说那八个字是写给他儿子的,彼时彼刻,谁能听明白一个中年男人的哭声?让我套用里尔克的话:如果他叫喊,谁能从天使的序列中听见他?那时候,天上如天使,地上如我,全都不知道,老路的儿子,被前妻带到成都,出了车祸,死了。 5、阿哥们是孽障的人   时近正午,冻雨砸向小城,半个小时过去,黄河堤岸上仅有的一株蜡梅便消失不见,全然被灰蒙蒙的雨雾覆盖了进去,但是,毕竟已是大年三十,孩子们终于忍耐不住,开始当街呼喊奔跑。最后一批打年货的人们也在雨雾里渐次显露身影,直至“嘣”的一声,一只巨大的爆竹在半空里鸣响,冻雨骤然而止,炊烟升上屋顶,一个荒凉地界的农历新年,总算是掀开了序幕。   然而,爆竹越响,我便越是躁乱不堪——我来此地,原本是为一个剧组救急,帮他们再改一遍剧本,没曾想到,我前脚才到,剧组后脚就宣告解散了,我也只好收拾行李准备离开,正在收拾行李的时候,竟然被人直接关在了剧组借住的一幢小楼里,再也走不出去了。却原来,剧组欠了拍摄地不少钱,不知何时,制片人竟然带着大部分人逃跑了,未及跑出的,不过寥寥数人,其中就有我一个。   接下来,我只好化身为一个边城囚徒,每日里足不出户,除了一遍遍给制片人打电话,也想不出别的办法,直到制片人彻底关机不再接听,他所许诺的解救也仍然远在天边。如此,时间便来到了大年三十,看守我们的人们总要回家过年,也是吃准了我和同犯们逃不出此地,出乎意料地,我们竟然获得了在街上游荡的机会——就此逃脱的确是不可能的:此地被群山环抱,唯一通往外界的道路,是黄河上的渡船,而黄河已经上了整整三天的冻了。   就像一群郁郁寡欢的游魂,一行人在破落的街道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,或许是因为愤懑,也或许仅仅只是对彼此的厌弃,几乎无人说话,渐渐地,大家便都走散了。我给远在几千里外的亲人打完了电话,一边将挥之不去的凄凉之感推出体外,一边信步走上了黄河堤岸,下意识里,大概是想去见一见那株隐藏在浓重雾气里的蜡梅。全然不曾想到,一踏上堤岸,就听见有人在不远处唱歌:“出门遇上了大黄风,闪花的草帽儿落圈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……”   犹如被一道闪电击中,我原地站住,心脏竟然激烈地狂跳起来:如果我没记错,上次听见这首花儿还是在十年前的青海,也是在冬天的山梁上,一群庄稼人站在积雪里给我唱起过;此刻突然听见,我还以为我的魂魄错乱了,定了定神,四处张望,而确切的歌声却再度冲破了雾气:“阿哥们世下的太寒酸,这么价活人是可怜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……”   刹那之间,我不再有半点犹豫,面朝歌声响起的方向狂奔了过去,仅仅只跑了三两分钟,就在堤岸下面一座几近废弃的船坞里看见了唱歌的人:一群男人,有老有少,更多的则是青壮年,要么坐在钢梁上,要么靠在船舷边,看见我狂奔而至,也就没有再唱,只是微笑着,甚至是羞涩地看着我,然而,几乎就在一瞬之间,在那些黑红的肤色和刀削般的脸映入我眼帘的一瞬之间,我便大致明白,他们应当就是来自甘肃或者青海,他们的父兄,也许正好是站在十年前的积雪里唱歌给我听的人。   当此穷途末路之际,不由分说,我先在心里将他们认作了我的远亲,紧接着,再结结巴巴地告诉他们,我差不多可以算作西北风土的义子,既唱过湟中河谷的花儿,又赶过河州城里的夜路,在贺兰山下的一个村庄,我盘桓半月之久,临别时已经差不多能认清村庄里的每一只羔羊;这么说着,眼前的远亲们便又笑了起来,那种源自于埋首劳作的羞涩,也在这突至的机缘里慢慢褪去了,最当头的走近我,道了一声:“弟兄么。”随后,远处的也围拢上前,我们就在一条锈迹斑斑的大船上说起了西北——靖远的羊肉,兰州的皮筏子,还有灵武的枸杞,西宁的酥油糌粑。   渐渐地,风大了起来,我终不免开口问他们,何以会像我一般,大年三十还流落在这荒僻小城?还有,这么多的弟兄聚在一处,哪怕再寒碜,一顿团年饭总是该备下的吧?话说到这里,我才总算知道了答案,却原来,眼前的远亲们和我一样,身陷此地都是被迫的困守——春天里,他们跟随一个当家人从家乡出来,承包了我们此刻置身的修船厂,一年里出入平安,一切还算顺利;唯一的例外,发生在二十多天前:一个弟兄生了重病,如果想要保住性命,就非得要去省城里救治不可,但是,哪怕当家人变卖了修船厂里所有能够变卖的东西,治疗费也远远不够,于是,在场的这些远亲们,老的老,少的少,每个人都把自己压鞋底的钱拿出来了,虽说已经走了二十多天,那个身患重病的弟兄,连同他们的当家人,却都还远远没有回来的迹象,而修船厂却已经卖掉了,他们没有了栖身的地方,只好分头打些零工糊口,分头找些屋檐睡觉,如此零星收入,回家的盘缠当然不够,就连手机话费也全都充不起了,所以,今日里虽说是大年三十,大家在修船厂聚首,为的却并不是吃团年饭,只是像每日里一样,说几句话,一起往黄河对岸看一看,他们就会散去,也是突然想家了,他们这才唱起了花儿。   已是正午时分了,天气越来越冷,可是,我一边听他们说话,某种巨大的热切乃至滚烫之感,却从心底里猛然滋生了出来——这寒风中的示现,我实在一点都不陌生:武威城里,陌生人曾经给困倦已极的我递过满满的一碗热酒;湟中野外,放羊的老者曾经容留我睡在他的帐篷里,而他自己却在羊群里睡了整整一夜。是啊,在那些荒瘠河川里,诺言像石头一般坚硬,情义像刀子一般干脆,一如眼前的这些远亲,已然将千里之外的石头和刀子搬迁到了这里:怀抱着诺言与情义,他们就此甘心在贫寒与等待中画地为牢,所以,此处不是他处,就是青海、甘肃和宁夏,就是西海固、贺兰山和河西走廊。   如此,一个念想便从脑子里浮了出来:我应当和我的远亲们一起吃顿团年饭。一念既出,我就马上告诉他们:虽说我也算是穷愁潦倒,而且还正身处在一场莫名的关押之中,但是,一桌饭菜,几瓶烧酒,我尚且还请得起,同在这天远地偏之处,我们便活该亲近,更何况,我早已将自己认作了西北风土的义子。当头的刚要反对,我却早已扔下手机给他,要他和众弟兄向千里之外报个平安,又二话不说地拉起两个小伙子,顶着西风跑上了堤岸,满心只想着赶在店铺关门之前买来更多的酒菜。   这么多年,这是唯一一个我没有在亲人身边度过的农历新年,但是,我可以肯定,在此后的时光里,这个农历新年却定然会像岩画一样雕刻在我的身体之上,因为它不是别的,它是委屈被抹消,是底气被托举,是走投无路之后的天无绝人之路。   事实上,在那艘锈迹斑斑的大船上,饭菜刚刚做好就全都被风吹凉了,好在我们有酒,三两杯喝下去,身体暖和了,家常话也就多了起来。说来凑巧,其中一对父子,我竟然踏足过他们的村庄,父亲一把抓紧了我的手,赶紧吩咐儿子给我倒酒,又连说了好几遍:“真是弟兄么,真是弟兄么。”如此便要再次举杯,我当然一饮而尽,转而再去敬别的弟兄,几番敬过,竟然毫无醉意。这时候,天色将晚,黄河上交错的冰层正在一点点碎裂开来,就在我对着黄河稍一愣怔的时候,刚刚那个将我唤作弟兄的父亲,竟然扯着嗓子唱起了花儿:“贵德的黄河往南淌,虎头的崖,又落了一对儿凤凰,朝你的方向上哭一场,有心来,没个落脚的地方……”   手捧热酒,置身于上天送来的弟兄们中间,我又怎么能不开口唱起来呢?于是,不管听没听过的,我都跟着唱,唱了河州令,再唱东乡令,唱了《交亲亲》和《下四川》,再唱《妹妹的山丹花儿开》和《老爷山上的刺梅花》,一句一句唱下来,整个身体都热烘烘地,一时之间,全然不知今夕是何夕,就像是被甘肃的沸水浇淋了,又像是被青海的月光照亮了,但我不曾停止,一唱再唱,反复纵容着自己陷入这小小的放浪。这时候,天色黑定了,醉意也慢慢袭来,我正陷入懵懂的犹豫,想着是否再喝一杯,那句我熟悉的调子便又响了起来:“又背了沙子又背了土,又背了大石头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出门去的人……”霎时间,我便眼红耳热,仓皇着再喝尽一杯,赶紧跟着唱:“又受了孽障又受了苦,还受了旁人的气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出门去的人……”   ——这夜幕里响起的调子,不是别的,它是落难,是拿刀子挖自己的心。   那一晚,直到冻雨再次齐刷刷尖利地落下,神迹降临般的团年饭才算宣告结束,无论有多么不愿意,我也只好与我的弟兄们在江堤上作别,他们还要去找各自过夜的地方,而我,则只好回到我借住的小楼里去继续我的囚徒生涯,只是我并没有告诉他们,在各自分散之后,我又折回了船上,也没有喝酒,径直走来走去,拼命回忆着此前唱过的每一句,其时情境,就像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凭吊客,正在败落的遗址里寻找自己的身世;又像是一个失忆症患者,再三确认着他是否真正是从一场难以言说的神迹里走出来的。   我当然是从神迹里走出来的。因为直到第二天清晨,这场神迹还在延续。   清晨,我被冻雨落在屋顶上的敲击之声惊醒,起了床,刚一推开窗子,迎面便看见了足以惊人的景象:楼下的铁门之外站着两个人,不是别人,正是昨日船上的那对父子,儿子的手里拎着一瓶白酒,父亲虽说撑着一把雨伞,但是那把伞太残破了,挡不住雨,所以,两个人的身上都已经淋得湿透了。   震惊了一瞬间,我赶紧问他们,为何会到这里来找我。全然不曾想到,父亲竟然回答我,既然我拿他当了弟兄,他就应当拿我也当弟兄,按照他们家乡的礼数,大年初一,当小辈的应当带上礼物,去给长辈磕头,而我一人在外,自然没人给我磕头,所以,他便带着儿子来给我磕头了,说话间,儿子已经在湿漉漉的地上跪下,接连给我磕了三个头,磕完了,又将那瓶白酒从铁门的门缝里塞了进来,再重新站好,对着我笑。   没有人看见我的战栗,然而,我是真正的满身战栗了起来。站在窗子前,懵懂与哽咽将我轮番冲击包裹,除了瞠目结舌,我根本未能说出一句话,直到父子二人离开,看着他们的背影在雨雾里越来越小,我还是不知道是否应该对着他们呼喊一句。终于没有,愣怔了一小会,如梦初醒一般,我飞奔下楼,捡起了铁门边的白酒,想了又想,竟然掀开盖子喝了起来——我早已知道,我的弟兄囊空如洗,可是,他仍然在大年初一的早晨送来了这瓶白酒,所以,喝下它,就是喝下了贫苦,喝下了从贫苦里长出的情义。   多年以后,我依然能够清晰地回想起喝下满瓶白酒的那一天:跌跌撞撞,却又飘飘欲仙,虽说铁门紧锁,我却并没有心生怨怼,正所谓,不知道可以原谅什么,但觉世间万事都应该被原谅。   这一天,雨雾尽管仍然没有散,但是,当我重新站在窗子前,竟然觉得山河浩荡,觉得黄河堤岸上全都长满了蜡梅,而且,一朵一朵,全都怒放。这当然是我的狂想,然而狂想一旦开始就不曾休歇,我甚至想,说不定,在黄河的对岸,某处隐秘的地界,也有一个人如我般被关押,弟兄啊,我对他说,不要紧,无论深陷何时何地,尽管安之若素,要不了多久,哪怕霜寒夜重,你也会迎来命定的弟兄,命定的弟兄一定会找到你。   我当然不会想到,那些白日里的狂想,刚刚入夜就验证在了自己身上。   入夜之前,看守我们的人来了,毕竟是大年初一,他们各自也都喝了酒,可能是因为制片人的电话仍然无法接通,也可能仅仅只是因为想起了自己的命运,一个个的,竟然全都不由分说地暴怒,站在院子里,对着我和我的同犯们一顿辱骂,但是,我们之中,并无一人出来回应,所以,对方辱骂了一会,也就锁上铁门,继续回家过年了。   看守们走远了之后,没过多长时间,我竟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,我恍惚了一小会,迷惑着打开窗子,先是雨幕扑面而来,然后,我就在雨幕里看见了我的弟兄们:不仅仅只有那对父子,而是所有的弟兄都来了。   我当然赶紧跑下了楼,来到铁门边上,不料,我还未及开口,当头的弟兄竟然劈头告诉我,虽说雨还在下,但气温已经没有那么低,黄河正在解冻,差不多可以行船了,而修船厂里恰好还有一条没有损坏的小船,所以他们商量过了,决定现在就带我过河逃离此地,以免明天看守们来了,我就又走不了了。   ——当我狂奔着下楼,怎么会想到事情竟然是这样呢?听当头的弟兄说完,我站在铁门之内,某种错乱迅速袭来,这错乱几乎使我疑心自己根本没活在这世上,也不是活在某部电影抑或传奇小说之中,而是活在几千年里所有情义的要害里:千里送京娘的夜路,黑旋风劫法场的黎明,抑或羊角哀找到了左伯桃栖身的树洞,范无救奔走在解救谢必安的河水中。不过是一刹那,电光石火纷至沓来,我在电光石火里看看背后黑黢黢的小楼,再看看眼前寡言的弟兄,除了陷入比白日里更加巨大的震惊,根本无法知道该如何是好。但是,满天的冻雨,还有森严的铁门,它们都可以证明:正在等候我的,确切是我昨日才相识今日便过命的弟兄。就在当头的弟兄说话间,两个青壮的小伙子已经翻越了铁门,跑上楼,将我的行李拎了下来,再在我身边站住,笑着看我,不发一言,到了此时,我再也没有片刻犹豫,三两步便攀上了铁门。   没想到的是,一行人刚刚要跑上黄河堤岸的时候,看守们来了,而且,他们还叫来了更多的人,隔了老远也能听见他们兴奋的咒骂声,随后,咒骂声越来越近,他们将摩托车和小货车的车灯都打开了,灯光远远照射过来,就像正在照射一群待宰的羔羊。我站在弟兄们中间,看看这个,再看看那个,和众弟兄一样,既然事已至此,我倒也和他们一样并不慌乱,这时候,仍然是那一对父子,走到我的身前,父亲叮嘱儿子,将我照顾好,又对我说:“修船的么,水性好,放宽心。”   一语说罢,弟兄们竟然一起朝车灯亮起的方向走了过去,只剩下了我和另外三四个人停留在原地,这时候,给我磕过头的少年劝说我,赶紧跑上堤岸,去上船渡河,我当然不愿意,径直告诉他:现在是过命,既然是过命,我就不能不过自己的命。   哪知道,少年竟然一把拽着我就往前奔跑,我刚想要挣脱,另外几个弟兄又一并将我拉扯着往前奔,一边跑,少年一边对我说:“给你磕过头了,不能扔下你。”   就这样,一路踉跄着,不过几分钟的时间,我们就奔到了黄河岸边,未曾有半刻停留,少年便拉扯我坐进了一条铁皮小船,一入黄河,少年立刻端坐在船头,持桨敲击冰层,冰层应声碎裂,我们的船就从簇拥的冰层里穿行了出来,并没有走多远,冰层便消失不见了,水流也不急缓,似乎正在预示着一个即将来临的大好晴天,而我却未发一言,颓然蜷缩在船舱里,只觉自己是个临阵脱逃的叛徒。   倒是船头的少年,开口唱了起来:“牛头跟马面俩两边里站,把我俩,押给了阎王的殿前,好花儿我俩唱翻了阎王殿,把好少年,我俩漫红了阴间……”再停下来,对我说:“唱么。”然而我却没有唱,一个劲地回头张望,可是,黑暗已经将我刚刚离开的堤岸完全笼罩,依稀可见的,只有河面上零星漂浮的冰层,显然,我离我的弟兄们是越来越远了。   然而,就在这个时候,一句歌声从身后广大无边的黑暗里响了起来,只这一句,我便腾地从船舱里站了起来,因为唱歌的不是别人,正是少年的父亲,我过命的弟兄。现在,他回来了,和他一起的弟兄们也都回来了,他们全都扯开了嗓子,用歌声为我送行,那歌声,既猝不及防,又撕心裂肺,就算有妖孽正在经过,那歌声也足以使它低头认罪,还等什么呢?如遭电击之后,我也扯开嗓子,跟着弟兄们一起嘶喊:“一身的脂肉儿苦干了,压弯了脊梁骨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离乡的人;拿着的干粮吃完了,出门人孽障死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离乡的人……”   唱完了一遍,再唱一遍:“没风没雨的三伏天,脊背上晒下的肉卷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;一年三百六十天,肚子里没饱过一天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……”   唱完了一遍,从头开始,又唱一遍:“出门遇上了大黄风,闪花的草帽儿落圈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;阿哥们世下的太寒酸,这么价活人是可怜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;又背了沙子又背了土,又背了大石头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出门去的人;又受了孽障又受了苦,还受了旁人的气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出门去的人;一身的脂肉儿苦干了,压弯了脊梁骨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离乡的人;拿着的干粮吃完了,出门人孽障死了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离乡的人;没风没雨的三伏天,脊背上晒下的肉卷,绯红花儿你听,你的大哥哥们走哩,肝花妹妹坐吆,阿哥们是孽障的人……” 6、郎对花,姐对花   ——“郎对花姐对花,一对对到田埂下。丢下一粒籽,发了一颗芽,么杆子么叶开的什么花?”   这一段黄梅小调,我自然听过不少回,但在后半夜的大排档里听见,还是第一次。春天的夜晚,啤酒喝个没够,不自觉间,就已经飘飘欲仙,正巧这时候,邻桌里响起了歌声,郎对花姐对花,唱得真是好,醉眼迷离之中,我看清楚唱歌的是个女孩子,二十几岁的样子,唱完了,还没落座,就被一个中年男人一把扯入了怀中。   我们都明白是怎么回事:邻桌上的人都是刚刚从夜总会出来的,那个女孩子,还有旁边的姐妹,所从事的,都是昼伏夜出的工作。   她叫小翠还是小梅?我从来都没听清楚她的名字,就算听清楚了,风月场上,用的只怕也是假名。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,隐隐约约里,她的话音传来,听过几句之后就知道,她大概不够聪明:总是被开玩笑,该喝的不该喝的酒却是一杯也没有躲过。   这也没办法,谁叫她是初来乍到?领头的女孩子一遍遍介绍着她,说她来夜总会上班才刚刚三天,说她以前是职业唱黄梅戏的,丈夫坐牢了才来到此地;至于她自己,却是话少得很,不时笑着,害羞的笑,赔罪似的笑,被人斥责酒没倒满的笑,最后才是些微她自己的笑:像是和身边的姐妹说起了哪个韩国明星。没说几句,被领头的女孩子打断了,因为又有人要她唱那段黄梅小调,她没听见吩咐,领头的女孩子就不耐烦了。   却也是个烈女子。唱就唱。郎对花,姐对花。因为实在唱得好,姐妹们都在鼓掌,周边的食客们也在鼓掌,但她只是笑着朝四处张望一下,马上就缩进了姐妹们的中间,她应该也明白,周边几乎所有人都见惯过此刻所见,都知道她是干什么的,所以,她急忙闪躲了,没有在此处接受掌声。   我也继续喝酒。继续看他们那边的男男女女猜拳行令。过了半个小时,她突然活跃起来,举着酒杯给一个男人赔罪,说是要连喝十六杯。却原来,一个姐妹不知何故得罪了在座的人,被罚喝下十六杯,但刚刚才吐过,实在喝不了,这时候,她站了出来,一杯杯地仰头喝下,也不多说话,喝到最后,几乎站立不住,差不多是倒在了旁边姐妹的怀中。   后来,我去巷子口的小店买烟,转来看见她,蹲在巷子里,扶住墙,身体几乎蜷缩在一起,显然,她在呕吐,恰好这时,她的手机响了,她迅速地清理了自己,对着话筒说话,虽然声音很小,但是绝对听不出醉意。稍后,她的声音大了起来,先叫了一个名字,然后就连说了好几遍:“叫妈妈!叫妈妈!”   天上起了大风,吹得满街大排档的锅碗瓢盆咣当作响,满街人都在奔忙着收捡,随后就下起了雨,转瞬就似瓢泼,但她全都视若不见,这风雨之下的烈女子。   直到一个多月之后,我才再次遇见她,这一次,我醉得厉害,原本没有看见她,但她又唱起了黄梅小调,我听到最后一句,如梦初醒,赶紧转过身去,看见她就坐在街对面,哦不,是站在街对面,跟上次一样,她都是站着唱。唱完了,还未及坐下,掌声像上次一般响起来了,紧接着,十几只酒杯伸过来,都在夸她唱得好,如此场面她显然不会再陌生,一一碰杯,再仰头喝尽。   我一直都在打量她。她似乎比一个多月前伶俐了不少,时而劝着酒,时而又哈哈笑出声来,身边男人说话的时候,她先是听,听完了,再轻轻地推对方一下,分寸火候都是恰恰好。这一次,当初带头的女孩子没在,她差不多成了小小的中心,不说身边的男人,单说女孩子们,反而动不动就找她碰杯,她也一概都喝下了。   我以为这寻常所见不过会以谁醉倒而结束的时候,哪知道,突然的一幕发生了:从巷子里奔出一群人,被一个女人带领,径直在那一桌前站定,又一指正端起酒杯的她,顿时,她就被来人踹倒在了地上,而且,是脸先着了地,等她站起来的时候,脸已经肿了,额头上还渗着血;还没站稳,再次被来人踹倒,半天没有起来,对方仍然不肯依饶,围拢上去,可以想见,她又被踹了多少脚。之前她身边的那些男人们早就烟消云散了,她的姐妹倒是都上去帮忙,但也都纷纷被推开,被打倒,其中一个姐妹,满脸都是血。  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,一开始,因为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,周边的食客们几乎都是在沉默着旁观,但是,因为那群人的不肯休止,渐渐惹怒了旁观的人们,纷纷前去阻止,我和同伴也上去了,对方当然不肯罢手,三两句吵过之后,好几十人干脆跟他们动起了手,这一次,他们才算是被赶走了。   之后,人群陆续散去,各自退回到自己的酒桌前,我也拔脚就要走的时候,看见她被姐妹搀扶着坐了起来,头发蒙住了她的脸,身上也被泼了一锅鱼汤,不光脸上有血,头发上,袖口上,都有血,隔在好几步之外,我也能听见她大口大口的喘息之声;恰在这个时候,大概到了每晚固定通话的时间,她的手机响了,她似乎是想要去到一边接电话,但是动弹了一下之后,很快就放弃了,而是快速地、下意识地先整理了头发,露出已然肿胀到骇人的脸,再困难地将耳朵凑在手机边,这一次,她差不多是带着哭音对着话筒喊:“叫妈妈!叫妈妈!”   这便是我的第二次遇见她。   第三次差点跟她错过了。那已经是大雪纷飞之时,当此时节,来大排档喝酒需要鼓足勇气。这一回,她和姐妹们来得比我早,我才刚刚坐下,就看见她们起身离去,不曾想,没多大一会,她又和姐妹们回来了,吵吵嚷嚷地,但却不是吵架,听过几句之后就知道了,她们重新回来是因为她,她的手机丢了。   在此地,她显然已算得上常客,马上向四周店家打听,但店家们纷纷摇头,都说没看见她丢掉的手机。没办法了,她就选了一处中间的地带,焦灼地站住,对所有的食客们发出吁告:要是有人捡到了她的手机,请一定还给她,手机并不值什么钱,但里面有她孩子的照片,她愿意拿钱出来感谢。结果却并不好,没有一个人说捡到,反而都纷纷跟她开起了玩笑:谁知道是不是孩子的照片?艳照吧?不知道哪个男人又要倒霉了。   她并没有生气,风月场上见惯,岂能逢到开玩笑就生气?没有别的办法,她干脆领着四五个姐妹当街找了起来,这条挤满了大排档的巷子并不短,大约有一公里路,她们便开始弯腰寻找,从酒桌边开始,再找到路边的沟渠。当此深夜,每一张酒桌都在热烈地碰杯和谈笑,唯独她们几个安安静静,落叶,废纸,都被翻开来,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没有放过。天上的雪下得越来越大,经过路灯发出的漫天光晕,飘洒下来,有的落在了她们身上,没有立即融化,使她们看上去更加安静,甚至肃穆。   她们慢慢地找远了。大概一个小时之后,她再找回来的时候,姐妹们没跟着回来,大概都被她劝说回去了。我知道她其实是个烈女子,但没想到她竟然执拗到这个地步,借着路灯的光,一遍遍、来来回回地找,我喝第三瓶啤酒时她在找,我喝第十三瓶啤酒时,她还在找。   我完全相信,只要找不到,她就会在此处找上整个晚上,而天气越来越冷,我的酒宴不得不潦草的结束,是离开的时候了。我还记得,当我离开的时候,她正站在一盏路灯下,狠狠地跺了几下脚,再往手上吹气,随后,弯下腰,去翻垃圾桶。   人活一世,谁不是终日都在不甘心?谁不是终日怀揣着一点可怜的指望上下翻腾,最后再看着这点指望化为碎屑和齑粉?不知道她是不是,反正我是。于是就越来越频繁地去大排档喝酒,可是说来也怪,我竟然再也没遇见她,直到第二年,春风再起的时候,我才第四次看见了她。   很意外地,再次见到的她,其实远远低于我的期待,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半年还多,她并没有过得好一点,至少,没有上次好。上次见她,已经初露了长袖善舞的迹象,并且俨然是姐妹们的中心,但不知何故,这次再见,却发现她老了不少,就像是生活里出现了一个难以接受的真相,一举就将她击垮了,至于那真相究竟是什么,我也不得而知,反正是,人人总归都有那么几桩日日趋近又日日恐惧的物事。   她是最后来的。满桌子的人坐定了,酒都过了三巡,她才从巷子里急急忙忙奔跑过来,不用说,立刻遭到了训斥,训斥她的,竟然是我第一次见她时那个领头的女孩子,可以想见期间发生了什么:她自然想过法子,走过路子,但绕了一圈之后,最终还是得回来成为那个女孩子的手下;一如世间众人:不甘心,不忍心,上梁山,下扬州,忙了一场,只证明了“悔恨”二字确实存在,“一种行动的存在,就像存在本身一样毫无用处。”她才坐下没几分钟,趁人没注意,竟然悄悄离席,跑进了巷子,过了三两分钟,再从巷子里跑回来,如此反复了好几次,她做贼似的行径自然也就被同桌的人发现了。   不过是喝酒。喝就喝吧。十几杯喝下去之后,有个姐妹心疼她,要帮她喝,没料到,她看都没有看,一把便打开了姐妹的手——她果然还是那个烈女子,只不过,有的贞烈要用庞大的牌坊来证明,而有的贞烈却只能用一只酒杯来证明。喝完余下的几杯,她似乎是不行了,捂着胸口,趔趄着,要往地下倒,却也给再次回到不远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理由。   也是凑巧得很。我的烟又没了,便去巷子口的小店里买,站在小店门口,依稀可以看见小巷子里的她,她蹲在地上,既没有呕吐,也没有打电话,却是正在跟一个孩子玩耍——是啊,有一个小女孩,应该是她的女儿,就在一盏昏黄的路灯之下,缠着她,抱着她,手里还拿着一本画册。玩耍了三两分钟,她起了身,急匆匆再往大排档里跑,小女孩叫了她一声,她停下步子,但没有回头,只是答了一声,继续往前跑。   她跑远了之后,我悄悄地走到小女孩的身边,隔着街去看她,这才发现,可能是怕她走丢了,也可能是怕她被过路的人拐走,她其实是被锁在路灯的灯杆上,是那种锁自行车的锁,为了让她能在路灯下多走出去几步,用红色塑胶包裹起来的锁链特意被加长了。这个小女孩,见我在看她,她也看着我,看着看着,她就笑了。见她笑了,我也笑了。   这时候,跟每年春天一样,天上又起了大风,一棵菠菜被大风席卷着,吹到大街上,再辗转来到小女孩的跟前,她蹲下身去,将它捡在手里,即使这只是一棵菠菜,也足以使她好好把玩一会儿,直到母亲回到她的身边;而她的母亲,那春风里的烈女子,已经在不远处开始了歌唱:“郎对花姐对花,一对对到田埂下。丢下一粒籽,发了一颗芽,么杆子么叶开的什么花?” ( 重要提示: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. c o m 老域名,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.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。 ) 7、鞑靼荒漠   每天黄昏,我结束写作,对着窗外喊一声他的名字,他就会欢快地答应着,穿过二十多只孔雀,朝我住的吊脚楼狂奔过来。他不会跑进我的房间,而是怯生生地站在窗口,看着我收拾好桌子上的杂物,他的嘴唇动了几次,终于没能说出话来,最后,看我收拾好了,他才带着慌乱和一丝雀跃指着远处说:“你看!”   有时候我会看,有时候我就不看。太阳底下并无新事,何况我来这被群山与大水阻隔的荒岛上已经足足一月,不用抬头我也早已熟知他一再对我指点的那些事物:无非是野猫追赶着三两只鸟雀奔入丛林,远处江面上的一只小木船在旋涡里打转;无非是,登高望远,拨云见日,孔雀开屏,豌豆开花。是啊,它们存在,甚至正在发生,但它们不会带领我离开此刻的荒岛,最终我们尚需在各自的世界里痴呆、受苦和癫狂,借我一双翅膀,我也飞不进豌豆花的花蕾。   我更愿意和眼前的他散步,从岛上下来,下六百多级台阶,在乱石丛中没有目的地往前走。经过大大小小十几个船坞,天色黑了下来,那时我们再折回。山区之夜星光明亮,他就忍不住在星光下歌唱,刚唱了一句,便把余下的歌词硬生生吞了回去,他应该是羞涩地偷看了我一眼的,但是夜幕深重,我们都看不清对方的脸。   哪怕看不清脸,他也是我的小弟兄。尽管他瘦,他胆怯,他只有十五岁,他是来自安徽的童男子。   他的名字叫莲生。   奇迹发生在涨水之夜,我们照常散步到了很远,回来的路上,仍然一前一后地走着,耳边一直回响着江水拍打防浪堤的声音。突然,莲生大声唱了起来,我诧异地回头,但他全然不理会我,面朝江水,中了魔障一般使出全身力气,不光我受了惊,就连一艘原本在夜幕下沉静航行的机动船上也亮起了电灯,两个渔夫从灯火下现出身影朝岸边不断张望,他们说不定还以为这里要发生凶案。而我,干脆就被这突如其来但却没有理由的歌声震动得不知所以,刹那间,我手足无措,忘记了眼前的人又是谁,也不知道他想做什么。如果我没记错,上次听见这样的嗓音和歌声还是在山西,在让人怀疑一辈子也走不到头的焦渴群山之中。   我等待了一阵子,莲生终于唱完了,我们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,没有说话,耳边回响的仍然只有江水的拍打声,我不曾问他突然唱起来的原因,但我知道,就在他歌唱之时,我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二十年前中学操场上的荒草、电台里播放的京剧和几段难堪直至不堪的往事;最后,散步结束,在我住的吊脚楼前,看得出来,莲生是想了又想,终了,他还是告诉我:“我其实和那本书中的人也差不多。”   这是我带到荒岛上来的唯一一本书,意大利作家布扎蒂所著:一个年轻的军人接到命令,前往与敌国交界的北方荒漠等待伏击敌人,殊不料,终其一生他也没见到自己的敌人是什么样子,在没有敌人的战场上,他能做些什么呢?他只好迷恋上了枯燥,并且一再告诫自己要相信“等待是必要的”,就这样,年华老去,直至最后被他的同胞如此宣告死亡:“他和我们一样,都没遇到敌人,也没有遇到战争,然而,他却是死在战场上。”   莲生果然和小说里的那个年轻人差不多吗?我和他共同栖身的小岛竟然等同布扎蒂笔下的鞑靼荒漠?在许多寂寥的时刻,我已经听他说起过自己的来历:小学毕业之后,他从芜湖的一个小村庄里跑出来,到此地投奔做厨师的舅舅,舅舅也只够糊口而已,于是将他送到了这个岛上。据说,打清朝起这个岛的名字就叫孔雀岛,但那不过是地貌形似,别无其他原因。大概是五年前,一帮人突发奇想,要把它变成真正的孔雀岛,先建了几幢吊脚楼,再引进来非洲孔雀,以求游人光顾,结果事与愿违,从开始到结束,从来就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地方,到最后,岛又重新变回荒岛,吊脚楼的房梁上都长满了苔藓,可是,要有一个人侍候那些当事者不知如何处置的孔雀,于是,莲生上了岛,转瞬便是两年。   两年里,他没离开过这个岛,也没有人上岛来看过他,每隔半个月,会有人托船家给他捎来吃喝的东西,每隔半年,那些看不见的雇主还会为他捎来微薄的工钱。在我来之前,他的粮草已经断了两个月,原因据说是雇主们彻底闹翻,不再过问这个荒岛的事情,如此,他和他侍候的孔雀被遗忘了,两个月来,他的吃喝全靠过路船家施舍,幸亏那些孔雀暂无性命之忧,就在我的房间隔壁,堆满了它们的粮食,只怕吃上十年也吃不完。但是,莲生的一堆问题却不可能指望过路船家给出答案,譬如,粮草断绝之后,他是否应该为自己种上一片菜园?譬如,如果他离开,这里的孔雀会在多长时间里死去?问题还有更多:他现在的雇主究竟是谁?他在为谁侍候那些五彩斑斓的同伴?还有,他到底会在这里待多长时间?雇主们会有一天重新过问起这座荒岛吗?   “人间亦有痴于我,岂独伤心是小青?”几乎是挣扎着,用了一个月时间,小学毕业的莲生看完了一部繁体竖排的小说,并且在书里找到了自己,也就是说,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,只有天知道,这对他究竟是坏是好:不是每个人都能认清并且认同自己的处境,就像个别的酒鬼,让他糊涂也好,让他执迷也好,偏偏不要叫醒他,闭上眼睛只当是睡着了,一叫醒偏偏就要发疯。可是,小弟兄莲生,却全然不作这等想,下一个黄昏,当我们散步,他一点也不似往日的怯生生,看着我,告诉我:“我想过了,我得动起来。”   于是他就动起来了。既然太阳底下无新事,他就从种菜园开始,连续一个星期,他终日蹲在防浪堤上求告过路船家,结果不错,他找他们要来了萝卜籽、红薯籽,甚至还要来了西瓜籽。每当得手,他就赶紧狂奔上岛,奔向丛林里的一小块空地,那是他的菜园,是他的小小乌托邦;岂止他的小小乌托邦,我们的沉默之岛,在他的歌声与日渐奔走中越来越显露出理想国的模样:过去的日子里,我曾给过他一些钱,现在,他用这些钱拜托船家买来了一群鹅,并且顺利地安排它们在孔雀中间招摇过市;他还买来了丝线,他说,他要织一张渔网,这样,他就不用为自己的嘴巴发愁了;他还和自己打赌,赌自己还会不会脸红,因为他暗自定下了一个目标,希望我每天教会他认识十个繁体字,脸红怎么能行呢?   而那突出的、使我惊骇的,仍然是他的歌唱,我怀疑,这些日子以来,他已经唱完了自己能唱出来的所有的歌,无论是在江水边织网,还是在孔雀与鹅群之间嬉闹,他都张开嘴巴涨红了脸,但那还算不上奇迹,奇迹发生在另外一个涨水之夜:这一晚,天降大雨,我再次被莲生的歌声惊醒,打开窗户,借着闪电,看见他正全身上下湿漉漉地守护他的乌托邦——为了菜地里的新芽不被摧毁,他将自己的被褥高悬于树木之上,而他自己,和新芽们坐在一起,放声歌唱,嗓音粗涩,曲调生硬,那些歌词就像是一块块石头般从他的胸腔里迸了出来,但它们又分明像匕首般刺破了夜幕,看上去,全似一个苦役中的小小十二月党人。   我突然感到一阵厌倦,那厌倦只针对我自身:如果我能哭,我就会哭着告诉莲生,其实,我也在漫无边际的鞑靼荒漠中,但是,当我想起荒草、京剧和往事,而你已开始张开了嘴巴,我为什么就不能告诉你,其实,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,即使从荒漠逃到荒岛,我也还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,我每日的写作,无非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发呆与痴狂?   是啊,在我们眼前,或有一片荒漠,或有一座荒岛,我们的肉身与心魄只能任由其包裹与浮沉,即使借我们一双翅膀,我们也飞不进豌豆花的花蕾。我们到底能怎么办?卡夫卡说,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;海德格尔说,人仅有一个世界是不够的;苏东坡说,长恨此身非我有,何时忘却营营;耶和华说,天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;唯有你,我的小弟兄,你说:“我想过了,我要动起来。”   ——就是这样,即使在风雨如磐的后半夜,你也可能遭遇自己的定数:它是命定的闪电、歌唱和新芽,它是命定的小弟兄,小弟兄会对你说,我想过了,我要动起来。什么都不要管了,走上去,抱住他,哭出来,因为他是你鞑靼荒漠上的小弟兄。 8、长安陌上无穷树   很长一段时间了,每天后半夜,我从陪护的小医院出来,都能看见有人在医院门口打架。这并不奇怪,在这城乡接合部,贫困的生计,连日的阴雨,喝了过多的酒,都可以成为打架的理由。无论是谁,总要找到一种行径,一种方式,来证明自己的存在,可能是喝酒,恋爱,也可能就是纯粹的暴力。   今晚的斗殴和平日里也没有两样:喊打喊杀,警察迟迟没有来,最后,又以有人流血而告终,这都不奇怪。举目所见:一条黯淡的、常年渍水横流的长街,农贸市场终日飘荡着腐烂瓜果的气息,夹杂着粗暴怨气的对话不绝于耳,人人都神色慌张,王顾左右而言他,唯有彩票站的门口,到了开奖的时刻,还挤满了一脸厌倦又相信各种神话的人。难免有打架、将小偷绑起来游街、姐夫杀了小舅子等等稍显奇怪和兴奋之事发生,但是很快,这诸多奇怪都将消失于铺天盖地的不奇怪之中,最终汇成一条匮乏的河流,流到哪里算哪里。   实际上,当我经过斗殴现场的时候,架已经打完了,只剩下被打得浑身是血的人正趔趄着从地上爬起来,我看了一眼,就赶紧奔上前去,搀住他,因为他不是别人,而是我熟得不能再熟的人。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小伙子,是医院里的清洁工,打江西来,热心快肠到匪夷所思的地步,许多次,我在搬不动病人的时候,忘记了打饭的时候,他都帮过我。   而现在,他已经不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他:脸上除了悲愤之色再无其他,狠狠推开了我,径自而去,身上还淌着血,但那血就好像不是他身上流出来的,他连擦都不擦一下。我只能眼睁睁地看他离开,但心里全然知道,这个小伙子受到了生平最大的欺侮,他一定不会就此罢休。   果然,没过多久,等他再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,左手右手各拿着一把刀,就算进了医院,他也没去包扎一下,愤怒已经让他几乎歇斯底里,在这愤怒面前,之前围观的人群都纷纷闪避,莫不如说,人们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其实更加期待——殴打小伙子的人几乎都住在这条街上,只要他找,他就一定能找得见他们。   这时候,一声尖利的叫喊在小伙子背后响起来,紧接着,一个老妇人狂奔上前,紧紧地抱住了他,再也不肯让他往前多走一步。但我知道,那并不是他的母亲。那只是他的工友,跟他一样,也是清洁工。这个老妇人,平日里见人就是怯懦地笑,也不肯多说话,我印象里似乎从来就没听见过她说一句话,没想到,在如此紧要的时刻,她却使出了全身的力气,抱住小伙子,再用一口几乎谁都听不懂的方言央求小伙子,要他不做傻事,要他赶紧回去缝伤口,自始至终,双手从来都没有从小伙子的腰上松开。   我一阵眼热:在儿子受了欺负的时刻,在需要一个母亲出现的时刻,老妇人出现了,当此之际,谁能否认她其实就是他的母亲?   她矮,也瘦,所以,终究被小伙子推开了,但是,小伙子还没走出去几步,老妇人又追上前来,仍要抱住他的腰,小伙子闪躲,但她还是抱住了他的腿,顿时,小伙子翻脸了,高喊着要她松手,甚至开始咒骂她,终究没有用,她好歹就是不松手。这反倒刺激了小伙子的怒气,就拖着她,生硬地、缓慢地朝前走,走过水果摊,走过卤肉店,再走过一家小超市,终于挪不动步子了。只好停下来,低下头,两眼里似乎喷出火来,就那么直盯盯地看着老妇人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。   看了一会儿,小伙子丢下了手中的刀,颓然坐在地上,号啕大哭;那老妇人一开始并没有搂住他,却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碘酒,先擦他的脸,再去擦他的手;然后,才将他拉过来,拍着他的肩膀,轻声对他说话,还是一口全然听不懂的方言。小伙子根本没听她在说什么,只是哭——哭泣虽然丢脸,但却是度过丢脸之时的唯一办法。他的身上还在淌着血,所以,老妇人再没有停留,强迫着,几乎是命令般将他从地上拉扯起来,再跌跌撞撞地朝医院走去。   看着他们离去,我的身体里突然涌起一阵哽咽之感:究竟是什么样的机缘,将两个在今夜之前并不亲切的人共同捆绑在了此时此地,并且亲若母子?由此及远,夜幕下,还有多少条穷街陋巷里,清洁工认了母子,发廊女认了姐妹,装卸工认了兄弟?还有更多的洗衣工,小裁缝,看门人;厨师,泥瓦匠,快递员;容我狂想:不管多么不堪多么贫贱,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迎来如此一场福分?上帝造人之后,将一个个的扔到这世上,孤零零的,各自朝着死而活,各自去遭逢疾病,别离,背叛,死亡,这自是一出生就已注定的大不幸,但好在,眼前也并不全都是绝路,上帝又用这些遭逢,让我们一点点朝外部世界奔去,类似溺水者,死命都要往更远一点的水域里挣扎,最终,命中注定的人便会来到我们的眼前;如此,那些疾病和别离,那些背叛和死亡,反倒成了一根蜡烛,蜡烛点亮之后,渐渐就会有人聚拢过来,他们和你一样,既有惊恐的喘息,又有一张更加惊恐的脸。   我常常想:就像月老手中的红线,如此福分和机缘,也应当有一条线绳,穿过了幽冥乃至黑暗,从一个人的手中抵达了另外一个人的手中。其实,这条线绳比月老的红线更加准确和救命,它既不让你们仅仅是陌路人,也不给你们添加更多迷障纠缠,爱与恨,情和义,画眉深浅,添花送炭,都是刚刚好,刚刚准确和救命。   就像病房里的岳老师。还有那个七岁的小病号。在住进同一间病房之前,两人互不相识,我只知道:他们一个是一家矿山子弟小学的语文老师,但是,由于那家小学已经关闭多年,岳老师事实上好多年都没再当过老师了;一个是只有七岁的小男孩,从三岁起就生了骨病,自此便在父母带领下,踏破了河山,到处求医问药,于他来说,医院就是学校,而真正的学校,他一天都没踏足过。   在病房里,他们首先是病人,其次,他们竟然重新变作了老师和学生。除了在这家医院,几年下来,我已经几度和岳老师在别的医院遇见,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,早已经被疾病,被疾病带来的诸多争吵、伤心、背弃折磨得满头白发。可是,当她将病房当作课堂以后,某种奇异的喜悦降临了她,终年苍白的脸容上竟然现出了一丝红晕;每一天,只要两个人的输液都结束了,一刻也不能等,她马上就要开始给小病号上课,虽说从前她只是语文老师,但在这里她却什么都教,古诗词,加减乘除,英文单词,为了教好小病号,她甚至要她妹妹每次看她时都带了一堆书来。   中午时分,病人和陪护者挤满了病房之时,便是岳老师一天中最是神采奕奕的时候,有意无意地,她就要拎出许多问题,故意来考小病号,古诗词,加减乘除,英文单词,什么都考。最后,如果小病号能在众人的赞叹中结束考试,那简直就像是有一道神赐之光破空而来,照得她通体发亮。但小病号毕竟生性顽劣,病情只要稍好,就在病房里奔来跑去,所以,岳老师的问题他便经常答不上来,比如那句古诗词,上句是“长安陌上无穷树”,下一句,小病号一连三天都没背下来。   这可伤了岳老师的心,她罚他背三百遍,也是奇怪,无论背多少遍,就像是那句诗活生生地在小病号的身体里打了结,一到了考试的时候,他死活就背不出来,到了最后,连他自己都愤怒了,他愤怒地问岳老师:“医生都说了,我反正再活几年就要死了,背这些干什么?”   说起来,前前后后,我目睹过岳老师的两次哭泣,这两场泪水其实都是为小病号流的。这天中午,小病号愤怒地问完,岳老师借口去打开水,出了走廊,就号啕大哭,说是号啕,但其实没有发出声音,她用嘴巴紧紧地咬住了袖子,一边走,一边哭,走到开水房前面,她没进去,而是扑倒在潮湿的墙壁上,继续哭。   哭泣的结果,不是罢手,反倒是要教他更多。甚至,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要更多。她自己的骨病本就不轻,但自此之后,我却经常能看见她跛着脚,跟在小病号的后面,喂给他饭吃,递给他水喝,还陪他去院子里,采了一朵叫不出名字的花回来。但是,不管是送君千里,还是教你单词,她和他还是终有一别——小病号的病更重了,他的父母已经决定,要带他转院,去北京,闻听这个消息之后的差不多一个星期,她几乎每天晚上都耿耿难眠。   深夜,她悄悄离开了病房,借着走廊上的微光,坐在长条椅上写写画画,她跟我说过,她要在小病号离开之前,给他编一本教材,这个教材上什么内容都有,有古诗词,有加减乘除,也有英文单词。   这一晚,不知何故,当我看见微光映照下的她,难以自禁地,身体里再度涌起了剧烈的哽咽之感:无论如何,这一场人世,终究值得一过——蜡烛点亮了,惊恐和更加惊恐的人们聚拢了,但这聚也好散也好,都还只是一副名相,一场开端;生为弃儿,对,人人都是弃儿,在被开除工作时是生计的弃儿,在离婚登记处是婚姻的弃儿,在终年蛰居的病房是身体的弃儿,同为弃儿,迟早相见,再迟早分散,但是,就在你我的聚散之间,背了单词,再背诗词,采了花朵,又编教材,这丝丝缕缕,它们不光是点滴的生趣,更是真真切切的反抗。   其实,是反抗将我们连接在了一起。在贫困里,去认真地听窗子外的风声;在孤独中,干脆自己给自己造一座非要坐穿不可的牢房;这都叫作反抗。在反抗中,我们会变得可笑,无稽,甚至令人憎恶,但这就是人人都不能推卸的命,就像一只鹦鹉,既然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,我能怎么办?也唯有先认了这笼子,再去说人的话,唱人的歌,哪怕到了最后,我也没有逃离樊笼,直至死亡降临,我仍然只是一个玩物,可是且慢,世间众生,谁不都是在一生里上下颠簸,到了最后,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个玩物,不过是被造物者当作傀儡,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徒劳中度过,直至肉体与魂魄全都灰飞烟灭?   但是,有一桩事情足以告慰自己:你并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剩下。你至少而且必须留下过反抗的痕迹。在这世上走过一遭,反抗,唯有反抗二字,才能匹配最后时刻的尊严。就像此刻,黯淡的灯光反抗漆黑的后半夜;岳老师又在用如入无人之境的写写画画反抗着黯淡的灯光,她要编一本教材,使它充当线绳,一头放在小病号的手中,一头往外伸展,伸展到哪里算哪里,最终,总会有人握住它,到了那时候,躲在暗处的人定会现形,隐秘的情感定会显露,再如河水,涌向手握线头的人;果真到了那时候,疾病,别离,背叛,死亡,不过都是自取其辱。   后半夜快要结束的时候,岳老师睡着了,但是我并没有去叫醒她,护士路过时也没有叫醒,她迟早会醒来——稍晚一点,天上要起风,大风撞击窗户,窗玻璃会在她的脚边碎裂一地,她会醒来;再晚一点,骨病会发作,疼痛使她惊叫了一声,再抽搐着身体睁开眼睛,她会醒来;醒来即是命运。这命运里也包含着突然的离别:一大早,小病号的父母就接到北京的消息,要他们赶紧去北京,如此,他们赶紧忙碌起来,收拾行李,补交拖欠的医药费,再去买来火车上要吃的食物,最后才叫醒小病号,当小病号醒来,他还懵懂不知,一个小时之后,他就要离开这家医院了。   九点钟,小病号跟着父母离开了,离开之前,他跟病房里的人一一道别,自然也跟岳老师道别了,可是,那本教材,虽说只差了一点点就要编完,终究还是没编完,岳老师将它放在了小病号的行李中,然后捏了他的脸,跟他挥手,如此,告别便潦草地结束了。   哪知道,几分钟之后,有人在楼下呼喊着岳老师的名字,一开始,她全然没有注意,只是呆呆地坐在病床上不发一语,突然,她跳下病床,跛着脚,狂奔到窗户前,打开窗子,这样,全病房的人都听到了小病号在院子里的叫喊,那竟然是一句诗,正在被他扯破了嗓子叫喊出来:“唯有垂杨管别离!”可能是怕岳老师没听清楚,他便继续喊:“长安陌上无穷树,唯有垂杨管别离!”喊了一遍,又再喊一遍:“长安陌上无穷树,唯有垂杨管别离!”   离别的时候,小病号终于完整地背诵出了那两句诗,但岳老师却并没有应答,她正在号啕大哭,一如既往,她没有哭出声来,而是用嘴巴紧紧咬住了袖子。除了隐约而号啕的哭声,病房里只剩下巨大的沉默,没有一个人上前劝说她,全都陷于沉默之中,听凭她哭下去,似乎是,人人都知道:此时此地,哭泣,就是她唯一的垂杨。 9、认命的夜晚   向日葵绵延千里,橄榄树漫无边际,阳光像刀子一般扎下来,无休无止的山间行路越来越近似一场苦役,在偶尔到来的荫凉下,刚刚停下脚步,几乎便可以听见皮肤碎裂的声音——过了塞维利亚,过了安特奎拉,那座山谷里的小城,格拉纳达,已经近在眼前,谁能想到,我像苦行僧一般赶来,为的只是在夜幕底下听见自己的哭泣?   是在白色的岩洞里,对面山崖上的摩尔人宫殿像一头巨大的怪兽埋伏在丛林中;是沉默的父亲和旁若无人的女儿,这一对吉普赛父女,将灯火熄灭,带来了幽光中的弗拉门戈之夜。父亲长着一张刀砍过般瘦削的脸,手拨吉他,低头吟唱,偶一抬头,满眼里只有女儿,像旁人一样迷狂地仰望:在此刻,那女儿仿佛不是他的女儿,她是塞维利亚烟厂大门前被欢呼的卡门,她是巴黎圣母院广场上被簇拥的埃斯梅拉达。   她不曾像别的舞蹈者一样跳跃,却仿佛是来自至高的某处,因此,她虽就在我们中间,却只有她听见了神谕的沉默,又接受了旨意去挑衅:击掌,踢踏,以至用眼神逼视着我们,这方寸之地偏偏是她的国土,我们唯有退缩,变得弱小,一边被她吸引,忍住狂暴的心跳去加重对她的迷狂,一边又无望地收紧自己,去想象着摩西在草棘中看见上帝般的解救。   击掌声更急促,踢踏声更激烈,突然,她停止舞步,提起裙角,直盯盯地看过来,不管别人了,只说我,我的羞愧与她无关,但是我羞愧:不是那些犯过的错误正在回过头来寻找我,折磨我,也并非此刻的热烈恰好反证了生涯之苦,单单只是觉得,一桩人事从那至高之处降临了,或是圣物,或是圣人,单单只为他的到来,我就活该羞愧;而火焰般的女孩子仍然不曾放过我,以及我们,挑衅变得愈加裸露,眼神锐利而持续,似乎她不再是她,她是那圣物或圣人的代言人,她被他们驱使,来到我们中间,只是要迫切地告诉我们天庭景象和人间消息。   如此一夜,明明是火焰边的一夜,我却好多次觉得自己正在被暴雨浇淋,又有好多次,我喉咙发紧,直至哽咽;散场之后,我跟随人群走出洞窟,在露天酒吧里坐下来,这才发现:多少年来第一次,并非因为天大的疑难,并非因为亲人的亡故,我的眼眶湿了。可是,到底为什么会如此?我并不觉得伤心,为什么,一股清晰的悲痛仍然不请自来?我吃惊而且努力地想分辨清楚,这悲痛究竟是缘何而起,夜空里星光闪烁,城墙下人影婆娑,即使上穷碧落下黄泉,内心里也只依稀涌出两个念头,一个是:失去,再失去,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受的一生,不过是在丧失中辗转的一生,我们未曾离开,不过是因为那至高之物的不屑摧毁;另外一个:这一番人世,眼见得的两种结果,艰苦和甜蜜,它们原本可能都不需要我们,而我们终需靠近,先是我们需要,而后,被摧毁也不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。   就是这样:狂野而哀愁的弗拉门戈,还有送信人般的吉普赛舞娘,她们唤醒了被埋藏的神经,而些微的清醒并不能阻止悲痛源源不断,它就在身体里涌动,却又好似不属于我的身体,身体和悲痛,就像是那两条围绕摩尔人宫殿流淌的河流,在夜幕下奔涌,如影随形,永不靠近。   在我的记忆里,我其实目睹过这样的哭泣,经历过这样的悲痛之夜——那年冬天,我在密不透风的雪幕里到了青海,过了当年吐谷浑人的都城,过了日月山和橡皮山,与此同时,暴雪终于成灾,隔绝了向前的道路,我只好在一个牧区里寓居下来,像每年冬天都要去青海湖转湖的藏民们一样,去寺庙里烧香拜佛,指望着云开日出。   是在寺庙里烧香的时候,我认识了多吉顿珠,这个三岁起就当了喇嘛的年轻人,因为屡破戒律,最后被寺庙开除,但他拒不承认这桩事实,跟着哥哥跑运输之余,在姑娘们的帐篷前流连之余,他照旧在寺庙里打转,终日里跟下了功课后的喇嘛们闹作一团,若是遇到中意的姑娘,他就迅速地从人群中消失,跟上前去,有时候半途上就折回,有时候便径直跟回了姑娘家里,不用说,最后的结果,他还是只有鼻青脸肿的回来。   就是这个众人提起来都会摇头的小伙子,我却对他满怀了好奇,甚至是,满怀了羡慕。一天到晚,他的腰上都系着酒壶,想要在他清醒的时候跟他说话,无疑是困难的,而我又比他更强烈地盼望着他的酩酊大醉,因为一旦酒过三巡,他便要唱起让人战栗的情歌,譬如:“我们相爱的心,像一张洁白的纸,有人想把它撕烂,写了真金的字是撕不烂的,”譬如:“一只戒指里,伸不进两根手指,一个正直的人,永远不会生二心。”好几次,我和他在雪地里痛饮,当他唱起情歌,恍惚之间,我以为自己回到了康熙四十五年:在我身边唱歌的人,不是小伙子多吉顿珠,而是投水寻死之前的仓央嘉措。   那一晚,暴雪再度降临冰冻的草原,我和多吉将喝酒的地方转到了帐篷里,他几乎唱完了他会唱的所有情歌,半夜里,他起身出了帐篷,去马厩里给他的牲口喂夜草,一去不回,久等之后,我便出了帐篷去找他。雪幕重重,好在多吉的马灯在远处尚能散出丝毫亮光,我循着这光前行,走近了,这才发现他将身子伏在马厩的栏杆上哭泣。我走上前去,问他这是为何,没想到他的哭声却更大了。我也就不再问,靠在栏杆上等他哭完,这时候,他突然调转头来,用他夹生的汉语对我说:“我看见我的命了,我看见我的命了!”   哭泣的真相,并非是篡越了戒律,也并非是姑娘的舍离,那只是因为,他看见了自己的命运,那命运就隐藏在满目可见的寻常之物中:漫无边际的大雪,暴风卷袭的马厩,几匹沉默的枣红马,几百只婴儿般的羔羊。这是他的此时此刻,也许,他等待了好一阵子,甚至是好几年,他才重新发现了此时此刻,此时此刻不是牢狱,也不是仙境,无需逃离,无需沦陷,但它正是我等待自己的时间,它正是我等待自己的地点。如此,多吉才会流下眼泪,并且告诉我:他一点也不伤心,他之所以哭泣,只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好地活在他的牲口边上,活在牲口边上,就是活在一辈子里了。   格拉纳达的夜晚,热烈而又短暂,当地人,外来客,犹太人,吉普赛人,全都纵酒宴乐,全都不知归路,似乎是,人人都想当那个最后送走夜幕的人,半条街以外有人唱歌,半条街以内有人跪下表白,而那股清晰的,甚至是欣喜的悲痛,它依然还在。也许,它在这满街的每一颗人心里奔涌,咆哮呜咽,径直向前,在奔涌中,每一颗人心都将依次辨认出,哪里是命定的时间,哪里又是命定的地点,而命运里的我早晚都要认取前身,又或者视而不见,再埋头找寻可以安营扎寨的长生殿,果有此时,再回头看那悲痛之夜,它们实际上全都是安息日和花果山,就像犹太人,经过流浪,他们回到了耶路撒冷;也像佛朗哥时期的西班牙吉普赛人,为了流浪,他们认定了逃亡。 10、青见甘见   樱花盛放之季,最惊人心的,是收场。其时是离别的时刻,花瓣们急促坠下枝头,半空里红白厮磨,落地之后,已是层层翻覆,偏偏有不驯服的魂灵,在微风里辗转,不肯加入沉睡者的阵营,看上去,就像是都有话要说。   沉睡的说:来也来了,死则死矣,既然如此,我又何必再多一言?辗转的却说:一年里,这一日最是陡峭,生出了最多漩涡,你一定要束手就擒,甘愿被裹挟进去,化为齑粉,再引火烧身。   这收场的一日,是指望变作了现实,不管来自何处,它都是真切的施舍;又因为不似寻常的绚烂,它就像从来不曾存在。所以,应当将这一日从三百六十五日里抽离,作那第三百六十六日,好似日语里的“花见”一词,不是说的赏山茶赏杜鹃,它单单说的是赏樱花——唯有见到樱花,才算是花开了。实在没有办法:我们的好多字词,都是在日语里明心见性。   我要说的,并不是樱花,而是四年前的青海与甘肃之行:自兰州租车,沿河西走廊前行,过了乌鞘岭和胭脂山,再越漫无边际的沙漠与戈壁,直抵敦煌;之后,经大柴旦和小柴旦,进了德令哈,再翻橡皮山和日月山,遥望着青海湖继续往前;最终,过了西宁城和塔尔寺,历时一月之后,我重新回到了兰州。   一路所见,虽说都是些只言片语,我好歹记录了下来,今日再看,并且整洁它们,只是时过境迁后的惋惜,我注定不会再有这样的行旅:一路狂奔,欲辩忘言,却想刺入河川花草的内里,触及庞大世界的玄机;也被玄机笼罩,恨不得消失在神赐的漩涡里,一去永不回,就此碎骨于闪电,断魂于雪山。   是啊,这是应当从我注定庸常的生涯里抽离的时光,见了甘肃,再见青海,见了戈壁,再见羔羊,这青见甘见不是别的,就是刻在我魂魄里的迷乱“花见”——   风与河。从小宛到布隆吉,我一直在被暴风驱逐、追赶和裹挟,举目所见,少有人迹,这便是暴风里的安西县,它的内部终年翻腾,如果站在祁连山上往下看,它却只能成为看不见尽头的荒漠和戈壁的一部分,所以,它首先是一个有口难辩的被告,又像是自绝后路的孤儿。   即使远在汉唐,这座沉默之城便陷落在了如此暴风里:无论树木还是行人,是柴垛还是牲畜,一年四季里,大多数时间都是身形踉跄,不由自主,如果我不是行经此地,而是生葬于此,我怀疑我要在亲近神灵之前先认定了宿命:“谁,此时没有房屋,就不必建筑;谁,此时孤独,就永远孤独。”   离窘迫如此之近,离徒劳如此之近,但是,所谓宿命,并非只是躲闪和顺受,它也可能是抵挡和奔涌,唯有荒棘与繁花同生,方能算作是有血有肉的宿命,若不如此,便不值一顾。就像安西县里的疏勒河,唯有一意孤行,它才能弃暴风于不顾:和几乎所有的河流都不同,它的流向并非是自西往东,而是由东往西,直至深入新疆。黄昏里,我经过疏勒河大桥,桥上桥下,四野里仍是空无一人,时间似乎停止了,满世界仅剩的两样生机,一是暴风,再是缓慢向前的河水,不由得人不信:这果真就是大唐的西域,玄奘踏足过的地方。   我虽不是信徒,却也在寡言的决绝里见证了慈悲。事实上,过了安西,风暴更激烈,荒漠更广大,疏勒河终将迎来断流,但是,慈悲就在奔流当中,就在与更多风暴和荒漠的遭逢中,哪怕它是死于它们,就像人间的玄奘,还有西天的地藏菩萨:地狱不空,誓不成佛。   畏惧产生了。除了在疏勒河上,还有在前往戈壁滩的时候:越往戈壁深处里去,之前隐约可见的月光就越昏暗,渐至于无。暴风和尘沙几乎将我抹消,突然,从风声里传来了整个世界的声息:有人初生,有鬼号哭,有马群狂奔,有城池陷落,其中狰狞全然无法被语言说尽,奇异的是,我竟然丝毫不害怕,因为我已经在乱石沙砾之上看见了巨大的发电风车,风车们就在我身边,绵延百里,不见边际,它们的桨叶急速旋转,似乎是在世一日就绝不止息。于是,害怕在更庄重的畏惧前退避了,是的,我先于害怕,低首在了风车桨叶的呼啸和旋转里。   在今夜,这呼啸和旋转,这刺破了尘沙的风车,不仅是我一路前来想要打探的秘密,它更是让人叩首的、满天的法力,宿命里的些微运转,就是这个世界的全部道理;因此,在今夜,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不会深入狰狞,在风车旁边,做一个受到惊吓的人,是有福的。   阿克塞。就算死在这铺天盖地的蓝与白里,也不错:白杨站立在公路两边,就像一支清洁的朝觐队伍,一路铺展,朝着阿尔金山行进过去,在它们头顶的天空里,别无其他,只有蓝,透明和深不见底的蓝;这大海倒悬般的蓝也在阿尔金山的头顶,映照下来,却使得山顶上的白雪横添了淡蓝光芒,所以,这不光是我未曾遇见也从未听说过的淡蓝白雪,而且,随着阳光渐渐强烈,在那天际处,白的愈加白,蓝的愈加蓝。   但是,阿克塞,这片哈萨克人聚居的疆域,并非只是让人惊叹的方外之地,它就在我栖身的尘世,有帐篷,也有清真寺,有奔跑的孩童,还有从田野里走出来的母亲,目力所及,尽是叫我忍不住亲近的烟火气。站在入城的路口,我甚至觉得,它就是一个从旷野里迎接过来的弟兄,心中不禁暗自盘算:在弟兄的地界,如果没有喝醉,我只怕要愧对这雪山和白杨,待到明日,湛蓝天空之下,我只怕不配一个体面的离开。   果然,在冬歇的牧场边上,白杨树底下,我酩酊大醉,头上有候鸟飞过,酒桌下却是金黄的、几乎将腿脚都覆盖进去的落叶。酒宴远远还未结束,我竟然径自钻进落叶堆里睡着了,直到黄昏,我醒转过来,这才看见,在落叶堆里睡着的不止我一个人,一个哈萨克老人就在我身边说着我听不懂的梦话。   入夜之后,在一顶帐篷里,当哈萨克小伙子弹奏的冬不拉接近了尾声,我又醉了,恍惚中,想到我只会在此留宿一晚,一个更真实和贴己的阿克塞却有可能正在发生,我又怎能不去对它的白昼和夜晚全部洞悉?于是,我出了帐篷,飘飘欲仙,跌跌撞撞,回到了来时的公路上。月光下,牧场空寂,雪山庄严,哈萨克人生火,汉人煮饭,马匹正在吃夜草,山谷里的葡萄园随着微风起伏,全都安安静静,清清白白;但是,它是真实的,有七情六欲在流动,就是我们手边的日子,只有天知道,月光下的阿克塞,多么像我们的一生:才刚踏足,就要离开;近在眼前,却又终将远在天边;它催促我们在尘沙里赶路,不断奔往翻涌的外部,恨不得念念有词,一遍遍确信它的存在,可是,当你在外部的叠嶂里无法自拔,它又消逝不见,变成念想,变成你身体里最磨人的内伤。   在后半夜的醉鬼眼里,那些得到过又丧失了的爱、愿望和庇佑,它们不是别的,全都是灯火闪亮的阿克塞。   旷野。青海的夜幕下,我继续在山川里赶路,零星阵雨之后,生灵们迎来了洁净的时刻,行走其间,不由得涌起如此之念:眼前所见,端正,朴素,一览无余,明明都隐居在清净与沉默里,过路人却往往能隐约听见它们发出的狮子吼;这许多的风物,都先于字词存在,不用说,它们袒露出的真相和真理,定然比婴儿更加赤裸,现在,如果我要记录下来,最好只叫出它们的名字,只需辨认,不加诉说。它们是:积雪与山冈,烽燧与村庄,星空和芨芨草,湖水和龙卷风;它们是:羔羊与云团,舅舅与外甥,少女和白牦牛,火车和野鸽子;还有沙砾与月亮,彩虹与老鹰,经幡和泥石流,峡谷和小喇嘛;盐花与热泉,马匹与芦苇,栅栏和嘛呢堆,冰川和转经筒。   此时此地,如果有人听我说话,我要对他说,你看,这就是你我的人间,可是,你知道,在你我的人间,只有旷野里才有神!   二十六日。这一日,是放生的一日,是神灵降临的一日。冻雨自清晨降下,不肯休歇,天气便愈加寒凉,我被冻醒之后,干脆出了投宿的小旅馆,在镇子里转悠,途经一座木桥之时,我遇见了那个俊美且腼腆的年轻喇嘛,他怀抱着一笼野鸽子走过来,远远看去,就像青年时代的释迦牟尼。他告诉我,这笼野鸽子,是他从过路人手里买下的,现在,他要将它们全都放生。   我跟随喇嘛前去,登上镇子外的山梁,打开笼子,将它们重新送入了天空,却有一只,似乎受到太多惊吓,连续跌落,无法起身。年轻的喇嘛伏低身去,捧起它,先将它放入怀中焐热,又贴着脸亲近,终于,它从喇嘛的手掌里飞了出去。   “我这是和菩萨亲近呢。”喇嘛用生涩的汉话对我说。见我不解,他又指着那群就在我们头顶上徘徊不去的野鸽子说:“它们,可能是菩萨和活佛的化身啊!”我心里蓦然一震,问他:“你怎么知道哪一个是菩萨和活佛的化身?难道它们都是吗?”年轻的喇嘛稍作沉吟,似乎是在想出合适的汉话回答我,随后,他微笑起来,笑容仍然腼腆,汉话也仍然生涩:“如果它们都是,不是很好吗?”   正午时分,冻雨愈加密集,我的行路也愈加泥泞、湿滑和艰困,汽车在盘山公路上拼命攀爬的时候,我可以清晰地看见:对面的山坡上,泥石流正在呼啸而下,不由分说地摧毁着满目树木与青稞。几乎就在同时,尖利的刹车声响彻了整座山谷:我们的汽车突然打滑,再三踉跄之后,终于还是翻倒,左边便是悬崖,如果跌落下去,我必死无疑,但是没有,汽车倒在了右边的岩石上,不再动弹——在生死的交限,我活了下来。   这一日,在等待救援的盘山公路上,也是在密不透风的雨幕里,直到天色黑定,我都深陷于震惊,头脑里只剩下空白和蒙昧,但是,机缘到了,或早或晚,就在这一日,我要迎来清醒、洞见和正信:神灵不在天庭里,不在供桌上,它们从来就没有打我们的三尺之内离开。这升腾的雨雾,还有拍打翅膀的翠雉,全都可能是它们降临的迹象;和我们一样,神灵也会沦于困顿,需要搭救,你一伸手,它就完成,就在你伸手之际,神变做了人,人也变做了神,欲人欲神,殊难再分;果然如此,偿报的时刻到了,应验的时刻也到了,神迹便要和人心一起显现,就像我:清晨才去放生,不过午后,就被留下了性命。   闪电与暴雪。一生中,我还会再遇见如德令哈这般的大雪吗?这大雪里藏着黑暗,漩流重重,自成楼宇和洞窟,将那群山、河流及至世间的一切全都隔离在外。置身其中,除了看见狂暴、浩瀚和诡谲,再也一无所见,因为雪在,一切都不在了。   在柴达木河边,我下了车,去后备厢里取出行李,准备添加衣物,可是,当我站在雪幕里,摸黑一般抓住了衣物,转瞬之间,我却看不见汽车了,它明明就在我身边,我伸手便可以触到,但我就是看不见它了。这时的我还懵然不知:这场大雪要从德令哈下到日月山,整整三天里,那个生老病死和花鸟虫鱼的世界消隐不见,我将在一个从来不曾踏足的世界里东奔西走,又寸步难行。   没有其他,唯有弥天大雪可以作证:这静止和白茫茫的千山万水该有多么的好。   就像是:每个人的眼睛都瞎了,每头牲畜的眼睛也瞎了,但是,万物都好好的,因为我们瞎了,不去侵犯,也不去役使,少得可怜的庇护也就来临了,万物蒙福,躲进庇护,在喘息里得到了养育;当此天地不分之时,当此言语无用之际,欲望和苦楚被包藏起来,不堪和耻辱被包藏起来,那折断过的损伤过的,一夜之间被暴雪治愈,再也不露端倪;无论是黝黑的铁轨,还是枣红的马匹,谁要是从白茫茫里现出了身形,谁就是可耻的。   只有都兰县的闪电可以让积雪下的疆域苏醒,我这一生里,也定然无法再遇见如都兰县这般的闪电。还是在夜幕之下,道路完全断绝,虽说我离一个牧区近在咫尺,但是,道路重新打通之前,我也只好继续留在车里过夜。这一晚,我被天地间的声响惊醒,一睁开眼睛,心就提到了嗓子眼里:十万闪电当空而下,像火焰,像探照灯,此起彼伏,千里传音。而在它们头顶的天幕里,更多奇迹正在造化,全部的人间都被腾空高悬:深蓝出现了,猩红也出现了,这些深蓝和猩红的电光时而分散,时而簇拥,直至画出了高耸的树木、连绵的城墙和更多的人间景象。   可它们仍然不是别的,全都是闪电,全都要从天降下,狂暴的中途折返,清冽的单刀直入,去敲击积雪下的河流、草原和沉睡者。尽管如此,此刻的世界却并不是一场劫难,反倒是命令、仪式和恩典:苏醒的时刻到了,如若河水没有解冻,草原上没有钻出新芽,十万颗心脏没有开始狂跳,那么,它们全都是可耻的。   果然,就有一群马匹,好像是天地被撕开了一条口子,它们听见命令,从牧区里冲出来,加入了这场恩典,整整一夜,或是嘶鸣着飞奔,或是平静地抖落积雪,全然不见惊恐,如入无人之境。有许多次,闪电径直而来,眼看就要落上它们的身体,好在是,事到临头,闪电退避,刺入积雪,竟然生出滋滋声响。再看马匹们,仍然不见惊恐,仍在无人之境,就好像,此刻不是恐吓,也并非是缠斗,而是一个深知的约定,既然有约定,它们便要践行。   在这神赐的一夜里,我蜷缩在闪电与奔马的旁边,身体不时战栗,竟至于手足无措,只有天知道,我多么想跳下车去,管它东奔西走,还是寸步难行。我只要在雪幕里拉扯住一个人,不管他是谁,都要跟他说,你和我,必须度过此刻般的一生:雪地里安之若素,当它是囚牢,也当它是温床;可是,闪电若来,你我却都要舍得发足狂奔,玉石俱焚!   结束了,这一场历险、磨洗和带发修行,全都结束了,我的青春也结束了。话说是,人间别久不成悲,这么多年,无数清醒与酩酊之时,我都想念它,它不仅是安慰,更是无能的自恃:那些河川里的消磨,还有花草前的哽咽,那一场青见甘见,是我的,不是旁人的,我有过这场遭遇,就像我有过被神灵搭救之前的性命,而现在,假使神迹重现,小镇上放生的野鸽子飞临到我的头顶,除了可疑的形迹,除了一颗渐入委顿的心,它们还能看见什么?而我又怎么能够指望在书房里爬上雪山,在长街上打开围满了牲畜的栅栏?只能是:谁教岁岁红莲夜,两处沉吟各自知。   可又是为什么,当我翻捡出当年的只言片语,读下去,并且写下来,那久违的战栗,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体?有一刹那,当我凝视此刻的周遭:偏头痛和百日咳,禽流感和毒奶粉,正在发生的生离和死别,还有即将展开却注定不见菩提的道路,为什么,我又开始蠢蠢欲动,那些早就熄灭了的火焰又在死灰复燃?莫不是,就在我日日厮混的地界,还躲藏着另外一个青海和甘肃?果然如此,安西县的暴风,都兰县的闪电,还有阿克塞的白杨,你们可以继续作证,我终需再次上路,去看见,去亲近,去不要命——“我怎么能制止我的灵魂,让它不向你的灵魂接触?我怎能让它越过你,向着其他的事物?” 11、惊恐与哀恸之歌   即使没有这场地震,一年里,我总有几次要去往甘肃,从河西戈壁,直至陇东窑洞,这片漫长而狭窄的焦渴风土,大概是我除了湖北之外踏足最多的省份。再三的苦行,并非是欢乐的排遣,而是刻意、救命般地要吞下猛药,指望着自己耳聪目明,清晰地听见这西域天空里降下的一声棒喝,所以,关于那些道路和沟壑,只要我曾经在此流连,它们都好像是刻在我的身体里。   但这并不是我认识的道路——过了武都,满目都是从山顶滚落的巨石,为了提防可能的滑坡,我们的货车,越是到了乱石聚集的地方,越是要猛烈加速,如此才能摆脱悬挂在头顶的险境;偶尔可以看见沾染在石头上的血迹,至于淌血至此的人是死是活,赶路的人来不及有些微思虑;在道路两旁,是无人收割的麦田,如果雨水就此连绵下去,起伏的麦浪只能腐烂在田地里,它们的残存的主人,已经顾不上它们,头缠着绷带,要么在树荫下照顾伤者,要么在临时搭起的帐篷前竖起了献给死者的花圈,那可能是世界上最寒碜的花圈。   有许多次,我们都疑心自己到不了文县,一段十公里的路竟然有十几处塌方,更何况,前面还有雾气笼罩的高楼山;好不容易从山岩的缝隙间挤过去,路并没有走出去多远,却接连听见前方传来急刹车的声音,急促,尖利,又戛然而止,就像是深山里传出的一声呼喊,而此时,完全有可能,在周边的山谷里,在人迹罕至的山石间,恰恰就有幸存者在发出呼喊。   终归是到了,我们终归会在大雨瓢泼的文县过夜。一队滚石般结实的小伙子跑过来,开始卸下我们运来的药品和面粉,如果没有更多的人手,他们起码要干到天亮,才能将这满载的两车货物卸完。我们离开货车,深一脚浅一脚,去寻找可以睡觉的地方,有人奔跑过来,迎候着,将我们带进一家旅馆,这是仅剩的最后的旅馆,还没进门,早已得到消息的老板娘就为我们安排好了房间,原本已经在地铺上入睡的伙计们,也都匆忙起身,招呼我们坐下,又给我们烧来了热水。   我丝毫也不想隐瞒我们的恐惧,就在进门之前,我们已经定下了主意:绝不在旅馆的客房里过夜,实在顶不住的时候,便在门外寻一片空地,睡在我们自己带来的睡袋里。可是,等到吃完了泡面,我们好像全然忘记了害怕,上了楼,进了客房,置身在之前毫不相识的人群之间——我们栖身的这家旅馆,此时此刻,恐怕是我们国家最古怪的旅馆:灯光大亮,房门洞开,当地的也好,过路的也罢,这些地震中活下来的人们,这些已经不将余震放在心上的人们,只要他们愿意,他们尽管可以随便推开一扇房门,倒头就睡。   我竟然和他们一样,倒头就睡了,直到凌晨四点的余震发生,我们的旅馆,我身下的床铺,全都剧烈地摇晃起来,我顿时清醒,却是一片茫然,甚至连慌乱都来不及,脑子里唯一闪过的念头,是比地震更强烈的无法置信:难道死亡就这么来到了眼前?楼下传来并不喧嚷的叫喊声,渐至于无,长夜仍将继续,快要耗尽心血的人们,仍把短暂的睡眠狠狠地攥在手心里,直到天亮时再相见。   事实是,即使到了天亮,我们也只能与哀恸和惊恐相见,我怀疑,一生中,我再也无法忘记那个从清晨的雾气里走来的女孩子,我没有打听过她的名字,只知道她每天都要站在从县城前往碧口镇的路口上碰运气,看看有没有车搭她去碧口,事实上,有好几次,她已经坐上了去碧口的车,但道路的崩坏往往就在转瞬之间,她也只好无望地折返;这个女孩子,父母早逝,和哥哥一起长大成人,地震发生的时候,虽说她也被塌下来的房子埋了进去,但是并没有受伤。谁也没想到,当她被人从瓦砾中救出来,看见他们兄妹二人的栖身之处变作了一片废墟,之前受到的惊吓终于发作,她再也说不出话来了,旁人看上去的一线生机,只剩下她全身上下止不住的战栗。   更坏的消息还在后面:地震之时,这个女孩子的哥哥,正在从碧口到县城的一辆货车上,先是被乱石击中,再也没有活过来,紧接着,又被一面垮塌的山坡彻底掩埋了进去,而道路必须抢通,三天两天,根本就收拾不完这座崩溃之山。于是,救援的队伍只好从邻近的山坡上运来土石,在货车被掩埋的地方铺出了一条新路,非得要等上几天,等到情形稍微好转,她哥哥的尸体,才有可能从这条新路底下被拽出来。   我看见她时,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,她的身体仍然还在颤抖不止,不断有人走过去,围住她,拉扯着她,要她去喝口水,或是吃上一个馒头。她体察到了人们的好意,红着脸,局促地推辞大家的好意,她终究还是说不出话来,一个年迈的妇女,扑过去,一把攥住了她的手,也不说话,死命往前走,好像是要把她带回家。就是这刹那之间,她惊呆了,或许是之前受到的惊吓再度发作,或许是她根本就从骨子里抵制着这发自肺腑的哀怜——一旦接受了这哀怜,哥哥便是千真万确回不来了——她突然就含混不清地叫喊起来,抽出被攥住的手,发足便往前奔跑,没有人知道她会跑向哪里,但是人人都知道,无论她跑到哪里,她从现在开始要度过的,注定又是无望的一日。   需要一尊金刚,怒目圆睁,至少喝断不肯休歇的雨水;如果可能,还需要另外一片世界,扑面而来,盛住此一尘世里漫溢出去的悲哀,除非特别的变故,我们来的时候,高楼山下的文县并没有太多眼泪。我问过旅馆老板,你的窑场塌了,你的蜂窝煤厂也塌了,即使最后的一点家业,这间旅馆,崩塌也在指日之间,你为何还能摆开八仙桌来招待过路客?当此之际,怨怼应该被菩萨允许,痛哭不仅是必须,它更是天理,你为何还能坐在哀戚的人身边,记起一两个笑话,笨拙地讲出来,直至他们的脸上现出一丝苦笑?   第二夜,我们的另外一车货物也运抵了文县,旅馆老板陪我们前去卸货,凌晨三点,他竟然对我说起了他的心,“谁知道这是怎么了?”他说,“心里全都空了,性命是还在,几十年的身家全都完了,不瞒你说,心里不光发空,还发黑,觉得活下去干什么,干脆再来一场大点的余震,趁我睡着了来,不光我死,还有我放不下的人,全都死了算了。”他说,这些天,他甚至想劝说他的妻子放弃持续了十年的吃斋,“要是菩萨有眼,我们怎么会遭这么大的罪?”他也在想,这场地震结束之后,他要不要带着家人远走高飞,让债主们再也找不到;他还说,以前再好的道理,再好的规矩,他现在都想给它们一耳光,一句话,不信了,现在就想恨个什么,人也好,畜生也好,要是让我恨得起来,弄不好,我心里还要好过些。   天气寒凉,潮湿而蜿蜒的长街之上,注定在黑夜里消磨的人们燃起了火堆,零星的行人奔着火堆围聚过来,看上去,就像是一座座分散的、小小的乌托邦,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缺吃少穿的乌托邦;回去的路上,旅馆老板突然问我,他的那些杂念,究竟是对还是错,我全然无法作答。一个真切的疑问也在愈加逼近我——可以断定,天一亮,他又会拎着水壶,笑呵呵地出现在郁郁寡欢的人群中间;同样可以断定,那些杂念、撕缠和折磨,照旧还会与他如影随形;世间之事,总归逃脱不了有无,逃脱不了是非和善恶,有在左边,无便在右边,善在左边,恶就定然是在右边,那么,到底是怎样一种机缘,从天降下,施加于人,让本能、火堆和拎着水壶的手不越雷池,一直停留在灾难的左岸?   沉沉雾霭里,身边的白龙江咆哮不止,我当然知道,等到天光熹微,可以清晰地看见,除了奔流的河水,白龙江的波浪里还夹杂着碎裂的木椽、牲畜的尸首和盖着花被子的床榻。这些不得不的遭逢,刺刀般地袒露出一种真实:之前的清宁,加上此刻的作魔作障,才是全部的白龙江。一如旅馆老板,还有更多耿耿难眠的人:无论有多么不堪,他也只好领受这种真实——此处不是别处,是生涯的渊底,是连连噩梦、压抑得快要忘记的号啕和无法收回的魂魄。也许,许多人就此便陷入了漫长的苦斗:是继续闭上眼睛,还是慢慢苏醒?是打开店门燃起火堆,还是任由这全部的生涯将肉身碾为齑粉?   “5·12”之后,写诗是困难的,言说也是困难的,至于我,我早早地闭上了嘴巴,恨不得消失。是的,就是消失,在生死的交界,些微清醒,丝毫指点,便有可能是不义,甚至是可耻的,活下来的人理当不能自拔,合适的担当,便是珍重他们的本能,跟他们一起忘记,或是不忘记。   而哀恸仍在持续。我要说起一条碧口镇的狗,那个对我讲述这个故事的人,并未目睹过这条狗,但是,哪怕从县城到碧口的路有大小几百处塌方,这条狗的传奇也终将翻山越岭,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。这条狗的主人,是现在已长眠于地下的幼小亡魂,和更多死去的同伴一样,都是在“5·12”那天闭上了眼睛,活着的人要抢救粮食,要忙着用彩条布搭起栖身的帐篷,所以,只能给他一个潦草的坟墓。自此之后,接连好几天,货仓里都会丢失一小块彩条布,看上去,就像是被什么动物先用利爪撕破,然后再席卷而去,难道,是山中的猛兽们也在搭帐篷?在此地,彩条布已经是比钻石更贵重的东西,不找出真相怎能罢休?事实上,人们将会很快发现真相:那个幕后的凶手,只是一条瘦弱的老狗,有人追随着它,看看它究竟将这些彩条布送到了哪里,最后的结果,是还没走出两里地便不再往前走了——它不过是将它们送往了主人的墓上,风吹过来,花花绿绿的彩条布散落得遍地都是。   我还要说起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。十六岁的女儿罹难之后,他被亲戚接到了城里,我们离开文县的那天早上,又一次的余震之后,他被安置到了旅馆楼下的大厅里,认识的,不认识的,围坐在一起,都在劝慰他,他却始终没有表情,两只眼睛只是死死盯着门外过路的汽车。自始至终,我只听见他说了一句话,大概是有人劝他想开些,实在想不开的话,便要学会忘记,一年忘不掉,来年再接着忘,女儿十六岁,那就忘记她十六年。这时候,他突然满脸都是泪,扯开嗓子问:“怎么忘得掉?怎么忘得掉?一千个十六年也忘不掉!”   还有惊恐,那些分散在各人心头的、无边无际的惊恐,仍旧还在持续。不说旁人,直说我们:暮色中,我们离开了文县,行至临江乡,六点四级的余震发生了,汽车开始剧烈地抖动,头疼和晕眩袭击了车上的所有人,司机几乎控制不了方向盘,而四周的山顶上已经冒出了滚滚尘烟,没有人知道该如何是好。慌乱中,我们竟然忘记了停车,还是一如既往地往前狂奔,就在最紧要的时刻,不远处,两个当地的妇女跑上公路,对我们拼命摇手。我们,连同我们的汽车,这才如梦初醒,戛然而止,举目看去,就在前面不到四十米的地方,一面山坡正在倾覆,大大小小的石头就像一面瀑布般急速地跌落,一辆警车,已经被砸了进去,再也动弹不得——我们离死亡,只有不到四十米的距离。   那天晚上,紧随余震而来的,又是滂沱大雨,为了远离四周的山岩,我们穿着雨衣,和当地的村民一起,全都站在了一片菜地的田埂上。暮色越来越沉,雨也下得越来越大,渐渐地,雨幕之外的任何景物都再也看不见,除了后来的汽车响起的急刹之声,满耳听见的,便只有山坡崩塌的声音,轰鸣作响,就像得了人身的妖魔正欲出世。一个牵着孙女的老人,手举雨伞朝我走过来,焦急地跟我说话,我没能听懂,同样,我说的普通话他也听不懂。情急了,他干脆不由分说,一把将我拉过去,跟他们一起站到了伞下,原来是,因为从来不曾见过,他也就不知道,我的外套其实就是一件雨衣。我并没有推辞,三个人,安静地站在雨伞下,等待着我们能够重新上路的时刻。   在这连烛火也甚为缺少的地方,天色黑定之前,眼前最后的一丝夺目,是一座新坟上被雨水淋湿的纸幡。突然之间,我悲不能禁:死去的人不是我的亲人,我却是和他的亲人们站在一起,那些停留在书本上的词句,譬如“今夜扁舟来诀汝,死生从此各西东”,譬如“相思坟上种红豆,豆熟打坟知不知”,全都变作最真实的境地降临在了我们眼前,无论我们多么哀恸,多么惊恐,夜幕般漆黑的事实却是再也无法更改:有一种损毁,注定无法得到偿报,它将永远停留在它遭到损毁的地方。   好在是,我身边的小女孩已经在祖父的怀抱里入睡,许多年后,她会穿林过河,去往那些花团锦簇的地方,只是,定然不要忘记田埂上的此时此地,此时是钟表全无用处的时间,此地是公鸡都只能在稻田里过夜的地方,如果在天有灵,它定会听见田野上惊魂未定的呼告:诸神保佑,许我背靠一座不再摇晃的山岩;如果有可能,再许我风止雨歇,六畜安静;许我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 12、夜路十五里   他是个失败的小说家,几年来写不出一个字,就算来到额尔古纳河边,这风吹草低的国境线上,他终究还是写不出。每天清晨,天刚蒙蒙亮,他就出了门,其时露水还挂在草尖上,对岸国家的哨卡里,信号灯还没有熄灭,他知道:在这铺天盖地的幽冥中,河水在奔涌,花朵在长成,万物都未止息;他还知道:在接下来的白昼里,无论是骑在马上游荡,还是在河岸边的苜蓿地里睡着了,他要度过的,仍旧是颓败和罔顾左右的一天。   直到夜幕降临,他才回到寄身的小客栈,这座小客栈,被向日葵与白桦林环绕,所以,遇到停电之夜,偏偏起了大风,一簇簇葵花被风挤压过来,敲打着窗玻璃,还有向日葵身边的白桦们,在风里踉跄,看上去,就像是一具具身穿白衣的亡魂。他盯着它们看,只觉得鬼影幢幢,不由恐惧起来,于是,仓促逃去厅堂,在那里,他并未见得比在房间里好过多少,照旧是莫名的焦虑和更加莫名的后背疼,但好在是:此处的黑暗里,还蜷缩着别的像他一样无所事事的人,这总算让他稍觉宽慰。   她是个刚刚辞职的医药销售代表,独身一人来此,恐怕连她自己都没想到:在这个天远地偏的小村庄里,因缘际会,她会变作当地人眼中的紫霞仙子和活菩萨。在这里,没有多少男人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,一时日韩短打,一时又波希米亚混搭,如此,每一次,当她出现在客栈外面的那条小路上之时,连吃草的牛羊都停止了咀嚼,其时情形,不啻是《西西里的美丽传说》里小镇广场上的玛莲娜;更何况,因为她的到来,白桦林中的幼儿园在废弃多年之后重现了生机。黄昏里,当客串老师的她带领孩子们从暮色里奔跑出来,这绚烂的一幕,实在像是长生天赐予的小奇迹。   回到客栈,她就变了:一根接一根地抽烟,几乎不说一句话,不管谁从她身边经过,她都不看;窗外的阳光强烈,刺得人眼睛生疼,她却视若不顾,直盯盯地迎头撞上,动辄就是小半天;在她的神色与行走之间,某种厌倦,一直都在,虽说并不突出,但也分明是清晰的。可是,尽管如此,她还是有将自己打破的时候,那无非是厌倦更激烈,譬如她站在一株向日葵底下打电话,对着话筒大声叫喊了起来:“我就是个贱货,你满意了吧?”又譬如,一个停电之夜,在厅堂里,两个房客热烈地谈起自己值得回忆的过往,她又突然说话了:“吵什么吵?在这里赖着不走的,哪个不是废人?”   她的话像是一件冷兵器,从斜刺里奔出来,不由分说,挑落了众人身上的衣物。大家无可奈何,但也无法辩驳,所以,气氛在转瞬间冷淡下来。黑暗中,连同那两个热烈的房客在内,其他人:建材老板、设计总监、大病初愈的考古队员,所有人都闭口不言,继续着这百无聊赖的长夜。   他和她,除了在客栈里相逢,客栈背后的小菜园,苜蓿地的田埂上,甚至额尔古纳河的游船里,他们也曾几度交错,到底没有说过一句话。谁也没想到,在那旷野上骤然刮起大风的一夜里,某种意外的亲密会突然降临,愿意也好,不愿意也罢,他们终归是在这亲密里一起走了十五里夜路——那一晚,风太大了,村庄丢失了马群,所有人都出去寻找,他们也没有例外,接近后半夜的时候,在相同的地点,他找到了一匹,她也找到了一匹,两个人分别骑在马上,一前一后,朝着村庄的方向返回。这时候,大风渐渐止住,草尖停止了摇晃,方寸之地里游弋的,照旧是他们熟悉的恰当的冷淡。   但是,这冷淡很快被那两匹枣红马所打消了,他们要分散,它们却要交集:三步两步就要紧凑在一起,马背上的他们便只能跟随马匹靠近对方,快要碰触的时刻,再各自轻微地闪躲开去,可是,终不免闪躲不开,他们不仅要碰触,有那么几回,甚至横生生地撞在了一起。还来不及尴尬,她的马失了前蹄,在趔趄中,她险些从马背上摔落下去,幸亏他伸出手去搀住了她。她似乎被吓了一跳,手臂轻微地战栗了一下,想要挣脱,但是马却更不老实了,她没有办法,也只好在他的搀扶里慢慢安定下来。   银白的月光下,不知名的虫子幽幽鸣叫,额尔古纳河就在漫无边际的青草背后流淌,月光与河流作证:如果亲密已然降临,它其实是突然和被迫的,当此之际,不发一言是多么虚假啊;所以,反倒是她先开了口,问他,出版一本书要向出版社交多少钱?他便回答她,尽管他写得很糟糕,但是,自从开始写作,他倒是从来没有自己花钱出过书。渐渐地,话题越来越多,而他们身下的马匹却愈加耳鬓厮磨,有许多时候,枣红马作祟,使得他们几乎像是骑在同一匹马上。此时,草原上升起了雾气,并且越来越浓,很快,他们就不再能清晰地看见对方,但是,他们的身体,仍在不断碰撞聚离,他莫名地想起两块交缠的丝绸,抵死离开,又拼命回来;此时的空气里弥漫的,何止是亲密,甚至是暧昧和情欲:每一次离开对方的手臂、衣角和发梢,他们都隐隐有一种担心,担心自己要去到一个不愿踏足的地方。   天色破晓之前,他们回到了小客栈,店门洞开,雾气进了厅堂,缭绕不散;在各自要进去自己房门的一刹那,两个人都突然停下了脚步,看着对方,虽说照旧看不清楚,但是,浓雾并不能遮掩匕首离袖般的豁出去,一生的机缘与周折,就在这一刹那——最是这一刹那:电光石火,樱花桃花,终究是,归于了寂灭——他们笑了一下,各自进了房门。   等到雾气散去,时光变了:光天化日之下,他和她至少不再是此前的陌路人。早晨洗漱的水龙头前,夜晚百无聊赖的厅堂里,两个人不仅有话可说,甚至还可以结伴在小客栈外走上一会儿。浑然不觉中,就像旅馆的门帘被撕开了一条口子,又像暗室里涌进了光束:其他人,建材老板、设计总监、大病初愈的考古队员,也都纷纷熟络了起来。起初,这熟络几乎让人人都觉得惊异,不可置信,可是,既然已经如此,莫不如就此沉醉,或是去草原上垒草垛,或是在河边跟对岸国家的姑娘搭讪,大家全都扎堆在一起,同进同出,如影随形,其中一次,在设计总监的生日宴上,大家甚至互相砸起了蛋糕。   这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欢乐是多么不真实啊,但是,人人都垂涎已久,出来一点,我就要攥紧一点,且让我横竖不管,在马背上喝酒,喝到不省人事;在屋顶上唱歌,唱到村庄里唯一的哑巴也咿咿呀呀。从此地出发,穿过草原,坐上火车,可以抵达北京上海,可以抵达医院、摩天高楼和建材市场。在那里,天上有不少神灵,地上有不少畜生,但那里不是别处,那不过是我债台高筑和被人骂作贱货的地方。说起眼下,且让这小客栈就此音尘断绝吧,只因为,坏消息我已经受够了,而好消息,一如既往,你们多半会留给自己。   所谓断魂,所谓迷狂,这片不入世的风土,还有这家自闭的小客栈,它们所能供给的,实在不过于此了:白桦林里燃起了篝火,村子里的人非但没有阻止,反而也在火焰旁边围坐了下来;考古队员醉了酒,一路狂奔到河边的马厩里,将马匹当作姑娘,亲亲这个,又抱抱那个;客栈里,酒筵上的小游戏层出不穷,如果建材老板没有站在桌子上跳起钢管舞,那么,大家无论如何也不会偃旗息鼓;更有设计总监,找来几块木头,偏要在院子里造船,众人也嬉笑着上前,帮忙的帮忙,添乱的添乱,可是,不管怎么样,不足一月,这艘船竟然真的下水了,所有人都纷纷跳上去,终致沉没,又唱又跳的人们只好大呼小叫着爬上了岸。   这些极尽沉醉的时刻,他和她,一直都在,他们也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,埋首于这些时刻,但愿长醉不醒。只是有时候,在酒筵上,又或是出行途中,他们突然去张望对方,发现对方也在张望自己,这才发现:时至此刻,他和她仍然是清淡和分散的,在他们之间,仍然相隔着一片海域,抑或是一座战场。   现在,普遍的亲密降临了,可是,他和她的亲密去了哪里呢?它不在酒筵中,也不在篝火边,它只在十五里夜路的马背上,幽微而尖利,疏离而偏僻,终于还是不足为外人道。在许多个刹那,他们看着对方,痛心而急迫,就像一桩要命的事情正在从眼前消失,但海域仍然是海域,战场仍然是战场,他们终究是声色未动,而那件要命的事情还在兀自向前,到了最后,它会将他们全都抛下。   果然是,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。倏忽之间,青草变黄,尽数被收割,客栈门外的小路上已经遍布了落叶,每天清晨,窗玻璃上都挂满了霜花:是啊,离开的时刻到了,除非在这里待到第二年春天,不然,大雪一来,想要再离开就变成了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,更何况,无论这家小客栈是多么让人欲罢不能,可是,谁又能真正了断得了自己在客栈和草原之外的面目呢?如此,当开往火车站的长途客车出现在门前的小路上,离别便开始了:建材老板,设计总监,考古队员,就算喝酒装醉,就算故意睡过了上车时间,终是无济于事,一班错过了,下一班还会来,该走的总归要走,哪怕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:只要打此地离开,我就要去挨骂,去吃药,去还债,愿意的,不愿意的,全都要扑面而来——为什么,这一辈子,我们紧赶慢赶,到头来,却不过是在目的地成为一个废人?   他也是、仍然是个废人。在临行前的几天,他照样每天清晨就出门,夜幕降临才回到小客栈,去了白桦林和早已收割的苜蓿地,也骑在马上绕着村庄游荡了一圈又一圈,后背疼得越来越厉害,然而,比这疼痛更磨人的,却是某种在体内上下搅拌的不安和悔恨。他似乎必须要抓住什么东西,可还没等到伸出手去,那不安和悔恨就将他拽了回来。她的行装也早就收拾好了,硕大的背包就放在厅堂里,随时都可以背起来上车,但终于没有上车,在这剩余的几天里,全然不似往常,她竟是从早到晚都在哭,早晨洗漱的水龙头前,从幼儿园回来的小路上,甚至是后半夜和他遭逢的厅堂里,只要想哭,她就能哭出来,但是,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:这哭泣,似乎并不是因为悲伤。   在逐渐密集起来的雪花里,他看见了她,想要走上前去,终于退避回来,看看这里,看看那里,心里却是一遍更比一遍急迫地问自己:“你到底在害怕什么?”她也看见他在来回游荡,却并未叫他一声,径自哭泣。她甚至在微笑里哭个不止,就像是一次功课和淘洗,她非要在这哭泣里才能重新做人。   最后一夜,他横竖睡不着,出了小客栈,漫无目的地往前走,越往前走,就越停不下来,直到他瞥见村庄和灯火已经被远远抛在了身后,这才发现,无意中,他将自己带到了马背上度过的十五里夜路中,但是别停下,继续往前走,说不定自己根本就是有意的。突然,对面过来一个人影,竟然是她,她更早出发,于是便更早返回。两人盯着对方看了一会,就一起折回,朝着客栈的方向走。她真的变了,重新做人之后,他已经认不出她来,她欢快地告诉他,她不走了,刚才,就在这条路上,她一边走,一边撕掉了从前的账册、从业资格证和各种各样的打折卡。正说着,刚好有个电话打进来,她对着话筒喊:“是啊,我就是和男人在一起!”   他蓦地站住,看着她,竟至于哽咽,那让他心慌气短的机缘与周折,原本以为错过了,不曾料到,它还在。他想抱住她,她没有躲闪,站在原地,准备接受,可是要命的,他的后背剧烈地疼痛起来,更要命的,另一番电光石火在瞬间涌入了身体:疼痛一再反复,打针吃药已经近在咫尺;写不出一个字,出版社预支的稿酬要退还,而他早就将这笔钱花光了;看来只好去写电视剧,可是,他已经被影视公司骗了三次,真的还要再继续吗?天可怜见:就算跪地求饶,那茫茫旷野之外的阴影,还是从那些苟且的所在投射到了此时此地,即使在这十五里夜路上,他也没能变作另外一个人,他到底还是没有抱住她。   随后,两个人继续往前走,一瞬之间,换了人间,他们的手臂、衣角和发梢还会触碰在一起,但是,他们都知道:这一次,不要再说那些微妙的暧昧和情欲,就连清晰存在过的亲密,都在迅疾消失,因为他是一个叛徒,在理当闭上眼睛跳向火坑的时候,他未能忠实于火坑,就像他其实从来就未曾忠实于白桦林、苜蓿地和额尔古纳河。突然间,她发足狂奔,跑向黑暗的深处,他看见了,并没有阻拦,只是绝望地想:这是活该的,他应当在这耻辱当中——这就是耻辱,在那些苟且的所在,他未作抗辩,不发一言;现在,在这里,当他觉察到自己被阉割,觉察到无能正在将他变成无能本身,在这十五里夜路上,他也仍然是、一直是旷野之外那个俯首帖耳的太监。   没有人看见:在天快亮之前的黑暗里,在十五里夜路上,他也发足狂奔起来,气喘吁吁,惊魂未定,突然一个趔趄,仰面倒在了积雪上,他干脆闭上眼睛,就此躺下,不作动弹,良久之后,他才站起身来,面对周遭与天际,流下了眼泪。 苦水菩萨   起先,我是爱上了一座山冈:柏树林的背后,孤绝的所在,别无其他,唯独生长着绵延不断的紫色的花,花朵之下,那些枝叶根茎,则是饱满得仿佛要撑破的绿,尤其是在雨后,站在山冈上,雾气将万物阻挡,视线里只有铺天盖地的绿与紫,有许多时候,我都宁愿世界到此为止。只不过,还要等上一些年头,我才知道,这些花朵的名字叫苜蓿。   苜蓿只是开始。在苜蓿地的尽头,是一座残破的寺庙,就像某种奇异的不祥之感,我知道,或早或晚,我都会踏入它。果然,没过多久,好像是夏天,一场雷暴雨当空而下,就算多少个不愿意,就算可能遭遇的惊骇被我想象了无数遍,没有别的办法,我还是跑进了那座庙。不出预料,惊骇扑面而来:闪电中,七尊菩萨,俨如七座凶神恶煞,或是怒目圆睁,或是冷眼相向,齐齐朝我挤压过来,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,瑟缩着,战栗着,闭上眼睛,挨过了半小时;等雨水稍稍小一些,我立即夺门而出,发足狂奔,穿过苜蓿地,奔下山冈,跑回镇子,就像漫游了一遍阴曹地府,又侥幸逃过了生死簿。   直到今天,我也不知道它们的名字。我怀疑,在我们的镇子上,几乎所有人都叫不出它们的名字,它们被共同唤作“苦水菩萨”,不过是因为,这座寺庙的名字叫作“苦水”;但这并不要紧,逢年过节,苦水菩萨依然会迎来零星的香火和叩拜。   在闪电与雨水之中,在如丧家犬一般的奔跑之中,我从未想到:在爱上那座山冈上的柏树林和苜蓿地之后,我会爱上那七尊凶神恶煞。但是千真万确,我终究爱上了它们。   那个只敢鬼鬼祟祟出门的男孩子,是十一岁还是十二岁呢?父母远在天边,身边并无血亲,于是只好寄居,寄居在一个终日看不见人影的家庭里。在镇子东头,有人叫他过去,走过去了,对方却并无言语,劈头就是一拳,然后,再挥手叫他离去;在镇子西头,还有人叫他过去,走过去后,对方也是毫无言语,一脚将他踹翻在地,然后,再挥手叫他离去——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承认,但事实就是如此:在和他差不多大小的人眼中,甚至是在那些成年人眼中,他其实是个玩物、笑柄和蠢货。   他在雨中怨艾和狂奔,也在苜蓿地里暴跳如雷;哭泣,疯狂地去想象复仇的模样,抽打牛羊,踩死蚂蚁,为了让自己好过,这些他都试了一遍,但还是不行,渐渐地他知道了,这些偷偷摸摸完成的事救不了他,那些怯懦,就算在坟地里待了七天七夜,它们的名字,依然叫作怯懦;而他需要的是光明,是光天化日下的走路和说话,乃至是亲近,无论这亲近是谁给了他,又或者是他给了谁。   多么困难啊,苜蓿们都收割了,他还是见人就脸红,但总好过见人就跑;他还是木讷,却又时刻都在走神,一刻也不休歇地在狂想里上天入地,一如到了夜晚,他小心翼翼地编织着无数谎言,以使自己相信明天仍然值得一过。说不定,就在明天早晨,刚刚学会的那个词,坦荡,坦荡地吃饭和出操,坦荡地扫墓和坐在远亲的喜宴上,甚至在听完笑话后坦荡地笑出声来——刚刚学会的这个词,或许能够侥幸地派上用场?他知道,在狂想的黑夜与沮丧的清晨之间,那些如坐针毡,还有思虑里纷杂不绝的顾此失彼,就叫作等待,而世间万物,人或畜生,大抵总有一场等待,在等待着他们。   人或畜生,大抵都有一场等待,他目睹过它们,这些见不得人的旁观,全都让他飘飘欲仙:新娘在汽车站等待年轻的军人,挂在树上的爆竹在等待被点燃,愣头青们在电影院前等待着仇敌,就连一只与羊群走散的小羔羊也在等待,悠闲地嚼着干草,心平气和,它知道,未及天黑,就会有人寻来,它最终会在熟悉的羊圈里过夜。   再一次被骂作蠢货之前,他难免也会想:有没有什么人,有没有什么事,在等待着他呢?   此去之后,在他这一生中的许多时刻,照样会被蒙骗,被斥责,偶尔也继续被人当作笑柄,并没有什么大不了,一如众生中的其他人,但是,不管是什么时候,有一桩事情,他从来都不曾接受和确认,即:我是不幸的。   我当然不是不幸的。只因为,就算是在那座噩梦般的小镇上,也有人在等待我。有一个声音,在旷野上温柔地呼叫我,这声音不是别的,是黑暗的海面上,妈祖在说话;是拿撒勒的夜晚,圣母玛利亚在说话。连绵的低语,隐约,但却异常清晰,这声音要我前去,穿过水洼、蒺藜丛和狂风里起伏的稻田,再经过收割之后的苜蓿地,前去他的身旁,站定,看着他,先是依恃,再听候他的教养。   ——他其实是他们,不,是它们,它们不是别的,只能是,也一定是那七尊凶神恶煞般的苦水菩萨。   造化突然,折磨和安慰都是在转瞬之间从天而降:连日高烧之后,我走进了赤脚医生的诊室,头重脚轻,不知天日,唯有机械而茫然地输液而已,输完之后,赤脚医生才发现我身无分文,于是将我扣留,等待着有人前来付钱;但是,他打错了算盘,直到天黑也没有人来,暴怒之下,他将我推搡了出去,一个趔趄,摔倒在诊室门口的墙脚下。   昏昏沉沉之中,我在墙脚下躺了大约半个小时,偶尔有人经过,但夜幕漆黑,他们全然看不见我。当此之际,暴怒、怨艾与哭泣都不过是自取其辱,我便安静地躺着,稍微清醒些之后,竟然生出恶狠狠的快意:谁能像我,如此这般睡在夜幕里?谁能像我,别人都在动,而我是不动的?转而蒙头睡下,可是,就像一道闪电劈入我的体内,命定的神示被闪电送来眼前,照亮了头脑,我突然想起来,在黑夜的深处,乃至光明的正午,那七尊苦水菩萨却是跟我一样:别人都在动,而它们是不动的。一念及此,心脏顿时狂跳起来,我竟然就像第一次看见它们之时,瑟缩着,战栗着,几欲狂奔而去,但是这一次,却不是离它们而去,而是要跑向它们,离它们越来越近。   正信的到来,就是在轻易的刹那之间:尽管寺庙与小镇有别,人间与神殿有别,凡俗肉身与柏木神像有别,我终究还是知道了,它们不是别的,它们正是我的玩伴、团伙和夜路上的同行人。我活该亲近它们。   几天之后,天有小雨,大病初愈,我站在了它们眼前。绝无慌张,安之若素。我在寺庙的中央站定,依次将它们看了一遍,说来怪异,之前的乖张狰狞竟然全都消失不见了,它们甚至是寒酸和破落的:有的油漆脱落了,有的则残损了将近一半,还有的从头顶裂开缝隙,这缝隙从头顶一直贯穿到腹部,迟早有一天,它将一分为二。是啊,竟然没有丝毫恐惧,我看它们多妩媚,料它们看我亦如是。看得久了,我仿佛听见它们在对我说话——当然,它们并没有开口,那其实是我在说话,我说一句话,就把这句话安排进它们的嘴巴,要它们对我说出来。   这是桃花源。太虚幻境。耶路撒冷。   直到现在,许多时候,或是画地为牢之时,或是酩酊大醉之后,我依然能够偶尔看见那个在旷野上奔跑的孩子:每隔两三天,他就要跑出镇子,跑向山冈上的洞天福地,沿途的蒺藜丛不在话下,再大的雨也不在话下,就算小河涨水,大不了便卷起裤腿蹚过去,这小小的翻山越岭,从出发到抵达,从未超过半小时。唯一令他难堪的枝节,仍然是在镇子的东头和西头,还是会有人莫名地叫唤他前去,再莫名地施予拳脚。   但是,奇迹再次从天而降,他记得,并将永远记得:终有一日,在拳脚还未上身之前,他突然发作,变成狂暴的狮子,二话不说,将对方打倒在地,还不肯罢休,手里拿着砖头,再去追赶余下的人。余下的人全都惊呆了,有人便忘记了遁逃,又被他打翻在地,倒地之前,那个人的脸上满是惊恐之色,更多的却是疑惑——究竟发生了什么?   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斗殴结束,当他朝那七尊苦水菩萨狂奔而去的时候,他也迷乱而不得其解,而更加迷乱的狂喜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身体,在狂喜中,他甚至一遍遍低下头去,打量自己的身体,他做梦都没想过,它们也可以揭竿而起;但他隐约地知道,自此之后,他大概要重新做人;并且异常清晰地知道:这奇迹,全都由菩萨们赐予,多少功课和磨洗之后,露水结成了姻缘,教养有了结果。   轻轻地,轻轻地坐下,什么也不做,只是练习笑。他一直恼怒自己,笑一下,这么容易的事,怎么就不会做呢?在寄居的家庭里,他倒是早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,并且明确地知道:如果能够见人就奉上笑容,他的处境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;他也经常使出浑身解数,远远看见有人走近了,他便痛下决心,提醒自己,说什么也要笑,哪怕是谄媚的笑,小心翼翼的笑,这些都算,但直到来人又远远走开,他还是没能笑出来。笑,先是令他觉得羞耻,而后又为笑不出来更加觉得羞耻。当然,他不可能一次都笑不出来,但那多半是在挨打之后,看着对方,他倒是异常自然地笑出来了,没有笑,他便度不过此刻,多年之后,等到学会更多的字词,他才知道,那就叫作讪笑。   讪笑,确实是他在相当漫长的光阴里,唯一学会并且使用过的笑。   现在好了,对着菩萨,轻轻地坐下,先将它们请下神坛,再把它们想象成七个熟识的人,一一都起了名字,然后就开始分别对它们笑。功课要做到最足,来的路上,他已经搜肠刮肚,从记忆里翻找出不少美好的事情,小心藏好,到了现在正好可以拿出来了:吃过的糖果,母亲身上的香气,一只藏在衣柜里的鸭梨,等等等等。他闭上眼睛,想着它们,就像是在用手抚摸它们,再提醒自己,不要急,慢慢来,一,二,三,开始吧。   开始吧,一天,两天,三天,他反复地开始,反复地笑,苜蓿地作证,这寻常的小事里,也埋藏着艰险,也要过五关,斩六将。谢天谢地,终有一日,他可以确定,他学会了这件小事。其时是在黄昏,寺庙里雾蒙蒙的,当他睁开眼睛,看着眼前的七位恩人,喜悦与礼赞同时滋生,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。这七尊菩萨,绝不只是隔岸的看客,看起来什么也没有做,但事实上,它们什么都做了——这世上有些人的笑,先是需要确信,有人愿意注视他,其后,又想要确信,他的笑不会引来对方的嘲笑。   接下来,还要练习反抗。不是要学会刀枪剑戟,他要做的,仅仅是把怯懦从身体里一点点抠出来。世界何其大,但是就算命如蝼蚁,你终归有你的一小块花草河山,比如我有这七尊菩萨;菩萨何其大,但是越大的法门,越被它们安放在最微小的事物之中。它们可能无法给你带来一个人,乃至一群人,但是,它们好歹给你带来了一条狗。   那条狗,是被另外一条猛犬追来的,全身淌着血,仓皇闯进寺庙,双腿一软,便在菩萨们眼前倒地不起,它似乎病得也不轻,躺在地上,全身力气只够用来喘息,哪里还能稍作反抗?但那猛犬却好似恶灵附身,不肯休歇,吠叫着冲上前来,又再一口一口咬下去;那狗只是哀鸣,抬起头,悲痛地看着不说话的菩萨,还有躲藏在菩萨背后的我。   我以为死亡是它的结局,但是我错了:或是天性,或是狠狠地赌一次,它竟然缓缓站了起来。其时,如若菩萨有灵,我相信它们亦会觉得惊骇。那条猛犬也惊呆了,多少有些迟疑,好像是在迟疑着是否再次痛下杀手,可是晚了,站起来的生灵已经先来一步,闪电般咬住了它的喉管。这一次,发出哀鸣的换作了它。费尽气力,它终于挣脱,转而四处奔逃,哪里想到,可能是红了眼睛,也可能是为了其后再不被欺侮,站起来的生灵竟然牢牢地盯住它,就在七尊菩萨之间上下追逐,一阵嘶吼缠斗之后,那只猛犬号啕着跑出了寺庙,喉管处血流不止,到了这个时候,能够逃走已经是它的荣光。   再看胜利者,绝无嚣张之色,继续躺卧在地,安静地喘息;还有菩萨们,一番狼藉之后,破碎的菩萨更加破碎,其中一尊的耳朵都掉落在了地上。稍后,难以想象的事情发生了:那条狗,竟然沉默着走向了这只无辜的耳朵,它间或舔着这只木头耳朵,间或又抬起头,宁静地朝菩萨们张望,眼神里竟然流露出几分畏惧,其时情境,就像一个犯了错的童子,再次变得温驯,被恩准回到了炼丹的炉边。而我,我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,这眼前所见,全都无心插柳,可分明合成了一座课堂——如何能像这条狗,在最要害之处,去反抗,去将肝胆暴露,而不是死在一身怯懦的皮囊之内?反抗过了,活下来了,又如何能立即被庄严震慑,去跪伏,去轻轻地舔那只木头耳朵?   世间名相,数不胜数,各自无由相聚,再无由分散,但就在这无数聚散之间,真理和道路却会自动显现,此中流转,正好证明了做人一场的美不可言,可是菩萨们,我若没有和你们的共处,机缘怎么会将我笼罩和提携?我又怎么可能在如此幼小之时就明白,这一生,一定要活过那条哀鸣的狗?   多么好的时光!露水与羔羊,热茶与冷饭,供销社和油菜花,这满目所见,都在被那个十一岁还是十二岁的孩子赤裸地亲近,并且,他还在合唱的队伍里第一次发出了自己的声音,没有错,他正在秘密地修改自己的模样,该笑的时候便要笑,难堪来了,也不要羞于见人。他甚至提醒自己,少一点寡淡,多一点身轻如燕。有一回,他被在荷塘里挖藕的人们接纳,也去挖了一下午的藕,天气寒冷,每个人都在抱怨这该死的天气和生活,但是,看着眼前肃杀的镇子和沮丧的人们,他突然觉得骄傲:当此之际,唯有他是喜悦和不折服的,因为他的身体里住着一座庙,庙里住着七尊菩萨。   他爱它们。   难免会自己问自己,他究竟爱它们什么呢?毕竟年纪尚且幼小,他想一想便不再想了,只是确定了一件事:他将它们关闭在自己的身体里,只要不开门,它们就一直在。这是一个比山冈更加庞大的秘密,不不,比天还要大,但又古怪、灵验和不足为外人道。   非要他说,他便说这是欢喜,只要在菩萨面前站定,他就能在第一刻觉察到自己的微小,但与此同时,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,它们面前站着的,是一个重新做人的人,这个新人贪恋与菩萨们相关的一切——他爱夏天的凉风吹过它们的躯体,把头埋伏在它们中间,可以嗅见若有似无的柏木香气;他爱纷飞的大雪穿过破落的屋顶,将它们一一掩盖,这是他见过的七尊最大的雪人;他还爱它们日渐残损和暧昧的脸容,即使有白蚁群居其内,他也觉得那是白蚁们和他一样,正沉醉于它们的福分之内;是的,这一切他都爱。就算最后的结局来到,寺庙倾塌,这七尊菩萨不知所终,他竟然并不悲伤,而是迅疾地爱上了菩萨们消失后的空地,这空地被一层薄雪覆盖,白茫茫真干净。   这便是他所领受的最刻骨的恩典:早在更多贪恋与贪恋之苦依次展开的好多年之前,他已经知道了什么是爱,什么是隐秘且将肉身肝肠全都献出的爱。   是的,大雪天,我又生病了,好多天缠绵于病榻之上,与此同时,在山冈上,那座寺庙终于倾塌了。倾塌之后,镇子上的人们陆续前去,将尚能派上用场的砖石土木悉数搬走,等我气喘吁吁地前去,山冈上徒剩了些零星的瓦砾而已,我再跑回镇子,逢人便问那七尊菩萨去了哪里,但是,根本没有人能说清它们的去向。   是啊,我竟然并不觉得悲伤,或者说,菩萨们的教谕,已经让我学会了如何抑制悲伤:早在消失之前,它们有的没了耳朵,有的双臂腐朽,有的连头都干脆断了。它们手中的法器:那些剑,钺刀,金刚杵,也几乎全被白蚁蛀空。这都说明了一件事:它们迟早要驾鹤西去,归返道山,我迟早都有和它们永不再见的那一天,而悲伤并不匹配它们的教谕和离去。但是,话虽如此,我还是多少觉得失魂落魄,还是逢人就问它们的下落。   忽有一日,我得知一个消息,有一尊菩萨被人拾得,抱回了家中。我欣喜若狂,急忙问清楚那人的地址,一刻也没停便飞奔而去了。到了门口,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,因为这一家的主人除去是一个鳏夫,还是远近闻名的疯子,不仅是我,就算换作别人,也全都不敢跟他搭讪说话。在他的门前,我来来去去走了几十遍,终于未敢推门而入。   整整两个月,几乎每天,我都要找到理由,放弃平日里走的路,偏偏地走到疯子的门前,去观望,去窥探,看看这里到底是不是菩萨的下落,但是一无所获,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见它。   我终于生下一个恶念:管他哪一天,只要疯子不在,我就翻墙入室,去将菩萨偷出来——可是,话未落音,告别的日子就来了,远在天边的父母突然现身,决定将我带走,从他们出现,到带着我坐上离开小镇的火车,只用了短短几个小时。   夜幕之下,当绿皮火车在旷野上开始缓慢地行驶,我回头眺望沉默的小镇,还有镇子上黯淡的灯火,悲伤便不可抑止地到来了。我懵懂地相信:这个小镇子给予过我黑暗,但也给了我黑暗之后的光亮,然而照亮我的菩萨们,如无意外,我们已是后会无期了。   终究还是说错了——仅仅车行十分钟之后,它们便出现了。   “如欲相见,我在各种悲喜交集之处”,抬起头来,我仍旧清晰地看见了它们:在车窗外斑驳的树林里,在月光下的稻田中,在车头灯照亮的铁轨前方;乃至二十多年之后的今天,我还能看见它们:在虚与委蛇的酒宴上,在被关了禁闭一般的小旅馆,就算在遥远的波罗的海岸边,我一抬头,便看见它们端坐在波涛之上,一如既往地宁静、庄严和怒目圆睁,剑指虚空,金刚杵发出轻微的铮铮之鸣。   这么多年以后,可以告慰的是:我还在笑。当然,最多的是苦笑,但这苦笑里藏着赞美,如果做人一场必然要去接近一个正果,那正果便理当包裹在艰险之中,去笑,才是首先将失败的结果放入怀中,再去接受它,抵达它;去笑,而且言语不多,才能响应接连的呼召,才能忍耐无穷的诡异与可怖,才能揭开万物的面具,认出哪个是万物,哪个又是你自己。   还有反抗。你们知道,我一直在写。时至今日,我还在写,这几乎已经是我唯一擅长的反抗了,但它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荣耀,相反,失败之感一直在折磨着我,好在是,经由你们和一条狗的教养,我还不想这么快就低头认罪,唯有不断写下去,反抗方能继续,正见方能眷顾于我:这一场人间生涯之所以值得一过,不只是因为攻城夺寨,还因为持续的失败,以及失败中的安静。这安静不是他物,而是真正的,乏味和空洞的安静;这安静视失败为当然的前提,却对世界仍然抱有发自肺腑和正大光明的渴望。   菩萨在上,闲话休提,接着说奇迹。奇迹是这样发生的:就在半个月之前,为了参加一场葬礼,二十多年之后,我重回了当初的小镇子;葬礼结束,我一个人在镇子上游荡了大半天,但满目里没有一处还是旧日风物,不觉间,就走到了一大片杂草丛生的荒地上,这当初的旧城,就像当初的寺庙一样,徒剩残砖瓦砾,全无半点生机。就在我转身离开之际,无意中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一座倾塌的房屋,只一眼,全身上下,便如遭电击。   此处不是别处,正是当年那个疯子的家,我所见之物也不是其他,正是当初被他抱回去的那尊菩萨。多年不见,它受苦了:深陷于淤泥之中,油漆脱落得不剩一丝半点,没有了鼻子,没有了嘴巴,腹部以下腐烂殆尽,倒是手中的那支残剑,尚且依稀可辨,并没有化作淤泥的一部分。一见之下,我先是恍惚了一阵子,紧接着,杂念便纷至沓来:我该带走它吗?我该买来香烛祭拜它吗?又或者,我是不是干脆请来工匠,将它的模样彻底修复?   都没有。这一切全都没有。   只是说了一下午的话。话说完了,我便走了,后半夜的星光下,着急赶火车的人离开了杂草丛生之地,连头都没有回,但一路上,他都在心底里不断地对它说:相比其他六尊菩萨,你可能是最不幸的一尊,但这也未尝不是天命,我若能当得起失败,你就当得起孤苦伶仃;说不定,这不过是崭新的机缘正在开始,天明之后,又一桩造化便要铸成。此一别后,你我当真正的再不相见,你且继续端坐于此,剑指虚无,直至尸骨无存;而我,我要去赶火车,走夜路,先活过那条哀鸣的狗,再回来认我的命。   看苹果的下午   在回忆中,我首先看见的是一片油菜花,漫无边际,就像滚烫的金箔从天边奔流过来,压迫着我,最后定要将我吞噬;之后,便是蜜蜂发出的鸣叫,这嗡嗡之声可以视作春天的画外音,从早到晚,无休无止,既令人生厌,也足以使久病在床的人蠢蠢欲动。   暂且放下回忆,读一首诗,米沃什的《礼物》:“这世上,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;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;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,我都已经忘记。”二十岁出头,我才读到这首诗,一读之下,顿觉追悔:如果我早一点爱上诗歌,早一点读到这首诗,那么,当回忆一再发生,那个形迹可疑的人再三陷入焦躁之时,我便会劝他安静,坐下来,背靠青草环绕的篱笆,听我念余下的句子:“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,并不会使我难为情……”   那个看苹果的下午,他实在太焦躁了。他先是对着一片桑葚林信口开河,说就在十年之前,他曾经只用一棵树上的果实就酿出了五十斤桑葚酒;而后又说王母娘娘其实是附近村子里的人。见我冷眼旁观,他也只好悻悻住口,转而看见一头黄牛,跑过去,想要骑上牛背,可是,费尽周折也没能骑上去,回过头来,凄凉地对我说:“想当年——”话未落音,他就被黄牛踢倒在了地上。   其时情景是这样的:一个中年男人,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,两个人素不相识,但却结伴走了几十里的路。其间,男孩子有许多次都想离开,中年男人却一直劝说他留下来,看上去,就像一场诱拐。话说回来,这到底是因何发生的呢?   因为我想看苹果。真正的,从树上摘下来的苹果,而不是画报上的抑或别人讲出来的样子。长到十岁出头,我还没见过真正的苹果,这自然是因为我长大的地方不产苹果,其次也说明,此地实在太过荒僻,荒僻到都没有人从外面带回一只来。说来也怪,自从有一回从一本破烂的画报上见到,我就开始了牵肠挂肚,一心想着真真切切地见到它,抑或它们。   好消息来了。赶集归来的人带来一个消息:有一辆过路的货车坏在了镇子上,车上装的不是别的,恰恰就是真正的,从树上摘下来的苹果。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,当天夜里我就在梦里贪得无厌地吃苹果,吃了一个,再吃一个。天还没亮我就醒了,天刚蒙蒙亮我就悄悄出门了,是啊,我终于忍耐不住,决定亲自去镇子上走一遭,去看看那些传说中的苹果。   可是,造化弄人,当我气喘吁吁地来到镇子上,那辆货车已经修好了,苹果们刚刚在半个小时之前绝尘而去。它们无爱一身轻,只是可怜了追慕者,沮丧得绕着镇子走了一遍又一遍。天可怜见,好几十里的山路,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才走完,脸上都被沿途的蒺藜划出了一条条口子。也就是在此时,我遇见了他,那个宣称一定能带我看见苹果的人。   作为一个远近闻名的牛贩子,他终年累月都在周边的村镇游荡,所以,我自然也认得他,我还知道,牛贩子的手艺让他过得不错,但也让他享有本地最为败坏的声名,多数人遇见他都避之不及。我自然也是。当我在茶馆门口看见他被众人赶出来的时候,全然没想到他会找我说话,我只是想稍作歇息,然后便动身回返。看见他坐到我旁边,我原本想抽身便走,然而鬼使神差,我竟然不仅告诉了他此行的目的,而且,还答应他,跟他一起,继续去到镇子外的深山里见识真正的苹果。何以如此呢?一来是,我实在太想见苹果们一面了,在我的玩伴里,虽说有的去过县城,有的拥有一本《封神演义》,但见过苹果这件事,却足以使我在一个月之内被人簇拥;二来是,牛贩子说的那片苹果林,其实是在我来的路上,这个事实过于耸动了,我当然将信将疑,但是他说得有鼻子有眼,我也不得不信。   关于那片隐秘的苹果林,他是这么说的:它们的主人,从前在四川茂县当兵,退伍回家时带回来一些苹果籽,也没放在心上,前几年,家里生了火灾,一夜之间,家徒四壁,实在没办法了,为了不让人笑话,又为果实长成后不被人偷,他便在深山里选了一处地界,播下了苹果籽;几年下来,在不为人知的地界,苹果树已然长得比寻常的桑葚树还要高,而眼下,算我有运气,正好是挂果的时节,这本是天大的秘密,但他恰好和果园的主人是结拜兄弟,所以,他才有机会带我去看它们。“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,”他说,“我也要去看我的兄弟。”   话说到这个地步,如果再不相信,即使以我当时的年纪,也害怕自己是不可理喻的,于是,我便和他出发了。   这时春天刚刚掀开了序幕,油菜花在怒放,河水异常清澈,青草发出香气,牲畜的身上全都燃烧着欲望之火。即使我还是个小孩子,面对这眼前万物的汹涌之美,也不禁心生惭愧,担心自己恐怕不能匹配它们。这不管不顾的美,甚至不是造物的恩宠,而是被化身为铁匠的天使们锻打出来的,炉火熊熊,火星飞溅,敲击声此起彼伏——哦,我走神了,甚至都忘了苹果——再看牛贩子,他显然也忘了,难以置信的是:在一片油菜花的中央,他先是像只蜜蜂,夸张地嗅着花蜜,嗅着嗅着,他竟然哭了。   他忘了苹果不说,还在莫名其妙地哭泣,我当然非常不悦,不耐烦地催促他赶紧上路。他倒是没有拖延,跟我一起朝前走,沉默着,全然不似之前的喋喋不休,突然又问我:“你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事情吗?”我根本未加理睬,没想到,他的哭声竟然转为了号啕,面对着刚刚走出的那片油菜花,他一边哭一边叫喊:“我妈埋在这里,我却把地卖了,现在连坟地都没了,我真是狼心狗肺啊!”   却原来,他也是有故事的人。但是很遗憾,这个下午我不关心全人类,我只想念苹果。说话间,我们开始翻越一座山,起风了,天上的云团也开始变幻,阳光渐渐变得黯淡。我担心天气转阴,接连要他走快一点,哪里料到,这个声名狼藉的牛贩子,竟然比我这个岁数的人还要幼稚:一群喜鹊从树梢间飞出来,他追在后面小跑了半天,却是跑向了跟我相反的方向;随后,他又为一片燕麦的长势而长吁短叹;迎面看见一条小青蛇,已经死了,他蹲在小青蛇的旁边,看了又看,看了又看,怎么叫也叫不走。   他的种种行径,令我十分不齿:一个本地的牛贩子,又不是来自遥远的首都,这满目景象,全都是寻常所见,何苦要像一个城里人般大惊小怪呢?   下山之后,眼前有两条路,一条通往我的村庄,另外一条,按照牛贩子的说法,则可以去往秘不示人的苹果林,奇怪的是,他竟然走上了我回家的路,经我提醒,他才连声说都怪我,这一路都不跟他说一句话,这比杀了他还难受;其后,他又开始了赤裸裸的威胁:如果我再不跟他说话,他便要就此与我分别,至于苹果,“反正你长大了总会看到的。”他说。   我问他,我到底要对他说些什么,才能令他满意,他竟然说:“那就讲个故事吧,讲讲《封神演义》。”   多么怪异的下午:此行我是为苹果而来,转眼之间,却在给一个牛贩子讲故事,其中转换,真是难以言表。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:在刚刚翻过的那座山上,他就一直在不断地央求我跟他说话,“到底什么是童话?”他问,“你讲一个给我听听吧?”但这中年人的要求实在过于诡异,我断然拒绝了他。好在,他突然遇见了一个熟人,正推着自行车从对面走过来,瞬时之间,他立刻便像换了一个人,表情变得夸张,大呼小叫着奔了过去。   对方显然是认识他的,但面对他的嘘寒问暖,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回应。他想要跟对方握手,结果,自己的手伸出去了半天,对方的手却没有伸出来,匆忙招呼了几句,骑上自行车就走了。他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,悻悻跑回来,对我说:“我都不嫌弃他,他反倒还嫌我。”我不信他的话,故意问他,人家在嫌弃他什么,他稍微愣怔一会,恼怒地说:“你听好了,我是说我不嫌弃他——”紧接着又补了一句:“他有癌症,胃癌,你知道的,胃癌又不传染,我不嫌弃他是有道理的。”   多么让人欲说还休的时刻:不愿意跟他握手的人径自逃远了,我却受困于此,为了一睹苹果们的真颜,只好跟他讲起了《封神演义》。然而,虽说我有千般不情愿,他居然还全无耐心,这第一回,“纣王女娲宫进香”,我才说了个开头,他就重新变得焦躁,打断我:“不如,我们说说女人吧。”以我此时的年纪,女人,这是多么羞耻和不能提起的话题,我停下步子,看着他,他也盯着我看,竟然发出了一声叹息,“唉,你还是个小孩子。”他说。   就在如此厮磨之间,下午的时光过去了大半,黄昏已经近在咫尺,风渐渐小了,田野上的作物们渐渐变得安静,不知何时起,连蜜蜂的嗡嗡之声都消失不见了,我们却还是没有走到我们的目的地,再看眼前,除了油菜花还是油菜花,既无村庄,也无深山,哪有什么苹果林的影子?   我怀疑他在骗我,我怀疑前方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苹果林,而且,怀疑一旦滋生,就再也无法消除,越往前走,怀疑愈加强烈,只是想不通:他骗我走这一遭,为的是何缘故呢?“对啊,”他也愤怒地反问我,就好像受了多么大的冤枉,“我骗你有什么好处?”紧接着,他便一再宣称,苹果林距离此处已经只剩下不足五里路,如果一路小跑,半个时辰定能赶到;话说至此,我明明已经离开他,走上了回家的路,到头来,还是又折返到他身边,继续跟着他小跑了起来。   他几乎是个废物。小跑了不到十分钟,刚刚跑到一座小庙前,他就连连地剧烈咳嗽起来,停住步子,弯下腰,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,稍后,又眼泪汪汪地看着我,表情里竟然掠过一丝明显的羞涩。我见他实在难受,就转而劝他稍作歇息,于是,两个人几乎还没开始赶路,就又在小庙门前的一棵柳树下坐了下来。   咳嗽稍稍止住一点,他便重新开始了信口开河,竟然说背后的小庙是吕洞宾修建的。我提醒他,吕洞宾是道士,不是和尚,他倒是毫不慌张,接口便说吕洞宾在当道士以前就是当和尚的。到了这个地步,我已看清他的面目:只要我跟他说话,他便会上了瘾一般将话题纠缠下去,无休无止。我便闭口不言,他先是讪讪而笑,转而又劝说我去庙里拜一拜。我忍无可忍,问他为什么不拜,他却笑了,笑着摇头:“我这辈子,没什么菩萨保佑我,哪一尊我都不拜。”   天地之间仍然残留着夕阳之光,这光芒虽说还能穿透柳树的枝叶照到我们身上,但也正在一点点消失,我们站起身来,再往前走,哪里知道,刚走出去几步,我所有对苹果饱含的热情和想象就将宣告破碎,这个冗长的、看苹果的下午也终于来到了戛然而止的时刻——他站在我身后,定定地看着我,又认真地说:“我是骗你的,压根没什么苹果。”   “我才是得了胃癌的人,可是,胃癌又不传染!偏偏就没一个人跟我说话……”多年以后,我还记得牛贩子一大段说话的开场白。其后,他告诉我,在得胃癌之前,他就没有结下什么善缘,现在好了,胃癌缠身之后,人人都说他的病会传染,走到哪里都被人轰出来,他又孤身一人,无家无口,想找人说话都想疯了。偏偏遇见了我,赶紧就骗了我,先为的是,只想跟我说说话,再为的是,要是真的走不动路了,我说不定可以搀着他走。至于这一下午的行程,就算没有遇见我,他自己也会走一遭的,先去母亲已经不存在的坟地上看一看,再去看看一个女人,这个女人,是他的相好,“嘿嘿,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,”他苦笑着说,“不过,我现在病发作了,一步也走不动,看不了她了,骗你也骗不下去了——”   世间草木为证:我一直都在怀疑他。但是,必须承认,他的话于我仍然不啻一声黄昏中的霹雳,彻底了断了我和我的苹果们,如梦初醒,我张大了嘴巴,半天说不出话来。   多年以后,我还记得我和他的告别:我发足狂奔,在燕麦与油菜花之间穿行,麦浪滚滚,犹如屈辱在体内源源不绝;以我当时的年纪,“死亡”二字还停留在书本上、电影里和千山万水之外,即使它就在我的身边真切发生,我也不会为了这件庞大的、远远高于自己的物事去惊奇,去难以置信,当此之时,屈辱已经大过了一切,这看苹果的下午,让我在震惊之后明白了一件事情,即,我可能是愚蠢的。一片并不存在的苹果林,就足以使我鬼迷心窍。这事实岂止伤心二字当头?那就是一清二楚的屈辱。在奔跑中,我委屈难消,悄悄回头,依稀看见牛贩子还站在道路的中央,似乎也在呆呆地看着我,不多久,像是连站都站不住,他趔趄着,又坐回了柳树底下。   而我,我还将继续奔跑,继续感受麦浪般起伏的屈辱,甚至到了后半夜,从梦境里醒转,想起自己的愚蠢,仍然心如刀割。我一点也不想再看见他。   人间机缘,翻滚不息,又岂是几处杂念几句誓言就能穷尽?事实上,就在一个多月之后,我便又见到了他。那一回,我受了指派,去镇子上买盐,归途中,路过一处人家,这户人家破败不堪,院落里长满了杂草,杂草间隙,又长着几株绝不是有意栽种的油菜花,稍微定睛,我竟然又看见了他,那个欺瞒过我的牛贩子。   此时的他,全身上下已经没有了人的模样,胡子拉碴,瘦得可怖,阳光照在他身上,就像是照在鬼魂的身上。他躺在一把快要塌陷的躺椅上,眯缝着眼,打量着来往行人,但身体却是纹丝未动的,几只蜜蜂越过油菜花,又越过杂草,在他的头顶嗡嗡盘旋,可是,无论他有多么焦躁,他再也没有赶走它们的气力了。即便年幼如我,也清楚地知道了这样一桩事情:他马上就要死了;他剩下的人间光阴,已经屈指可数。   自此之后,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。   也常常禁不住去想:在生死的交限,牛贩子定然没有认出我来,一如他定然想不到,我以为他带来的屈辱之感会在相当长时间里挥之不去,而事实上,它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顽固,晨昏几番交替,我就在我的身体里找不到它们了,到了后来,我只记得,我有过那么一个怪异的看苹果的下午。   这么多年,我当然也见到了真正的苹果,四川的苹果,山东的苹果,甚至北海道的苹果,机缘凑巧,我还去了不少的苹果林,四川的苹果林,山东的苹果林,甚至北海道的苹果林。置身在这些苹果林里,偶尔的时候,漫步之间,我一抬头,依稀还能看见牛贩子,他就站在其中一株苹果树的树荫底下,仍旧形迹可疑,焦躁地四处张望,似乎是还在想找人说话。   这当然是幻觉。但我希望这幻觉不要停止,最好将我也席卷进去,让我和牛贩子重新走回那个看苹果的下午。果然如此,在小庙前的柳树底下,当他陷入疲累之时,说不定,我要给他接着讲一讲《封神演义》;最好是还能告诉他:无论你在哪里,不管是九霄云外,还是阴曹地府,为了自己好过,你终归要找到一尊菩萨,好让自己去叩拜,去号啕,去跟他说话。   这菩萨,就像阿赫玛托娃在《迎春哀曲》里所说:“我仿佛看见一个人影,他竟与寂静化为一体,他先是告辞,后又慨然留下,至死也要和我在一起。” 扫墓春秋   无限江山,别时容易见时难。岂止江山,于我来说,死去的亲人,消失的朋友,后半夜的公墓,云南的一束山茶花,都尽在诸多不见的其中,这多么让人悲伤,但更悲伤的是我祖母:许多时候,她就活在她爱的人中间,她每天都能见到他们,可是她已经不记得他们了。   所以,趁现在,要记下那些微小的东西,也像我的祖母:一把长命锁,两枚簪子,又或几只多年废置不用的瓷碗,这些过去的印记反倒能让她恍惚,激动,甚至叫出亲人的名字;向前的时光对她已经无用,遗忘又切断了她的过去,切断了她和一个完整的她,在过去面前,她就像是一个走失的孩子,唯有依凭这些微小的东西当作信物,她才能顺利地找到亲人,流下泪水,诉说自己困守于此时此地的委屈,和悲哀。   说一说公墓。将近十五年前,我租住在一座小山下的城中村里。从我住处出来,往山顶上走,不到三百米,就会出现一道遍布锈迹的铁门,推门进去,竟是百十座坟茔,都是些老坟,最老的要到一九二七年,据说后来有了禁令,此山不能再添新坟,如此,来扫墓的人并不算多,许多墓前,只怕已经数十年没有迎来过供品和香火。这衰败的墓园,由一个鳏夫看守,但看守墓园并不是他唯一的工作,他也种菜,卖米酒汤圆,更多的时候却是不知所终。   我的运气实在太坏。好不容易搬来此处,却正好碰上城中村要拆迁,搬走的人越来越多,最后只剩下我和其他零星几人,付出去的钱房东不肯再退,好在还未断水停电,我便继续在此处消磨,等待着最后被人赶走。   多少显得荒谬的事情发生了——因为我的住处离墓园最近,而那看门的鳏夫又不肯轻易现身,来扫墓的人进不了铁门,他们竟然将香火和供品放在了我的门前,附上一张字条,请我代他们前去祭扫。我自然不愿意,但我总不能使得我的门前看上去像是在被祭扫的样子,只好出门,四处去寻找那个简直让我愤怒的看门人,终归找不到,想了又想,也只好再折返回来,翻越铁门,将那些尘世之物送到亡魂们的墓前。   慢慢地,事情愈演愈烈,越来越多人将祭物放在我的门前,开始还留一张字条,慢慢连字条都不留了,我痛心地看见: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被交口称赞的对象,专门替人扫墓上坟,童叟无欺。亡魂们知道,我差不多受够了,看见祭物,便将它们挪移开去,又或一件件塞进铁门之内。但似乎是命定的,这一天,我在挪移它们的时候,竟然在一堆水果里发现了一张祭文,祭文上写着一首诗:“满衣血泪与尘埃,乱后还乡亦可哀。风雨梨花寒食过,几家坟上子孙来?”落款是:不孝儿某某于风烛残年。字是繁体字,可以想见,写下它们的人来自遥远的地方。字犹如此,人何以堪,到最后,我还是乖乖地翻进了铁门。   似乎从未怕过鬼,这大概是频繁的扫墓经历给我带来的好处,而且还中了邪:其后多年,竟然对墓园,无论是簇拥的公墓,还是零落孤坟,都生出了某种奇异的亲近之感。当我遭逢它们,不要说害怕,反倒觉得眼前都是熟识的故人。这熟识之感自然是起源于当初那片衰败的墓园,想那时:隔三岔五,我便要点香火,摆供果,顶风冒雨,行色匆匆。不信你看,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还记得那十一排坟墓的姓名座次——第一排打头的是方氏,第二排打头的是沈氏,一个是江苏宜兴人,一个是四川宜宾人。   像我这样不怕鬼和坟地的人,其实我早就认得一个。但她却是个远近闻名的疯婆子。那是在我幼时,我们的镇子上,有这么一位老妇人,头上常年戴着一枝花,终日里都在镇子外的坟地里流连不去。据说,在她还很年轻的时候,一次运动中,她的父亲和丈夫都被枪毙,自此她就疯了。尤其在每年春天,她似乎就没离开过那片坟地,不过,在坟地里,她既没发狂,也没有攻击任何人,却是只做一件事:摘了野花,摆放在各座坟头前面,这些坟头有的埋葬着她的亲人,更多的则与她全无关系。   偶尔,在她离开坟地的时候,我会迎面遇见她,除了她头上的花,我并未觉察到她有任何疯狂之处,相反,因为她的瘦、慈眉善目和说话时的轻声细语,我甚至觉得她是可亲的。我总是怀疑,她根本就没有疯,是我们误解了她——在这世上,我们总是只能用扭曲和诋毁当作武器,才能最终完成对不能理解之事的命名。尽管荒唐,但我确实想过:如果她是疯的,那我也不怕有一天会疯掉,因为我想成为像她一样安安静静的人。   自我离开镇子,就再也没有见过她,听说她还活着,她怎么也不会知道,一个她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,可能是懂得她的,姑且抛下疯与不疯,至少在时隔多年以后,置身于每一片坟地中,这个人都跟她一样,从未生出半点恐惧之心。   在墓地里流连,常有别处难见的机缘,先不说遇见的人,单说坟前的供品,除了花果和香火,我还见过头发,内衣,木香顺气丸,诗,更有生鱼片,手表,瑞士军刀,三双整整齐齐摆放好的登山靴。此处不是他处,实在也是活生生的现实,坟前的供品并不是什么秘密,但它们却都是打开秘密的钥匙——既然有人喜欢看戏,有人喜欢看连续剧,那么我也可以看遍能够看见的所有墓地。   说起来,这么多年,我竟然怀揣着一个古怪的癖好,去了那么多众人眼中的绝非久留之地:孔子墓,满城汉墓,汉阳陵,秋瑾墓,蒲松龄墓;更有太宰治墓,托尔斯泰墓,香港丽都酒店对面的回民公墓,乃至遥远的莫斯科新圣女公墓。   事实上,我并没有拜祭到太宰治的墓。我早就知道,他埋在东京都三鹰市的禅林寺,但时间太过仓促,东京之行临近结束,离开的前一天黄昏,天都快黑了,我才赶到三鹰,刚进到禅林寺,距离对游人开放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了半个小时。经人指点之后,我正要走上前去,差不多已经看见了不知是谁献在他墓前的花,但终究被阻拦,不得不回返,踏上了出寺的路。不过也好,虽说只看了一眼,但它就是我想象的样子,清瘦里夹杂着愚笨,就像他一生的寻死到现在还在持续。   回返的电车上,忍不住一再想起太宰的话,这真是个执拗到骇人地步的人,一生作魔作障,寻死之前,他还在一再寻找自己中意的墓地,终于找到禅林寺,就在森鸥外的墓边,他寻见并且决定了自己的长眠之地:“这个寺的后面有森鸥外的墓。我不知道什么缘故鸥外的墓在这样的东京府下三鹰町。不过,这里的墓地清洁,有鸥外文章的影子。我的脏骨头要是也埋在这么漂亮的墓地一角,或许死后能有救……”   莫斯科的七月,新圣女公墓里虽有清凉浓荫,蝉声却是一再鸣噪不止,这蝉声叫人心烦意乱,好在是,我可以在此消磨一个下午,去看这些几乎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墓——乌兰诺娃的墓碑上,雕塑着正在舞蹈的自己;肖斯塔科维奇的墓碑上刻着乐谱;再看过了米高扬的墓,法捷耶夫和契诃夫的墓,之后,来到了果戈理的墓前:这个倒霉的人,即使死后也不得安宁,一个痴迷他的戏剧学家,竟然雇人将他的头骨从眼前这座坟墓里偷了出去,几经辗转,终于不知下落,也难怪,眼前的果戈理雕像满脸都是苦楚之色——都快一百年了,他还在等待着自己的头骨。   在更深一点的树林里,一座寂寞的坟前,我看见了一个女孩子,不知是哪国人,带来好多不菲的摄影器材,一一耐心地支好,随后却躺倒在了墓前,再迎着树荫里透出的光,闭上眼睛,自己给自己拍照;除我之外,另有三两人旁观,有人还拿起一本女孩子随意丢掷在摄影器材边上的画册翻看,我也凑上去看,只一眼,我便在瞬时里激动了起来:这画册其实是本摄影集,里面所有的照片,都是这个女孩子在各种各样的墓前照下的,有的在春天,有的在雪天,有的穿了衣服,有的则是赤身裸体。我大概已经知道,这是个一直在墓地里做创作的艺术家,尽管人种殊异,地隔东西,我还是想冲上去,跟她拥抱,因为她实在是我的同道中人。   终于没有,我毕竟越活越懦弱,怕被人当作了疯子。这么多年之后,我已经开始害怕自己成为当年坟地里的那个老妇人,害怕被旁观,害怕被避之不及。这是多么悲哀的事,“到了最后,你总归会活成你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”,这句话,如果我没有记错,是在山东淄博,蒲松龄墓前,一个同样惯于在坟茔前消磨时光的人告诉我的。   一生都在与孤魂野鬼为伴的蒲松龄,实际上几乎没有写到过什么高耸的陵寝,在他的故事里举目四望,无非都是些零落孤坟,坟头上生长着几株斜柳,几丛荒草,却也正好匹配多数灵怪狐女的清净、遗世和苦命;然而,我所见到的蒲松龄墓,显然已被后人拙劣地整修过了,高约两米,就连墓边的几株柏树,也多少显得并不相宜。今夕何夕,若是狐女们趁着夜色给地下的先生送来酒食,看见眼前高坟,只怕会以为入错了门第,吓得止住步子。   我要说的疯子,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,一眼看去,也是一副游客的样子,只是话多,一开始,见我愿意搭理,他只是抑扬顿挫地跟我说起了诸多令他赞叹的人生道理,不过都是些“人生最美好的就是青春”之类,但是,越往下说,我便越是觉察到他的疯狂,他告诉我,他是狐狸精转世,前三十年是女人,后三十年又变作了男人;他还告诉我,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懂他,就是蒲松龄;话题差不多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,有人发现了他,要将他驱赶出去,他顿时暴怒,高叫着“我自己会走”,推开对方,在墓前跪倒,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头,又从怀里掏出一个苹果,放在地上作为祭品,这才转身,轻蔑地环顾四周,说一声“你们这些人,没一个懂我”,然后飘然离去。   “在我还是女人的时候——”我以为他早就走了,没想到他一直就躲藏在柏树的后面,风波稍息之后,他又跑了出来,几乎是贴在我耳边,凄凉地说:“在我还是女人的时候,我最讨厌被人推来推去。但是没办法,你总归会活成你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。”   最后,在暴雨中,他再次被驱赶了出去。与前一次的轻蔑不同,这一回,他双手死死地环抱着一棵柏树,哭得撕心裂肺。我知道,就算今天他被赶走,隔一天,他定然还会再来。有一桩事情,我一直没有想清楚,就是墓地里为什么常有疯子?但在蒲松龄墓前的暴雨中,看见他一脸的绝望,我大致已经明白:我们每个人活在尘世里,剥去地位、名声和财产的迷障,到了最后,所求的,无非是一丁点安慰,即使疯了,也还在下意识地寻找同类,唯有看见同类,他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,不必为自己的存在而焦虑,而羞愧。   一个疯子,到了最后,定然被几乎所有人抛弃,人们懒得去听他们说话,懒得与他们共同出现,甚至懒得看见他们,却是迅速地达成了共识:他们是不洁、活该和自作自受的。但是,只要时间还在继续,时间的折磨还在继续,寻找同类的本能就会继续,黑暗里,仍然希望有相逢,唯有与同类相逢,他们才能在对方的存在之中确认自己的存在;找不到同类,就去找异类,找不到人间,就去找墓地,找不到活人,就去找坟墓里的人,因为你们和我一样,都是被人间抛弃在了居住之外,聚散之外,乃至时间之外。一只苹果,一束花环,它们绝非他物,都是我认亲的凭证,“唯彼穷途恸,知余行路难”。   而我的扫墓生涯还在继续。但是,情形变了,“昔日戏言身后意,今朝都到眼前来”,我的扫墓之地,不再是越走越远,而是越走越近,一直近到了自己的家门口。世间之事就是如此:一开始,我扫别人的墓,到现在,我扫亲人的墓;一开始,我以为我与墓地之间尚有遥远的距离,就像二十多岁时,靠审美而活,靠想象而活,死活不愿意去一个真实的外部度日,到了今天,审美与想象在眼前周遭里自取其辱,我又该手持何物,以作认亲的凭证?而事实的情形是,每个人都距坟墓万般迫近:你先是在一只乳房上认亲,再在疾病中认亲,最后,你迟早都要去到坟头上才能认亲。   就像我的祖母,天降大雪的除夕正午,她突然清醒过来,死活都要去给我祖父上坟扫墓,我苦苦劝说,终于没用,只能搀着她前去。去路都是上山的路,足有十里,无一处不是泥泞难行,大雪还在不停降下,我们的衣服全都被雪水浸湿了,茫茫四野里,只剩下将全世界都覆盖住的白,但我的祖母如有神仙眷顾,竟然差不多是一路小跑,连她的手被一根干枯树枝剐破,渗出了血迹,也全都视若不见,没花去多少时间,我们就上到了山顶,看见了祖父的坟头,可是,到了这个时候,她却停下了步子,问我,我们来这里,为的究竟是何事。   西北风呼啸,一个手上渗着血的老妇人陷入了苦思冥想,我帮她开始回忆,却被她粗暴地斥责,只好暂时先离开她,让她独自度过她的难关和苦役,转而看见旁边有一座坟前燃起了青烟,我稍微走近些,以便看得仔细:一个身穿蓝色工装、头发乱糟糟的青年男子,正在一边哭,一边焚烧着祭物;那祭物似乎很难燃烧,且发出刺鼻的气息,青年男子被呛得连连咳嗽,哭声却更加大了,最后终于转为了放声大哭,我走上前去帮他,待到近了他跟前,这才看见,他烧的其实是五件童装;再看眼前这座墓,是一座新坟,小小的,连一棵草都还没来得及长出来。   烧完童装,我回到祖父的坟前,却发现祖母不见了,往前追出去几步,一眼便看见她正在不远处踉跄着向前狂奔,我赶紧追上前去,想要截住她,再去搀着她,没想到,她竟然跑得更快,又回过头来,流着眼泪问我:“我还没有死,你不会现在就把我埋了吧?”——她终究没有想起她来此地所为何事,也终究没有想起她其实不在别处,她就在她最爱的人身边。   我没有再去追赶她,而是哽咽着,停下了步子,看着她,当此之时,我不再作他想,只想让她一个人越跑越远,并且一路顺风,我的祖母,愿你永在奔跑中,再在奔跑中将世间万物全都真正忘掉:忘掉疾病,忘掉死亡,忘掉世界上所有的坟墓。 在人间赶路   我的祖父曾经告诉我,他一辈子的确经历过很多不幸,其中最大的一桩,就是直到晚年才迎来真正的五谷丰登,相比年轻时的兵荒马乱,来日无多的人间光阴才是最要命的东西。我大致理解他:在他的朋友中,有的是牙齿坏了才第一次吃上苹果,有的是眼睛看不见了儿孙才买来电视机——这世上让人绝望的,总是漫无边际的好东西。   这庸常的人间,在我祖父眼中,不啻是酒醉后的太虚幻境。每次前来武汉,如果没有照相机跟随,他就不愿意出门。   在红楼门前,在长江二桥上,在宝通禅寺的银杏树底下,这城市的无数个地方都留下过他并不显得苍老的身影,每一张照片中的他都在笑着,笑容热烈得与年龄不甚相称,恰与站在他身边的我形成鲜明的对比。他告诫我,不要愁眉苦脸,看看他,去年还写出过“大呼江水变春酒”的句子。他认为,即使放在李白的诗集里也几可乱真;他又告诫我,要向阿拉法特学习,即使死到临头也要若无其事——看,我的亲爱的祖父,仅仅通过一台电视,他便对这世界了解得比我要多得多,就在几天前,在东湖里的一座山峰上,他郑重地告诉我:“超级女声里有内幕!”   这一次,他是负气出门,原因是我父亲不让他做胃镜检查,于是他要来武汉找他的长孙。不料,我也向他表达了和父亲一样的反对,并且一再告诉他:对他这样一个年过九旬的老人来说,每顿饭只喝半斤酒是正常的,他不可能再像八十岁时那样一喝就是八两,而所有做过胃镜检查的人事后回忆起来,无不都是心有余悸,他当然不信,只差说我是不肖子孙。   这欲说还休的一个星期,我的祖父每天都要对我施与小小的折磨,比如他居然要看到电视上出现雪花才肯睡觉,比如每天天一亮就要把我从床上拽起来,语重心长地告诉我:天行健,君子自强不息。很明显,他是在和我赌气。终有一日,趁着我出门,他上楼下楼地跑了一下午,打听遍了所有的邻居,这才确信他这个岁数的人的确不宜做胃镜检查,到了这时候,他还是和我赌气,竟然要拉着我去东湖爬山。   小时候,我每天出门上学之时,他都要对我大吼一声:跑起来呀!于是我就不迭地跑了起来;这么多年之后,爬山的时候,我怎么拦都拦不住,看着他远远地跑到了我的前面,又转身对我吼了一声:跑起来呀!但是,毕竟体力不支,喊了一半他就再也喊不出声来了,想了又想,只能坐在台阶上喘气,害羞地看着我。   我走上前去,和他坐到一起,两个人都在气喘吁吁,小小的战争宣告结束,我们迎来了温情脉脉的时刻。不知道何时起,他变成了个听话的孩子,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边,似乎含有满腹委屈,但他已经不用申冤,刹那之间,我全都了如指掌:无论怎么变着法子和我赌气,他其实都是在寻找生机,他只有弄出声响,身边的人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,只要他觉得有人注意到他,他就是快乐的;写诗也好,熬夜看电视也罢,这些都是他喝下的药,这么说吧,因为近在眼前的死,我的亲爱的祖父,正在认真而手忙脚乱地生。   与此同时,这些天,我在寻找一个失踪了的朋友,正是他,在八年前告诉我:如果人生非得要有一个目标不可,那么,他的目标就是彻底的失败。   他说到做到,这些年,他辞去了工作,一直没有结婚,偶现江湖也是一闪即逝;半个月之前,他当年的女友在江苏的某条高速公路上开车的时候,突然泪流满面,打电话给我,拜托我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。   这下子好了,为了找到他,我一个星期打了比往常一个月还多的电话,参加了好几个形迹可疑的聚会,不断有人宣称知道他的消息,但是,每次当我喝得酩酊大醉从酒吧里出来,他仍然作为一个问题悬在我眼前。应该是在长江边的一间酒吧里吧,我突然有一种错觉:我怀疑我的朋友并未真正离开,说不定,他就躲在酒吧不远的地方打量着我们,就像村上老师的名言,“死并非在生的对立面,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于生之中”。   “向如此更新的世界告别是心酸的,”米沃什说,“他羡慕着,并为自己的怀疑羞愧。”我相信,对于米沃什的话,我的祖父一定深有同感;但是在我的朋友那里,这句话应该反着说,至少应该把心酸换作无谓二字。这么多年,他像一个生活在魏晋或者唐朝的人,我当然不至于将他看作是我们时代的嵇康与孟浩然,但他的确已经将生活看作一个玩笑,然后,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在许多时候成为一个笑料,所谓“梦中做梦最怡情,蝴蝶引人入胜”。是啊,当我们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进入,进入酒吧,进入电视和报纸,另有一个人,他的目标为什么不能是离开、接连不断地离开呢?   言归正传。   好说歹说全都没用,昨晚,在火车站,祖父拒绝了我的护送,一个人坐上了回去的火车,归途中,我突然想起了海子的诗,也想起了我连日来遍寻不见的朋友,正是他当初借给了我海子的诗集。苍茫夜色中,我的祖父和朋友都在人间赶路,上升的上升,下降的下降,坐车的坐车,徒步的徒步。   一如海子所说:把石头还给石头,让胜利的胜利,今夜青稞只属于他自己——对不起,亲爱的祖父,我可以将你说成一株青稞吗——你听我说,今夜的青稞,只属于他自己。   把信写给艾米莉   我要说起你了,艾米莉·狄金森。就在昨天,我结束旅行,坐火车回家,在山区小镇寒碜的候车室里,我看见了一个哭泣的中年妇女,还有她沉默的女儿。我并不知晓她们被搁置在了什么样的难处里,但我大致还是能明白中年妇女的哭泣:生而为人,谁能逃脱这些哀恸?无论何时,我们身外的世界里一定有人在流下眼泪,不在这里,就在那里。后来,我和她们一起上了车,几乎算得上是邻座,因此,一路上,中年妇女的痛哭声始终在我耳边萦绕不去,反倒是哀戚的女儿,就像是接受了已经降临的悲苦,确切地生出了不得不的淡定,替母亲擦去眼泪之余,她就靠在窗子边上看书,艾米莉,她读的是你。   假如你是我想象过的那样——你不在阿默斯特的坟墓中,而是就在我的生活里——你应当都看见了:十几年了,我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读你,许多次,当我也陷入悲苦,无论是在手术室外,还是在送葬途中,我像救命稻草般攥在手里的,全是你的句子。那么多人,或是轻微的不屑,或是径直的嘲笑,多半都会如此相待于我的十几年读你,但是,如此甚好,我偏要过我的独木桥:最好没有一个人读你,如此,便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好。“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,然后,把门紧闭。”你早就说过,“她神圣的决定,再不容干预。”   关于我和你的遭逢,它一直都是记忆里最突出的部分:十七岁的暑假,作为一个多年如一日的差生,我对学校生涯的忍耐似乎到了极限,尽管到了后来,机缘转换,我重回了学校,但是,暑假一开始,我还是兴奋地接受了父亲的安排,前往一个偏远的税务所,就此成了收农税的临时工。有一回,我路过水库边上的铁匠铺,遇见了铁匠的女儿,这个远近闻名的老姑娘,终日幽闭不出的乡村语文教师,竟然跟我谈起了诗歌,谈论的结果,是因为从来没听说过“艾米莉·狄金森”这个名字,受了她不少奚落,当夜,我就赶回城里,直奔新华书店,买回了印着你名字的三本书,它们是你的诗歌、日记和书信。   那是再也回不去的八月、青春和桃花源,艾米莉,我接受了你,不不,是我疯魔了你,我带上税票,骑着自行车走村入镇,经过了河渠和簇拥的灌木,经过了果园和月光下的玉米田,你的声音响起了,它们不光是一直在我身体里翻滚却说不出来的话,甚至是眼前万物的画外音,你说:“一颗小石头多么幸福!在不经意的朴素里,把绝对的天命完成。”你还说:“为每一个喜悦的瞬间,我们必须偿以痛苦至极,刺痛和震颤,全都正比于狂喜!”你都看见了:在那荒僻小镇,除了把幽闭不出的老姑娘想象成了你,我只差没把铁匠铺看作尖顶教堂,我也几乎将绵延的菜地都看作了阿默斯特的玫瑰园。   ——谁能告诉我,这平常的所见,为什么横添了从未见识过的奇幻和庄严?到头来,我还是要去你的诗歌与书信中寻找答案:“我的伴侣是小山和夕阳,他们全都比人类优越,因为他们懂事,但却并不诉说。”   你知道,我总是在失败,即使是在异国的东京,也没有例外:第一次坐飞机,第一次走了那么远的路,胆子都被吓破了,这便是我远渡重洋和手足无措的十九岁。总是在下雨,我又总是迷路,而且,不管我还在种满了山毛榉的分梅町住多久,落荒而逃都已经成了定局,接连搬家,签证过期,卖假电话卡混一口饭吃,这些,都成了定局,所以,趁着还有饭吃,我干脆下定决心:不再出公寓一步,画地为牢,再把牢底坐穿,以此证明自己的彻底无用。   但是,慌张和恐惧,全都如影随形,我根本不可能赶走它们,幸亏有了你,艾米莉,一本诗歌,一本书信,一本日记,它们都快被我翻烂了,我恶狠狠地读着它们,就像初入佛门的沙弥,睁眼便有万千勾连,还是赶快将双目紧闭,让经文拷打身体,最好是着火,烧遍五脏六腑,说不定,火焰里还能滋生出些微算得上安慰的谵妄:既然你的孤绝与艰困我能明白少许,那么,是不是说,有一天,我也能像你一样,用书写驱赶疑虑与不安,用书写将自己的一生都圈禁在中意的囚牢里?果能如此,我现在就不用再沦于羞愧,因为那根本就是我的福分。   解脱竟然来得如此容易,而你也竟然无处不在:这是有了你的困顿和流离,这也是有了你的秋叶原和武藏野,我是真正有了你的我。自此之后,无论是被房东赶出了门,还是宿醉之后的不知身在何处,它们全都有了出路:一个念想诞生了。这念想,是从天而降的崭新的肝胆,却也不要忘了,时刻怀抱自己的虚弱与无用,艾米莉,如你所说:“我就像一个路过坟场的孩子,因为害怕,我唱起了歌,先生,这就是我的写作。”   实在是,人人都需要一个艾米莉,别管她的姓氏,是狄金森,还是赵钱孙李,只要她是艾米莉。把信写给她,她再回信给你,那回信里有她的呼救声,更有她赐还回来的奇迹。假使你站在垂危亲人的床榻前,她说:“死亡就像大众一样,它们都是我无法驾驭的。”又或者,你在上司的责骂声里无地自容,她说:“正因为你先使我流了血,所以,香膏才显得弥足珍贵。”还有更多失望的时刻,因为爱与不能爱,因为生与不能生,我们都没能等到那个跪求的结果,还好,有她的声音传来:“假如它属于我,我不能避开它,假如它不属于我,我还在追逐中空自度过漫长的一天,这样,我的狗都会嫌弃我。”   而你,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你?容我暂做使徒,对旁人说起你的名字,不为布道,为的是,一旦落入虚空,我就要磨洗我的功课:艾米莉·狄金森,一八三零年降生在马萨诸塞的阿默斯特小镇,二十五岁那年,她抛弃身外世界,就在自己的闺房里,开始了长达三十年的闭门幽居,即使家人也只能隔着门缝和她说话;一生中,她只穿白裙,在她眼里,世界上最庄严的事情,就是“一身洁白地去见洁白的上帝”;她疾病缠身,时常被眼疾所困,有许多年更是深陷于精神错乱;爱过几个男人,但都没牵过手,就连让她在数年里摧心碎骨的那一个,终其一生,也不过只跟她见过寥寥几次面而已;写诗,写信,写日记,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,但她却并不愿意让人知道,她将它们深藏在直到自己死去才被妹妹发现的箱子里;一八八六年,她辞别人世,葬礼上,她仍然身着白裙,“没有皱纹和白头发,难以言说的安宁”。   我还要说起你,艾米莉·狄金森。对于我,皱纹和白头发定然会不请自到,可是,我想知道,活在这劳苦的尘世,究竟要踏上怎样的一条道路,才能获得“难以言说的安宁”?如你所知,我来到了此时此地,此时是青春已然结束、繁缛的中年掀开了序幕;此地也不再是月光下的玉米田,而是厨房、菜市场和怀抱病中的孩子朝医院奔跑的路上。就像石头渐渐露出水面,这一场生涯正在显露它的原形:医院里忍气吞声,酒宴上满面堆笑,历经多年折磨,我也终于学会了那些别人爱听的话,说出来的时候,再也不心惊胆战;可是,那个害羞到怯懦的人去了哪里?不管是置身在小镇的灌木丛,还是踟蹰于东京的电车站,那颗都要在微光里攥住一点碎末去疯魔的心,它去了哪里?   再说一次,艾米莉,幸亏有了你。要么是在无由的焦虑之后,要么就是在早晨起床后的悔恨里,我再开始读你,恶狠狠地读你,并没有花去多长时间,很快我就重新确认了:自从与你遭逢,你投射的光影,还有发散的福分,它们都不曾将我背弃,这福分虽然像真理一样缄默,但它始终都在,不过是我多年的厮混将它拆成了碎片,现在,聚拢魂魄的时候到了,这魂魄不在他处,就在奔跑途中,就在责难声里,是的,一如既往,它仍然是、从来都是我们的虚弱与无用——“一旦被黎明或晚霞的景色所吸引,你看,我就成了美景中唯一的袋鼠了,多么奇怪,美景对我已经成为一种痛苦的折磨”——这苦痛,不只是弃世和自绝,也可能是打字机上的酸楚和办公室里的痛哭,但它们都是苦的;这美景,不只是艾米莉的黎明或晚霞,也可能是我们亲人的大病初愈,但它们都是美的。   我们只能在这里,而不是在那里,我们只能亲近这里,而不是跪拜在那里。   闪电般的指引,不是锦上添花,是让我自己开出花来:脱落迷障,减去道行,站在疑难、困顿和窘迫的这一端,重新回到弱小和羞怯的阵营,举目四望,是厨房,是菜市场,是病床,但它们恰好就是我应该继续潜伏的战场,将它们放在阿默斯特,它们只怕全都是艾米莉的闺房,闺房里有深渊和暴风,但它首先是黄金与白银般句子的温床。我此刻踏足的,即使只是一条夜幕下的中年的绝路,你又怎么知道,走到最后,那回不去的八月、青春和桃花源又将扑面而来?   艾米莉,你一直在这里:晨昏有别,你在黄昏里;狂喜与痛苦有别,你在痛苦里;在所有庞大物事对面的阴影中,你就端坐在那里,等浪打来,再等浪尽,绝非认命,而是清醒。我曾经走开了,现在我又要走回来,像你一样,在面包屑上看见盛宴,用蜜蜂、三叶草和白日梦缔造一片草原,假如奇迹和造化前来敲门,我只能像你一样:“握住你从黑暗里伸过来的手,然后转身走开,因为我说不出适当的话。”   ——是啊,人人都需要一个艾米莉,把信写给她,她再回信给你,当你披星戴月,她说:“水手不能辨识北方,但他应当知道,磁针能够做到这一点。”当你心有余悸,她说:“要用娓娓动听的言辞,解除孩子对雷电的惊恐,强光必须逐渐释放,否则,人们会失明。”当你在春风和白雪里双双失足,想掉头而去,却欲罢不能,她又说:“车辇停在她低矮的门前,她不为所动,皇帝跪在她的席垫上,她不为所动,她从众多的人口里选定了一个,从此关闭心灵的阀门,就像一块石头。”   别管她的姓氏,是狄金森,还是赵钱孙李,只要她是艾米莉,只要她的回信能够送到我们手里。要是没有她和她的回信,我们在狂奔中如何落定?我们在瘫痪中如何起身?我们又如何才能劈开自己,从体内的黑暗里拽出躲藏着的另外一个,甚至是千百个我?可是艾米莉,这么多年,你都看见了,“假如我要感谢你,”就像你说过的,“我的眼泪就会涌出来,使我说不出话。” 她爱天安门   有一次,垂暮之年的金斯伯格路过一个叫爱尔米拉的小城,那是二十五年前“垮掉一代”闹革命时待过的地方。不消说,二十五年前,因为这些妖魔鬼怪的到来,遍布工厂的爱尔米拉曾经有过短暂的、不真实的喧嚣,但是现在,物不是人已非,“昔日戏言身后意,今朝都到眼前来”——金斯伯格老泪纵横,回到纽约后,他写了爱尔米拉雨中的草地和士兵,写了雾霭缭绕的群山和灰蒙蒙的工厂,然后,他写道:“只是杰克不会再次出现,尼尔的尸骨已寒。”   我确信,一直到他死,他也不会再去爱尔米拉了;就像在武汉的我,在小梅被执行枪决之后的半个月里,每次坐出租车路过我挂职的看守所,都会下意识地绕道而走,我怀疑,我不会再进到那个铁门紧闭的大院里去了。   十九年前,小梅出生在广西的看守所里,她的母亲因此逃过一劫,带着她回到了四川老家;十九年后,当我在武汉的看守所里遇见小梅,她已经杀死了欺骗她的男人,被判死刑之后,正在看守所里度过她在人世的最后一段时光。  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:一天中,我起码会听到她十次以上的笑声,那笑声就像永远不会停止,清脆,响亮,旁若无人;我也看见过她发脾气的样子,这多半是因为放风的时候又有人欺负了她的姐妹,一到这时,她就要愤愤不平地出来主持公道,其实她的姐妹都比她大出了好几岁。除此之外,我还见识过她更多的快乐和气愤,譬如她唱歌获得了第七名,譬如她在电视里看见了害人不浅的伪劣婴儿奶粉。   我曾经有好多次和她单独交谈的机会,每逢此时,我的茶杯里哪怕才刚刚喝了一口,做过小餐馆服务员的她都要赶紧地拿起茶杯去为我加水,举步之间,连蹦带跳,我必须承认自己对她充满了好奇:她何以如此快乐?再想想自己的生活,又何以如此无趣?有一次,她甚至说,她可以为我按按头,这样我就不会那么辛苦,想当年,她也是某某发廊手艺最好的洗头工。我连说不必,一来是,我从没因为工作而觉得辛苦,二来是,多少我还是觉得有些局促——这局促可以证明我活得有多么不真实,不像她,几乎把每个认识的人都当成了自己的邻居。   和此前见过的别的犯人不同,不管我说什么,她都点头,微微笑着,眼神里不断会闪过惊奇,有过看守所生活经历的人都会知道这是多么难:几乎每个犯人的故事都可以写一本书,所以,绝大部分的时候,他们的眼神里并不会有相信和惊奇。就是在这样的相信中,在看守所院子里的一丛葡萄架底下,我听她说起了她出生的镇子;初来武汉时站在武昌南站外的慌张;为了见一个男人,先用冷水把自己淋得重感冒,然后再去请病假;当然,她还说,她爱北京天安门。   她说:“天啦,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慌张,东西掉在地上都不敢去捡回来,就怕被别人当成小偷。”   她说:“天气真是冷,我淋了自己两桶水,跑出门的时候,觉得胳膊都要冻掉了。”   “从四川出来的时候,我就想,要是能去天安门看一次升国旗就好了。”她又哈哈笑着说,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,“后来有好多次想去,每次都有事,都把钱寄回家了,咳,到现在也没去成。”   在此之前,已经有好几个看守所的同事对我说起过小梅刚被逮捕归案时的事情,那时候,无论警察问什么,她都拒不开口。后来,她说她想去北京看天安门,看过了天安门,想说什么都可以,但是出于纪律,没有人答应她的请求。说来奇怪,应该是在去年冬天,我做梦的时候梦见了一个在天安门看升国旗的女孩子:朝阳初升,在簇拥着的人群里,那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直盯盯地看着国旗,并且和众人一起唱国歌,因为激动,她一直都在紧紧地攥着自己的小拳头。   毕竟只是梦境一场,我相信,类似的情景也曾在小梅的梦中出现过,最终,她把天安门放在了脑后,跟着姐妹们做操、唱歌、绣十字绣;就像她把死放在了脑后,该笑的时候哈哈大笑,该生气的时候就把牙齿紧咬。记忆中唯独的一次说到死,是她想听我的MP3,我当然就摘下来给她听。她对里面的音乐不感兴趣,我连忙问她喜欢什么,并且告诉她,回去之后我可以把她喜欢的音乐拷进去,等下次来的时候再给她听。“啊,还可以这样啊?”她好玩地拍打着身上的脚镣,对着我的MP3看了又看:“那能不能快点啊,我马上就要死了。”   不止一次,我看着小梅的背影出神,《飘雪》《相思风雨中》,还有《看我七十二变》,这都是她喜欢的歌,有时候,我甚至希望眼前的这个背影在音乐声里挣脱脚镣,跑过武汉关的钟楼,跳上回四川的火车,而她越变越小,直至最后,回到了八九岁的时候,在荒僻的四川小镇,她赤足钻进了她说起过的、绵延了十几公里的油菜花。   事实的情形却是,小梅,她在看守所里迎来了生,她还要在看守所里迎来死,就像那个写出了《长夜漫漫路迢迢》的尤金·奥尼尔,“生在旅馆,真该死,死也死在旅馆”——这是他的临终之语。而我们身边的世界,这广大而滴水不漏的世界,它不会停止,到头来,我们每个人都还只能看着它继续沉默地运转不息。   六月七日,小梅被执行枪决。出于懦弱,我没有去送她。 火烧海棠树   “总有一天,我要砍掉它。”在阴雨之前的雷声中,她对我说。她说的它,就在我们眼前,开了满树的花朵,对,它不是别的什么,无非是一棵海棠树。   其后,天空迅疾变得晦暗,雷声转作霹雳,大雨当空而下,雨水里又夹杂着闪电,闪电击打在海棠花上,使得花朵扑簌而落;其中有一朵,落入地上的积水,漂浮而去,飘到一口被掀开的窨井前,几番沉浮,还是被窨井里的水流席卷了进去。这个时候,她就哭了。   我其实知道,她一直都在哭。几乎每一天,只要空闲下来,她就要找地方去哭。因为怕被病房里的孩子听见,她都是偷偷地、压低了声音去哭,许多时候遇见她,她的眼睛都是红的,鼻尖也是红的,呼吸声急促,因伤心而致的激动迟迟难以平复,这都难以掩饰她才刚刚哭过。   她又有什么理由不哭——夫妇二人,在小剧团唱了十五年的戏,剧团却垮了,只好把儿子丢下,分头出去打工,儿子好生生坐在教室里上课,一块窗玻璃突然碎了,正好掉落在他的膝盖上,原本以为是皮外伤,在诊所里简单包扎了一下,就回家了,哪知道,伤口看似是愈合了,膝盖里面却在悄悄腐烂,等到夫妇二人匆匆赶回家,儿子的这条腿,已经非截肢不可了。   这还不是结局。这一家人似乎是被施加了魔咒,漫无边际的厄运就像河水决了堤,一旦开始奔涌,她就再也一眼看不到头:小医院里,夫妇给儿子截了肢,但伤口却反复感染,怎么都好不了,没办法,夫妇二人还是借了钱,来到三百公里外大一点的城市,住进了这家院子里长着一棵海棠树的专科医院。仅仅就在一周之后,有天晚上,丈夫出去给儿子买一份蛋炒饭,回来的时候,在院子里,一辆运送医疗器械的货车迎面而来,他未及闪躲,被活生生撞死在了那棵海棠树上。   树干上,地上,丈夫的衣服上,到处都是血。她是从儿子的病床上被突然叫到海棠树底下来的,大冬天的,脚上只穿着一只鞋,她被吓傻了,没有哭,只是看看丈夫的尸体,再看看眼前纷乱的众人,浑身一直发抖,抖了两个月都没好。随后便是无休止的争吵、推诿和诉讼——货车不属于医院,而撞死丈夫的司机也是一贫如洗,现在,医院勉强同意她的儿子免费治疗,她甚至还可以在病区做清洁工,以换取些微的生活费,但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任何人赔偿她一分钱,她也只好就此在医院里麻木度日,再等待着官司早一点判决下来。   但她似乎并不关心赔偿和诉讼,要我说,她的全部心思都在那棵海棠树上。打饭的途中,空闲下来站在病房外的楼道里发呆的时候,她的眼睛里只有那棵树,她狠狠地盯着它,就好像,所有的悲剧都是因为这棵树,唯有将它砍掉,又或连根拔起,魔咒才能解除,崩溃和厄运才能离她远一点,但事实上,无论好的还是坏的,她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被拿走的东西了。   “总有一天,我要砍掉它。”她见人就这么说。可能是因为我陪护的病人跟她儿子同在一间病房,她有时候会对我多说几句,譬如会说起她的丈夫:“他就跟没死一样,我要是盯着那棵树看上十分钟,就能看见他,比从前瘦多了,还怒气冲冲的,像是要跟我吵架,他怪我没照顾好儿子,也没照顾好他,可是,我们以前从来不吵架的……”   所有人,连同我在内,其实都没将她的话当真,但我们都错了——忽有一晚,病房楼下传来争吵声和哭诉声,我出了病房,站在楼道里往下看,结果,竟然看见了她,影影绰绰的灯光底下,她正在跟几个保安撕扯,披头散发的,手里拿着一把菜刀,她当然不是想杀人,她只是想杀死那棵海棠树。但是,这么短的时间里,一把菜刀,怎么可能杀得死那棵树呢?没多大一会儿之后,就连那唯一的凶器,她也保不住了:保安们轻而易举将她制服,菜刀也被没收了。   第二天,关于她刀砍海棠树的事,几乎传遍了整个医院,甚至有人专门跑去看那棵树,但其实看不见什么,树干上不过只留下了几条深深浅浅的口子,几根树杈倒是被砍断了,铺散在旁边的草地里,这些树杈上的花朵们却并不衰败,似乎全然不知自己已经和树干身首异处。就像她,在儿子的病房里,又或在整个病区里打扫的时候,她还是在和人打招呼,有人要帮忙的话,她也会像从前一样,跑上去搭把手,但是,她似乎是不知道,人们其实正在悄悄地远离她,“这次她是砍树,”一个声音,也可能是很多声音在说,“谁知道她下次会不会砍人?”   但是,人活于世,谁还没有一丝半点被需要的时刻呢?她也不例外:护士节快到了,医院里要举办一场文艺晚会来庆祝,儿子的管床护士找到了她,说是她们几个护士要跳一段集体舞,但人数不够,干脆,她来和她们一起跳,反正到了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上妆,如果妆化得浓一点,她肯定不会被人认出来。   管床护士一边说,她的眼睛里一边便生出了热切之光,对方说完了,她也一口答应了,全然没有半点推辞,也难怪,自打进了这家医院以来,这只怕是最让她激动的事。于是,从第二天开始,打扫完了病区,她便脱掉工作服,上了楼顶的天台,和护士们一起排练。跳舞于她,实在是件好事,至少可以减去许多她对着海棠树发呆的时间。有时候,我站在楼道里,依稀可以听见她的笑声,如果大家都在笑,她甚至笑得比护士们的声音还要响亮一些。   等到她们从天台上下来,一个个说笑着进了病区,在场的人几乎全都发现了,她差不多变成了另外一个人:天啦,她竟然伸出手去,帮这个护士整理头发,再帮那个护士掸掸灰尘,整理完了,掸完了,她还捏了捏一个小护士的脸,怪她不会照顾自己。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事实,过去的她怎么会想到自己还有今天?所以,小护士都走远了,她还盯着对方的背影看了好半天——是啊,怎能如此轻易放过这从天而降的亲密?只有在现在的队伍里,她和她们,才是舞伴,乃至是伙伴,等到这支舞跳完了,护士们要重新成为护士,至于她自己,就要与这短暂的如梦似幻作别,重新成为清洁工和一个截肢少年的母亲。   不光我看出来了,几乎所有人都看出来了,眼下她正在度过的时光,她实在舍不得。她差不多要找来一根绳子,把自己吊在楼顶的天台上,再也不下来。   终究还是出了问题。文艺晚会正式上演的那一天,因为无所事事,我也去看了,开场没多久,就到了她们跳的那支舞,音乐用的是《北京喜讯到边疆》,她果然化了很浓的妆,若不是相熟的人,绝对认不出。她也果然是唱戏出身的人,人群里跳得最好,一举一动,热烈,又不轻佻,理所当然地成了舞蹈的中心,尽管她的舞伴们都比她年轻许多,差不多可以叫她阿姨。   但这只是前几分钟。突然她就大惊失色地止了步子,舞伴们还在跳,唯独她一个人不跳了,舞伴们当然要催促她,她慌忙跳了几步之后,竟然哭了,眼睛死死盯着观众席的西南角,稍后,几乎是叫喊起来:“没有!没有!我一直都在管儿子!”说罢,她竟然双腿一软,颓然跪倒在了舞台上。什么都不用再说,一切都被她弄砸了。紧接着,她又被人认出不是护士的一员,连同舞伴们一起,被赶下了舞台,一边接受着训斥,一边继续失魂落魄地朝西南角里张望,嘴巴里还念念有词。   据她后来说,她之所以把一切弄砸了,是因为她的眼前出现了幻觉,她竟然在观众席里看见了自己的丈夫,她也知道那是幻觉,本想不加理睬,但丈夫突然就暴怒起来,说她只顾着跳舞,连儿子都不管了,她这才乱了方寸。但无论怎么说,她是休想再获得护士们的亲密了,现在的护士们对于她,岂止是疏离,简直就是厌恶,世间之事无非如此:你在人海里走了一遭,又或走了一年,一辈子,到头来,还是只能做回孤家寡人。   现在好了,她多了空闲,也就多了时间去重新对付那棵海棠树,虽说花期将尽,海棠花却照样开得绚烂,经常有父母带着孩子,去到海棠树边,摘下一朵两朵的花,再雀跃着离开,每到这时,她便异常愤怒,如果恰好遇见了我,她便会愤怒地对我说:“这些人,我看他们是想把灾祸带回家里!”停了一下,在突然响起的雷声里,她再一次发誓:“总有一天,我会砍掉它,你不要不相信,等雨停了,不,不等它停,过几天我就去砍掉它!”   她咬着牙说出的话,我还是没有当真。不过,这一次我又错了——她当真是没有砍掉它,但是,她纵火去焚烧了它:大概一周之后的一个后半夜,楼下的院子里突然喧哗四起,奔走声,呼喊声,尖叫声,全都响作了一团,我跑去楼道里往下看,一见之下,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,却原来,那棵海棠树,还有海棠树上的花,全部都被火点燃了,满树的火焰,正在炽烈地焚烧,但是,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她,那个宣称一定会砍掉那棵树的人,她的身上也着了火,此刻,她正在疯狂的哭喊,又带着满身火焰盲目地奔跑,虽说有保安渐渐围上前去,但也只能面面相觑,只能听任她的呼喊声越来越凄厉,越来越撕心裂肺,左等右等,好几分钟过后,她才等到有人拿着灭火器跑过来。   如果她曾经供奉过什么菩萨,现在,她应当将它砸碎:儿子截肢了,丈夫死了,她总要恨上一点什么,寻来找去,她无非是恨上了一棵树,然后,她报复了这棵树,但是,厄运却没结束,相反,它还在等着她,见她走近,一把就将她拉扯过去,不仅要让她陷入更深的悲苦,还要让她在悲苦里变得可怖,以及可笑,就算她能活下来,她一定会因为这一晚的行径而备受耻笑——起先,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桶汽油,趁着夜半无人,她站在病区的楼道里,自上而下,将整整一桶汽油泼洒在了那棵树上,她的心太急切了,以至于:汽油也洒在了自己身上,她都没发现,泼洒完了,一刻也没有停,她狂奔下楼,对准一片弥漫着汽油味的花朵,划燃了火柴,她没想到的是,与海棠树一起开始燃烧的,还有自己。   好多天以后,当她从重症监护室出来,我去看过她,但是没能进得了病房,只能站在走道里,隔着窗户影影绰绰地去看:实话说,医院并没亏待她,尽管这只是一家专科医院,但是,自她被烧伤,医院还专门从别的医院请来了烧伤科大夫。现在,她暂时脱离了性命之忧,全身几乎都被纱布包裹,可能是因为经常陷入短暂的昏迷,我在走道里站了好一阵子,看见的她却一直都是静止不动的;意外的情形是:有一只喜鹊,误入了歧途,闯进病房之后,被关在了里面,别无他法,只能在这方寸之地里惊恐地上下翻飞。   当然,我去看过她,更多的人去看过她,还有一只喜鹊正站在吊瓶上苦楚地看着她,这一切,她都不知道;还有一件事,她也不知道:那棵海棠树,在她被烧伤之后没几天,竟然神秘地消失了。   千真万确地消失了。是被砍断的。树干、树杈和花叶全都烟消云散,徒留下根须还暴露在连日的雨水中浸泡着,那么,它是被谁砍断的呢?出乎意料的是,医院没有派人来砍,保安们也没有自行去砍,她缺了一条腿的儿子更是万万不可能,如此一来,几乎每个人,跟她相熟的,不相熟的,都在问:砍断它的到底是谁?好在是,反正此地是医院,每个人,除了治疗和陪护,最不怕浪费的,就是时间;对,他们有的是时间,去琢磨,去讨论那棵树的去向,种种说法里,最无稽的有两种:一种竟然说是我去砍的,因为我一直都在理会她;另外一种,则说是观音显灵,凭空降下法力,转瞬就将它席卷而去了。   遗憾的是,他们都错了。   好吧,话已至此,我就还是承认了吧:虽然我没有亲自动手,但是,连同病床上静止不动的她在内,全世界,恐怕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真相。真相其实是这样的——后半夜,一个瘦弱的中年男子,打虚空里来,打茫茫雾气里来,一手拎着蛋炒饭,一手拎着锃亮的斧子,走进了医院;经过海棠树的时候,他没有驻足,径直上楼,进了病区,先是轻手轻脚地去到儿子的病床边,但没叫醒他,放下蛋炒饭之后,他就赶紧再轻手轻脚地离开了,因为他着急要去见他儿子的母亲,他知道,她又一次陷入了昏迷。   现在,他终于再一次见到了她,可是,和来探望她的其他人一样,他也没能进入病房,只是隔着窗户往里看。这一次,他不再怨怒于她,而只是哭;他先是站着哭,再去蹲在墙角里哭,又回到窗前去哭,如此反反复复,直到泪水打湿了他手中的斧子,但这被泪水打湿的斧子并不能让他上天入地,反而让他看见了更深的无能:即使阴阳相隔,他的斧子也砍不去厄运、崩溃和近在眼前的满身绷带,他唯一能砍去的,无非是那棵院子里的海棠树。 失败之诗   谁的一场尘世,不都是自己误了自己?先怪自己,再怨言辞,这可不假,那万千的言辞,就是我们犯错的祸首:听错了军令,乱传了消息,我们便堕入漩涡之中,一时仇敌,一时兄弟,拔刀,折花,怒沉百宝箱,可不都是着了言辞的道?杜丽娘在牡丹下苏醒,麦克白在闪电下奔跑,你以为他们难道不是一回事?   都是失败者。一个个的,都是西绪弗斯,都见不得石头从山顶上滚下来。还在磨蹭什么?还在恋栈什么?要我说,哦不,要荷马说,要狄更斯说,无论要谁说都是这样的:“在最终极之处,询问和应答都无必要,它们是一模一样的东西,它们有一模一样的名字,就是失败。”   所以,彻底的失败者先行看轻的,是自己,黄仲则诗云:“十有九人堪白眼,百无一用是书生。”金斯伯格甚至说:“我需要一个宗师,他能使我不再出生。”常州黄仲则,生在新泽西州的金斯伯格,或入幕府,或抽大麻,看似疯癫狂狷,其实打的都是退堂鼓,朗诵会和顶戴花翎不是要将他们送往世界的中心,而是要拆寨,撤军,回到自己的穷愁与孤寡,且还对它们视若不见。   谁没有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?想当初,金斯伯格也曾呼号:“给我一个继母跟我做伴,还要她淌着生母的泪。”少年比诗,黄仲则笔下也颇多绮丽之语:“风前带是同心结,杯底人如解语花。”作新小说的郁达夫,作起诗来则常有愤懑之气绕梁:“此去愿戕千里足,再来不值半分钱。”但以身后论:三人之死,全都安安静静,死之既至,失败便是棺木,是殉葬的酒器,“是在一切之后,是终点,这里没有指望。”   两条路,一条欲生,一条欲死;一条通向琼林宴,通向正当的生活,而另一条,则多在正当生活的反面;可是且慢,这后一条路,照样少不了泥沙俱下,照样要雁渡寒潭,血战金沙滩。所谓未经省察的生活不值一过,失败者也要端起刀枪,也要写诗,不过是路分了东西,你我就此作别,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就在独木桥上继续我的偏见,你知道,许多时候,失败就是由诸多偏见累积而成,但这就是命啊,我岂能闪躲,如同辛波斯卡写下的句子:“我偏爱我对人群的喜欢,胜过我对人类的爱;我偏爱写诗的荒谬,胜过不写诗的荒谬。”   世间已无辛波斯卡。但纵算她在世之日,多少人称她作失败的仆人和书记员?“哦,她总是在嘲笑……”,“讥诮就是她的命运……”,不不,错了,彻底的失败者从不迷恋一己之悲,这狭小的悲愁,才实在是好笑的东西。她如若在笑,就是在笑一切造物,俯拾即是的造物里,又遍布着多少可笑之物,即使用悲伤的语气说出:“我为将新欢视为初恋向旧爱道歉;我为简短的回答向庞大的问题道歉;我为自己不能无所不在向万物道歉。”实际上,她是在说:诗,笑,肉体,命运,这些初生的又被摧毁的,这些相互缠绕又相互抵消的,在你们面前,失败,才是最后的、唯一的完整。   不是因写诗而失败,而是作为失败者去写诗,除了辛波斯卡,还有博尔赫斯,他写下:“我徒劳地期待,入梦之前的象征和分崩离析。”他还写下:“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,但是,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地区、萤火虫、字句、花园、水流和风的仇敌。”自然也少不了黄仲则:“千家笑语漏迟迟,忧患潜从外物知。悄立市桥人不识,一星如月看多时。”   ——通往失败的路也少不了打坐、化缘和西天取经,但若忘记方向,甘于盲目,甘于匮乏,则养得成舍利子,摘得了彼岸花,到了那时,诸行无我,诸法无常,一颗星星也可以大过月亮,再看你的肉身何在?它在看,在听,在嗅,在亲近,清凉里偏寻凶险,漩涡里再去扑火,如此,它便在一切它不在的地方,犹如法常和尚临终之句:“一笑寥寥空万古……而今忘却来时路。”也如兜率和尚的临终之句:“四十有八,圣凡尺杀,不是英雄,龙安路滑。”   话说回来,在中国古代,那些被认作是哀感顽艳的写诗之人,倒总是偏爱白话入诗,再在清浅字词里敲响惊堂木,黄仲则自不待言;更有辛弃疾,常常视字词的律法若浮云:“病是近来身,懒是从前我。”又譬如:“走来走去三百里,五日以为期,六日归时已是疑。”再看元稹之《遣悲怀》:“野蔬充膳甘长藿,落叶添薪仰古槐。今日俸钱过十万,与君营奠复营斋。”这便是真切的失败之诗,它依存在最简朴的事物之上,比翼双飞,但又互不相扰。如果梅花入了眼帘,我便说,这是一朵梅花,而后梅花死了,我便对人说,一朵梅花死了;就像元稹对亡妻说:今日里俸钱过了十万,我要祭奠你——雪拥蓝关算什么,去潮州的路要走八千里算什么,马嵬坡下有冤屈?长生殿里痴情多?对不住,你们且先自行了断,事物衰亡之时,不尽缘分和写诗之心都要退场。   愁苦一路,也经常乔装打扮,混进失败者的队伍,张籍直到暮年,才些微放下朝堂指望,转瞬之间,另外一种指望便折磨得他更加形销骨立:“别从仙客求方法,时到僧家问苦空。”还有卢照邻,年纪轻轻之时,便有败象初露:“昔时金阶白玉堂,即今惟见青松在。寂寂寥寥扬子居,年年岁岁一床书。”你看,风平浪静,人马无声,唯有时间是真正的胜利者。可惜的是,常年的疾病改写了他的面目:“余羸卧不起,行已十年,宛转匡床,婆娑小室,未攀偃蹇桂,一臂连蜷;不学邯郸步,两足匍匐。寸步千里,咫尺山河。”可是,在失败面前,第一桩事情,就是要无情无义啊,对花,对草,对自己。我还是说实话的好:张籍与卢照邻,越到后来,越无法忍耐失败,他们写的不是失败,而是对失败的反动;写的也不是苦空,而是苦空如何纷至沓来。一如多少痴儿女:对这世界,他们时而温柔,时而暴烈,但就是不能心平气和地去接受它,抑或自己。   里尔克,你站住,不要跑,你才是化成灰我也认得的失败者。“我如此地害怕人言,他们将一切和盘托出:这个叫作狗,那个叫作房屋;这儿是开端,那儿是结束。”他说,“我爱听万物的歌唱,可是一经你们触及,他们便了无声息;你们,毁了我一切的一切。”终其一生,里尔克都在书写失败,以及对失败的等待,没有错,和与去琼林宴、去金銮殿的路一样,等待,也是最与失败牵连的字词,但是在里尔克那里,失败已经不是终点,在等待失败的路途上被消灭才是终点,既然如此,何苦还要等待?要我说,他同样是在建成一座花园,乃至一个帝国,他和许多同路者都在证明着这样一桩几乎不证自明之事:你我众人,绝非无所不能,贯穿我们一生的,理当是、也必然是鳞次栉比的不能,或无能。   莎乐美来了,杜拉拉来了,阿赫玛托娃装在书信里来了,不是要跟他入洞房,却是相继成为他失败的见证,“所谓命运,是我们从人群里走出来,而非从外面向我们自己走近。”果然如此,日子便会像他喜欢了一生的玫瑰们般渐次枯萎?错了,在里尔克那里,让日子蒙上光亮的,让玫瑰死而复生的,恰恰不是点翰林,不是打金枝,它不过是我们日复一日在苦挨的羸弱、无聊和庸碌。正是它们,组成了一场等待,在如此等待里驻足,才反而配得起谈论那两个字:指望。   ——“我歌唱的一切都变得富足,唯有我自己,遭到它们的遗弃。”里尔克。   还有布罗茨基,你当他是因为入狱和流亡而失败?哦不,他从不为此而羞愧,就算死之将至,伏尔加河的灯火,爱沙尼亚的尖塔,都还住在他的味蕾上,只需咀嚼,他就能找见他的祖国。他欲仙欲死的,痛哭流涕的,是另外一场失败,初一看,那不过都是些小问题,譬如:“今夜我两次从梦中醒来,走向窗户,窗外的灯火,如同苍白的省略号,试图补充我梦中破碎的词句,但也归于空茫,并没有带来安抚。”再譬如,他模拟着圣母的语气,发问基督:“你是我儿子还是上帝?你被钉在十字架上,我怎能回到家里?当我还没有弄清你是我儿子还是上帝,你是死了还是活着,我怎能跨进屋子?”   天可怜见,都不是小问题。实在是,无一个不生死攸关。在布罗茨基那里,一场更大的、源于人类只要出生就无法闪避的失败早已降临,他之应对,是提出更多的问题,是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复杂,又以此来确证:我们并不曾在愚蠢中死去;拜服于失败,并非是自暴自弃,而是朝着死去生,是在愤怒与怨怼之处寻见微妙,这微妙最终会将我们从电视机前带出来,从一切不费气力的生活里带出来,遇见彼此,奔跑的奔跑,弯腰的弯腰,唯有到了此时,我们才能对失败视若不见;唯有到了此时,失败才真正成为失败。   ——“关于生活我该说些什么?它漫长又憎恶透明。破碎的鸡蛋使我悲伤;然而蛋卷又使我作呕。但是除非我的喉咙塞满棕色黏土,否则它涌出的只会是感激。”布罗茨基。   最后的时刻,这样一首失败之诗,理当献给世间所有的失败者,罗伯特·勃莱的《在多雨的九月》:“在我们之前,男男女女都能做到这一点;我会去见你,你也能来看我,一年一次;我们将是两颗脱壳的谷粒,不是为了播种;我们蛰伏在房间里,门关闭着,灯熄灭了;我陪你一同抽泣,没有羞耻,顾不得尊严。”就是这样:男女不用欢好,情诗可作他途。真正的失败者,明暗难辨,阴阳不分,巴比伦好似长生殿。可以是君王,千山鸟尽,独钓寒江之雪;可以是赌徒,一直赌下去,直到输光所有的家底,乃至性命。   这紧要的时刻,要么是开封府的衙役,要么是苏格兰场的警探,最好是从天而降,堵住失败者的房门,抬起刀,举起枪,叫他们不要动,要不然,出了这房间,痴男怨女就要去开封城做秦香莲,去不列颠做李尔王。一个个的,终归都要重新变作搬石头上山的西绪弗斯。说实在的,变作西绪弗斯也好啊,就怕搬了半天石头,还以为自己是莎士比亚。 荆州怨曲   关于荆州,我笃信这样的传说:故楚破国之日,纪南一带的天空中飞来悲雀万数,遮云蔽日,凄啼不止,斗杀不止,就像一场天谴,就像提前敲响的丧钟;楚山之下,双足俱失的卞和端坐在一块巨石上,对着怀抱里的美玉号泣了三个昼夜,泪水流尽,直至眼眶里渗出血来,他之号泣,不是因为刚刚领受的践踏,却是为了同胞们,全都将他怀中的奇迹视作了谎言;月黑风高之夜,大将军伍奢之子伍尚奔赴在寻死的路上,为了不留后患,楚平王假伍奢之名,传令两个前线上的儿子回家,意欲将父子三人同时问斩,风尘仆仆的长子不是不知道自己的下场,但是如此甚好,他宁愿和父亲一起去死,却又将弟弟伍子胥驱逐,使其在暗夜里狂奔,过了韶关,一夜白头。   ——在古代中国,许多的时候,荆州,是国家的花朵,盛开之时,太白也要折腰:“我本楚狂人,凤歌笑孔丘”,又或是:“生不用封万户侯,但愿一识韩荆州”。而在更多之时,荆州,却是这个国家最决绝的所在:一场鲜血的泼洒,要等来另外一场鲜血的洗刷。它和它内部的人民,辗转于不尽渊薮之中,往往只能在血光离乱中见识自己的命运:非得要端出血肉,城池方能清宁,非得要先领受了死,方能如释重负地生。   如今被河水与麦田包围的荆州古城墙,若是为它在流年里折损的部分招魂,它的魂魄当是包藏在一次漫长的流亡中:一支褴褛的队伍,传说是凤鸟的后裔,从只有在《山海经》记录过的大荒里来,在蒺藜和沼泽中生儿育女,又在战乱和瘟疫中筚路蓝缕,如此百年,直至建成一个国家;只是,这些世人眼中的蛮夷,每回都不能摆脱都城被敌人攻破的宿命,他们唯有继续流亡,渐行渐远,到了今日的荆州,一个名叫郢的地方,君王传下令来:就此垒石筑城,就此把身心安顿,不走了,再也不走了。   举目之处,看不见一处关隘和天堑,楚人却定都于此,难道只是赌气后的决定?天可怜见,这个国家的人民有福了,他们其实是想通了一桩事情:退无可退,则无须再退,我偏要无险可依,我偏要栖身在离死亡最近的地方,如此,我和我的兄弟,我们的性命和血,才能算作这座城池的壕沟和城墙——越是将初生的一日视作在世上的最后一日,那真正的最后一日,才会到来得越迟。一场战争结束,谁要是活着回家,谁就是可耻的。死亡如影随形,如何能说服自己,活下去是值得的?于是,就在荆州四野,在那些祭台和公墓边燃烧的火堆里,诞生了古代中国最早的歌与诗,经由楚人屈原之口,它们仍然活在今日的人间:“操吴戈兮被犀甲,车错毂兮短兵接……凌余阵兮躐余行,左骖殪兮右刃伤!”   尚不能说,中国人最初的生死观就是在荆州铸成,但是,血肉荆州犹如一柄匕首,在繁星般的春秋战国时代划出过一道寒亮之光,以此告诉人们,世间存在着这样一种死法,那是一种冷静却喜悦、凌厉却清晰、唯其如此才能算作过完一生的死。一个人的故乡,其实便是他的出处和来历,绕树三匝,有枝可依,他之所依,有草木的庇护,有露水的灌注,更有骸骨的指教,所以,日月转轮,血仍未冷,即使到了明朝,荆州人张居正,孤身入仕,少不了逢迎与权谋,自然,谤亦随名而至。当时,只要边关起了战事,管他是倭寇,还是鞑靼人,运筹帷幄之际,张居正却是兴奋的,虽说机锋早已深藏,他也仍不想掩饰自己的故楚脐带,在一篇奏稿里,他甚至引用了西汉名将甘延寿和陈汤的话:“明犯强汉者,虽远必诛。”   言犹在耳——就是在荆州,当客居于秦的楚怀王死亡的消息传来,楚南公曾经于竹简之上,刻下悲愤谶言,嘱咐楚人世代牢记:楚虽三户,亡秦必楚!   定然有两个荆州,一个是画图与丝绢上的荆州,春来开花,秋来落果,人民用生米煮成了熟饭,间或桃李春风,岑参与杜甫举杯,又曾江湖夜雨,元稹与白居易唱酬,酒旗之上飞扬着更多的烟火,逸事和传奇从来没有亏欠城墙下的戏台,倘若时光就此清平,麦田里的荆州,只愿做一个温润充盈的小妇人;可是,另有一座城池,那是史册和典籍上的荆州,战阵森严,马嘶人怨,向来白骨无人收,若遭火攻,必成焦土,倘若水袭,便作了汪洋一片,有意的,无意的,情愿的,不情愿的,它越来越成为夺人心魄的必争之地,非但做不了自己的主,却更似高挂头牌的玩物,打马飞奔的开国功臣,韬光养晦的未来天子,都要一把拉扯过来,剑挑了它的脸,才能算是刻下了印记,在自己的妖娆版图里点上了浓墨一滴。   这一段从画图到史册的路,是沉默与丧失的路。单说三国之时,一座荆州,它是刘备的暖巢,也是刘表的命门,它是孔明的疆场,也是公瑾的噩梦,几番易主,数次更迭,看似是红尘嚣嚷的注脚:草船借箭,白衣渡江,截江救子,刮骨疗毒,一部一百二十回的《三国演义》,八十二回说到荆州;实际上,伴随着生灵的罪与怕,一个血污中的婴儿般的荆州。一个不知道多少回给古代中国缔结出崭新源流的荆州,沉默了,丧失了。在此地,诞生过这个国家最早的青铜乐器,当秦帝国还沉浸在瓦缸发出的声响中时,钟磬鼓瑟的奏鸣曲已经在楚国的上空响彻;在此地,也诞生过这个国家最著名的囚犯孔仪,以至作为革命信徒的青年汪精卫,即使深陷囹圄,也要写下“慷慨歌燕市,从容作楚囚”的句子。只是,尤以三国为盛:那个绚烂的、疯魔的荆州,那一道中国文明中最夺目的闪电,被涂抹,被篡改,只作了满目雄浑的一部分。   今夕是何夕,而我辜又是何辜?如果荆州是一具肉身,是战乱流离中的雾都孤儿,天一亮就被束之高阁,甚或被关押在九曲回廊下的水牢里,天久地深,面对这被咒语笼罩的命运,会不会生出几分怨怼?清醒和放纵,花红柳绿和哀鸿遍野,有过一点自暴自弃,也有过一点无情无义,到底哪一个,才是脱离了迷障的我——“世上哪个圣洁,定吾罪者,谁?”   也因为于此,大凡英雄,大凡在史册中手起刀落的人,生逢荆州,必有一劫。且看狂奔入吴的伍子胥,据说,那些睡不着的夜里,除了磨刀霍霍,他度过难挨时光的唯一办法,就是在心里给楚怀王盘算出各种各样的死法,不仅要活下去,还要杀回去,这个将牙齿都咬碎了的人,荆州是他的病,也是他的药,他非得要喝下这剂猛药,才可能继续心如死灰的人间生涯,实际上,无论他离荆州多远,终其一生,他都是荆州的囚徒,即使雪耻之日来到,他当真掘开了楚平王的墓,仍然可以断言,楚平王的荆州已经彻底改变了他,纵马入城的,不再是当初那个白袍少年,是仇恨,是整个后半生都将在荆州这间牢狱里锥心苦度的白发人。   尚有神话般的关云长,谁能想到,过了五关,斩了六将,到头来,竟然迷惑于一条并不深密的小计,大意失了荆州,后世里,至少有几十出戏都唱了这一回,十有八九,都在感叹英雄的骄狂与末路,却多半是些轻描淡写:明明是劫难,看上去,却更像是一次为风雅准备的波折,虽说给铁幕般的三国荆州横添了一丝少有的情趣,但革命终究不是绣花,不是嶙峋怪石背后探出的一丛樱桃——失了荆州,便只好踏上穷途,更哪堪,性命的终点,麦城,就在不远的前方,事实上,就在失去荆州的同时,英雄也失去了他的一生。   在我幼小的时候,偶尔会登上荆州的古城墙,在当初的藏兵洞里消磨时光,时至今日,我还记得北门外的一棵皂角树,虽然它堪称高耸,却是形容枯槁,说它天命将尽,每年春天却都生出丝缕新叶,谜底揭开之日,正是它油尽灯枯之时,原来,在它的内部,早就已经生出了一棵新树,那时我年少无知,熟视无睹,倘若是现在,我问我自己:你怎么知道,那是不是故楚的魂魄依旧在今日荆州涌动,不光是这棵皂角树,它也涌动在夕阳下的楚墓、奔流的江水和铺天盖地的滚滚麦浪之上?   回到公元前二百七十八年,故楚郢都被攻破的那一天,当秦帝国的战士踏入城门,有一桩事情,他们决然没有想到:被征服的队伍里,除了平静下来的平民,几乎没有看到一个王侯公卿,而空气中无处不弥漫着酒香。那其实是,当灭顶之灾已经注定无法逃脱,他们放下武器,写好了遗书:罪在我等,甘愿一死,勿杀百姓。之后,喝光坛中的美酒,拔刀自刎——为了亲人们的生,他们,如释重负地领受了死。   肉体的遗迹   这一回,说的是绝命诗。瞿秋白赴死之前,曾有“眼底云烟过尽时,正我逍遥处”之句,世事便是如此:死这一字,自是性命的终局,也未必不是真境、善知识和血肉里最后开出的花。在生死的交界,有人要留下句子,是为绝命诗,或是死不瞑目,或是追悔莫及,终归是指望和安慰,有这一句两句,仿佛是驿站长亭多了一座两座,长夜孤旅,携壶题壁刚刚好,最后的拯救与逍遥,都来得刚刚好。   自是有一些人,这一世不替自己活,他是在替眼前的风雅和后世的典籍而活,他也活得心力交瘁,但在旁人看来,肉体之外的物事篡改了他,他的行状里没有呼天抢地,也甚少欣喜若狂,说到底,这一场没有烟火气的生涯,不过是花团锦簇的阉割。唯有到了写下绝命诗的时刻,风开云散,水落石出,八十一难已过,此身便是如来,你是什么命,你就要归于什么样的句子,这绝命诗,实在不是别的,它是肉体的遗迹,也是遗迹里的肉身。   “夕阳明灭乱山中,落叶寒泉听不穷。已忍伶俜十年事,心持半偈万缘空。”被押上刑场之前,监狱里的瞿秋白作成了这最后一首,却是集唐人四句而成,这四句里,除去致命的空无,还有隐隐的、独善其身的冷漠,这冷漠早在拷打之前就已将自己画地为牢,也足可使接下来的刑场和子弹自取其辱——我早已是孤儿,枪还未开,且让我最后一次完成这联句之戏,大限到来,我亦不过是,生生世世的孤儿。   子弹穿过身体,不会生出前所未有的道理,就像佛法道识,它们在今夜灌注人心,明早起来,该念经的念经,该打坐的人还是要打坐,尘世依然广阔,心怀一死的人照旧不盼望结果,无非是法身非相,无非是无住无相,如此,唐伯虎才会在阴阳交分时留下如此句子:“生在阳间有散场,死归地府又何妨。阳间地府俱相似,只当漂流在异乡。”   世事真是难料,唐伯虎和瞿秋白竟是赴死路上的同道中人,如果他们生在一个时代,如果俄罗斯诗人叶赛宁也和他们生在一个时代,弄不好,在肉眼看不见的地方,他们要结伴同行。一九二五年一个冬天的凌晨,在俄罗斯,风雪中的叶赛宁咬破了手指,用血写下最后的诗句:“再见吧,朋友,不必握手也不必交谈,无须把愁和悲深锁在眉尖——在我们的生活中,死,并不新鲜,可是活着,当然更不稀罕。”   叶赛宁诀世而去,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找不到钢笔时就咬破自己的手指,相反,有人会走得更远,以至于,如果在这世上找不到一个人,她便要去另一个世界里找他,就像叶赛宁的情人加琳娜·别尼斯拉夫斯卡娅。他最后的诗句是为她所写,一年之后,在他的墓前,无法接受世上已无叶赛宁的别尼斯拉夫斯卡娅,用一把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,谁又想到,一首绝命诗,绝了两个人的命;谁又能想到,别人的句子,怎么会变成杀死自己的刀子?   绝命诗一途,实在也是字词搭成的奈何桥,在这桥上流连的人,既有一个无法重蹈的前世,还有一个雾气茫茫的前方,无论是心无挂碍,由此及彼只当作击鼓传花,还是捶胸顿足,拼尽气力也要踟蹰不前,暂且全都放下,时间到了,想哭的人终需哭出来,一切诉说、眷念和绝情,都要淋漓,都要恶狠狠,唯有如此,才能拿获此刻的解救,如此,做过清朝官吏的故明遗民吴梅村才会对自己说:“忍死偷生廿载余,而今罪孽怎消除。受恩欠债应填补,总比鸿毛也不如。”因乌台诗案下狱,自忖难逃一死的苏东坡才会对弟弟说:“是处青山可埋骨,他年夜雨独伤神。与君世世为兄弟,又结来生未了因。”   你若是声称自己打山中来,总归有人要问,带没带来兰花草;现在,你是打血肉里来,你在写绝命诗,你便不是别的,那只执笔之手,其实就是包藏了人间生涯的七情六欲,或是已灰之木,或是不系之舟,旁人看去,总要见到你这一世,到底是水漫了金山,还是命犯过桃花。纵如李鸿章,“劳劳车马未离鞍,临事方知一死难”之句既出,再回想他二十岁时写下的“一万年来谁著史,三千里外觅封侯”,便有多少人抛却庙堂高论,转过身去,念及了他的难与苦;再如宋朝的蔡京,临死写下“八十一年往事,三千里外无家”的句子,读过的人终是不免恻隐,千错万错,他究竟是饿死在穷途末路上。   话说回头,皮肉之苦,性命之忧,并不是在所有的绝命诗里都能寻见相应,“误落人间七十年,今朝重返旧林泉。嵩山道侣来相访,笑指黄花白鹤前。”清人严我斯的这几句临终之诗,看似声色未动,实有自圆其说的欣喜,却深得多少人的倾慕,只为它呈现出了一个结果,这结果风平浪静,让人忽略道路上的枝丫丛生,却又堪称奇迹,而且,奇迹的获得,并不是沥血抄经后的恩赐,说出去,人人都会相信,如此,它便成了人人的指望,好像才子佳人小说里末尾处的大团圆。   我第一回着意于绝命诗,是多年前看章回小说《刘公案》之时,小说里有一个女子,名叫焦素英,不堪冤屈,悬梁自尽,留下诗句十首,也不过是些寻常之语,譬如“独坐茅檐杂恨多,生辰无奈命如何”,譬如“犹有一条难解事,床头幼子守孤帏”,这些寻常之语,一如她在世时吃过的粗茶淡饭,但却和了血泪,慢慢读下去,便觉得事事关己:她放不下的,我们也一样都放不下,她所日夜号啕的,即使搁在今日里我们也一样无力承担,她就来自我们中间,我看见的她,其实就是我自己。   在无边的绝命诗旷野上,如果以坟地作喻,我喜欢的,不是城阙般的高耸陵寝,只是满目可见的散落野坟,它们往往被荒草包裹,却各自连通着回家的道路。因为于此,在我读过的绝命诗里,恰是两个无名氏留下的句子最让人不堪再读,一个是过去时代的死囚,在断头前的一瞬,他既是无力回天,便只得喃喃自语:“黄泉路上无驿站,今夜投宿在何方?”另有一个,是古罗马时代的妓女,闭目之前,她捧出呼告,并且嘱咐姐妹们将这呼告刻在自己的墓碑上:“生前已遭蹂躏,行旅至此的人啊,勿要再践踏我。”   果然是——你是什么人,你便有什么样的命?你是什么命,你便被埋葬在什么样的句子里? 未亡人   我实在是喜欢这个人,苏曼殊,西湖孤山有他的墓,我去寻了,没有寻见,没寻见也好,他原本就活该幽闭于荒草丛中,这是他中意的命;回想当年,曼殊下葬了,多少人去他坟前凭吊,更恐怖的,还有人双双去他坟前殉情,和纳兰一样,和弘一一样,他也被想象,并且,迎来了被强暴般的审美。若是地下有知,他怕是会孩子气地睁大眼睛,微笑着注视后世,好像当初在上海吃花酒,一身袈裟,在姑娘们中间,也是笑着的,但那笑容是慈悲吗?那难道不是绝望吗?多少人都看见过:笑着笑着,他便哭了。   后世里,第一回读到曼殊小令的人,可有不喜欢的?我知道,许多人将他和纳兰当作一路,我以为这真是冤枉,纳兰一生,可谓锦衣玉食,也可称之为画地为牢,如此,旁人看去,纳兰的柔肠百转,总归还是脱不去公子悲愁。这哪里是曼殊的人间生涯?一开始,他有一个见不得人的出生,往后,他是弃儿,是被迫剃度的佛门弟子,再往后,他是三心二意的革命者,是大洋彼岸的负心人,是欲说还休的花和尚,说是箫剑平生,说是负尽狂名,心底里,他早就看轻了自己:“芒鞋破钵无人识,踏过樱花第几桥?”   弘一法师李叔同,曼殊早年的朋友,两人原本也是不同,弘一未剃之时,他们两个,曾有好一段时日寄住在同一幢小楼里,却不相亲,我总疑心,定然是弘一疏离了他,在弘一那里,一个“苦”字,起先是认识,后来是欢喜,他的修行之途,日渐一日地庄严枯寂,日渐一日地拜服于我佛的广大无边——“一事无成人渐老,一钱不值何消说”;曼殊呢,他不是,既然无所从来,亦无所去,他便闹革命,打秋风,吃花酒,哪怕是远走印度,在菩提树下参禅,回来了,他还是如此告诉旁人:“九年面壁成空相,万里归来一病身。”那一年,在写给青楼欢好金凤的信里,体弱多病的他又说:“多谢刘三问消息,尚留微命作诗僧。”我想,在他心里,命,身体,终归是大于佛法的。他一辈子都活在他的恐惧里。   亏得了那个时代,有点像魏晋,也有点像晚明,所有的荒唐,人们都当作传奇收纳下来,也在心里记得了,对曼殊也一样,眼见他宴宾客,眼见他起歌舞,没有人记得他的不好,只笑着说:你呀,你呀,真是一个花和尚。柳亚子说,曼殊终未破禅。他说这话时,曼殊的坟头已是新添了几株垂杨,要是在地下听见了,他会怎么说?不管别人了,我心底里只当作他会说:破禅好,不破禅也好。   那么多人,他们都说他是花和尚,慢一点,我问一声:这苏家的玄瑛,母亲的三郎,骨子里,何不干脆说他是一个假和尚?他心里自然是有佛的,他也礼拜,但他不畏惧,他只当佛是兄弟,兴致来了,他愿意替他去死,不高兴了,说走就走,反正还要回来的;倒过来,声色尘世对他来说难道不也是如此?多少次,他厌倦了,说什么也要离开革命现场和酒池花丛,真个再也找不见,末了,他自己出来了,原来,他并没有再入山寺,却是吃了太多的东西,住进了医院,一个人在医院,他嫌冷清,他要人去看他。   真是人世里少有的怪毛病啊——只要不高兴,他便要吃东西,疯狂地吃,一直吃到涕泪横流,只是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,不太远,仅仅三十五岁,他竟然会死在这上头。   如果说他心里的确存在一种宗教,我宁愿相信,他信的是虚无,以及在虚无里跳动的一颗心。若是有人来作他的画像,我不愿见他倚青灯坐蒲团,我愿见一场盛宴,别人奔走举杯,他兀自坐着,兀自对着酒杯发呆。南宋的杨万里早就写下了他的定数:未着袈裟愁多事,着了袈裟事更多。酒杯里盛着他的一颗心,那是上下浮沉的一颗心,好像红炉上的一点雪:生也生它不得,死也死它不得。   伽蓝留不住,尘世又住不得,苦楚的母亲唯有抱紧自己的儿女,他也没有别的路,只好抱紧此时此刻,且要让自己相信:此刻不是别的,就是禅,是恋人,是无上清凉。这么说着,他便信以为真,打第一回因为偷吃了鸽子肉被逐出寺院开始,他就对自己说:我便是佛,佛便是我。不如此,酒宴上如何寻欢,暗夜里如何行路?他以为自己在装糊涂,其实,又有哪一刻,他不在绝望的清醒里?他清楚地知道:在酒宴的两端,是尘世与佛陀,他在这里,看着它们经过自己,再渐渐离去,终了,它们还是都将他丢下了,丢下他在这里“无端狂笑无端哭,纵有欢肠已似冰”,到后来,他也可以不露声色,也可以无喜无嗔,不为别的,只为他的刹那顿悟:尘世与佛陀,不过是两件暂且容身的袈裟,反过来,它们也是炙烤自己的两堆问罪之火,那么,你们都走吧,我愿意孤零零的,站在这里:“还卿一钵无情泪,恨不相逢未剃时!”   这光芒的句子,岂能只送给那个名叫乌舍的西班牙女郎?那些行过的道路,路过的草木,还有欢喜过的人,他都应该送给他们,他注定是他们的未亡人。是啊,这苏家的玄瑛,母亲的三郎,实在是,一出生便做了未亡人。一桌子人,都在唱,都在跳,他只是看着他们,却在心里定下了主意:这一生,要过为死而活的一生。既然如此,他却为何不再早些求来一个死字?要我说,是他的孩子气,那别人身上寻不到的,残忍的孩子气,他看着自己的生涯,像是看一场戏,到底在哪里,他会满腹含冤,又是在哪里,他会被押赴刑场?未曾生我谁是我,生我之时我是谁?   好动的曼殊,不独处的曼殊,谁能想到,只为让叶楚伧给自己买一包糖果,他便清净了,安心待在房间里,用一个下午画出了《汾堤吊梦图》?叶楚伧自己也难以相信是真的,他为这幅画写了诗,诗里说:“难得和尚谢客,坐残一个黄昏。”叶楚伧自然知道曼殊许多时候是乖巧的,是讨人喜欢的,但即便如他,也未见得知道:曼殊要的并不是糖果,他要的,是和人的相亲,是不让别人将自己当成旁人,也为此故,那一包糖果,他这一生里其实是要不来了,因为这是在上海,不在他出生时的横滨,也不在少年时的广东。   哪怕只有片刻的亲热,他都要拼出力气攥在手里,那是他给自己造的糖果,他将它们装在口袋里,想起来了,便要拿出来舔一回——那一年,他回了一趟日本,终于见到了生母,他高兴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,今日里伴着母亲游玩,明日里再为母亲作画,一时向母亲学日本话,一时又教母亲说中国话,即使新出的画册,他也要仿照母亲的语气写下诗序:“月离中天云逐风,雁影凄凉落照中。我望东海寄归信,儿到灵山第几重?”   可是,晨昏只能交替,不得互换,世间每诞生一件物事,同时便诞生一道边界,即使我佛,端坐于娑罗双树底下,也有波旬前来,劝他自取灭度。念之于曼殊,无论如何,母亲分散,恋人蹈海,知交零落,只剩下了他,偏偏尘世与佛陀都捕不住他的心,如此,那别人身上少有的,残忍的孩子气,迟早便要发作,变成赌气,赌注就是自己的命。   干杯的朋友们,还有花丛中的相好,都断然想不出,他们的曼殊,为何会疯魔般迷上了吃?旁的不说,只说吃冰,他一天就要吃上五六斤,直吃到人事不醒,第二天醒过来,还是照旧要吃;只可惜,那时候,没有人破除虚妄,看清他不是迷上了吃,他其实是迷上了死。我常常猜度,在饕餮的日子里,莲花座,须弥山,全都近在眼前,他的心里定然有狠狠的快意:别人吃东西,是要将这一世的人间彻底行过,我吃东西,为什么就不能是为了跟世人说,这样的人世,这样的人间,原本就不值一过?   我实在是喜欢这个人啊,苏曼殊,一生中的多数时刻,别人看他,酒杯里写诗,美人背上题字;我来看他,却都似在暴风里行舟,刀尖上打坐。一九一八年,他死了,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,总归我是记得他了。我也问过自己,你终是记得了他什么,且让我先行劝解:莫管他的修行,莫管他的酒宴,只需记得他的死之欲和生之苦,只需记得人间里存在过这样一场生涯——一个人,像一块天地初分时的石头,他躺在那里,似是抵抗,似是磨洗,万般知识经过了他,无上清凉经过了他,他只当作没看见,只当作没听见,任由它们前去吧,他只做孤零零的一个,他只在雨水和泪水里看见自己。   即使他死了,墓碑上也该刻下他心底里的话:破禅好,不破禅也好。 别长春   夜色之中,当我满心欢喜地走出长春火车站,丝毫想不到一年之后就会离开它。想那时:满城灯火都呈现出恰当的清淡,南湖边的白桦林被风吹得哗啦作响,丁香花的花期虽说刚刚被我错过,但香气还若有似无,通宵飘荡在斯大林大街的上空。   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学毕业生,远赴数千里之外,即将迎来他的第一份工作。   我的租住地,是在城市边缘的光机学院家属区,但全无不便,由此步行半个小时,即可到达我的工作地。这破落的家属区,如果是在南方,它几乎令人绝望:地上全是货车驶过砸出的泥坑,红砖砌成的单元楼摇摇欲坠,在楼群之间,各家各户随意搭建的小平房连成了片,起风的时候,笼罩着小平房的塑料布们猎猎招展,直至被吹上了天空。   但我没有半点失望,因为的确就是我念想了多少年的北国,那些别致而热烈的生机正在我眼前依次展开:烤串店的烟雾热气腾腾,啤酒瓶的碰撞声此起彼伏,男女如若相爱,赤裸的言辞更是不在话下。夜晚里下得楼去,随意走进一间小平房,即可与人高声谈笑,大口喝酒。到了清晨,我从家属区的后门去上班,要经过一片辽阔的菜地,每次,当我走在挂着露水的白菜们中间,我都疑心自己会在长春过上一辈子。   终究还是不行。难处很快降临了。事实上,在长春,我遭遇的所有难处只有一桩,那就是语言的丧失。和刚刚开始工作一样,我也在刚刚开始写小说,这些小说虽然拙劣,但南方风物景致却是显而易见:青苔,护城河,石拱桥,春天里四处弥漫的腐败气息。我自小在其中长大,依赖他们,而现在,几乎在一夜之间,当我写作,我突然找不见它们的踪迹了。   一边是宽阔的大街,碧蓝而肃穆的天空,庄重到庞大的苏俄及日式建筑,还有铺展千里的松嫩平原上,高粱和玉米正在燃烧般热烈地生长;而另外一边,是窄而弯曲的小巷,总也晒不干的衣物,还有常年积着渍水的青石台阶。一个是北方,一个是南方,我就站在中间,两条看不见的绳索将我左右撕扯,我竟然不知道该描述谁了,“心中有美,但又苦于赞美”。   这不过是一场失败的写作生涯掀开了序幕,但彼时之我却茫然不知,只是一心要将自己的一生都固定在白纸黑字之上。从未想到,前来北国,吃饭不是问题,与人相处不是问题,到头来,语言却成了最痛彻的折磨:在没有学会描述北方之前,我唯有写下南方,而属于南方的字词就像被北方的言说吓破了胆子,纷纷逃遁,我通宵达旦在等待,但它们都没有来。   我无法不失魂落魄。就算把写作放下,生而为人,装着多少秘密,说着多少道理,终于能够过下去,不过是一再暗示自己:我们有可能靠近那些惨淡和自以为是的胜利,但说到底,一切胜利,不过都是语言的胜利。   而语言的裂缝还在扩大:坐车的时候,往右转,被称作“大回”,往左转,被称作“小回”;在菜市场里一路走下去,一路的菜贩子都在叫着“大哥”,甚至更亲一点,“哥”;在烤串店里,两个此前全不相识的女人,一番交谈,两三分钟后就可以叫对方“大姐”,甚至更亲一点,“姐”——这些我都不习惯,甚至生出了拒斥,于我而言,“哥”,只代表着我的弟弟,代表着我与他之间的亲密、冷战和他远在比利时的孤单;“姐”,我叫过人姐姐,那是在我被寄养的幼时,有一个长我几岁的女孩子,在我饥寒之时经常给我吃喝,一见到她,我就想到我的母亲,想到我的母亲为什么没有在我之前生出她。   就是这样。我熟悉的字词,言说,还有附着在其上的情感,乃至伦理,正在像河水般从我的体内流走。我已然坐卧不宁,但又无法对旁人道明,于我严重的疑难,也许对旁人只是些微小事。满大街的人群里,要是人们知道有个人在为如此荒谬的小事而茶饭不思,只怕会笑出声来。   开始想法子。开始寻找可能去靠近我熟悉的语言。在我上班的途中,会经过华侨宾馆,有一阵子,一个大型的书市在长春召开,来自湖北的与会者们就住在这里。这天清晨,我从宾馆门前走过的时候,看见大门上悬挂着“欢迎湖北代表团”字样,并没有想到我会和这个会议有什么关系,只是在心里动了一下,但是,工作到下午,我便决定下来,要去做一桩必须去做的事情——我跑到华侨宾馆,找到一个不相识的家乡人,告诉他,书市上如果需要人手的话,我十分愿意帮忙,且是分文不取,对方盯着我看了半天,答应了。   在书市上,我当了整整十天的搬书工,终日里,那些繁杂的书堆,被我从一个场馆搬到另一个场馆,虽说疲累不堪,但当我走在回到光机学院必经的菜地里,却也满心欢喜,双脚生风:被人送了好多书,也拽着人说了好多话,就在这些说话之间,许多我熟悉的事物都在舌头上一一复活了。譬如桑葚,合欢,梅雨天;再譬如鳜鱼,芭蕉,竹林里的野狐禅。   这是一场嘴唇和舌头的盛宴。多少一生都用不上的字词,都被我挖空心思地想起来了,说出来的时候,放心且全无障碍,它们可以被呼应。然而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,十天以后,家乡人全都离开了长春,我又重新独自活在了我的北国之城,我倒是并不为他们的离去而悲伤,我悲伤的是:不管我有多不舍得,长亭沽酒,灞陵折柳,好一番十八相送,那些话语和字词终究是别我而去了。   所以,寻找只能继续——整整几个月时间,菜场,餐馆,电器维修店,甚至在光机学院的左邻右舍中间,我一直在寻找着家乡人,寻找着在北方尤其显得古怪和不可理喻的口音,一旦寻见,我就找借口上去攀谈,结果并没有多好:好不容易找见一个,这口音却往往正在被它的主人用于叫卖,用于训斥孩子,甚至是用于乞讨,生活和生计,正在折磨着这些口音和它们的主人,事实上,它们没有工夫停下,来与我的口音相逢。   打这个时候起,我已经大致可以想象得出:我与长春,可能终须一别了。   世间的语言,何曾只是滔滔言说的工具?它是身世,是情欲,是梁山泊,也是雷音寺。管它是像毛线团扭结在一起,还是像大雪后的平原般一览无余,你只要走进去,就理当躲得进楼阁,认得清花径,可以大闹天宫,可以为虎作伥;更有那些言说:高音,低音,呐喊,哭泣,喃喃自语,喋喋不休,它们除了是口舌的信使,更是在见证你的悲痛,你的狂喜,你的被侮辱与被损害。   对一个正在开始写作的人来说,你所信赖的语言,即是你所信赖的生活,抛却道德,哪怕它是一个恶棍,你也应该向它宣誓,向它效忠。   可是在长春街头,我失去了我俯首称臣的对象。   结局是突然到来的。这一天,我从红旗街的地下音像市场出来,被一辆汽车蹭得踉跄着跑出去好几步,结果却并无大碍,没料到的是:当我还正在低头检查身体可有受伤之处的时候,车里跳下来的人却立刻开始了恶言想向,我当然要与之反驳,与之争吵,但终于没有,因为当我要开始争吵,竟然没有一个恰当而凌厉的字词从我的嘴巴里蹦出去,要命地,当对方声色俱厉的时候,我却站在南方与北方的中间,犹豫着到底要选择哪一句话来进行还击,想想这一句,再想想那一句,左右为难,但这难处已经与对方、与当时的急迫处境全无半点关系了。某种凄凉之感诞生了,这凄凉之感告诉我:也许,真的到了离别的时候了。   有何胜利可言?我再次走进长春火车站之时,天上下着大雪,北方之美正在天地之间汹涌地呈现:雪落在火车站的屋顶,使得茫茫夜空更加深不可及;雪落在小饭馆的玻璃窗上,使得窗内的寻常烟火和说话都极尽热烈;雪落在斯大林大街的松树上,一根松枝悄无声息地被压断;雪落在收割后的松嫩平原上,劳苦的儿女终于可以离开,待到明年再来;如同詹姆斯·乔伊斯所说,“雪,落在所有的死者和生者身上”,自然,也落在我这个战败者身上,是啊,满火车站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:在这个城市里,有个人为了一桩荒谬的事情打过一场仗,现在,他战败了,正准备落荒而逃。   有何胜利可言?自从回到原籍,已经十几年过去了,写出过一些小说,更多的时候则是什么都没写,真相是,什么都写不出。现在的问题是:从相信语言开始,我相信了这些语言背后的事物,但是,时代流淌得是多么急速,我宣誓和效忠的事物正在一点点碎裂,全都化为了齑粉;和在长春时一样,我又站在了中间地带,甚至是站在了死结上,一边是活生生的满目所见,一边却是日渐残损和喑哑的我的诸多相信,我该去拽住谁的尾巴,又该与谁如影随形?日复一日,先是王顾左右,再是痛心疾首,终了,举目四望:厨房,会议室,阴雨时的小旅馆,诸多航空港与火车站,竟然全都变作了长春,那个二十二岁时、连争吵都找不出恰当之词的长春。   面对这四野周遭,我到底该如何是好?   却也没有别的法子,认输吧。唯有先认输,再继续写,继续挺住。就像威廉·斯塔夫,旁人问他:“你为什么还在写?”他问旁人:“你为什么不写了?”   没有别的法子。唯有将正在苦度的每一处都视作长春。先去书市上做搬运工,再去菜场、餐馆和电器维修店,甚至来到光机学院的左邻右舍中间,去寻找可能会相逢的口音。是啊,唯有再打一场注定失败的仗,最后成为那个落荒而逃的人——十几年过去,我多少已经明白:别离不是羞耻,它只是命运的一部分。犹如此刻,我写下了一次生硬的、不足为外人道的别离,却又想起了罗伯特·勃莱的诗——   “我对自己说:我愿意最终获得悲痛吗?进行吧,秋天时你要高高兴兴,要修苦行,对,要肃穆,宁静,或者在悲痛的深谷里展开你的双翼。” 堆雪人   清晨时分,在兴安岭的密林中,我刚刚从梦境里醒转,山河之美便透过黎明的曦光扑面而来:举目所见,河流和群山全都被大雪覆盖,红与黑,牲畜与人民,怨憎会与爱别离,世间物事无一不像在母亲怀中哭泣过的孩子,安静,沉醉,不作抗辩,不发一言。   唯有在近处的密林中,些微的动静依然在证明世上的生机从来未曾消失:风吹过来,树枝几乎是不为人知地摇晃,一大截枝上的积雪终于坠落了下来;几只鸟雀像是从树洞里钻出来的,试探了一会,终于飞抵我所居住的木刻楞窗台前,啄了几粒碎玉米,再轻轻地啄着我的窗玻璃;还有那只驯鹿,轻悄地前来,兀自站在雪地里,一身清澈,温顺地看着屋子里的我,一时之间,我和它,就像一场约定里的彼此。   ——这已经是连续第三天了,每天天一亮,它就会准时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。   说起来,它和我几乎已经能算作是朋友:为了写一本说不准什么时候才能写得出来的书,我住进了这家堪称人迹罕至的度假村,度假村出门往西,有一个鄂伦春人聚集的村落,听说是因为近些年兴安岭开始禁猎,他们这才无奈地迁居至此。在度假村消磨了十多天之后,一如既往,我仍然未能写出一个字,而天上的大雪没有一天休止,时间长了,我反倒不以为耻,甚至去和鄂伦春村落里的孩子们一起堆起了雪人。说来也怪,每回和孩子们堆雪人的时候,那只驯鹿都会像此刻一样前来,也不走近,隔了一点距离,安静地站立,长时间地凝视着我和孩子们,一步也不肯动,眼睛里却分明散发出了某种热切之光,就像是羡慕,想要来到我们中间,跟我们一起堆雪人。   哪怕我走上前去,来到它的跟前,它也毫不惶恐,面对我的抚摸,它渐渐地仰起了头,嘴巴里呼出的热气在雪幕里弥散,轻微的鼻息冲撞我的手掌,就像一只蜻蜓落在了荷叶上。我早已经知道了它的来历:它不是别人,而是鄂伦春村落里仅剩的最后一只驯鹿。孩子们早就对我说起过,天降大雪之前,它还有个同伴,头上的角甚至比它的更美,只可惜,雪季刚刚开始,同伴便失足掉进了河中的冰窟,就此再也没有醒过来。   虽说鄂伦春孩子们几乎全都对我表达了祝贺,一再对我说起被驯鹿青睐是件多么吉祥的事,但是,我多少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:我不过是初来乍到,这只驯鹿为何就偏偏弃他人于不顾,却终日里跟着我呢?   是啊,它和我,几乎已经算得上如影随形,就像现在,大清早的它就来了,固执地等着我现身,我也别无他法,只好起身,在屋子里找了一点它能吃的食物,随即便推开木刻楞的门给它送了出去。雪幕密不透风,转瞬之间,我已经变作了一个雪人,这时候,它吃完了食物,将身体一点一点往我的身上倾靠,我大致明白它的意思,便伸出手去抚摸它,果然,一股暖意缓缓生出,等它再看我时,眼神里便满是某种欣喜的孩子气了。   一般说来,每回它来找我,消磨一会之后,它就会独自离开,不知在哪里巡游一阵子之后,不管我在哪里,它又会准确地找到我,一天下来,总归得如此反复好几次。但是今天却不同往日,它迟迟不肯走,好不容易在我的催促声中回返了几步,却又原地站住了,看上去,非但不想走,反倒是召唤我跟着它一起巡游的样子。我当然不会随它前去。虽说结果无望,但我还得在桌子前面坐下,去写那本注定无法写出的书。所以,我决定不再理会它,转身回到了木刻楞之中,透过窗玻璃,依稀看见它站在远处仍然未作动弹。   雪越下越大,直到快看不见它的时候,它才缓缓地踱开了步子,竟然一步三回头地看向我所在的地方。   直到午后,我才决定认命:心猿意马的呆坐,不光没有令我多写一个字,反而还将之前写下的全都删除殆尽了。别无他法,我便出了门,去鄂伦春村落里继续和孩子们堆雪人,未过多久,崭新而巨大的三座雪人就被我们堆好了,黄昏也在迅疾地降临,这时候,我眺望雪幕里的木刻楞,便又看见了它:它似乎刚刚又去找过我,当然没找到,在雪地里踟蹰了一阵子,也只好掉头离开了。不过,它竟然没有朝我在的村落方向走过来,而是转头向西,进了密林丛中,不过刹那间,雪幕就掩盖了它的踪影。   一开始,我并未对它太作理会,转而去堆今天的第四座雪人,殊不料,没过三两分钟,我竟然对它担心了起来:依它的眼力和手脚,孤悬于密林之中,要是万一失足,又或踏破了雪下的冰河,岂非有性命之忧?这么想着,我便一刻也没有停,放下没堆完的雪人不管了,赶紧朝着它消失的地方狂奔了过去。   倒是还好,刚跑到密林之外,我就看见了它,它其实并未进入密林,而是在一片避风的雪坡背后,来来回回的奔忙着,天知道它到底在奔忙什么呢——先是将头颅伸进积雪,使出了相当的气力,终于将一只雪块撬落,再抖一抖身上的雪,去撬第二块,半天都没有撬动,只好无奈地站立,突然发现雪坡边缘上有一只雪块似落非落,几乎是欢快地跑上前,探出前足去探,探是探到了,雪块却应声碎裂,洒了它一身,它继续抖落身上的雪,也只好无奈地接受眼前的事实,眼前除了雪别无他物,它看看这一片,再去看那一片。   就在这时候,它看见了我,就像儿子遇见了父亲,它朝我飞奔过来,接连踉跄,又置踉跄于不顾,终于挨近了我,再紧贴着我,眼神里充满了委屈,甚或还有几分幽怨,似乎在责怪我全然不知晓它所执迷的究竟是何事。是啊,我也的确有没办法知道它因何至此,看看那些散落了的雪块,再看看它,也只有叹息一声:你我毕竟是人畜两途。   既然事已至此,它便下定了决心,用嘴巴咬住了我的裤腿,再执意往前走,我只好跟着它,再示意它:大可对我放心,无须再咬住裤腿,我一定会跟着它。如此这般,它便不再咬了,却似乎仍然很不放心,走两步就赶紧回头,随即还要用嘴巴触碰一下我,见我信守诺言,这才愈加温驯地往前走。这时候,大雪虽说已经止住,夜幕却已经降临了,灯火在远处闪耀,近处却只有雪地散发出的光芒,我们便循着这一丝微光,踏着积雪,吱吱呀呀地往前走。   至少走了二十多分钟,我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,这目的地竟然不是早已被大雪簇拥的村落,也不是平日里专供它起居进食的所谓驯鹿场,而是村口的一面硕大的广告牌。这面广告牌是夏天里为了招徕游人而专门竖立于此的,上面除了几句标语口号,就只剩下两只驯鹿的画像了,我早就知道,这两只驯鹿就是眼前的它和它刚刚过世的同伴,可是,浓重的夜幕之下,它竟然将我带至此处,其中究竟有何深意呢?必须承认,我的确茫茫然而一无所知,我看看它,再看看广告牌上的画像,也只好再一次告诉它:你我毕竟是人畜两途。   偏偏这时候,暴雪重新开始光临人间,寒意迅疾地加深,无论我多想跟它再多一会相顾无言,分别也是迫在眉睫的事了,如此,我只好拔脚离开,也说不清楚是着急还是不舍,它赶紧又去咬住我的裤腿,我苦笑着刚要去阻止它,它却猛然明白了什么似的,看看周遭的大雪,再看看我,赶紧松开了嘴巴,继而甚至低下了头去,就像是一个孩子做错了事。我的确再顾不上去怜惜它,示意它赶紧回到自己的起居之处,这一回,就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正在进行小小的赎罪,它绝不讨价还价,马上就调转头去,消失在了雪幕里。   一夜无话。第二天早晨,我才刚在洗漱,木刻楞的房门就被轻轻碰响了。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它,于是赶紧去给它找吃的,结果,当我打开房门,却发现门口站着的竟然不是它,而是一个少了一条胳膊的孩子。我当然认得这孩子,因为少了胳膊,每回我们堆雪人的时候,他总是瑟缩在一边,怯生生地不肯上前,但是,此时此刻他却不同往日,仿佛积攒了一夜的勇气,他掏出一张照片,告诉我,照片上的人是他的父亲,他想请求我,按照父亲的样子,帮他堆一个雪人。   必须承认,我愣怔了好一阵子,方才如梦初醒,连声答应着,房门都忘了关上,拉着眼前的孩子就跑进了雪幕里。   可是,虽说耗费了几乎整整一上午,我的行径却仍然对不起那孩子好不容易积攒的勇气:实话说,我堆出来的雪人并不像他的父亲。修修补补了好几次,推倒重来了好几次,但不像就是不像,倒是那孩子,仿佛接受了我的无能,反倒一再对我说像极了,事实上我也已经无计可施,只好退到一边,看着那孩子一改往日里的怯生生,先是环绕了雪人好几圈,最后,用一只胳膊抱住了雪人的腿。   就在这时候,犹如神祇降临,我的心里像是突然被什么撞了一下,随之便是接连不断的激动难言——是啊,我一下子便想起了它,对,那个每日里都要前来叨扰的它,那个昨晚还与我共同置身于广告牌之下的它,当此如遭电击之时,就像一场跋涉终于来到了它的尽头,更像是一个秘密经由漫长的破译而水落石出,我终于明白它在请求着我的,究竟是怎样一桩物事了:它在想念它的同伴,它想让我堆一个雪人,但是,这个雪人却不要堆成他物,要堆,就堆成一只驯鹿。   说来也是怪异,要是在往日,逢到这个时辰,它早已与我遭遇了好几遍,可偏偏,当我顿悟了那个它只怕是想对我呼喊着说出的秘密,举目所见,遍野里却都没有它的影子。我在茫茫雪幕里环顾了好几遍,正要拔脚狂奔去找寻它,更多的孩子们却正好从村庄里呼啸而出,一个一个跑向了我,我赶紧向孩子们打听它的下落,这才终于知道:昨夜风寒,它受了凉,几乎倒地不起,因此,一大早,它就被送到距此三十里地外的县城求医去了。   闻听到它的下落,骤然之间,我的心里又被莫名地撞击了好几下,呆立在连日里堆起来的雪人之间,想了又想,最后作了决定:暂时不去县城里寻它,而是就在此处,和孩子们一起,为它堆一个雪人。   就像神的旨意再次破空而来,当我开始动念,之前算得上暴虐的大雪就慢慢变小了,且渐至于无,我便狂奔到昨夜的广告牌下,掏出手机,对准它的同伴连拍了好几张照片,再马不停蹄地赶回来,二话不说,和孩子们一起,对着照片上的样子,在西北风里堆起了雪人,不不,那其实是一只雪鹿;过了午后,风也慢慢止息,如此,我们再不用顶风作案,气力全都用在了堆砌与雕刻之间,一回不行,就来第二回,在废弃了三五回之后,我和孩子们,孩子们与孩子们,结束了偶尔的争论,全都平息静声,终于迎来了一只几可乱真的雪鹿;那个缺了一条胳膊的孩子还嫌不够,竟然跑回村落里拿来了几只鹿角,小心安放在了它的头颅上。如此一来,尽管我自始至终都在挑剔着自己的技艺,现在也不得不承认:不可能再堆出一只更好的雪鹿了。   退后去几步,我反复打量着眼前的雪鹿,忍不住,不由得在心底里对着正在县城里求医的它说了几句话:你我相识,堪称机缘,机缘美妙,又使你我变成一个约定里的彼此,但是,唯有到了此刻,这个约定才总算是有了信物和底气。   这时候,身边的孩子们雀跃着叫喊了起来,我顺着孩子们指点的方向往前看,一辆破旧的汽车正在缓缓驶向我们,这正是清晨里送它去县城的那一辆。如此,我和孩子们便垂手而立,静悄悄地等待着它,汽车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这样,我便再度看见了它:大病似乎已经初愈,它安静地站立在车厢里,温驯和清澈都一如既往。汽车停下之后,它先是看见了我,即使还身处在车厢之内,也不自禁地喜悦起来,轻轻扬起了头,就像是让我赶紧再去抚摸它;而后,当它第一眼看见我身边的雪鹿,一下子便惊呆了,兀自沉默,兀自长久地凝视,被施了咒语般全然不作任何动弹,只有仔细看,才能看清楚它眼角里涌出的泪水。   车门打开,它朝着它的同伴狂奔而去,走近了,又慢下了步子,喉头哽咽,粗重地呼吸,热气弥散在同伴的脸上,它这才稍微挪开一步,又生怕好景不长,赶紧回头,迅疾地将脸凑上去,一点一点,蹭着同伴的脸。但是,同伴毕竟只是雪的托身,未能呼应它,它想了想,干脆撒开双足奔跑了两步,再回头看着同伴,就像是在召唤同伴与它一起奔跑,可是,同伴仍然没有呼应,它不甘心,慢慢踱回来,再预备,起跑,跑出去两步,仍然回头召唤,同伴却还是径直沉默,如如不动,这样,它便来到我的近旁,仿佛是在向我求救,要我去叫醒它的同伴,好让它们一起奔跑起来。   而我爱莫能助,除了一遍遍地抚摸它,我再也给它带不来别的安慰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它这才重新走向了它的同伴,长久的凝视之后,再一次蹭了同伴的脸之后,可能是接受了事实,也可能是下定了等待同伴醒过来的决心,迎着新一番飘落的雪花,它轻悄地躺卧在了同伴的身边,等待着命运向自己展示接下来的造化和要害,其时情境,就像儿子躺在了父亲身边,就像大雪躺在了山河的旁边,就像万千生灵躺在了菩萨的身边。 怀故人   昨天晚上,我梦见了你,梦境里,你坐渡轮过江,从武昌到汉口,船行半途之后,突然风雨大作,你手里的雨伞被大风卷上了半空,一如既往,你害羞地扶着栏杆,眺望着雨伞越飘越远,全然不知道如何是好——是啊,你总是害羞,然而,这害羞不是矮世界一头,而是那些年里,太多你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朝你纷至沓来,其中自有种种不堪,面对它们,你总是孩子般地惊异,某种童贞就像明月一般在你的惊异里闪闪发光,继而,仍然陷入了害羞,我当时也在船上,又没忍住,想要走到跟前去提醒你:童贞与羞涩,可能是两把杀人的刀剑,就在这一转念之际,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,稍一愣怔,你就不知所终了。   醒来之后的恍惚里,我又觉得自己不是活在你丢弃的尘世里,而是就站在那条梦境里的铁皮渡轮上,随后总算彻底清醒过来,终于确信,你与渡轮都来自我的拼贴:如果我没有记错,早在你死去之前的好多年,长江上的渡轮就停开了。   这当然不是我第一次梦见你——你在江堤上雀跃着奔跑,你在把你即将要写的故事讲给我听,你在唱京剧,这些都是我做过的关于你的梦,它们多半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小旅馆里,如你所知,这些年里,为了谋生,我几乎把所有的小旅馆都住遍了,此中情境,犹如你活着时我跟你开过的玩笑:我未成名君未嫁,可能俱是不如人。   有一回,是在四川的一座小县城,连日暴雨之后,城外的河流终于开始泛滥,半夜里,河水决堤,一路冲向堤边的小旅馆,而这家寺庙改建的小旅馆里几乎只住了我一个人,大概是入睡之前刚刚读过你写的童话,于是便又梦见了你:你在一座雾气缭绕的山顶上对我呼喊,我却全然听不清你在呼喊什么,干脆也腾云驾雾,朝你飞奔过去,等我刚在山顶上驻足,你却又倏忽不见,我便也开始呼喊你的名字,直到把自己喊醒了,而此时,泛滥的河水已经涌入了我的房间,我一边打开房门朝外狂奔,一边作如此想:也许我所在的此刻,恰恰是你的梦境;没错,奔涌的激流,颓败的旅馆,滂沱的雨水,以及影影绰绰的周遭万物,它们可能全都是你的梦境,我不过是狼狈地奔跑在你的梦境里。   你看我,多像你写过的那只鸭子:东奔西突,仍然逃不过关押它的一方囚笼。我得说,安徒生之后,你写下的关于鸭子的那一篇,是我读过最好的童话——一只鸭子,被关进了餐馆的囚笼,随时等待着屠宰,却被一个女孩搭救,两人就此生活在一起,时而亲爱,时而吵闹,故事快结束时,鸭子的同伴们前来解救它,而它却放弃了被解救,自愿就此与女孩生活下去,女孩问它:你不觉得你失去了自由的机会吗?要知道,生活在人类中间,你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。然而,鸭子回答她:我宁愿我们不自由地在一起。   不自由地在一起。   这句话,应该刻在几乎所有人的墓碑上,依我看,它就是概莫能外的命运陈辞:这一生中,说起你和柴米与油盐,说起你和恩怨与道理,无非是一句不自由的在一起,是啊,狠狠的离开多了去了,只是同样地,乖乖的返回也多了去了,离开与返回,犹如一对相亲相爱的人,也如一对相爱不相亲的人,它们,终将不自由地在一起。   你看你,窥破了多少天机,却又绝不担负什么秘密:常年的幽居并没有在你的所在之处制造更多的阴影,相反地,某种明亮之气,就像坚定的天赋,可能只生出了微弱之光,却足够照射你的慌张的朋友们。   那么多喜悦,令人难以置信地在你身上展开:蔷薇开了,你是喜悦的;《暗店街》出了新版本,你也是喜悦的;你可能有所不知,你的那些喜悦至少于我而言,是真切的安慰——当我在山河间奔走,又或在片场里打杂,不自禁地经常想起,有一个人,她是喜悦的,说不定,有朝一日,当我摆脱了诸多妄念与窘境,我也能如她一般,仅仅依靠种花种草,依靠几本童话和一本博尔赫斯,我就能够获得和她一样多的喜悦。   忘了是哪一年,我在黄河边的一个剧组里,接到了你的电话,那时候正是春天,你的楼下有一株栀子花正在盛开,尽管在房间里看不见那株栀子花,但是浓郁的香气却使你感受到了它,这刹那间的体验令你顿时生出了诸多浮想,你怀疑,先前乃至是远古的某个时代,可能每个词语都是有气味的,譬如“国家”和“民族”,譬如“山海经”与“哀鸿遍野”,这样的词语,可能都是有气味的,我还未来得及说话,而你已经自问自答,兴奋地告诉我:“一定是这样,一定是这样!”   其时夕阳西下,黄河里水波涌金,我刚刚放下电话,就迎来了制片人的呵斥,不过,我还是兀自想:和你这样的人活在同一座尘世上,就算再多羞辱,日子终究值得一过。   然而你已不在这世上了,上穷碧落下黄泉,两处茫茫皆不见,就算有些矫情,我也必须承认:某种封闭、闪亮和可以端出肝胆的好日子,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我继续活在世上,有时候酩酊大醉,有时候心如死灰,许多次的厮混之后,我突然想起你,你唱京剧的样子,你讲故事的样子,一念及此,不禁对眼前的厮混后悔莫及,却又在下一分钟原谅了自己:你就当我在认贼作父吧,你就当我和所有的厮混是不自由地在一起吧。   也为此故,除了在梦境里,哪怕置身于退无可退的现实周遭,我也经常看见你:路过你生前所住院子的时候,在江底隧道穿行的时候,甚至栀子花开的时候,这些时刻我都看见了你,或者破空而来,或者只是静静站着,笑着,一句话都没有说,我从来不曾狂奔上前,而是喜悦地注视,再等待你的消失,接下来的路,我还要继续紧赶慢赶,但是如你所知,那些好日子一直与我如影随形,就像时刻准备吞下的后悔药。   那的确是闪闪发光的好日子——常常是下了飞机和火车,我就往聚首的小餐馆里赶去,说起来多么怪异,我们竟然在烟熏火燎的小餐馆里读诗:普拉斯,毕肖普,弗罗斯特,里尔克,那么多好诗人好句子,我都是经由你的背诵才第一次听到读到。   多少有些惭愧,这么多年我尽管也在写作,也在读诗,可是,是你,第一次将诗意真切地袒露在我的方圆几步之内,那诗意并不是什么高蹈的所在,而是和正在冷却的酒菜与燃烧的炉火一样,伸手可及,举目可见,全都是不能再简朴的物事,却组成了狮子吼的一瞬,又或飘飘欲仙的一部分,就连你那沉默的女伴,也仿佛被唤醒了,借着酒意背起了卡明斯基的诗:“如果我为亡者说话,我就必须离开身体里的这只野兽,我必须反复写同一首诗,因为空白纸张是他们投降的白旗……”   夜幕里,雪落了下来,透过小餐馆油腻的玻璃窗往外看:一只猫蜷缩在屋檐下,一个水果摊主正在擦拭苹果;更远一些的地方,手上长满了冻疮的洗头姑娘正在调情,刚刚得手的盗贼手扶电线杆惊魂未定地喘息,这寻常的所见,全都让我觉得是诗歌正在生长——这真正是最令我感激你的事情:背诵着诗歌的你提醒了我,即使眼前就有灭顶之灾,这世界仍然在同时呈现灾害之外的另一部分,万物将我纠缠,但万物都有声音,如果我不盲目追随,不迎面跪下,而是先站直了,再谦卑地去看去听,那么,那些沉默的声音和幽谧的暗影,就都有可能被我唤醒。   我又怎么能够忘记那些长江边的小兽呢?   冬天,江堤上的树木几乎褪尽了叶片,空气却是清冽的,阳光照射着寒冷的江水,我们几个人便下了江堤,朝着江岸边停泊的趸船走过去,一边走,你一边蹦蹦跳跳,的确,一次家门口的漫步也能让你觉得满心欢喜,说起来,你真是活该写下那么多童话:短短一段路,不断有小东西从干枯的灌木丛里跑出来,奔向你,它们是斑鸠和松鼠,是公鸡和流浪狗,你一个也不轻慢,该打招呼的打招呼,该喂食物的就喂食物,就算是一只小灰鼠,你也弯下腰去与它对视半天,等它跑远了,你才哈哈笑着直起腰来,神情里不无小小的得意。   而后,你继续着得意往前走,我却跟在后面作如是想:大概再也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清晰而不自知地放弃了生长吧?因为放弃生长,多少物事的反面从未涌入你的生活,如此,一只被人厌弃的灰鼠也可以在你那里获得平等的注视;我怀疑,有一些字词,类似“阶级”和“谄媚”,比如“乞怜”和“斗争”,等等等等,这样的字词,你大概没有一分钟想起过它们,在不自知之中,你被它们抛弃了,然而如此甚好,你正好这样度过一生:在字词里度日,却对更多的字词一无所知。   下一回江边散步的时候,在趸船上,你对我说起了刚刚写完的童话,《小灰鼠的圣诞节》,说的是:有一个女作家,她大概是全世界最穷的人,家徒四壁,从来无人上门,即使圣诞节那天,她也是一个人度过,没想到,惊喜却是居住在她房间里的一只小灰鼠带来的,它竟然邀请女作家一起过圣诞节,于是,世界上最穷的人和最穷的老鼠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,贫穷不仅没能令圣诞节受损,反而使他们体尝了最纯粹的欢乐——江风浩荡,你轻声地讲故事,我却边听边觉得自己何其有幸,这一辈子里竟然有机会听你讲故事:在相当程度上,你其实是被神灵眷顾的人,它们赐予了你巨大的天真、专注和一颗为老鼠俯首的心,如果这个世界有最终极的秘密,我相信,你是那些少数被神灵选中去靠近那个秘密的人。   话虽如此,我却必须承认,在你死去之后,漫长的时间里,某种怨怼和愤怒一直在纠缠着我,有一个晚上,我又从千里之外回来,下了飞机,过长江的时候,突然想去看看你,于是径直跑到了你从前住过的院子里。   正好是春天,栀子花的香气满天荡漾,而你的房间却再也没有灯火亮起来,突然我就被怨恨裹挟了:你的离去,令我,令我们,全都变得残疾,这残疾,不是肢体的丢弃,而是魂魄被拦腰切断了,再有被屈辱浇灌之时,再有想将繁杂世事驱赶到九霄云外之时,我们去哪一家酒馆哪一艘趸船上才能找到你呢?   在你死去之前的一个多月,大概知道疾病已经无救,你曾用手机发给我一首名叫《霓裳》的诗,这大概就算作你的绝命诗了吧,只有短短几十个字:“等这些衣裳穿完了,冬天就来了,等这些布用完了,我就会死去;冬天更需要美丽的衣裳,而死亡,就是在喜悦中,回家。”那时候,我正坐在北京的一辆公交车上,沉默地读完这几十个字,公交车正好到站,我跳下车,推开人群,在街头狂奔,哽咽,渐至于号啕——死亡可以随时将你掳走,可是我怎么办呢?这么多年,诗歌,写作,白日梦,还有你,你们一直在我身边,在许多年里我的满世界里都只有你们,我甚至以为,除了你们,全然不存在别的值得一过的生活,可是,你用死亡在我眼前掀开了骇人的一幕:我须臾不能离开的你们,竟然会沉默,会消失,甚至会腐烂,而我也竟然会六神无主,会写不出一个字,会费尽心机,却只为了找见一点能度过眼前的生趣。   说真的,你的死,把我的胆子都吓破了。   说起来谁肯相信呢?一天乃至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,我都在逃避你的死,但死亡就像一把明晃晃的利刃,或者一把披上了隐身衣的暗器,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,还有,从你的死亡中诞生的颓败之感更是每每矗立在我的咫尺之处,往前一步便撞了上去,我也只好呆立当场,要么就做贼般撒腿狂奔,心底里倒是想了一遍又一遍:如此生涯,究竟何日才算到了头?   别无他法,我唯有向你呼救,希望你再度出现在我的梦境里,帮帮我,将那些无边无际的颓败剔除干净,好让我打梦里出来后的下一分钟就重新做人,又或者如此狂想:这世上会不会在哪里还留存着一张你写给我的字条,就像诸葛亮的锦囊妙计,只要被我找到,眼前所有的屏障都会瞬时间轰塌,我甚至就此便身轻如燕,直至了断了尘缘?   天可怜见,终于还是让我等到了你:那是在山东枣庄的后半夜,我被一个剧组炒了鱿鱼,一个人,拎着简单的行李去坐火车,彼时彼刻如果不叫作走投无路,那么,连我自己都不相信。天降微雨,站台上的灯光黯淡不明,我坐在肮脏的长条椅上等待着似乎这一辈子也等不来的那趟火车,突然,侧身之间,我看见了你,你就坐在我身边,全然不似初来乍到,倒像是和我一起出的门,又一起等待着回去的火车,到了这时候,哪里还有什么生死别离,刹那之间,我把所有的疑问全都倾倒了出来,恰在此时,火车进站,我们一边上车,你便又一一对我作答,我还记得,你说:小动物是美的,美就美在它们的柔弱,因为是柔弱的,也就不给世界添乱,甚至,不让更多的词句来形容它们,一个人,一件物事,只要不被形容,就是美的。   火车往前行进,你又说起了你正在写的童话:一个水鬼寻找着回家的道路;出了函谷关的青牛被恋人追赶;还有六祖慧能,他竟然漂洋过海,去到了没有一座寺院的英格兰。   雨雾迷蒙,火车缓慢,你终于开始背诵起了诗,那是你在人间度过的最后时刻写下的,仅仅只早于那首《霓裳》几天,它们是这样写的:“如果你爱我,我在这里。如果你离开,我在这里。不要哭泣,我对一朵花儿说,时间是个匆匆的过客,鸟儿将会在春天里飞回来。不要哭泣,我对自己说……”   时至今日,我早已经忘记,在那生死之间全无藩篱的一夜结束之时,你是如何离开的,甚至,这一夜的发生,究竟是一场梦境,还是一次突至的错乱?但我可以确信,在当夜的火车上,一种巨大的明亮开始在我的体内滋生,那一块明晃晃的存在,好似水流之声,好似和冤家握手饮酒,好似静止的旗帜重新开始了飘荡——不过还是一如既往的言谈与背诵,听到最后,我却竟然可以对自己说:要像你一样,喜悦地活着,再将这喜悦视作静止的岩浆,无论它是否流动,都要将自己系牢在它诞生的地方,正所谓,我与万物皆有情谊,但我与万物也皆有隔离;我又对自己说,此去经年,不要斗法,不沾刀光,不要每遇一桩物事便要埋首去找鱼水之欢。   这一切因何而生?那火车上诞生的巨大的明亮又从何而来?百思不得其解,唯有感谢枣庄和那一场错乱,我们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时间和空间里相见,却使得某种指望,那种不管从何处脱身都有去处的指望,重新又复活了:事实上,死亡从来未曾将你我隔离,你一直都在,而且,你之所在绝非虚在,而是笃定的一草一木般地在,这实在是太好了,自那一天之后,如你所知,我便开始了构建自己的小小宗教,在这个隐秘的宗教里,我当然只是那个无知的追随者,而你,既是使徒,又是教宗,自此之后,在每一处欲走还留之地,我的宗教都会应声前来,恰似佛弟子口中的“南无阿弥陀佛”,念一声,安慰和庇佑就都来了,如若不信,我便说来给你听——   譬如这样的时刻:云南的山道上,半夜里,暴雨当空而下,我乘坐的汽车却趔趄着坠入了深谷之中,幸好无人受伤,再重回山道上却已绝无可能,我便和同伴们一起就在深谷里往前走,妄想着能够找见一处可以落脚的地方,然而,几个小时过去了,我们的全身上下已经被暴雨浇得湿透,脸上手上全都被刺丛挂出了血,想象中的落脚之处依然不见踪影,为了躲避闪电,一行人蜷缩在一块巨石背后,眼睁睁看着闪电一次次在眼前击出火花,再想起这一夜不知何时到头,每个人的心里都生出了可以嗅见的绝望之感。   然而,绝望是好的,在绝望里,你总要想一个法子,才能至少与它平起平坐,我能想到的,反倒是横下一条心,继续往前狂奔,一念及此,当即就不由分说地从巨石背后跑了出来,同伴们不仅没有将我拉扯住,相反,全都被我重新拉扯进了密林之中,谁也没有想到的是,仅仅在密林里行走了二十分钟,我们便看见了一座亮着灯火的村子,当所有人呼喊着奔向村子,我却分明觉得你正从村子里走出来,要知道,能走到这里其实是多亏了你,多亏了你曾写下过的那么多绝望之诗——礼品店里,相框上镶嵌的青铜骑士只能与他深爱的水晶姑娘作别;滔滔江边,过河的蚂蚁打翻了花瓣做的渡船;冬天的夜晚,一只羊羔即将接受母亲饿死的事实;但是,他们全都不曾就此屈服:骑士忍痛别离,却在命定的主人身前匍匐在地;蚂蚁坚决不肯折返,终于迎来了一只灯笼船;还有那悲痛的羊羔,夙夜奔走,终于在母亲饿死之前捧回了一碗饺子。   就是这样:只要你还走向我,我就定然不会停下狂奔。再譬如这样的时刻——多少次,我被旁人直言相告:你恐怕再也不能写出一篇像样子的小说了。最近的一次,就在大雪之前的乌苏里江畔。我当然不肯承认,立刻跑回寄居的林场里,接连十几天闭门不出,妄图写出一部像样子的小说,其中磨折,又岂是一句心如死灰可以道尽?可是,十几天后,直到我躺在房间里发起了高烧,却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:即使是一部百十字的小说,我也没能够写出来。正是冬天,呼啸了半个月的寒风全然没有止息的迹象,白雪却将天地之间的一切都铺满了,我推开窗子,看见窗外的满目大雪,只觉得它们全都是我的无能,这无能像一条漫长的绳索,先是拴牢了我,再牵引着我,一步步向前,却是在闪躲,是在向所有未曾踏足的艰险提前告别。   就在我又懵懂着在高烧里躺下之时,突然便听到了你的声音,那是你在诵读自己诗歌的声音:“如果你爱我,我在这里。如果你离开,我在这里。不要哭泣,我对一朵花儿说,时间是个匆匆的过客,鸟儿将会在春天里飞回来。不要哭泣,我对自己说……”刹那之间,这些句子犹如电光石火般唤醒了我,我突然意识到:这些句子根本不是你为某个人所写,事实上,对于这漫漫人世,它们既是你出生时的低语,更是你临别时的赠言,这么想着,许多关于你的片段便又纷至沓来,不过此时一一被我回忆起来的,不再是你唱京剧,也不是你在渡轮上拼命收住自己的伞,而是我根本未能见证、却一定曾经在你的生涯里再三发生的时刻:暴雨之夜,你站在阳台上惊慌失措;收入微薄,你根本买不起任何一件好衣服;病重之时,在去医院的路上,你一边走,一边疼得哭了起来。   就是这样:即使远在乌苏里江畔,你仍然现身,指示我看清眼前真实的人间道路,在这条道路上,即使是自觉放弃了生长的你,其实从未有幸比任何人减少一丝半点的不幸,你之视而不见,甚至不是因为天性,而是将暴雨、贫穷和病痛全部都放入了天性的囊中,唯有先领受它们,且不大惊小怪,才有可能先为花朵雀跃,再为一只小灰鼠俯首;才有可能被虚弱与荣耀双双忽略,就像从来不曾出生。   ——所以,此时此刻,如你所知,为了不再出生,在幽闭的江畔林场里,我又重新端坐,拿起了笔,当然,我多半仍然写不出像样子的小说,但是,我决心再不为此大惊小怪,除此之外,我也打算对高烧、大风和满天的白雪视而不见,只要我视而不见,你就应当知道,我根本没有停止过对你的想念。 一个母亲   每一天都是艰难的一天。天亮之前,她的胸口突然剧烈地疼痛,喊叫着醒了过来,在醒来的一刹那,她怀疑自己已经死了,狠狠地抓住胸口,在黑暗里喘息了好半天;慢慢地,她听到了雨声,天色也在一点点转白,雨声和天色终于将她重新唤回了人世:门外的桑树正在结籽,山下的河水已经泛滥,半年前卖掉的牛竟然摸黑回到了家里。   去镇子上的小路幽暗而湿滑,她喘息着,拼命折断了一根竹子当作拐杖,这才没有再摔倒,将那头跑回来的牛重新送到买主家之后,时间就晚了,她几乎是跑了起来,倒是不奇怪,镇子上的人们每天都能看见她一路奔跑过来的身影,他们都知道,再过一会,她那个常年住在诊所里的儿子就要醒过来,她得赶在他醒来之前赶紧给他把早饭做好。   如此已经将近十年了:儿子疯了之后,只有一个中医开的诊所愿意收留他,那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精神病院,但是聊胜于无,哪怕儿子常年其实是被绑缚着关在诊所的偏院里,她也觉得,她没对不起儿子,他总归是吃上了药,再说那个所谓的中医也没有一天不在许诺她,她的儿子马上就会变好,马上就会重新认出她来,但事情是明摆着的,所有人都知道,唯独她不知道:只要她还送钱过来,那个所谓的中医,就永远不会停止给他的儿子配药。   注定又是竹篮打水的一天——伺候儿子洗漱完了,再喂他一口一口吃完早饭,两个人便在屋檐下面对面坐着,一如既往,他还是没能认出她。说起来,他上次认出她还是三个月前,只有那么短暂的三两分钟,说是要回家,她欢喜得手足无措,慌乱地答应着,牵着他往外走,还没到门口,他就不认得她了。但是,她的心没死,几乎每一天,只要她和儿子面对面坐着,她都会变作一头母狼,眼睛里发出的,全然是凶恶之光,就算儿子突然暴怒,要她滚开,她赶紧听话,远远地跑开,回过头来,眼睛里的光也依然凶恶:她在凶恶地垂涎着儿子再次认出她的时刻,就像母狼在紧盯着一块肉。   临近中午,她离开了小诊所,去镇子外的小火车站,和一个年轻的瞎子碰面,这个年轻的瞎子不光眼睛瞎,脑子也有问题,但却拉得一手好二胡,所以,凭着拉二胡卖艺,竟然没有饿死。大概是从一年前起,她和瞎子结成了伴,每日里,她会牵着他坐半个小时的火车抵达县城,从下车的那一刻起,她便扮作了他的母亲,然后,火车站跟前,商场内外,甚至学校周边,凡是人多的地方,他们都要去走上一遍,如此一天下来,他们总是能够讨够第二天的活命钱。   这当然算得上是缘分:这个瞎子是去年来到这个镇子上的,据他说,他出生在这里,因为眼睛瞎,长到两岁就被父母扔掉了,现在找回来,不是想找谁的麻烦,仅仅只是想重新做回父母的儿子而已,再说,他自己也会拉二胡卖艺,所以绝不会多占一口父母家的口粮。话虽如此,自始至终却无人与他相认,再说他的脑子一时糊涂一时明白,谁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话呢?   于她而言,这个年轻的瞎子,几乎就是她的活菩萨,满镇子的人都知道,为了给儿子吃上药,牛被她卖了,地也被她卖了,除了一小片菜园,她什么都没剩下,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卖的时候,她竟然只需扮作瞎子的母亲,牵着他去县城里走上一天,分来的钱就可以让自己不被饿死,甚至连儿子吃药的钱都够了,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?如此,麻烦就来了:不断有人径直找到瞎子,说自己才是他的父母抑或兄弟,从今以后,可以由他们带着他去县城里乞讨。她在旁边看着,简直都快急死了,但也不敢开口说话——作为一个疯子的母亲,沉默,被呵斥,见人就躲着走,这些,连她自己都认为是应当的。   千怕万怕,该来的还是要来。果然,今天,当她牵着年轻的瞎子去搭火车,麻烦来了:一对夫妻,带着他们的三个儿子,在候车室里截住了他们,之后又径直告诉瞎子,说他们就是他的父母兄弟,现在,他们要正式接管他;天可怜见,如此紧要的时刻,瞎子的脑子却犯了糊涂,只是笑着,也不说一句话,倒是她,霎时间脸色变得煞白,想了又想,想了又想,终于开了口,想要争辩几句,殊不料,她一句话都没说完,对方便连声咒骂起来,疯婆子,骗子,不要脸,无非是这些话,她听着听着,想说的话一句句都被逼了回去,就在她几乎都已经快忘了自己要说什么的时候,火车进站的汽笛声响了,骤然之间,她的心脏就像是要跳出身体,脸色也愈加煞白,再也没有退路了,她终于开口说话,说自己认识他们三十年了,他们何曾有过这样一个儿子?哪知道,刚刚说到这里,她竟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了长条椅边上。   最后的结果,只能是她捂着胸口从火车站里走了回来,而那年轻的瞎子,已经被裹挟着上了去县城的火车,她一边往回走,一边躲避着路人的指指点点,是啊,这一路上,有人说她不得好死,有人说她儿子醒不过来是因为她在作孽,听着听着,她鼻子一酸,想要哭一场,终了又没哭出来,举目四望之后,她决定前往镇子南边的小旅馆,去找寄宿在那里的一个外乡人问几句话,不如此,她的心里便过不去。那个外乡人初来小镇时找她问过路,所以,以后遇见了,他总是跟她打招呼,当此千般疑难之际,除了他,她实在再也想不起还有谁能说上几句话了。   在小旅馆里,她如愿见到了正在写作的外乡人,问他,自己到底算不算个骗子,如果算,儿子是不是因为她当了骗子才醒不过来?哪里知道,那个外乡人竟然根本回答不了她的问题,踟蹰了好半天,外乡人竟然告诉她:他来此地,是为了给不远处一个景区里的景点编故事,这些景点开发出来才一年时间,他却要给它们各自编出跟程咬金、七仙女乃至王母娘娘有关的故事,自然都是无稽之谈,但是为了几个钱,他还是言听计从的来了,所以,如果她是骗子,那么,他也是。   事情竟然是这样。虽然多少有些惊讶,但是,外乡人的话多少还是让她心里好过了一些,所以,当天晚上,她睡得比前一天踏实。   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,她的胸口又剧烈地疼痛起来,大叫着,她猛然睁开眼睛,全身上下却无一处能够动弹,当然不能就这样死了,她借着一点微光,四处寻找着可以救命的东西,但满目过处,样样都是无用的;又过了一会,门外的雨声再次挽救了她,她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去想:要是喝上一口水,说不定就能缓过来。于是,骤然间,她使出全身力气起了身,又踉跄着打开了房门,跑到屋檐底下,抬起头,大口大口地喝着雨水,谢天谢地,她终于好过了许多,喝够了雨水,便又再次弯下腰去,一声接一声地喘息。   天刚蒙蒙亮,在抢走了瞎子的那户人家前,她拎着一篮子鸡蛋走过来,径直跪下了,是啊,事到如今,她还是指望他们能将那个年轻的瞎子还给她,除了这条路,她实在是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。不断有人打她身边经过,她横竖管不了那么多,一个个的,全都讪笑着打了招呼,身体直挺挺地跪着却是没有挪动半步。哪里知道,这家人自从昨日进城之后,全都没有回来,跪了半天,既没有人出来呵斥她,也没人伸手接过她的鸡蛋,渐渐地,她有些撑不住了,蜷缩着,伸出手去狠狠地攥住了胸口,就在她想要喘上一口气的时候,那个所谓的中医竟然跑来找她了,说她儿子醒了,正在找她。   几乎是闪电般的速度,她一下子直起了身体,难以置信地看着对方,突然间,还未及等他答话,她便站起身往诊所的方向跑,跑了几步,想起那一篮子鸡蛋,又回头拎起来,再跑,跑出去几步,还是回来了,小心翼翼地,将那一篮子鸡蛋在跪拜的这户人家的院墙上放好了,她这才又重新喘息着狂奔而去。   并未过去多长的时间,可能连一个小时都不到,她从诊所里出来了,不仅没有带儿子回家,相反,脸上还流了一脸的血:她又错过了儿子醒来的时刻。原来,等她跑进诊所,儿子已经重新陷入了巨大的癫狂,而且,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把菜刀,高高举起,正要跑出门外,嘴巴里还高喊着要杀这个要杀那个。她的胆子都快吓破了,不要命地扑了上去,死死抱住了儿子的腿,哪知道,儿子竟然一刀砍在了她的脸上。   好不容易将儿子重新绑起来安顿好了,她才从诊所里出来,去镇子上的医院包扎自己的脸,这时候,诊所门外早就聚拢了一大群人前来围观,但这一幕并不陌生,儿子疯了之后,被人围观着指指点点,早就变得像种庄稼一样熟悉了。没想到的是,这一回的指指点点竟然跟她无关,一句一句,倒是全都跟那个所谓的中医有关,说他连包扎一下伤口都不会,又说他连当归治什么病都不知道,这么一来,她又急死了,生怕儿子就此被那个所谓的中医赶出门去,赶紧的,一边捂着脸,一边求大家不要再说了。   正午之后,大雨又下了起来,她从医院里出来,迎面便遇上了那个正要回到小旅馆里去的外乡人,猛然间,她忘记了疼痛,三步两步跑过去,说出了自打跟他相识就想说出的话:要是儿子好了,他能不能给儿子找个工作?因为儿子和他一样,总是关在屋子里写写画画。可是,还等不到对方回答他,她自己却又说:如果不是写写画画,儿子也不会疯。一边说着,她一边想起了什么紧要之事,也不管对方还在没在听她说话,转头就跑进了雨幕。   在那户抢走瞎子的人家门前,她又来了,虽说雨越下越大,院门外无一处不是泥泞不堪,她还是半刻也不犹豫地跪下了:这户人家果然没有领受她的那一篮子鸡蛋,现在,它们被扔在院墙底下,一个一个的,全都碎了。她顾不得心疼那一篮子鸡蛋,重新变作了眼神里满是凶恶之光的母狼,跪在那里,死死地盯着院门:她在凶恶地垂涎着那年轻的瞎子从门内走出来,对她说,他要跟她一起走。这当然是痴心妄想:院门突然打开,三兄弟齐齐奔了出来,一把将她拉扯起来,要赶她走,嘴巴里也毫不留情,滚蛋;疯婆子;别做梦了,你那个儿子再也醒不过来了。等等等等,无非是这些话。   三兄弟说到她儿子再也醒不来的时候,她呆呆地愣怔了片刻,突然间就像狼嚎般喊叫了起来,她说,她儿子就要醒过来了,如果不信,你们看这里——说着,她掀起了自己的衣袖,露出一条触目的伤疤,再告诉眼前的三兄弟:每次儿子要拿刀砍人,离醒过来就不远了,真的,求求你们了,他再吃几服药就好了,你们看,这一刀也是他砍的,砍完没多久,就醒过来了。   狼嚎般的喊叫,并未得到任何菩萨的保佑,三兄弟中的一个跑进了院子里,再推出来一辆摩托车,剩下的两兄弟不由分说地,将她举起来架上了摩托车的后座,就这么,一个推着摩托车,另外两个在后面死死架住她,她就像一个即将押赴刑场的犯人,徒劳地反抗了几下,再也没有力气动弹,只好任由他们继续推着摩托车往前走,半个小时后,他们将她送回了镇子外的家,放下她,三兄弟掉头就走,她在屋子里愣怔了一会,又如梦初醒,追了出去,三兄弟却早就在雨幕里消失不见了。   下一个喊叫着捂住胸口的早晨,她醒来得比平日里要晚一些,连日的阴雨终于止住了,鸟雀们开始鸣叫起来,有那么一刹那,阳光照射进来,胸口的疼痛也消失了,她甚至怀疑自己可能会长命百岁。稍后,她在一堆农具里找到了一把砍柴刀,再在屋檐下坐定,一下一下地去磨亮——既然下跪没有用,她便要带上砍柴刀去把那个瞎子抢回来。正磨着刀,她又突然对自己怨怒起来:如果儿子再吃几服药就能回来,到时候,要是看见他的房间乱糟糟的,这可怎么得了?这么想着,心就提到了嗓子眼里,她赶紧磨好刀,几乎是狂奔着去给儿子把房间收拾好了。   一切收拾停当,她出了门,没想到的是,雨虽说已经止住了,山路却在连日里雨水的冲刷下垮塌了,所以,这一路,她走得比往日里更加艰难,每走几步就要摔一跤,已经能看见山下的镇子的时候,她差一点再次摔倒,情急之中扶住身边的一棵竹子,竟然笑了起来:身上带着砍柴刀,却不知道砍一棵竹子给自己做拐杖,果真是老糊涂了。于是,她便蹲下身去砍竹子,就在这时候,胸口的疼痛像电击般猛然袭来,她来不及伸手去捂住,也没有来得及叫喊一声,径直便软绵绵地倒在了竹子边上。   然而这一次,她再也没有醒来。 小周与小周   “……她看人世皆是繁华正经的,对各人她都敬重,且知道人家亦都是喜欢她的。有时我与她出去走走,江边人家因接生都认得她,她一路叫应问讯,声音的华丽只觉一片艳阳,她的人就像江边新湿的沙滩,踏一脚都印得出水来。”   ——在胡兰成的书里,他曾经记叙了这么一位汉阳女孩子小周,凑巧得很,在汉阳,我也认得一个叫小周的女孩子。   和民国年间的小周一样,我认得的这个小周,也是颇得周边四邻欢喜的。她开着一间美发店,只要是小孩子来剪头发,多半都不要钱。闲下来,她也像个小孩子般,楼上楼下疯跑。平日里,她除了养狗,还养了一群鸽子,为此故,后来我只要想起她,第一个念头便是她又牵着狗在巷子里奔跑,哪怕雨天,她的裙子上沾满了泥点,终究还是不管,奔跑着,笑着,使一条街都变得亮堂,变得有颜色。   还有鸽子,她老是在美发店的天台上喂鸽子,喂饱了,一只只地捧在手掌里,盯着看一会,再一只只将它们送入空中,鸽子们飞远了,她还在盯着它们看,既认真,又心不在焉。   她多少有些心不在焉,因为她只对一件事情认真,那就是做演员。打我认识她,她就奔忙在本地的各家文艺院团之间考试,但从未获得录取的机会。失败太多,难免陷入沮丧,但她很快便又打定了主意,重新牵着她的狗在巷子里疯跑了起来。因为她相信,这只是暂时的,她不过是在走周迅的老路。   是的,在所有的女演员里,她最喜欢周迅,不,应该说,她只喜欢周迅。美发店的墙壁上,除了一张价目表,张贴的全都是周迅的画像——海报,封面,挂历,插图,不一而足。她想当演员的念想不是因周迅而起,但是,这世界上一个名叫周迅的存在的确给了她最为重大的安慰。这安慰并非是野心,并非是自己一定要像周迅那样被整个国家的人知道,一开始,仅仅是喜欢,喜欢她几乎每一回出现在银幕上的样子,而后才是敬慕——如果自己也能像她一样,从小城出发,最终变作国家的玫瑰,果能如此,该有多么好啊。   只要那个名叫周迅的演员仍然在演戏,汉阳小周对她的想象就不会停止,做演员的执念就不会停止,非如此不可,唯有如此,她才能忘掉不愿直视的周遭:多病的母亲,渐渐增长的年龄,门庭冷落的美发店,以及,她越来越成了街谈巷议的笑柄。   我也看过不少周迅演的电影,有一回,在黑暗的影院里,看着银幕上的周迅,我突然明白了,小周身上的神态,那种既认真又心不在焉的神态,也来自周迅,她一直都在模仿她,这模仿着实耗费了不少心力,但不得不承认,她模仿得刚刚好,我刚刚能从她的眉眼和奔跑中看见周迅的影子。与此同时,在她拒绝了许多次提亲之后,以街坊四邻看来,她几乎成了一个怪胎,如此,嘲笑既起,就愈演愈烈,她却还是不顾,美发店有一搭无一搭地开着,大部分时间里,她都在医院里照顾母亲,剩下的空闲,她照旧遛狗和喂鸽子,每一回,鸽子们早就飞得老远了,她还在盯着看。   有一个雨天,我在巷子口遇见了小周,她全身上下都被雨水淋湿了,本来已经从我身边跑过去了,又折回来,站到我的伞下,跟我说,她去看周迅了,可是她的运气实在太坏,乘坐的公交车在半路上抛锚了,她好不容易赶到江边的电影院时,周迅却刚刚结束电影的宣传活动离开了。   和往日相比,她的话少了许多,也几乎没有笑过,最令我诧异的,是她开始怀疑自己一辈子的运气也就这样了,她告诉我,她要离开,去北京,她就不信自己混不出来。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劝说她,我便将自己当作她的听众,听她说了一路,自始至终,她都在说,她要离开,她一定会离开。   可是,哪有那么容易离开?为了给母亲治病,她家的房子已经卖掉了一半,美发店自然关门了,母亲的病却非但没有好,反而越来越像是不久于人世的样子,但越是如此,她越是告诉自己,也跟更多的人说:她要走,她马上就要走,最迟下个月她一定会走。渐渐地,关于她的笑柄不再单单是她想做演员的事了,还有她的迟早一定去北京,人们个个都心知肚明,却偏要故意问她什么时候去北京,又或者径直告诉她,北京最近的天气不错,去了就多待一阵子,不要着急回来。每逢此刻,她倒是镇定的,像一把剑,定定地站住,再告诉对方:她马上就要走,最迟下个月她一定会走。   最终小周还是去了一回北京,在她结婚之前。   据说,她本来是不用结婚的,照她自己的意思,是想把剩下的一半房子也卖掉,好给母亲凑够剩下的医药费,母亲怎么也不肯,好几回寻死,说是宁愿早死几天,也不愿她将来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,如此反复了好几回,不知道因了什么样的机缘,她结婚了,对方答应,帮她出母亲的医疗费,还答应她,带她去一回北京。   她在北京待了三天,每天都去一趟北影厂,一句话也不说,就在大门口坐着。关于北影厂的大门,在许多娱乐报道里都是一个神奇的所在,似乎有不少想当演员的人都在这里等来了机会,有的报道甚至说周迅当年也曾出现在这里,所以,小周去这里倒是也不奇怪,只是她没想到的是,离开的前一天,她竟然真的等来了拍戏的机会——她被人叫进北影厂,在一部清宫戏里扮演了浣衣局的宫女,洗了整整半天衣服。   回来后她就结了婚,没过多久,母亲还是去世了,又过了一段时间,她剩下的那一半房子也卖掉了——却原来,她嫁的这个人,是个身染毒瘾多年的人,之所以娶小周,是因为他父母隐瞒了真相,想找一个女人管着他,来收他的心,至于他自己,早就已经债台高筑了,结婚没多久,他和小周的家就被债主们砸了,不得已搬回小周开美发店的房子,没过几天又被砸了,为了帮他还债,小周心一狠,卖掉了房子,这一回,对于这条街,她才算是真正离开了。   就算要搬走,她也没忘记墙壁上的那些画像和海报,一张张都被小心地取下带走了,还有她的狗和鸽子,也伴随着她消失无踪,我在经过那间房子的时候,总要驻足一会,似乎稍等片刻,那个蹦蹦跳跳的小周便会出现在楼梯上。   终究没有,自打她搬走,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只见过她三回。   第一回,是在协和医院,我从拥挤的门诊大厅里出来,突然就看见了小周,她一个人,在停车场边上,摆起小摊,正在专心地给一个老人剪头发。都说岁月催人老,她却一点都没有变老,仅只头发长了些,她一边剪,还一边笑着和旁边围观的人说话,站着不动的时候,她的右脚会轻轻踮起来,一如从前的样子。我正看着,城管却来了,摆小摊的人们纷纷奔逃,她也不例外,可是她给人家的头发才剪了一半,只好扶着那老人往前跑,没跑两步,剪发的工具们散了一地,她只好回来一样样地捡起来,脸上还挂着笑,并没有多么慌张。   第二回是在武昌的长江大桥下面,这一回,她没有给人剪头发,却是在卖鸽子。鸽子们飞得到处都是,江水边,石阶上,还有一株桂花树的树梢上,都站满了她的鸽子。每一回,当树梢上的鸽子朝她俯冲过来,她便噘着嘴,张开双臂,像是抱住了自己的孩子,待到抱住了,她就一只只地亲,一只只地跟它们说话,而她的丈夫就躺在不远处的石阶上,可能是毒瘾没能戒除的原因,眼见得的虚弱,也不说话,只有当鸽子们飞向他的时候,他才会暴怒着喊叫起小周的名字。   我最后一回见到的小周,其实并不是她本人,而是她的遗像——为了讨得一点毒资,她的丈夫手举着她的遗像,回到了她从前住的房子,终日对现在的房主取闹,非要说当年卖房子的价钱太低了,现在必须给他找补,否则,他就不走,我恰好遇见了,这才知道:小周已经死了,她穿得干干净净的,跳了长江。   世界上竟然再也没有小周这个人了。一个人的消失,竟然如此轻易和彻底,偌大的尘世丝毫也没有被惊动,就像她活着的时候,她的笑,她的奔跑,她想当演员的执念,其实从未获得无论多么微薄的见证。   小周并不知道,许多年以后,我在影院里看了一部名叫《孔雀》的电影,电影里的女主人公,虽说比她当初的年纪要大,却也和她一样,不断地对人宣布着她的即将离开,看着女主人公在一座尘沙之城里独行与四顾,一时之间,我竟难掩悲伤,头脑里满是小周当年斩钉截铁说出的话:我要走,我马上就要走,最迟下个月我一定会走。   小周也不知道,又过了一些年,在厦门,我见到了周迅,这才知晓,原来周迅的朋友们也叫她小周。那天晚上,在鼓浪屿对岸的一家酒店里,我和周迅一起,去佟大为的房间里喝酒,喝得高兴了,周迅放了音乐,也不管我们,一个人,自顾自地,躲在角落里舞蹈了起来,霎时间,我便想起了你,汉阳小周——你给人剪头发,你喂鸽子,你蹦跳着奔下楼梯,你对着墙上的画报看了又看,既认真,又心不在焉。   穷亲戚   油菜花的表姐不是牡丹,公鸡的表妹也不是天鹅,就像世上的穷人,他们的亲戚多半都是穷人,甚至是比穷人更穷的人。我也不例外:在这城市里,一年到头,总归会有来自家乡的近亲远亲找到我,但是,于我有求的,也都不是什么大事:一周的饭钱;找个过夜的地方;被打了,又或被欠了工资,给我打个电话,问问该怎么办。如此而已。   这一回遇见的事情,却是要棘手得多:我最小的表妹,她原本是在郊区的工厂里打工,有一天早晨从宿舍里醒来,突然就厌恶了人生,想一死了之,去工厂外的小诊所买了安眠药,吞下了,但是没死成,被救活之后,不用说,被工厂开除了。她暂时不再寻死,但也不想回家,这城市里有她众多打工的姐妹,她就在这些姐妹的宿舍之间辗转流连,与此同时,又将另外一件事情当作了救命的指望。   我岂能不管她?接到来自家乡的电话,我足足找了一个星期,最终在一家干洗店的阁楼上找到了她,几乎是强迫着将她带走,住进了我的工作间,那也无非就是一间三十平方米的房子,但住下她已经足够了。   现在,我终于可以了解清楚,那件被她当成救命指望的事情,到底是什么,说来再简单不过:她有一个姐妹,在鄂尔多斯打工,这个姐妹说,鄂尔多斯不但挣钱容易,生活也全然不乏味,完全不同于终日站在机床前的一潭死水;好消息是,这个姐妹马上就会回来探家,到时候,她可以带上自己一起前去鄂尔多斯。所以,她一直在等待,这等待甚至让她产生了幻觉:她一遍遍地跟我描述着鄂尔多斯,酒店,霓虹灯,风,地下赌场,但是我知道,这一切都是她想象出来的。   我还知道,在阳台上,在她的房间里,她一直都在哭,但也一直没哭出来,有时候,她会偷偷地站在镜子前,长时间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,等待着自己哭出来,“人生如梦——”这是她刚刚学会的话,我听见她在电话里对姐妹说,“我连哭都不会哭了!”但是,她不知道的是,她其实是会哭的,有时候,我在客厅里写作,可以隐约听见房间里的她在睡梦中发出的呓语和叫喊,它们是惊恐的,在梦里,它们是她的敌人,她怒斥着它们,最后,终于放声大哭。   就像等待戈多一样,她在等待着那个女孩子从鄂尔多斯回来,在等待中,她日渐焦虑,几乎坐立难安,渐渐从一个她变成了两个她。一个她是:从不看电视,觉得电视剧都是骗人的,倒是抱着一堆杂志彻夜翻看,乃至读出声来,对于杂志上的某些文章和段落,她大为叹服,想办法将它们都挂在嘴边上,跟我聊天的时候,她有意无意都要将话题引向她感兴趣的地方,最终,她会顺利地背诵出杂志上的那些话,用它们作为谈话的结论,“太阳每天都是新的”,“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”,“岂能尽如人意,但求无愧我心”,等等等等,无非这些。   另一个她却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尖刻与乖戾:没来由的暴怒,一刻也离不开零食,手持电话本到处打电话,但是,每打一通电话都是以争吵和哭泣而告终,如果我去提醒她,她不该任由自己无度地怨天尤人,她便会正告我,她是在等待,她马上就要去鄂尔多斯了,等待于她,已经变作了一个巨大的容器——一切悲上心头和百无聊赖都是因为它,而它又让她动辄陷入剧烈的担心,担心身体,担心鄂尔多斯的女孩子已经忘记了承诺,担心几乎全部未曾发生的事情,最后,又将这些担心带入了崭新的暴怒与无精打采之中。   然而,鄂尔多斯的女孩子始终没有回来,她的等待也来到了极限,她决心不再等下去了,她要自己去找她,所以,她想要我给她一点钱,以作上路的盘缠。但我告诉她,我不会给她,除非她要跟我解释清楚:为什么每一天她都会在睡梦里发出惊叫,她之前的打工生涯里到底发生了什么,还有,她为什么要寻死?   这些疑问,其实已经被我反复提起,但是,每说一次,话头刚起,就迅速被她掐灭了,这一回却是躲不过去了,她必须要说出来,才能换来前去鄂尔多斯的盘缠,她想了又想,这才开口说话。   事情起源于一种红色的药丸——在她打工的工厂,拥有着众多骇人听闻的森严规定,譬如迟到一次要加班五个小时,譬如午饭只能站在机床背后吃,在这些规定面前,人人都被折磨得五内俱焚,吃也吃不下,睡也睡不着,这时候,主管就发给她们一种红色的药丸,说是吃下了就会精神抖擞,几乎人人都吃了,她也吃了,吃下去之后,果然精神好了许多,相当长一段时间里,这红色的药丸就是她的救命稻草,也是更多人的救命稻草。然而,后来他们慢慢才知道,那其实就是普通的口服避孕药,也就是说,在吃下药之前,他们的身体并没有什么问题,之所以觉得精神抖擞,完全是因为心理暗示的缘故。   当别人都在庆幸自己的身体没事的时候,我的小表妹,她却受不了了,因为她突然认识到,自己可能是愚蠢的。自小她就活得认真而极端,认真的人都有强烈的自尊心,尽管没有念过什么书,但她也大致可以猜测得出来:既然一颗红色的药丸都可以骗过自己,那么,在许多时候,她肯定被更多的东西骗了,如果她一直生活在被欺骗之中,那么,还有必要活下去吗?   “我也没办法,别人看起来都是小事,可我就是过不去,所以我非要去鄂尔多斯不可——”她说,“以前我觉得是我在操作机床,后来就不了,我盯着机床看,发现我根本就不存在,我就是铆钉,是冲头,是冷却管,总之,是没有脑子的,那我到底是谁呢?”   我不再作声,只在心底里叹息着,给了她盘缠,再给她两个月的生活费:世间众生,谁能逃得了对“远方”的渴慕和追逐?更何况,在受侮辱受损害之时,如果没有一个“远方”作为念想,作为安慰,我们又如何能欺骗自己度过诸多难挨的此刻?这个“远方”,于昆德拉是巴黎,于南唐李煜是沦落的故都,于千里送京娘途中的赵匡胤是开封,于我是写作,于我的表妹来说,就是鄂尔多斯。她既然想去,迟早就一定会去,尽管到最后她会知道,所谓鄂尔多斯,不过是另外一粒红色的药丸,但是现在,且让她先走进“远方”里去,再让“远方”来检验她想象中的“清醒”,为了获得这些“清醒”,只有天知道,她到底背会了多少杂志上的文章和段落。   第二天一早,她就坐上了去鄂尔多斯的火车。而我的生活还将继续,继续写作,继续发呆,继续迎来散落在这城市各处的穷亲戚。   接下来找我的穷亲戚,实际上只是我的远亲,虽说我应该叫他表舅,但他的年纪其实比我大不了几岁,十年里我并没有见过他几回,但是作为一个老好人,作为被交口称赞的孝子贤孙,他的好名声却一直被我熟知,所以,当他给我打来电话,尽管我对他说起的遭遇觉得匪夷所思,但还是赶紧去接了他,让他住进了我的工作间。   大概在半年以前,他在工厂里做工的时候,和另外一个工友一起,被工厂里的铲车撞了,当即,两个人的腰都被撞断,迅速住进了医院。他受的伤要轻些,住了两个月的院以后,算是重新站了起来,他的工友则没有这么好的命,时至今日,还瘫痪在病床上接受治疗。这只是悲剧的开头,紧接着,工厂只肯赔他们一点点钱,作为一个怯懦的好人,他接受了,但工友的兄弟妻女却不肯罢休,开始了漫长的逐级上访。   为了突出上访的效果,他们做了一块木板,然后,又强迫我的表舅继续扮作瘫痪的样子,躺在木板上,被他们从一个大院的门前再抬到另外一个大院门前,理由是,真正的瘫痪者必须继续接受治疗,而他作为共同的受害者,理当跟他们一起上访,还不能私自接受工厂赔偿的那一点点钱,否则就是对他们的背叛。老天作证:他简直害怕死了。他一边怕工友的兄弟妻女对他不依不饶,另外一边,他又怕有一天他会被人抓起来,到了那时候,一家老小的吃喝可如何是好?   在假扮了两个月的瘫痪之后,恐惧大过了一切,他实在承受不了了,终于和工友的兄弟妻女不告而别,住进了我的工作间。自此之后,他便闭门不出,并且不断地对我强调,他必须闭门不出。终日里,他只做一件事情,那就是跪在地上,对着虚空里的十方菩萨死命磕头,再眼巴巴地等着风平浪静,到了那时,他好出去找一个新的工作。   除了恐惧,慌张也如影随形:磕头的时候,嘴巴里念念有词;不磕头的时候,嘴巴里还在念念有词;一天到晚,窗帘紧闭,他就躲在窗帘背后往外眺望,看看那些逼迫他躺上木板的人找来了没有,他深信,即使今天没有找到他,明天他也一定会被他们找到。“这可怎么办?”他的满眼里都是火烧一般的焦虑,“这可怎么办?”我安慰他,让他些微放心,听我这么说,他也似乎好过了些,也在认真地听,等我说完了,他却又惊慌失措地笑了起来:“我知道,你这是在宽慰我。”   而事实上,这个胆小到怯懦的人,几乎无一日不在违背自己定下的禁戒:他每天都在出门,且不是去往他处,而是去医院,去看那个至今还瘫痪在床的工友。“毕竟,”他对我说,“我们是好兄弟。”每次前去,他都像打了一场仗,因为怕被兄弟的妻女发现,从来都不进病房,远远地扫一眼,掉头就狂奔而去。回来之后,他再一遍遍对我说起他和这个兄弟的情义,在自己最穷困的时候,这个兄弟借过钱给他,如果不是因为怕被抓起来,他确实应该配合他们,将那一出戏演下去,可他就是怕。   可是,在我看来,他其实是过分强调了他眼下的生活,惭愧,怕,幽闭,磕头,反复说起自己和兄弟的情义,这一切都被他过分强调了,他其实是对它们上了瘾,不如此,他便不知道怎么度过失魂落魄的现在,他非要这样,才能说服自己。在如此紧张的情势里,他只能什么也不做,就像他一遍遍地用言语和狂想给自己制造出风声鹤唳,然后,再用去医院探病来冒犯这些风声鹤唳,这样,他既能仍然对自己放心,反复确认自己还是从前的老好人,又可以告诉自己,你甚至在做一件了不得的事,以此再来躲避他不肯继续躺在木板上的万般焦虑和自谴。   他为什么每天晚上都要像个地下工作者般,火急火燎地去医院走上一遭呢?按照他的说法,危险其实是在一步步升级:他开始给他的兄弟买水果和营养品;他甚至进了病房去跟对方说话;最危险的一次,果真就被对方的妻女发现了,她们一直追着他跑出了医院,好在他还是顺利脱了身。在我看,骨子里,他其实是希望他们找到他,他甚至故意升级危险,希望他们早一点找到他。   ——所谓勇气,不光是武松打虎,也不光是倒拔垂杨柳,有时候,它需要的,恐怕仅仅是一顿酒,一个犯了糊涂的念头,乃至一个仪式,这既是勇气的激发,也是勇气的磨损,但就是在对勇气持续展开的磨损中,勇气又渐渐被抹消了突出、严重乃至神圣,最后,它终于被视作了常物,懦弱的老好人才算有了跟它平起平坐的可能。  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,这一天早晨,我打开工作间的门,看见了让人震惊的一幕:男男女女,七八个人,竟然全都跪倒在我的门口。我与他们素昧平生,但实际上我早就已经认得了他们,他们正是将我的表舅放置在一块木板上再抬着他四处奔走的人,只不过,这一回,强迫换作了哀求。我听见我的表舅在屋子里叹息了一声,终究还是走了出来,看看我,再看看他们,搓着手,一遍遍地问:“这可怎么办?这可怎么办?”问了足有十几遍,他才差不多是带着哭音对跪倒的众人说:“是祸躲不过,我跟你们走。”   我还是说实话吧。他言语里夹杂的哭音,首先自然是因为无辜,此去之后,恐惧,怕被抓起来的忧虑,再不能被他关在窗帘之外了,它们都将重新真真切切地进入他的生活,但是,这哭音里也隐藏着微妙的激动,那种姑且不论结果好坏、先硬着头皮迎来一个结果的激动:“我一直都在等,你们怎么现在才找过来呢?”   我并没有送他离开,不是因为门外北风呼号,天上降下了鹅毛大雪,而是因为表妹打来了电话,没有错,就是我远在鄂尔多斯的小表妹。再说,我几乎可以确定,当我的表舅跟着众人离去,在他们之间,其实已经滋生出了某种怪异的亲密。雪下得太大了,他们暂时还没有走远,还在一楼的楼道里躲雪,如此,我一边接着小表妹的电话,一边还可以听见楼道里的讨论:我的表舅正在责怪对方,木板太硬,太冷,他躺上去受不了。   先说表妹。我早就知道,鄂尔多斯并不能将我的小表妹从枯燥与琐屑造就的水火中拉扯出来,但是,我还是没想到,她的梦竟然破灭得如此之快。长话短说:那个被她当作救命指望的女孩子,根本就没有从事什么流光溢彩的工作,事实上,她是一个暗娼,小表妹赶到鄂尔多斯的时候,她刚刚被警察抓起来。随后,她一个人在鄂尔多斯奔走到今天,终究还是没有找到什么像样子的工作,就在刚才,她身上仅剩的钱却被人偷了,就算她已经决定离开鄂尔多斯,回来,可是,如果我不寄钱给她,她便连一张回来的车票也买不起了。   电话里,我的小表妹言语急促,甚至错乱,说到最后,终于放声大哭,但我没有阻拦她,任由她哭,世间之事,无非如此:千里万里地赶去鄂尔多斯,不过是重新学会了哭,但这也未尝不是好事一桩,当此之时,“太阳每天都是新的”有何意义?“因为懂得,所以慈悲”有何意义?它们都不能赶走她幻想过的酒店和霓虹灯,还有风和地下赌场,当她在会背诵的那些文章和段落当中一一自取其辱时,她唯有哭泣,才有可能带来些微但却是真正的“清醒”,哪怕“清醒”之后,她又要再去寻找一个未曾踏足过的鄂尔多斯。   好在是,哭泣之后,放下电话之后,我的小表妹给我发来了短信,短信里有我给她寄钱的地址,那是一家她刚刚找到的做洗碗工的餐馆,在地址的后面,她还写了一段话,这段话不是来自于哪本杂志,而是她自己写的,要我说,它们其实比她从杂志上背下来的那些话要好得多:“我所经历的是不幸吗?如果它是,我自己都不想安慰自己了,我总算明白,不管去这里还是去那里,最终不过是成了一个证据,证明被骗、流浪、走投无路都是真实存在的,根本不存在什么过得很好的人,也根本不存在什么过得很好的生活。”   而在我楼下的楼道里,热烈的讨论还在继续:我的表舅终于使身边的人相信,重新换一块木板是有必要的。看着窗外的弥天大雪,我突然想:此时此刻,就在这司空见惯的满目风物里,造物之主其实安排和呈现出了三种人人概莫能外的命运——一种是我,躲在窗帘背后,既没有安静下来,也没有走出屋子;一种是我的小表妹,先是呼号着奔向了“远方”,再被“远方”不由分说地驱赶回来;还有一种,就是我的表舅,是不是身在一座囚笼里已经不重要,如何使自己的囚笼更舒适,更精致,才是迫在眉睫的事。  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雪渐渐下得小了,我的表舅也慢慢跟随他的同伴走远了,过了一条小河,再绕过一条荒废的铁路,他们停下脚步,依照安排,阔别多日之后,我的表舅重新躺在了那块木板之上。天气还是太冷了,他其实躺也不是,坐也不是,看上去,既像一个落魄的匪首,又像一具可怜的活祭;他们也只能继续往前走,一行人,在雪地里缓慢地行进,越往前走,就越像一支凄凉的送葬队伍。 鬼故事   进入丰都境内,高速公路上,同行的人纷纷说起鬼故事,一个说起荒村野店,另一个便要说危楼孤坟,端的是:千秋万代,鬼影幢幢。入夜之后,我们在城里住下,我想要寻一家小酒馆喝酒,说鬼故事的人却都纷纷不去,说是怕真的遇见鬼,找来找去,我只找到一个同行者,跟我一样,在此前的高速公路上,他也没有鬼故事可讲。   深夜街头,三两杯下肚,话也多了起来,我问他为何不说鬼故事,踟蹰再三,他说起了缘由——他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,离开母亲之后,多半时间又生计艰难,迟迟没能将母亲接来同住,最不堪的,是自己迟迟没能结婚,让母亲操碎了心,突然有一天,母亲去世了,他正好在广西的一个音讯断绝之地出差,等他赶回来,母亲早已经下葬了。   自此之后,在他的故乡,在左右四邻的众说纷纭中,他的母亲变成了鬼:每逢闪电之夜,街坊乡亲们就会遇见他的母亲,她逢人就打听,她的儿子到底结婚了没有。这些传言几近荒唐,他当然不肯相信,但是,说的人实在太多了,几次酒后,他悲从中来,买了机票飞回老家,桑树林,汽车站,榨油坊,已经破败的家中——这些传说母亲会出现的地方,他都找过,也都等过,但是,他再也不曾见过她。   我大致明白了他为什么不肯讲鬼故事,和他一样,我也几乎不讲鬼故事,其中缘由,与我的一位远房亲戚有关,说起来,我该叫她姑姑,她的死,算得上是一场横祸:夫妻二人渡汉江的时候,她竟落水而死,我的姑父呼天抢地,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湍流席卷而去,遗体都没找到。但是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死亡并未将他们分开,在姑父的视界里,乃至是在他的余生中,她并未走远,只是化作鬼魂,重新又回到了自己身边。   谷禾苗韭,春种秋收,我的姑姑和姑父一直在一起。在姑父的叙述中,他的妻子几乎无处不在:田埂上,集市里,喝醉后,生病中,她都能被他轻易看见,有的时候他们互相说话,有时候又相顾无言,如此一来,我的姑姑便成了方圆几十里最著名的鬼魂。关于她的种种传说越来越耸动,但最耸动的仍然出自于姑父之口——有一天,他湿漉漉地回家,痛哭着告诉儿女,刚才,他也在汉江里失足落水了,生死交限之时,已有厉鬼缠身,拖着他前往地府,幽冥之中,他们的母亲突然出现,声嘶力竭,喝退了那些厉鬼,他才得以返回阳间,只是,他们的母亲跟他说,自己投生的时刻就要到了,此后再也不会与他相见了。   说来也怪,自此之后,尽管关于姑姑的传说从未止息,但我的姑父却闭口再也不提了,就如同他相信妻子在死后仍然和他共度了十年一样,一直到他自己死去之前,他都相信妻子已经重新投生了,全然如同相信一个菩萨指示的真理。   有了姑姑打底,我的确就像一条漏网之鱼,逃过了几乎所有鬼故事的骇怖,反倒时常觉得那些鬼魂可亲。花鸟江湖,亭台莽棘,鬼故事里一点都没少,幽魂弄清影,何似在人间,更何况,因为这是故事,我甚至觉得,那个静止和断绝的阳间尘世,在鬼故事里一点点得到了伸展,阴阳混淆之后,沉重肉身,虚空情欲,都结出了秘密和不可言传之花。   为此故,大多的幽冥志怪文字都不合我的心意,《玉历宝钞》里,所有鬼魂的居所都形同炼狱;《夷坚丁志》里,鬼魂返回阳间行骗,为的只是吃一顿饱饭;《搜神记》里更说,如果有人饮酒时杯中之酒无故减少,那多半就是有鬼在偷喝。幸亏还有《聊斋志异》,还有《搜神后记》——为了报恩,《聊斋志异》里的叶生漂泊半生,却浑不知自己早已死去多年;《搜神后记》里,死于激流的乐妓在无数朝代更替之后仍然苦守江底,为的是提醒过往船只不要在此罹难。我得说,这才是合我心意的幽冥地界,兄友弟恭,父慈子孝,一样都不曾少,彼处浑如此间,劫波渡尽始成人,因缘具足便相逢。   说起来,类似《聊斋志异》里叶生式的故事,我也听闻过一回。那是在云南的一个小村庄,阴差阳错,我前来此地寓居写作,投宿在一间废弃的旧屋里,没过几天,便发起了高烧,又全身战栗,几近于伤寒,辗转去几十里外的小诊所看了好几次,却总也不好。正当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,有乡亲前来,指点我去山脚下的一座坟墓前烧香,说是只要如此我就能痊愈,我当然迷惑不解,来人也是好心,便对我说起了民国年间眼前这间旧屋里发生过的鬼故事。   却原来,这间旧屋的主人,曾是一个戏班的乐师,跟随班主拉了二十年琴,虽说一直独身一人,但幸蒙班主照顾,二十年走街串巷,至少没有饿死;有一回,戏班过境去缅甸演出,因为琴拉得好,被当地军阀看中,意欲强留下他,为了能够将他带回云南,演出结束之后,班主没有走,反倒也留下来,就在军阀家中做苦工,为的是等着他释放的那一天,过了两年,缅甸起了内乱,这个军阀被流弹打死,他们二人才算回到了云南各自的家。   云南也是乱世,班主久未归家,家中已近断炊,为了讨一口饭吃,班主只好重新组班,于是前来找乐师再度入班,不料,乐师自缅甸回来即身染沉疴,躺在床上无法起身已经有一段时日了,但是尽管如此,乐师还是慨然允诺,挣扎着起身,自此追随班主又十年,步履所及,远至南洋,直到班主故去,他才又回到了这个天远地偏的小村庄。   当乐师回到村庄,迎接他的,竟然是所有人的惊恐,只要有人看见他,立即便吓得落荒而逃,他惘然四顾,不知所以,终是非要找人询问缘由不可,这一问,巨大的惊恐却留给了他自己——早在十年之前,他就已经亡故了,十年间追随班主在外游荡的,不是他的肉身,却仅仅是他的魂魄。乐师当然不信,三天三夜,想尽办法问遍了所有人,直到当年帮他下葬的人将他带到自己的坟前,他才哀号着遁入山林,自此消失了踪影。   可是,从民国至现在,乐师的魂魄却时常作祟,经常在半路上拦住人,要人答他是人是鬼,如果答作是人,他才欣喜离去,如有不知情者答得不对,多半都会被他施以病灾,这一回,我虽然没有被他拦路截住,但毕竟是投宿在他的旧居,这无故的病灾只怕与他少不了干系。   听完旧居往事,我当然买了纸钱香烛,在乐师的坟头焚烧一尽,说来也是奇怪,没过两天,发烧与战栗全都不治而愈,于是,我便再携纸钱香烛前去,在那坟前小坐的时候,我心里竟全无嗔怨,倒满是恻隐:作魔作障,终是离乡之愁;缱绻不去,也无非是惊诧于人之不能为人,而做人尚且还未做够。要我说,这一点贪恋在人间也是正道,唯愿他在现在的居处告别流落,娶妻生子,错过所有的乱世。   人鬼殊途,但都怕流离失所,如果阳间是故乡,奈何桥上,剥衣亭中,孟婆店外,簇拥再多魂魄也是不触犯律条的吧?唐人所著之《会昌解颐录》里记载:有一荒山野湖,湖中有鬼终日啼哭,有胆大者偷偷聆听,这才得知,因为湖中已经数百年无人沉溺,按照律条,既然无人替代,他便不能投生,然而时间太久了,录鬼簿上已经找不到他的名字,阳间又无人为他祭祀,他真正成了孤魂野鬼,念及阳间,念及命运,他又如何能不号啕?   志怪文字读多了,我便偶尔堕入空想:在那伸手不见五指之处,鬼魂们如何想象自己的阳间故乡?是荆州之于刘备,还是雷音寺之于唐三藏?如此之念并非是我的空穴来风,而是稍加留心,便能从如麻轶事里读到太多鬼魂们的尘世贪恋:欧阳修过沔城,四野里空寂无人,却凭空传来歌哭,打听之下,才发现他路过的正好是一片旧战场;嘉庆年间的秦淮河,每到夜半三更,灯火灭尽,声色止息,便有凄凉的越调从石桥底下传出,据说,清军入关时曾在此地将诸多歌妓沉杀于秦淮河中,清朝已是中叶,她们还在唱明朝的歌。   如此,便需要祭奠,唐朝开元年间,有人在河边遇见一具骸骨,心生悲悯,投之以食,刚要离开,有声音破空而来,说的竟是惭愧与感谢。千百年来,如此悲悯从未停止风沙星辰里的运转,终成两个节日,清明与七月半,虽没有除夕盛大,人们过起来却也动情和专心,要我说,这两个日子就像是两封信:我这边尚且安好,你那里又当如何?又像是几杯薄酒,我已一饮而尽,你也大可不醉不归,做人做鬼,终归需要一点生趣,若不如此,做人的如何做人,做鬼的如何做鬼?若不如此,如何能够说明,尽管阴阳相隔,但我们全都端坐一道名叫死亡的筵席上?   在湘西,一个巫风甚盛的小镇子上,七月十六这天,我赶上过一回祭鬼仪式。   小镇子上的鬼故事是这样的——此地因为身处于苗疆与汉地之间,历代都多生刀兵之祸,冤魂多了,难免扰人,所以,每年七月十六,便要在镇上的城隍庙祭鬼,为何是七月十六呢?因为前一天是七月半,鬼门大开,魂魄们探亲的探亲,访友的访友,这是不能破坏的规矩,但是,却有一些魂魄,或蜷缩或游荡,就此流连不去,这便坏了规矩,就要驱除,就要在七月十六这天,送他们去往他们该去的地方,所以,这里的祭鬼,其实是驱鬼。   不知是否因为巫风过盛,我刚来小镇没几天,便听说了好几桩鬼魂扰人之事,有一桩是说,镇上医院门口的大钟,早已朽坏多年,这几天却无故响了起来,每当响起来,就算没有风,大钟下边的树叶和别的碎屑也会莫名飘动起来,必定是鬼魂们正聚集于此;另一桩,发生在一间酒铺前,每每夜半时分,就有人在虚空里大喊着要买酒,店主和周围的邻居循声出来,却从未看见一丝半点的人影,这便是鬼了,乡亲们个个说起来都言之凿凿,有的甚至径直问我看见了鬼没有,我当然摇头。他们便一再对我说起真相:镇子上不仅有鬼,而且还不少,入夜之前贴着墙角往城隍庙里走的都是,不过不要紧,新魂与旧魄,每一个都能在七月十六这天被主事的道士辨认出来。   果然,七月十六的晚上,新魂旧魄们的名字都被写在了黄纸上,每一张黄纸前,都点着一盏油灯,灯盏们在祭案上一字排开,明明灭灭,如果哪盏灯灭得早,便说明这盏灯的主人已经清醒了,认命了:人间虽好,终非久留之地,今日离开,为的是明年再来;更多的灯却还没有灭,一盏盏的,有的像是在赖床,有的像是坐在车站的长椅上迟迟不愿意上车,如此,道士们便开始了作法——爆竹轰鸣,钟馗像高悬半空,祭案边散落着锦鸡剪纸,道士们的口中念念有词,无一样不是传说中让厉鬼遁逃的物事。   于是,更多的魂魄们认命了,灯盏渐次熄灭,只剩下寥寥几盏还亮着,其中一盏燃烧得最为明亮,据说,它背后的亡灵在生前也最是不堪:一个七岁的小女孩,母亲在她一岁时亡故,而父亲为了一点生计也只好常年在外打工,突有一天,她给自己生火做饭的时候,被烈火烧死在了厨房里。   到了最后,除了这最明亮的一盏,别的灯火全都熄灭了,道士们便请来了桃木剑,和所有人想的一样,这最后的利器一旦亮出,火苗忽闪了两回,顿时变得黯淡,须臾之间便要灭尽,可是,就在最后的要害之时,突然,一声痛哭传来,桃木剑被凭空里伸出的一只手抢夺过去,扔进了夜空,在场的人定睛看去,却原来,扔走桃木剑的是一个满身泥泞的年轻人,胡子拉碴,肩上还扛着行李,全然是出了远门归来的样子,他痛哭着,穿过道士们,紧紧地、不要命地护住了那盏将要熄灭的灯盏。   不用说,他便是那死去女孩的父亲。   接下来,不断有人上前去劝说年轻的父亲,告诉他,人间也有枉死城,人间也有鬼门关,他应当放下灯盏,让亡灵一路好走。可是,年轻的父亲却不发一语,自顾自地抱住灯盏,自顾自地痛哭,几个远亲也走上前,像是要把灯盏抢过来,不料,年轻的父亲竟突然推开了众人,护住火苗,发足狂奔起来。其实,并没有什么人在他身后追赶,但他却陷入了巨大的癫狂之中,一边呼喊,一边惊慌失措,没过多久,他便跌入了城隍庙门前的河流,幸亏这条河并不深,他踉跄着从河水中站起身,一步步往前走,灯盏被他高高举在头顶上,虽说河面上有风,但灯火却一直都没有灭。   必须承认,站在围观者的队伍里,我几欲泪下: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空穴来风的鬼故事?哪一桩鬼故事里没有站满尘世中的伤心之人?那些月夜迷途和旷野奇遇,那些荒村作魔与孤城作障,说到底,他们都是未及流出的泪水,只不过更换了凛冽的面目,像银针扎身,像烈焰入口,为的是让活着的人相信,人鬼同途,地府与阳间本是一场生涯的两般面目,我们仍然活在对方的咫尺之内,仍然可以继续亲爱、争吵和比翼双飞——你看那河水中的父亲,就算已经从癫狂里苏醒过来,依然还是将灯盏高高举过了头顶,一步步,小心翼翼往前走,就像是,天地之间再无旁人,唯有他和他的女儿行走在无人之境。 旷野上的祭文   这一日,恰恰是春分,我回了故乡,去给死去的亲人们迁坟。时间刚过正午,天光却是晦暗扩散开去后的死寂,我出了村子,朝着埋葬亲人们的山冈上走过去,时令虽是春分,真正的春天却远远没有到来:漫天的西风呼啸着刮过旷野,几丛枯草被卷上了半空,眼前的作物们都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,矮小,不蒙垂怜,看上去,就像一个个垂死的少年。   穿过一片收割后的稻田,远远地,我便看见了一条狗,我以为那是条野狗,哪知不是,看见我走近了,它先是跑远,又再跑回来,却只围绕着它身边的一堆坟土打转,与我偶尔的对望,竟然以它小心翼翼地避开而告终,当我确切地走到它的身边,它只是低低地哀鸣了一声,仿佛它正深陷于不幸之中,而我,也许是可以懂得它之不幸的人。   事实也是如此:当我看清楚墓碑上的名字,转瞬间,我便懂得了它。埋在坟土中的那个人,这条狗的主人,竟然已经死了。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他的死讯,一如我相信,从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别人向他人转述他的死讯。他的坟地上好歹也栽着一块墓碑,但碑角却没有一个落款,看起来,就像崩裂四散的坟丘一样潦草;显然,他的死就如同他的生——每个人都看见他了,但没有人去听他的动静;他一直都在我们中间,他又一直都不在我们中间。如果非要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一个亲人的落款,那恐怕只能刻上眼前这条狗的名字。倒是不奇怪,所谓尘世凶险,所谓生死森严,人人都活在自己的光景里,更何况,人人的光景里都埋伏着七重九重的刀兵,总在对付,总在对付不完。   也是凑巧,帮我迁坟的人迟迟不来,茫茫旷野上,徒剩一人一狗,然而,那条狗要陪伴的,却是已经死去的人;仿佛墓中的躯体有了知觉,哀求地底的根枝钻出了地面,如果定睛看,坟丘上遍布的蒺藜中间,竟然长出了一小截柳树,更小的树枝上,几枝嫩芽正在蠢蠢欲动,那条狗便不时凑过去,想要伸出舌头去舔,可是,每到舌头凑近之时,又怯怯地收了回来,它就像是生怕惊扰了它们。   这眼前景象竟然在刹那之间让我激动难言:虽说多年来我出门在外,可是在我和墓中人的各自生涯里,终究有过不少相逢交集之处,也许,我该掏出随身的纸笔,寻一处稍微避风的地方,为他写下只言片语,烧在他的墓前,就当作是一篇不为人知的祭文?是啊,这祭文当然是无用的,就像坟墓前的狗一般无用,就像蒺藜丛中的柳树芽一般无用,可是,在这满目世界,有用的东西太多了,无用便理当存在,应该让那些微小的无用,像刀刃和火焰一样生出幽光,仅存一息,也要在绵延不绝的有用里说上一句:我们一直都在。   多少有几分荒唐,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:西风呼啸的下午,我背靠着坟头,掏出纸笔,躲在一块残损的墓碑之后展开了追忆,苦思冥想,一字一句,当然,得再说一次:这一字一句,就算写得再多,放在这广大尘世里,终究都是无用的东西——   先说他的腿。他有一条跛腿,然而,在他二十岁出头的某一年里,他却抢到了绣球。此地的婚礼,每回临近结束之际,新郎都要向光棍们扔出一只绣球,就像西式婚礼上新娘砸出的花环,捡到绣球的人便就此沾吉,被视作讨到了彩头,弄不好,他便成了此地的下一个新郎。这一回,不偏不巧地,绣球砸在了他身上,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但也知道立即起身,怀抱绣球狂奔,以此逃避众多光棍们的追赶,可是,谁叫他是个跛子呢?没跑开两步,他便被光棍们赶上,齐齐将他压在了身下,待光棍们起身继续往前,他已几乎衣不遮体,纽扣上却卡着一朵绣球上掉下来的假花。他下意识地追上去,却又讪讪地退了回来,仿佛突然想起来:他从来就获得过和那些人一起追逐的机会。在这短暂的瞬间里,他的脸上一直在笑着,终究还是不舍,不管不顾地追了上去,因为这突然的欢乐过于巨大,他一边奔跑,一边也像他人般发出了激动,甚至是张狂的呼喊。   那时的我年岁尚幼,尽管如此我也可以看出,他从来没奢望过那只绣球被自己占为己有,他只是迷恋上了追逐的欢乐,而欢乐总是像他的那条跛腿一样短暂:没过多久,他便从人群里被扔了出来,他再钻进去,又被扔出来,如此反复多次之后,他终于重归了属于自己的命运之中——在离光棍们稍远的地方,他拖着跛腿来回奔走,身体一高一低,光棍们往东,他便也往东,光棍们往西,他便也往西,一边打着手势为光棍们叫喊,一边又没忘记羞惭,回头对着看见他的人讪笑,手势终于变得勉强,却始终没有就此放弃,这样也好,这样好歹可以证明,面对这巨大的欢乐,他并没有置身事外。   这提心吊胆的欢乐,竟然毁于一匹疯马:光棍们的追逐击打,惊扰了马厩中的一匹枣红马,这匹马突然变得疯狂,朝人群冲撞过去,人群四散,他却不好闪躲,也只有拖着一条跛腿,生硬地躲避着马匹,人群在哄笑,他也只好笑,这笑又有几分发自肺腑——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看,这大概是他从来想都不敢想的事。他可能都快忘了自己是个跛子的时候,马匹终于对准了他,硬生生地撞了过来,在众人的惊呼声中,他仰面倒在了地上,一转眼的时间,疯马咆哮着远去了,他随即坐起身来,愣怔地看着眼前众人,似乎是恍若隔世,脸上却流了一脸的血,他照旧还在笑,笑着笑着,却又哭了起来。   人世消磨,他的哭泣当然不止仅此一回。时隔多年之后,他已经变作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,我又目睹过一回他的哭。   那是在一场葬礼上。死者是他的远房姑妈,偶尔会给他送来点吃的,无非是几个鸡蛋、几个西红柿和南瓜之类,在他父母死后的几十年里,这位远房姑妈,大概是唯一会想起他的人,但是,却没有人通知他远房姑妈的死讯,这也不奇怪,说不定,就算远房姑妈的儿女,也并不知道他们的母亲曾经去偷偷地看望过他,是啊,偷偷地,在这穷乡僻壤,贫困一点点挤干了人们身体里勉强动情的部分,那些火苗一样稍纵即逝的好,只能偷偷地。   终究他还是知道了远房姑妈死去的消息,于是做贼似地前来,蹑手蹑脚地置身在了吊丧的人群中间,他显然知道自己今时今日姓甚名谁:伴随光阴的流转和他年岁的加深,无可挽回的,他越来越被视作一个不祥之兆,没有妻子,没有孩子,没有牛马,没有不打补丁的衣裳,他当然被人群和田野所不齿——别人种地,他也种地,可就是这么怪,他每一年的收成都远远不如别人。从前,当他打人前经过,还有人对他指指点点,到了后来,指指点点也没有了,他就像是一棵树,又或沟渠边的一蓬乱草,长在那里,站在那里,但是没有人会去专门看他一眼,唯有幼童或牲畜撞上了他,幼童的父母和牲畜的主人才会呵斥着走上前来,就好像,他的身体里埋藏着理所当然的不洁和污秽。   所以,在远房姑妈的葬礼上,他一时躲在厢房的拐角,一时藏在院子里那棵梧桐树的后面,苦挨着时间,指望着葬礼赶紧开始,他好夹杂在人流中靠近灵柩,去哭,去三拜九叩,可是,这一回,他还是没有如愿:被姑妈的儿女看见之后,他们不由分说地赶走了他,在离开之前,他跛着腿,围着梧桐树打转,不断告诉他们,其实,他和他们是亲戚,但是没有用,他们的怒吼还没持续多久,他就落荒而逃了。   然而他没有走,我看见,他就站在屋后的田埂上,稍后,可能是怕被人发现,又卧倒在了田埂边的沟渠里,这样,当屋内的哀乐响起,他便隐约也可以听见,便能和吊丧的人们一起三拜九叩,唯一的不同,是他们跪在灵柩前,而他跪在沟渠里。屋子里的人哭,他也哭,一开始,他哭得并不剧烈,没过多久,天知道他想起了什么,竟然不再跪了,而是就此翻倒在沟渠里,蜷缩着身体,咬紧了牙关去哭,我能看得见他的身体战栗不止,右手还死命攥着一把土,就像是攥着几个过去年月里的鸡蛋、西红柿和南瓜。殊不料,他哭得忘记了周边的时候,出殡的队伍走出了院门,向着他所在的方向过来了,我也在出殡的队伍里,一心以为他会被人看见,哪知道,就算哭得多么剧烈,他也蜷缩得好好的,始终不露半点痕迹;队伍走远之后,我转身回望过去,他仍然没有现身,在他的藏身之处,只有几片刚刚撒出去的纸钱在上下翻飞。   也许,我该为他作证: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,相反,他甚至是个洁净的人。有一年,村子里请了戏班来唱戏,我恰好回乡,也去看了,正好坐在他的身边,他似乎想跟我说几句话,末了也没有说出来,我反倒闻见了他身上好闻的洗发精味道,再看他全身上下破烂却整齐的衣衫,心里一动,当即便想告诉坐在身边的其他旁人: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,相反,你们认识那种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人吗?他就是啊!可是,我终究没有去告诉旁人——“生活”一词,多半是“惯性”二字作祟,现在,在“惯性”作祟的时刻,我却并没有抽身而起,说到底,如果戏台下的众人是他的迷障,而我,也是迷障中的一分子。   我和他认真地攀谈过,不知何故,无论我说了多少,他却总是不接话,那是在我返乡的长途客车上,出乎意料地,他竟然也出了趟远门,此刻正要回家,我和人换了座位,坐到他旁边,再找他问东问西,他却兀自一个劲地点头,再不说多余的话。还要过几年,我才偶然从他自己的嘴巴里得知,这回出远门,他是去看望一个女人,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被关进了派出所。   我还记得那天我是和他一起走回了村子,春天,满目的油菜花都开了,蜜蜂们一直在身前缭绕不去,他突然停下步子,对我说:“……还是你们好。”   “还是你们好”——是啊,我们一直都比他好,我们有妻子,有孩子,有牛马,有不打补丁的衣裳,他则不是,哪怕有过一个女人来到他的身边,到头来,那女人终究还是别人的妻子。   那个女人来自邻县,是个疯子,有一回疯病发作,扒上过路的货车,竟然流落到了此地,和他一样,寄居在油菜地边上的一口废窑里,没人知道他们是否有过肌肤相亲,反正他们两个人都很少进村,如果不是那女人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奔呼号,逼迫得他只好吃力地跟在后面追来追去,只怕没人知道村子里多出来了一个女人。所以,当那女人的丈夫辛苦找来此地,看见的却是她只认跛腿的他做丈夫时,难免怒火中烧,立即施予了暴打,虽说旁边也零散聚了几个村子里的人,但是,没人知道事情的原委,也就没人阻止这场暴打,只是听着他一遍一遍地诉说,他说:自始至终,他都只是送给了她一点衣被和吃喝,他和她,是干净的。  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。第二年,农历新年刚过,他卖了收成,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,坐车去了邻县,他想去看看那个疯女人。结果,等他辛苦地打听到她,找上门去,迎接他的,却是一场崭新的暴打,鬼使神差地,他还被送进了当地的一家派出所。不巧的是,当地正在发大水,一条大河正在临近破堤,他被关进派出所里的一间屋子之后,警察们锁了门,全都上了河堤去抗洪,整整四天半,他们忘记了他,等到洪水止住,警察们回到派出所,他早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。   “这是命!”——好几年过去了,那难以言传的四天半,一直安静地待在他的体内,从来无人知晓,突然有一天,一场雪后,他变作了另外一个人,脸上挂着红晕,双目炯炯,散发出异常的热情,他再也不羞怯了,见人就说话,不管是谁,他都要拉扯住,再说起他那被人遗忘的四天半,他说自己的事,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,语气中,多少夹带着挖苦。尽管如此,也没人愿意听他说,一个个的,全都逃脱了他的拉扯,他也不恼怒,走了一个,他就再换一个,说到最后,他总归都会叹息一声:“这是命!”   我也被他拉扯过,甚至足足听他讲了好几遍,我大致明白他:那四天半,是他迄今为止遭遇过最大的惊骇,这惊骇于他而言,远远大过他对这眼前世界的全部想象,他害怕它们,就将它们藏起来了,可是,只要有藏不住的时候,它们就会摄他的魂,乃至要他的命,所以,他唯有大着胆子,打碎从前的心肺和肝胆,再说出它们,才有可能将那河水般的惊骇赶出自己的体内。只是他不知道:就算有人停下步子,听他说了几十遍,终究还是无济于事,他脸上的红晕和眼睛里散出的光都在说明,他离疯掉已经只剩下一步之遥了。   如果就此彻底疯掉,他应当会成为此地最广为人知的存在,一个疯子,无论如何都会比一个跛子更加著名,可事实上,他并没有,在其后多年里,他时而发疯,时而不疯,但有一桩事情,不管疯与不疯,他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,那就是:呵斥与驱赶,他始终都听得进去,它们一直都是它的亲人。   即使是被人赶出寄身之地的时候,他也丝毫未作抗辩。这年冬天,先是下了很大的雪,之后,收购了窑厂的人就来了。如无意外,这一场雪后,停产多年的窑厂就要重新复工,于他而言,却是不能再在这里住下去了。在此之前,窑厂的买家已经来了好几次,警告他,赶紧搬走,否则,他们便要亲自动手了。每一回,他似乎都听进去了,又像是没听进去,别人一旦说话,他就只管笑着点头,到了买家前来准备复工的时候,他还没有搬走,不用说,最后的结果,是他的全部家当都被扔出了窑外。   据说,在那艰险要命的关口上,他没有呼喊,也没有推搡,竟然还是一直在笑,家当们散落在雪地里,他看上去也全然没有舍不得,可能是双脚受了冻,他就站在人群里,小心翼翼地原地踏着步,只要有人看他一眼,他便又赶紧将步子停了下来,实在是:疯和不疯,他都是清醒的,如果他的一生也有功业,那便是用满脸的笑和全身的无用持续证明着自己的清醒。到了最后,家当们都扔在雪地里了,窑厂买家带领的人群也离开了,他却没有弯下腰去拾捡家当,而是跟着他们信步往前走,等到他们走远了,旷野上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。   那个冬天,我在村子里写作,听说他被赶出窑厂的消息,便动了念头,想要去寻他,待我走上一座山冈,却只看见他化作了漫漫旷野上的一个黑点:他已经走得太远了,但他似乎还要一直走下去。世间万物,迟早都逃不脱一个定数:离开了窑厂,他总归会找到一个新的住处,再过些时间,他甚至会收养一条狗,这条狗会见证他所剩无几的时间,也将见证一小截柳树是如何长在了他的坟头。然而此刻的雪幕里,他还在继续朝前走,唯有天知道他打算走到哪里,渐渐地,雪幕只差一步便要将他彻底笼罩,他马上就将迎来消失,这明明白白的消失,酷似一个正在发生的寓言:那白茫茫里的一个黑点,不仅仅是一个人,他其实是所有人,一边往前走,一边走投无路,忽然情欲悲怨,忽然稼穑劳苦,路过了三千里五千里,终究是人人都站在了死亡的门口。   ——终于,我说到了死。至此,我墓中的弟兄,我已经写下了对你的全部追忆。你看,远远的,帮我迁坟的人总算出现在了半里开外的地方,这篇潦草的祭文便也来到了它的结束之处,如前所说,这旷野上的祭文不为人知,但它为你的狗知,为满天西风与你坟头的一小截柳树所知,我便不至当它百无一用。所谓生死有命,接下来,我要去迁坟,你且去投生,只是你的狗还要独自苦挨这大风四起的黄昏光阴;说起来,这祭文里还有一句要紧的话来不及写下,不过没关系,我一边去迁坟,一边再慢慢地说给你听。   那要紧的一句,我还非得要说给你听不可,那就是:如果再世为人,就算又拖着一条残腿,你其实也可以这样活——与闪躲为敌,与奔逃为敌,把一切欲言又止之时拽到你的身前,再将它们碎尸万段,当然要像树木和草丛一样安静,但也不要忘了,在一切你打算踏足的地方,你都要先闯进去再说,管它山海关还是娘子关,这都是非过不可的五关,过了五关,再斩六将,斩杀奔马前的讪笑,斩杀幽闭中的惊恐,你管它们是银枪将还是白袍将,哪怕心如死灰,你也要斗胆上前,与它们大战三百回合,不是你死,便是他亡,如此一来,纵然落不得一个全尸,你也算是在你踏足之地打下了木桩,像拴住牛马一样,先拴住了你的人,又拴住了你说过的那些话,如此走一遭人世,众生抑或众神,你的歌声与哀声,他们才算作是彼此遭逢,又彼此验证;最后,切切不要忘了那条狗,它可能是你在上一世里唯一得到的爱,愿你再世为人之时,更早一点找到它,收养它,不,不仅仅是它,你要更早一点找到更多,一个人,一盏灯火,一间不被驱逐出去的房子,因为它们不是别的,它们正是人之为人的路线图和纪念碑,它们正是你的双手和跛足,乃至全身上下从未触碰过的爱。   我墓中的弟兄,记住我说的话:那些你要找的东西,一旦找到,你就要赶紧吃下去。   我墓中的弟兄,言尽于此,后会有期。白纸黑字,伏惟尚飨;前生后世,伏惟尚飨。 临终记   抵达之时,天色已近黄昏,我在昏瞑中上山,满山都是飘飞的纸钱,在纷散的纸钱之间,夹杂着一簇一簇的小小火焰,此行我是来上坟,此行却是两个人的尘世终点。当我在祖父的坟前站定,往山下看:磷肥厂的滚滚浓烟掠过青葱田野奔入天际,大小矿洞里的挖掘机轰鸣作响,近在眼前的地方,每一座坟墓上都在响着欢快的儿歌——满山的往生者都需要原谅:这些年,做纸活的艺人已不多见,亲人们再也送不来纸糊的灯笼,只好用玩具店里的塑料灯笼代替。实在是:人生如寄,山东山西。   亲爱的祖父,去年此时,你我二人,推杯换盏,把酒言欢;今年再来,山顶徒增青坟一座,坟前已有野花几朵,此中情境,恰似我过去听过的边地山曲:“山在水在石头在,人家都在你不在。”   此次前来,我有两事向你禀告,一件是:大河改道,涌入我们镇子的小河中,这条早已干涸的河流,竟死灰复燃,日夜咆哮,远远看去,像是一头暴怒的狮子。这第二件,说来也简单:我还是老样子,原地踏步,且越来越不以为耻,哪里像你,在临终之前的半个月里,不分昼夜地给自己备下好菜好酒,端的是大快朵颐,我问你是为何,你告诉我,从来只欠一吃,从来不欠一死。   只是看起来,指日之间,我仍然无法成为你希望的那个人,若是你来问我所为何故,我也恐怕只好用来时车上听到的歌回答:“天才不够天才,坏又不够坏,天天都想离开,却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换骨脱胎。”   只说当初,紧赶慢赶,我还是未能赶上你的临终时刻,但是,既然在场的人已经再三描述,我也自当烂熟于心。是夜三更时分,你从一场昏迷中苏醒过来,知道大限已近,既没有眼泪,也没有叫喊,只是平静地告诉大家:“我看到了好多鬼。”   天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看见了好多鬼,真实也好,幻觉也罢,总之在场的人爱莫能助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你自己承担自己的最后命运,“好多鬼啊,有的在拎我的包,有的在拽我的衣服,”你继续说着,突然,你对床前众人吼叫起来,微弱,却是一如既往的说一不二:“都走,你们都走!我来对付它们!”   仅仅只为不违拂你的旨意而非其他,床前众人诺诺而退,退出房间,只在门口站了两三分钟,立即推门而入,而你已驾鹤西去,那句突然喊出的命令,成了你在人间说过所有话中的最后一句。   如果在天有灵,你大概已经知道,你临终前的棒喝,一直在亲朋故交中间流传,几乎成为一个小传奇,却在莫名其妙地压迫着我。如你所知,活着并不比死去容易,这些年,我读了那么多的书,写了那么多的字,眼见得的形迹可疑,日复一日顾左右而言他,并且笃信那些想象中的“真理”:“在他们中间,即使有一位把我拥到他胸前,我也将在他那更强大的存在的力量中消失。”   这是里尔克的诗歌,还有更多人的更多诗,对于他们,我心服口服,可是,我为什么会心服口服?为什么在他们开口之前我便闭上了嘴巴?在许多时刻,它们其实是魔障,鳞次栉比,横亘于前,阻断了我用遭遇通往它们的道路,而《碧岩录》上却记载着这么一段——释迦老子,初生下来,一手指天,一手指地,目顾四方云:“天上天下,唯我独尊。”云门道:“我当时若见,一棒打杀与狗子吃却,贵图天下太平。”   亲爱的祖父,话说到此,你该大致明白我的意思,我其实是想说:幻觉里的鬼,还有现实中的死,当他们前后到来,你不是别人,先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里尔克,将消失视为前提,而后变作手执打狗棒的云门和尚,发了金刚之怒,生出来的,却是伸手可及的慈悲,我妄自揣测:定有一种物事,它在指引你,抬头见喜,出门遇佛,即使只剩下垂危的肉身,也照样不被魔障笼罩,我在找它,你能否告诉我,它在哪里,又到底是谁?   天色已然黑定,你我二人,别不多叙,你自然知道,我还要继续往前,下了这座山,步行数里,上得另一座山去,不到山顶,就在山脚底下绵延开去的灌木丛边,那里便有姑妈的坟。在姑妈的坟前念诗是多么矫情啊,可我还是想起了伊丽莎白·毕肖普的句子:“秋分时节的眼泪,还有打在屋顶上的雨珠,两样东西都被历书所预言,但只有做祖母的才明白。”   不为别的,因为父亲跟她长大,她是他的姐姐和母亲,我也跟她长大,她是我的姑妈和祖母。父亲和我,一生中,我们要爱上许多人,譬如我们对方,譬如他的孙女,我的女儿。可是有一件事情,早已命中注定:我们最初的爱,都源自于埋葬在眼前这座坟墓里的女人。   坟墓里的这个女人,五岁丧父,九岁丧母,东家做牛,西家做马,在被祖父收养之前,她已经赤着双脚度过了好几个冬天。年岁稍长,早早婚配,生下大堆儿女,各自苦度艰难,如此岁岁年年。   四十多岁,她便有了自己的长孙,几年之后,这个长孙触上高压线,总算挽回一条命,但也被迫截了肢,一夜之间,她的头发,全都白了,也就是在那天,我自从懂事以来,看到了她的第一次哭泣。   说起她的一生,无非是几件对襟蓝褂、一身做菜的好手艺和周边村镇人尽皆知的菩萨心肠:那些修伞的补锅的外乡人,凡是遇见她,有谁没吃过她烧的饭菜?然而,与这菩萨心肠匹配的,并不是十里八乡的熟络,却是巨大的、终其一生的沉默。   不管是我,还是众多乡邻,只要想起她,扑面的印象,便是她的几乎从不说话。几十年中,她的脸上总是有笑意,除了这笑意,就连哭泣,她也全都放在身体里,从不拿出来。所以,在她弥留之际,我冒着弥天大雪回乡,走到她床边,当她开口,仅仅一句,我便如遭电击。   当她看清眼前站着的人是我,竟然放声大哭,她哭着说:“我的儿啊,你回来看我了!”   她这一生,从未用过这样的口气说话,原来,她也能够这么说话!当她说完,闭上眼睛喘气,不光只有我,屋子里的所有人,全都惊呆了,一阵短暂的慌乱与沉默之后,所有的人都哭了。   在过去的光阴里,人人都知道她心里藏着苦,不止一点一点,而是一片一片乃至一座一座的苦,为了她好,我们都忘了,只道是,此恨人人有,贫贱百事哀;全然不曾料想,那一片一片,一座一座,全都还在,她只是为了我们好,便当作自己忘了,唯有到了与人世告别的此刻,她才不小心露出了破绽。   在破绽的背后,是她赤脚的少年和寡居的中年,是再三的难产和多少言语的无用,是笃信各路菩萨,却没有菩萨能回报她一朵莲花;这些,这一切,有一个共同的名字,他们的名字叫姑妈。   那天下午,我的姑妈,接连哭泣,到了晚上,她突然说想吃葡萄——为什么,这个世界上的姑妈,都是行将离开人世才说自己想吃葡萄?   我和堂兄,骑着摩托车,马不停蹄,连夜赶往县城买葡萄,我知道,她若是能见到外面的弥天大雪,定然又会缄口不言。谢天谢地,我们在县城里买到了葡萄,回来的路上,雪越来越大,山路泥泞,几乎中断,我们只好推着摩托车,一步步朝前行。   雪花扑面的夜里,我怀揣葡萄,跌跌撞撞,却也只好如此安慰自己:如果我不是走在此刻,而是走在姑妈的生涯中,你看这满目大雪,还有陷塌的山路,最后,它们都要归于沉默,非得要撕开它们,度过去,才能从心肺里掏出忍耐与美德。要等到后半夜,等我回到她的床前,才会知道:就在我们出门不久,姑妈就连带她的沉默一起作别了人世。而在山路上的我还浑然不知,只是埋着头作如此想:定有一种物事,它在指引着我们,让我们止于伤心,免于崩溃,即使只剩下垂危的肉身,尚能哭出声来,我一直在找它,姑妈,你能否告诉我,它在哪里,又到底是谁? 紫灯记   离开东京的前一天,连日的重感冒和花粉过敏终于止住了,虽说凉风一吹,我仍然头疼欲裂,但是,为了一桩说不清楚要紧还是不要紧的事,我还是坐上了去府中的电车,电车里人迹稀少,沿途所见也和十五年前并无什么分别:高楼,小店铺,广告牌,奔涌的人流,选举车的噪音,一张一张漠然的脸,满世界的樱花都开得像心如死灰的人正在自杀。   唯有到了府中车站,往外走时,站台上突然想起了《秋樱》的调子,我的心里还是震颤了片刻。   十五年前,我曾经每日里在这车站进出,一草一木无不烂熟于心,所以,一旦在站前的小广场上站定,那些埋伏在身体里的记忆,霎时之间便就全都复活了:往东是绿町,往西是晴见町,更远的地方,还有天神町和分梅町。   我要去的地方,正是分梅町,也不知道算不算矫情:我去那里,是要找一盏灯。   那盏灯,有半人高,悬挂在一座狭小神社的门口,因为是用紫色的油纸包裹,到了晚上,它便通宵散发着紫色的光芒,每逢下雨的晚上,光影在雨雾里散开,弥散了半条街,看上去,就像一场召唤,如此,哪怕隔得远远的,我也总想快跑两步,好去靠近它。   在神社的门口,紫灯照耀之处,有一间电话亭,几乎每隔两三天,我都要去那里给国内打电话,如果下雨或者落雪的夜晚,神社的屋檐下总会三三两两聚着些躲雨躲雪的过路人,过路人里自然也有中国人,这样,我一边打着电话,一边就能听见屋檐下有人说中文,当然也有心上去攀谈几句,但终于还是没有。   ——那应该是在圣诞节前后吧?其时,东京虽然没有像往年那样陷入大雪,雨水却是终日不休,下了整整半个月,那天晚上,我从打工的地方回到府中时,已经都快要到了凌晨时分了,终于没能忍住去神社前的电话亭里打个电话,电话却坏了,拨了半天都没拨通,我只好推门而出,颓然离开,却被一个人扑面拦住了。   对方说的是中文,径直告诉我,天气实在太冷了,如果我有钱的话,他想找我讨一点,好去买酒喝。见我不知所以,他又接着告诉我,他知道我是中国人,因为他听见我一直在电话里愤怒地呼喊着“喂喂喂”。   当时,我在东京已近穷途末路,终于下定了回国的决心,只是一直没有凑齐回国的路费,我早在心里对自己说了好多遍:一旦路费凑齐,一分钟也不要停,立即打道回府。   可是,这一晚也不知道怎么了,可能是因为某种莫名的怨怼,可能仅仅只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,我竟然毫不心疼自己口袋里一点所剩无几的钱,痛快地答应了找我讨钱买酒的人,而且还提议,先去把酒买来,而后,就在此处,两个人一起喝。   他显然没有想到,笑着连声答应,这时候,透过那盏紫灯散出的光晕,我这才看见,他的双眼其实是坏掉的,什么也看不见。我倒是没有多想,只想着赶紧来一场放纵,既然他的眼睛看不见,我就狂奔到了街角还没关门的最后一家小店,掏出所有的钱,全部买了酒。   说起来,还是青春好,手起刀落,不管不顾。   酒买回来,雨也下大了,我们端坐在紫灯之下,一人一瓶,身上也就热烘烘地暖和了起来,有时候,当我抬头望见头顶上的紫灯,竟然生出了今夕何夕之感,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在异国,而是在故乡的家门口,母亲和方言,都近在咫尺。   多少有些伤感的时候,我便问他所为何来,又何以至此,他其实知道,我是在问他的眼睛,也就如实告诉了我。原来,他是云南人,早我八年就到了东京,一直没能混好,只好四处给人打工,服务员,看门人,在马路上刷油漆,在车站和学校卖电话卡,这些生计,他全都干过。两年前,他在一家垃圾处理公司打工的时候,从吊车上坠进了一处山丘般的玻璃堆,当即,两只眼睛都被玻璃碴刺瞎了,近几年,他一直在忙着和那家垃圾处理公司打官司,但时至今日,他还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赔偿款。   听完了他的出处和来历,除了默不作声,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,终了,还是只能跟他继续干杯。   又迟疑了一会,我问他,还想不想回国,他却让我去看头顶上的灯,然后告诉我,从前,他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,这里一共有三盏灯,一大两小,看上去,就像一家人,这么多年下来,两盏小的早就不知所终了,只剩下了最大的一盏还在这里。他的情形跟这盏灯差不了多少:国内的妻子带着孩子早就消失了,不管写了多少信也不回,所以,他也就不回去了。   好吧,往事不要再提,且让你我再干一杯。   突然间,他似乎想起了一件什么事情,将酒瓶放到一边,如梦初醒般,热切地告诉我,他其实还有几瓶从云南带来的酒,地底下埋过十年以上,是他这辈子喝过最好的酒,堪比琼浆玉液,他一直舍不得喝,这两年,因为打官司,居无定所,所以,他把这几瓶酒存在一个朋友处,莫不如,就在最近,找个时间,他和我二人将那两瓶好酒喝掉,也算了却了一桩念想。   我当然说好,他便愈加兴奋,不断搓着手,一半是因为穿得少,一半是因为即将到来的一醉方休。   有酒不觉夜长,但酒总有喝光的时候,虽说雨水更加猛烈,可是为了第二天的生计,我终须和陌路上相识的朋友说再见了,临走前,我留了电话给他,又问他是不是住在附近,我可以送他回去,他却笑着并未回应,说来惭愧,哪怕他没地方住,我也没办法帮上他,因为我自己也寄居在别人的方寸之内。   我还记得,当我走到巷子口,回头去看他,在紫灯的照耀下,他静止端坐,就像一个入定的僧人。   而今十五年过去,我又来了,却总是止不住的迷路,越往前走,越发现自己的记忆并不可靠,原来,往西走才是绿町,往东走才是晴见町。每户人家门口的樱花都开得好,所以,每户人家看起来都是一样的,好不容易,越过了几条沟渠与铁路,都已经快要入夜了,我总算到了分梅町的地界,分梅町却也是樱花遍街遍地,那家神社,那盏紫灯,我始终都没找到。   类似的情形,十五年前我曾遇见过一次——那是在我回国的前几天,终日里东奔西走之后,我离凑齐路费已经越来越近了,恰好这时,那个曾经和我一起痛饮的朋友打来了电话,约我再去那盏紫灯之下,将他的琼浆玉液喝完,说来也是怪,那一天,我恰好发了高烧,下了电车就开始跌跌撞撞,站在街上茫然四顾,竟然觉得自己身在九霄云外,怎么也找不到那盏灯,到了后来,实在支撑不住,也就回了自己的寄身之地。   事实上,自从那晚相逢之后,我的朋友,每隔两三天就要约我一回,说是那两瓶酒早就被他从朋友处取回了,现在,只等着我去跟他一饮而尽,可是,我却没有心思,回国的路费已经使我几近癫狂,四处找零工,又在每一个零工里恶狠狠地计算着归期,下了零工,就守在旅行社的外面,盯着电子显示屏上的便宜机票信息,再恶狠狠地渴望着一张可以买得起的便宜机票从天而降。   哪里知道,好运气真的来了,忽有一天,我刚走到旅行社门前,只一眼,便看见了一张便宜机票的信息出现在了电子显示屏上,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,我心脏狂跳,镇定了再三,才确认自己真的没有看错,随后,几乎是手脚颤抖着走上前去,订下了机票。   也是凑巧,正在买机票的时候,那个紫灯下的朋友又打来了电话,只是这一回,他的邀约都还未再次说出口,我便径直告诉了他,我要走了,归期就在两天之后,其时情境,说是欣喜若狂也毫不过分,这样,我的朋友便不再邀约,转而还劝我少喝些酒,多省点钱,以备回国路上的不时之需。   而我已经根本无心在东京多停留一天,以至于,在归期的前一天晚上,我就向着成田机场出发了,我打算去机场里过夜,一来是可以少一天再在府中寄居,二来是早一点到机场也更令我不再陷入莫名的恐惧与焦虑。   不过,我未曾想到的是,电车已经快要进入东京市区的时候,我朋友的电话又来了,他告诉我,为了不麻烦我,原本他是想带上酒直接去机场找我喝掉的,可是,他的眼睛实在不好,转了一下午也没有转出府中地区,所以,如果时间来得及,他想还是请我去到那盏紫灯之下,再将那两瓶好酒喝完,就当给我送了行。   真的是好酒。他在电话里接连说了好几遍:真的是好酒。   一时之间,某种悲痛竟然在瞬时之间将我席卷了,这悲痛,首先是我对自己的厌倦:我和朋友的相逢,以及其后的邀约,看似只是一桩不足道的小小机缘,但实际上,他们就是从天而降的情义,好像被雨水或河水冲洗过的石头一样清清白白,却被我置若罔闻,全然忘在了脑后;而后,这悲痛也和我的朋友有关:一桩小小机缘,被他看得如此认真和重大,而我却要走了,明朝巴陵道,秋山又几重,接下来,他一个人的异国生涯又当如何度日呢?   所以,电车到了下一站之后,我下了车,再重新上了回府中的JR山手线,是啊,无论如何,也要陪他把酒喝完。   实际上,也不知道为什么,那天晚上,我的醉意都来得特别快,大概是因为临别,也可能是因为地里埋过的酒格外的烈,半瓶还未喝完,我的身体里便生出了酩酊之感,再看头顶那盏紫灯,只见它随风飘摇,忽近忽远,然而,天上却并没有起风。   既然醉了,我便说起了醉话,告诉他,如果我再有来东京的一天,一定带上正在喝的这种酒,到时候,可别忘了不醉不归,他听了只是笑,笑着笑着,又剧烈地咳嗽起来,这才跟我说,上一回时间太短,他没来得及告诉我,他的肺上长了东西,只怕等不到我再来找他喝酒的那一天了。   好像一盆冷水浇淋,我的醉意醒了一半,迟疑了半天,终于还是问他,何不就此回国,哪怕死在家乡,也总比死在这里好,他却还是一笑,像上回一样,他让我去看头顶上的灯,再对我说,从前这里一共有三盏灯,一大两小,看上去,就像一家人,这么多年下来,两盏小的早就不知所终了,只剩下了最大的一盏还在这里。他的情形跟这盏灯差不了多少:国内的妻子带着孩子早就消失了,不管写了多少信也不回,所以,他也就不回去了。   直到这个时候,我才发现,他也醉了。他一边说着话,一边仰起头去,就像是在认真地凝视着头顶上的那盏灯,当然,一如既往,他什么也看不见。   “走了!”突然间,他站起身来,径直朝前走,又对我说:“好好活!”   ——十五年了,我当然没有忘记我朋友的叮嘱,他要我好好活。可是,世事就是如此吊诡,在绝大部分时间里,他的叮嘱又每每被我忘在了脑后,就像当初忘记了他的邀约。我得向他承认:十五年里,我未能脱胎换骨,相反,每到一地,我都把它过成了当初的东京,迷路,莫名焦虑,又心猿意马,渐渐地,甚至对这心猿意马的生涯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。   好在是,今天,此刻,在被樱花们篡改的街巷里兜兜转转了小半个夜晚之后,偶然的一瞥,我竟然如遭电击——是啊,我终于看见了那盏紫灯,它就在离我不到五百米的地方,越往前走,紫色的光芒便离我越近,终于,手脚颤抖着,我来到了光芒的中间,盯着它,看了又看,看了又看,好久不见,它还是原来的样子,只是街对面的樱花被风吹拂过来,落了满身的花瓣。   亲爱的朋友,我来了,你在哪里呢?紫灯作证,我没有食言,不仅带来了你我曾经喝过的酒,而且,这酒也在地底下深埋过十年以上,不多不少,一共两瓶,一瓶给你,一瓶给我,我也不管你是死是活。 义结金兰记   夜深之后,东南风吹满了整座山谷,田野上,月光下,簇拥的桑叶碰撞在一起,发出扑簌的声响,渐渐地,小雨落了下来,但若有似无,月光也未消退,使得大地上的一切看上去都显得更加简单,也更加清白。   我刚打算关窗入睡,没料到,一支十数人的队伍,却经过我窗前的道路,正要走出村子,人群里,有人打着手电筒,有人用手机将眼前照亮,几乎没有人说话,但是,几声似乎一直在压抑的低泣还是被我听见了。   随后,我就看见了它:那只方圆百里以内闻名遐迩的猴子。一见之下,我的心里便有了不祥之感,未曾有半点犹豫,我也赶紧跑出门,走进了沉默的队伍,一边走,一边去盯着它看:因为连日的疾病,它早已不复当年之勇,只是安静地坐在一张椅子上,再被前后几人抬起来,慢慢往前走,而它,要费尽力气,才能调转头去,看看这个,再看看那个。借着一点微光,我看见它的手被它女儿紧紧攥在了手里,那忍不住发出低泣之声的,正是它的女儿。   是啊,这只病入膏肓的猴子,却有一个身为人类的女儿。   如果要将这神赐般的机缘道尽,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——说起这片黄河岸边的县域,真正是荒瘠贫寒,绝大部分土地都可谓十种九不收,好在是,老祖宗留下了一门绝技,是为耍猴。所以,男子们成年之后,每遇农闲时节,多半都要带着自己的猴子,离家万里去讨一条活路,到了年关将近时,才从各地奔赴回来。因此,每一年,在春节前的几天里,火车站,泥泞的小路,拖拉机上,渡船上,到处都是顶着一身风雪的人和猴子。   不知从哪一天开始,一群无主的猴子,竟然啸聚到了一起,将此地的山河当成了昔日的水泊梁山,打家劫舍虽然还说不上,但是,围攻家禽,一夜之间掰尽田地里的玉米,甚至拦住独行的人索要食物,这些都是常有的事情。这群猴子的首领,因为胆大包天,几乎无人不识,渐渐地,人们不再称它猴子,而是叫它宋江宋公明,在逃过了几次捕杀之后,宋公明的队伍越来越庞大:那些死了主人又或不堪繁重训练的猴子们,全都逃出来,聚到了它的麾下。   就算半世英雄,也终有马失前蹄之时,忽有一夜,宋公明带领手下众兄弟去榨房里偷油,不料中了埋伏,被一支火铳打伤,只好捂住伤口奔逃,没逃多远,它就和众兄弟失散了,独自沿着黄河岸边寻找躲避之地,哪里知道,前几日刚好下过雨,堤岸崩塌,它竟失足掉进了黄河,只好怀抱着一棵和它同时掉入黄河的树,随波逐流,等待着命运向它显露真身。   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:话说黄河边的村子里,住着一个傻子,说是傻子,却也算不上太傻,娶过亲,还有一个女儿,妻子虽说已经跑了好几年,但他一个人带着女儿长大,却也没有少过女儿一口吃喝。和别的成年男子每年都要出去耍猴不同,大概是因为傻,也是因为太穷了,他既没有钱买一只猴子,也没有驯猴的本事,只好靠四处做苦力过活,对此他倒是并无不满意之处,稍有空闲,他便让女儿坐在自己的脖子上四处巡游,见人就骄傲地迎过去,就像顶着一面旗帜。   这一日黎明时分,天刚蒙蒙亮,傻子坐渡船过黄河,他要到黄河对岸的一家采石场里去做工,船行到一半,他便看见了那只被人唤作宋江的猴子。其时,它正在水中奄奄一息,一见之下,傻子便要跳入河水去救它,身边人赶紧阻拦,纷纷说那猴子已经死了,可是没有用,傻子非说那猴子的手还在动,说话间,傻子已经跳入了水中。傻子虽说傻,水性却是极好,没花多大工夫,他便一把抓住了正好被波浪翻卷过来的猴子。   接下来的事,更是让船上的人觉得匪夷所思——事实上,当傻子拽着猴子刚一上船,同行的人便认出了这猴子姓甚名谁,纷纷劝说傻子,赶紧就此罢手,以免养匪为患,哪里料到,傻子全然不管不顾,脱下自己的衣服,绑住了猴子的伤口。渡船到岸,他竟然没有下船,反而掉头回返,将那猴子扛回了家。   不做傻事怎么能叫傻子呢?但是,尽管如此,十里八乡的乡亲们也不会想到,傻子竟然傻到了这个地步:他将那猴子收留在家里,给它治了整整两个月的伤。   一开始,隔三岔五地,还会经常有人去傻子家里看看热闹,当他们看见傻子家里只剩下两碗稀饭,傻子却一碗给了女儿一碗给了猴子之时,终不免摇头叹息,渐渐地,因为首领受伤,此前聚众作恶的猴子们全都风流云散,人们也就忘了傻子的家里还住着猴子世界的宋公明这件事了。随后,秋风渐起,青壮男子们早就带着自己的猴子出门挣钱去了,唯有傻子,脖子上坐着女儿,手里牵着猴子,终日顶着大风在黄河岸边来回奔走——他是在教那右腿差点被火铳击断的猴子重新学会走路。   分别的那一天,是个大雪天,因为生计日益艰难,家里已经揭不开锅,傻子便带着女儿和猴子一起去了采石场:采石场烧的是大锅饭,所以,女儿和猴子总归都能吃上一口两口。没料到,那猴子还是给傻子惹了不少麻烦:到了吃饭的时候,人们看见当年的贼寇如今温驯地被傻子的女儿牵着手排队,就忍不住上前来嬉笑挑逗,哪里知道,霎时之间,那猴子勃然变色,故态复萌,恶狠狠地追逐着挑逗它的人一路狂奔,满采石场里都是他们的惊叫声。   好不容易,那些奔逃的人们才小心翼翼地返回来,一回来,就纷纷围住傻子,指责他,说他分明已经养匪为患,傻子也不说话,只是呵呵笑;吵闹了一会,人们突然发现,那猴子没有再回来,傻子的女儿四处寻找,却遍寻不见,直到她急得哭了起来,远处才传来了猴子的叫声。众人举目去看,只见那猴子端坐在远处的山崖上,全身上下都已经被白雪覆盖,傻子的女儿连声呼喊,要它回来,它却没有回来,仍旧沉默端坐。到了这时,又有人开始对着傻子说笑,说他算是白养了猴子一场,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它该走就走,绝不会念你半点好,怪只怪你对一只畜生讲了两个月的情义,傻子还是不说话,一边听,一边呵呵笑。   说话间,那猴子突然从山崖上站起来,再转过身,转瞬之间,便消失在了茫茫雪幕里。傻子的女儿哭得更厉害了,傻子慌忙抱起了女儿,一边去给女儿擦掉眼泪,一边张望着那猴子消失的山崖,却还是呵呵笑。   ——我猜想,彼时彼地,如果傻子不傻,能够自如说话,大概会告诉说长道短的人们:他笑,是因为就算有救命之恩,他也从未将那猴子视作自己的一己之物。   许多年后,我被一个纪录片导演所蛊惑,打算为他写一部关于耍猴人的纪录片脚本。如此,两个人便结伴前来,在这黄河边的村庄里住下了,住下没多久,我就听说了那位猴子世界的宋江宋公明,于是,马不停蹄地,我和导演便找到了傻子的家。然而那时候,傻子已经去世了,世上只留下了他的女儿一个人过活,好在是,已经长成少女的女儿从上到下都不曾有丝毫寒酸:她不仅活了下来,且并不比别人活得差多少。   这一切,都是因为她有一个义父,她的义父,就是当初被她父亲从黄河里搭救了性命的猴子。   话说从头,说回当年的采石场:那年冬天,越是临近春节,雪就下得越大,因为大雪封山,采石场的石头运不出去,傻子的生计变得比每一年都要更加艰难,但是,除了将女儿顶在脖子上,继续坐船去采石场做工,他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。   突有一天,大概就是在那只猴子从山崖上消失了两个月之后,漫天大雪中,它竟然回来找傻子了。那一天,天色临近黄昏,傻子结束了冗长的苦力,正要牵着女儿去黄河岸边坐渡船回家,此时,女儿叫喊了起来,傻子顺着女儿指点的方向远远看去,终于看见,就在当初的山崖上,好几只猴子簇拥在一起,全都安安静静,而居中端坐的,正是宋江宋公明。多时不见,它就像一个出去捞世界的人心愿达成后刚刚返回了故乡,抽着烟,不发一语,却又不怒自威,如果戴上一副墨镜,就几乎可以和众多著名的黑社会大哥媲美了。   一见之下,小女儿就挣脱了傻子的手,朝着山崖的方向奔去,地上的雪太深了,没跑几步,小女儿就趔趄着倒了下去,这可吓得傻子不轻,赶紧朝女儿狂奔过来,和傻子同时一起狂奔的,还有猴子,只见那宋公明,扔掉手里的烟头,左手抄起一个编织袋,右手稍一使力,身体就腾空翻越了下来,端的是,风驰电掣,又丰神俊逸,就在十数个腾跃之间,它便跃下山崖,站上了雪地,再一步不停地朝小女儿跑了过来,在它身后,众兄弟一路跟随,个个都像是走江湖的练家子,此时情境,说它们像是林海雪原里正在出征的队伍,倒也并不过分。   一个傻子,一只猴子,几乎同时将小女儿从雪地里搀了起来。   傻子有点难以置信,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,一如既往,他就自顾自盯着猴子呵呵笑,倒是猴子,二话不说,径直打开了手中的编织袋,天可怜见,平常人家的吃穿用戴竟然装了满满一袋子,然后,猴子示意傻子将这一袋子宝贝接过去,没想到,傻子却摇着头,呵呵笑着,步步往后退。   这时候,早先已经上了渡船的人纷纷下船围观了过来,稍一打量,也就大致明白了:为了报答傻子的救命之恩,猴子送来了足以让傻子和他的女儿暂时吃饱喝足的东西。因为此等机缘实在前所未见,人们不禁纷纷叹息起来,直说这世上的多少人还不如一只猴子,又转而劝说傻子,赶紧收下猴子的东西,以免辜负了它的心意。   实际上,面对傻子的步步后退,猴子多少有点不明所以,只是碍于自己在众兄弟面前的脸面,它可能才忍着没有发作,突然之间,它似乎想明白了一件事情,霎时就变得怒不可遏,冲着傻子,连声嘶吼起来,但这嘶吼对傻子全然没有用,除了把女儿抱得更紧一点,他仍然还是呵呵笑着。   谁也没有想到,在无计可施之后,宋江宋公明竟然发出一声长啸,这长啸响彻在弥天大雪里,却令手下的众兄弟个个都平息静声,齐刷刷站成了一排,紧接着,宋公明亮出一个手势,众兄弟二话不说,竟然面向围观的人群整齐划一地敬了一个军礼,众人还没明白过来,宋公明又亮出一个手势,众兄弟中的头两个迅即狂奔出去,在雪地里接连三个空翻,站立住,再跑回到队伍里,这时候,宋公明才缓缓回过头去,一言不发地看着傻子,如果它能开口说话,那么,它大概会说:送给你的东西,绝非打家劫舍所得,身为一群能够卖艺的猴子,这编织袋里装的每一样东西,全都清清白白。   多多少少,围观的人们都受到了震骇——没有耍猴人的训练和指引,这群猴子却自行学会了卖艺,而且,还将卖艺所得送到了恩人的面前。当然,也有人说,这群猴子当初本就是跟随各自的主人卖艺的,会上三招两式也并没有什么稀罕,只是话未落音就被打断了,更多的人赶紧去劝说傻子:傻子,傻子,再不要犯糊涂,再不要伤了宋江宋公明的心,赶紧把它送来的东西接在手里吧。   如梦初醒一般,傻子愣怔着被人们推搡着朝猴子走过来,未料到,那猴子却像是被他伤了心,再不看他一眼,手拎着编织袋,跑到黄河岸边,将那编织袋扔在了渡船里,掉头就走,走出去一段路,终于还是折返回来,走到小女儿跟前,对她比比画画,似乎是在叮嘱她:不要忘了将那渡船上的编织袋带回家。   一切交代完毕,那猴子才带领着众兄弟再次消失在了雪幕里,直到它们走远了,人群里的傻子这才似乎明白过来,此前发生的,到底是怎样一桩机缘,但是,猴子已经走远了,他也只好喃喃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,然而,眼睛里却涌出了泪水。   ——十几年后的今天,此刻的深夜里,当我站在十数人的队伍里走出辽阔的桑田,终于站在了黄河岸边,必须承认,哪怕河滩里深一脚浅一脚,但是,除了紧跟着已然病入膏肓的宋江宋公明步步前行,我也借着月光在不断眺望着黄河的对岸:当初的采石场早已夷为平地了,交错的山崖却仍然依稀可见,值此穷途末路,不知道它是否还想得起来,当初的自己曾在那里上下翻越,如入无人之境?   一念及此,我就赶紧再盯着它去看,它却毫无顾盼当年之念,仍然闭目端坐,呼吸声尽管微弱,堪称均匀,看上去,就像一个正在禅定的老僧。   现在,我已经知道了此行的目的地,我们是要护送它,去到离此地最近的一个小火车站,然后,乘坐短途火车去往县城,将它送到一处要害的所在,让它在那里走上几步,又或端坐一阵子即可——好多年了,每隔几天,不管是赤日炎炎,还是风狂雨骤,它都要如此走上一遭,关于它的这条固定线路,整整一座县,几乎算得上是无人不晓:为了顺利乘车又不花钱,它甚至学会了逃票,学会了给列车员递上一根烟。   话说从头,还是说回当初的采石场:作为一个带头大哥,那只越来越著名的猴子,并未和傻子一般见识,每过一段时日,它就会给傻子送来吃穿用戴,一开始,不管傻子跟它凑得多近,它都横眉冷对,但是,终归是一家人,慢慢地,傻子的女儿将父亲的手递给猴子,再将猴子的手递给父亲,如此反复了几次,两只手也就握到一起去了。   说那猴子越来越著名,绝非是空穴来风,几年下来,不知多少人都看见过它背着一只编织袋赶往采石场或傻子的家里,啧啧称奇之余,遇见的人难免要说给旁人听,旁人再说给旁人,到了后来,只要它出行,就会有人丢下手中的活计前来一睹它的真身,时间长了,就有人对傻子说:傻子啊傻子,它哪里是只猴子,它分明是你的兄弟,如若有心,你就该与它歃血结义。   旁人的话,傻子全都听进去了。一个大雨天,那猴子给傻子的女儿送来了几斤樱桃,还没来得及进家门,眼前景象就吓了它一跳:傻子的房子竟然被大风给吹垮了。但是,尽管如此,垮塌的房子前却站了不少人,人群围绕着一只小方桌,小方桌上还摆着两碗酒水,酒水边上,两支红烛正在燃烧,却原来,择日不如撞日,傻子今日里便要和猴子结为异姓兄弟。   笑呵呵地,傻子告诉猴子,喝了这碗酒,我们就是兄弟了——也是奇怪,平素里,傻子着实是笨嘴拙舌,今日里说话,却被旁边的人教上两遍就学会了。那猴子还在不明所以中,傻子却一把抓住了它的手,劈头跪下,先对天地磕了三个头,再转过身,面对猴子,又磕了三个头,接着端起一碗酒水,仰起头,一饮而尽,这才兴奋地对猴子说:该你了!也不知道那猴子是否知道了此刻的酒水与红烛究竟所为何故,它似乎明白了,又似乎没明白,反正傻子为了给它作个样子,又对它磕了三个头,它便也照着样子给傻子磕了三个头,再端起另一碗酒水,仰起头,分了好几次才喝完。   如此,这一双兄弟,这一桩义结金兰,就在倒塌的房屋前完成了。   改日再来的时候,猴子不仅带了几张零碎钱给傻子,还带了几个兄弟,放下零碎钱,它便径直掏出一张过期火车票,冲傻子比画了半天,傻子却愣怔着全然不知它在比画什么。猴子似乎早有准备,敲响了随身带的锣,几个兄弟立刻做鬼脸的做鬼脸,前空翻的前空翻,可是,傻子还是不知道眼前发生的究竟有何深意,如此一来,猴子就急了,冲傻子嘶吼起来,好在是,小女儿长大了,见得此景,赶紧找来了邻居。   邻居只扫了一眼,就大致明白了猴子的来意:它是在说服傻子,要他像别的男子们一样,离家耍猴,唯有如此,他才能重新盖起一座房子。哪里知道,傻子再傻,也知道他和猴子是结义的弟兄,竟然连连摇头,死活不肯,这样,猴子便又气又急,却也没有走,带领着兄弟们就在门口的树梢上坐着,一直坐到了天黑,双眼恶狠狠地看着傻子哄女儿睡觉,再看他裹着一卷破被子睡在屋檐下,却怎么也睡不着;半夜里,虽说没有下雨,闪电却是一击接连一击落在树前,而猴子却纹丝未动,终于,傻子起身跑到树下,对着树上的猴子喊:你下来,我跟你走!你下来,我跟你走!   如此这般,傻子也终于像别的男子一样走上了耍猴之路,但是,整整一座县的人都可以作证:傻子与猴子,与其说是人在耍猴,不如说是猴在耍人——事实上,因为一路上都带着女儿,傻子并没有走太远,多半时间就在县城里盘桓,最远也无非就是走到了省城。绝大多数时候,猴子们听从的是宋江宋公明的安排,傻子只需要抱着女儿坐在一边呵呵笑即可,看上去,他和围观的看客们并无什么分别,所以,经常是猴子们演到一半,就忍不住去捉弄傻子,要么抢了他的帽子戴在自己头上,要么突然跳到他的身上让他给自己点烟,更有甚者,竟然站在傻子身前,指令他也和自己一样去给看客们敬礼。  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了,因为这支队伍不仅能表演人耍猴,还能表演猴耍人,零碎钱也就日益多了起来,在省城,傻子甚至还带着女儿去坐了一回旋转木马。   这一年春节将近的时候,傻子带着猴子们回到了自己的县城,出了火车站,他们就在站前的小广场上拉开了架势,打算最后演上几场再回村庄里过年。一如既往,宋江宋公明在场上当大哥,傻子坐在场下当观众,时近正午,傻子起了身,去给大家买几只锅盔回来当午饭,但是,就在他穿过马路的时候,迎面驶来一辆卡车,眨眼的工夫,他被卡车卷上了半空,再重重落下来,就这么死了,再也醒不过来了。   幸亏了十里八乡的乡亲,傻子再傻,乡亲们还是给他办了一个像模像样的葬礼。只不过,自始至终,宋江宋公明都没去葬礼上磕头,而是远远地端坐在门口的树梢上,既未动弹,也未嘶吼,只顾盯着傻子的遗像发呆。   到了第二天早晨,人们纷纷说,那猴子等到守灵的人散去之后,哭了整整一夜,但是,也有人说他们听到的哭声只不过是风声,毕竟之前从未有人听过猴子的哭声,说它哭了的人也就不再辩驳,于是相约在一起,再去傻子的家一探究竟,远远地,他们就看见猴子还没走,仍然端坐在树梢上,盯着傻子的遗像发呆。   事实上,这么多年,连同傻子的女儿,其实并不知道到了夜晚宋江宋公明到底栖身在哪里。按理说,傻子的家也是猴子的家,但是,可能是碍于男女有别,也可能是猴子自有猴子的规矩,自打傻子死后,猴子再未进过傻子的家门,哪怕是不放心那小女儿一个人过活,给她送吃送喝越来越频繁,也绝不进家门一步,从来都是放下东西就走,如果想多待一阵子,那也要么是坐在树梢上,要么坐在屋顶上。   有一回,那小女儿实在忍耐不住,想要知道它住在何地,趁着天黑偷偷跟上了它,没走几步就被它发现了。一反常态,它竟然对着她愤怒地嘶吼起来,她也只好乖乖在原地站住,看着她的义父消失在了一片莽丛之中。   它果真就是她的义父——虽说亲生父亲已经作别人世,但是,无论是她长成了一个少女,还是她结了婚,生了孩子,以至于今日,日子越过越好,一幢三层小楼刚刚被她建起,她的义父也从未消失,婚礼的时候,生孩子的时候,它就坐在树梢上抑或屋顶上,纹丝不动,但却双目炯炯,十几年下来,尽管它越来越苍老,手下的兄弟们也日渐凋零,但是所谓每临大事有静气,这个带头大哥,依然时刻准备着痛歼来犯之敌。   一如当初,傻子死了以后,他的妻子回来了,乡亲们连声说这下好了,小女儿也算有人管了,哪里知道,傻子的妻子拿到傻子的赔偿款之后,没过两天就扔下女儿又要跑,乡亲们在黄河渡口上截住了她,替那小女儿抢回了一些钱,再拿这些钱给小女儿盖了两间房子。盖房子的时候,活似一个个的监工,宋江宋公明带领着众兄弟前来,全都端坐在树梢上,要是有人胆敢截留下几块砖头几根木头,它便从斜刺里杀出,凶神恶煞般挡住了对方的去路。   又如几年前,村庄里的一匹马突然发了疯,横冲直撞,一路踩踏,正巧遇见那小女儿从做工的工厂里走出来,躲闪不及,被疯马迎头撞倒,再踩踏上去,左边的胳膊险些就被踩断了。哪里知道,当天晚上,这匹刚刚恢复平静的马就迎来了灭顶之灾:宋江宋公明和它的兄弟们星夜杀到,根本没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,全都扑上去咬它的脖子,一句话,就是要它死,幸亏这马匹的主人赶来,好说歹说,那吓傻了的马匹才终于留下了一条性命。   再如十几天之前,已然长大的小女儿怀抱着自己的女儿,坐绿皮火车从县城里回村子,在距自己的村子十里开外的小站台上,她的女儿调皮,将牛奶洒在了一个喝醉了酒的外地人身上,如此小的一桩事,竟然引得外地人大发雷霆,举手就要去打这母女,可是且慢,就在他举手的一刹那,宋公明从天而降,尖利,乃至是凄厉地嘶喊着冲上前来,瞬时之间,外地人的脸上、身上全都留下了一道道的血印子,可是,除了惊恐,除了难以置信,他也没有别的办法。   是啊,而今,宋江宋公明已经成了从这小站台到县城火车站之间的常客,因为当年的小女儿已经不再需要它去挣来口粮,垂垂老矣的自己也对吃喝一无所求,所以,现在,它日常里最重要的事,就是去往一处要害的所在,去那里也没有什么紧要的事,无非就是走上几步,抑或发一阵子呆。   在漫长的从前,于它而言,能挣到钱的地方就是要害之地,时至今日,它的要害之地就只有这一处了——这一处不是他处,其实就是当初傻子为了买锅盔而送命的地方。   这一天,因为在站台上遇见了,它便陪着小女儿和她的女儿回村子,一路上,小女儿的女儿不断去揪它的尾巴,也是奇怪,从前在它看来大逆不道的事,今日里也并没有令它多么恼怒;快要走出辽阔的桑田之时,在一条小路上,它和她们分别了。这一回,在时隔许多年以后,小女儿终究忍耐不住,偷偷跟上了它,可它毕竟是天纵英才,仅仅走了几步便发现了端倪,就此原地站住,缓缓回过身,正要怒斥之际,头却往前一栽,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。   说起来,直到这一天,陷入了昏迷的它才算是第一回被小女儿请人抬回了自己的家门,只是这样的机缘已经注定不会太多了:油尽灯枯之后,一世英雄已经到了和这个世界说再见的时候了。   在时隔几年之后,我又来到了这个村子,个中缘由,说起来也不值一提:当年的纪录片导演,在消失了好几年之后,不知道从哪里又找了一笔钱,再来说服我,重新将废弃已久的脚本写完,因为百无聊赖,我竟言听计从,收拾好行李就来了。但是必须承认,这一回的仓促动身,却是注定了不虚此行,只因为,我终于见到了声名响彻了黄河两岸的宋江宋公明。   我见到它的时候,它刚刚从一场昏迷中醒过来,却吵闹着非要出门,所有人都知道,它是要像往日里一样,再去到距村子十里开外的小站台,坐火车,抵达县城里的要害之地,小女儿当然不许,拦在门口,它竟没有力气拿开小女儿的手臂,愣怔了一会,大概是太阳光太晃眼,它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,也只好颓然坐下,大口大口喘着长气。   稍后,它为它的泪水而羞涩,连忙伸手擦拭,反复举起了好几次手,竟然伸不到自己的双眼之前。   就像此刻,在满天的东南风里,在小女儿的低泣声里,我们的队伍,终于来到了宋江宋公明费尽气力想要踏足的小站台,然而,凭它一己之力,再往前走却已寸步难行,也是凑巧,前往县城的绿皮火车刚刚到站,可能是因为火车上通明的灯火看上去就像一场召唤,它终于深吸了几口气,从人群里颤巍巍地走出来,搭着扶手,踏上了车厢的台阶,列车员与它早已算作熟识,赶紧伸出手来搀它一把。   等它在车厢里站定,小女儿冲在最前面,整个队伍正要上去和它靠拢,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:它竟然拦在车厢门口,直朝小女儿摇手,顿时,小女儿就放声痛哭了起来,说什么也要上去,可是,它却心如磐石,将小女儿攥在手里的车票钱活生生塞回了她的口袋,小女儿继续哭喊,叫它不要心疼钱,她现在也不缺这几张车票钱,终究没有用,它仍然挡住车门,径直闭上了眼睛,就在这推让之间,车厢的门快关上了,火车就要开了,整个队伍站在车边,没有一个人知道如何是好,这时候,反倒是它,探出手去,从小女儿的手中拿过了一截桃树枝,意思是让小女儿放心——这是此地独有的风俗:桃木在手,鬼神勿近。   就在小女儿只顾痛哭的时候,车门关上了,火车缓缓地朝着更加广阔的原野和夜晚开去,这时候,小女儿才如梦初醒,一边哭,一边追着火车往前跑,整个队伍都伴随着她往前跑。每个人的眼睛,都紧盯着车厢里那个正在寻找座位的一世英雄,寸步也没有离开。好在是,没走两步,就有人将座位让给了它,它重重地坐下,大口喘息,暂时闭上了眼睛,一似老僧禅定,一似山河入梦,一似世间所有的美德上都栽满了桃花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声明:本书为八零电子书(txt02.com)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,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,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,如果喜欢,请支持正版,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。